质量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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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厂外部分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监理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文明管理施工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一)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此项工作完成后,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检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二)施工图核对制度
开工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听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并经归类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或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上提出。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积极协助参与。
(三)分包单位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等级,能力,经历,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分包合同,并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如发现所报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需要修改时,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再报,重新审定。
2)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
●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
●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部审定后,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须经总监审定同意。
(五)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的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等。
2)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单上会签。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六)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复检制度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进场。
对于进场的主要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建立监理材料试验台帐。
监理工程师有怀疑的材料可随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作好材料的流向台帐。
(七)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资料和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按照规范中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应予签认;
2)对承包单位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审查的内容包括:
●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查证书;
●管线控制测量成果及贯通测量成果,线路施工复测成果;
●对管线中线,高程及各种构筑物的测量放样;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进行审核和确认。
(八)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作好记录,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限期纠正。
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质量事故,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局部工程暂停令。
2)承包单位不按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总监批准,发出工程部分暂停令,并抄报建设单位。
待承包单位改正后,再报监理复验,合格后发复工令。
(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凡下一道工序完成后,不能对上一道工序进行直观检查的工程均称之为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必须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办理。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将自检合格的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隐蔽工程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不得隐蔽。
●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2)旁站监理制度
●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并与施工单位质检员一道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旁站记录应存档备查。
●公司技术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对不按公司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部和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九)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由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准备好各种必备资料,填写报验单提出申报。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发现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做好记录。
(一十)工地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机构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正式开工令之前的适当时机举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
(3)第一次工地例会内容:
●建设单位代表宣布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其权力,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现场经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详细介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2)工地会议制度
施工期间的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三方工地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1)工程例会应按第一次工地例会商定的时间定期举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并应形成会议纪要。
(2)工程例会内容:
●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
●听取承包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双方协调配合。
3)工地专题会议制度
如果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现场监理机构任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召开专题会议。
(1)工地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与专题有关的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代表,设计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特邀人员参加:
专题工地会议应提前通知会议内容,以便与会人员进行专题凋查,研究和准备。
(2)专题工地会议即可就重点工程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质量问题召开,也可就工程进度,造价事宜和其他合同事宜召开。
(3)专题工地会议一般首先由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和专题内容,然后由与会人员讨论或论证,最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并由专题会议作出较为统一的结论。
(4)重要的专题工地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由与会各方签署。
4)监理内部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部每周召开监理工作碰头会,监理部成员及各驻地监理组长参加;每月召开全体监理人员会议,主要议题为:
(1)驻地监理组长汇报各标段近期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处理方案。
(2)总结前一阶段的监理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3)分析监理部内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传达公司管理文件及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
(5)总监认为有必要通过监理工作会议处理的其他事项。
(一十一)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
1)监理部应建立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概算台帐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严格控制由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情况。
严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验工计价,并及时汇总上报。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3)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的支付,必须报建设单位批准。
(一十二)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1)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
在现场监理人员均应逐日填写监理日志。
做到记录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公司以此作为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的内容之一。
2)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气候记录;
●施工中发生的重要事项;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工程试验记录;
●产生索赔,争议及合同纠纷时承包单位实际情形及处理方法;
●向承包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
3)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监理日志交给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登记后归档。
(一十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配合调查处理制度
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
如构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质量事故性质,类别及事故工程情况报告建设,设计,监理单位。
2)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后,由总监下发复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令和复工令应事前向建设单位报告。
3)项目监理部根据经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或变更设计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理。
4)出现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后,承包单位应立即向现场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本单位上级公司报告,采取有效抢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如下程序处理:
(1)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研究审定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指令承包单位实施处理;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合格后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5)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应视为不合格工程,监理不予验工计价。
(一十四)工程质量专项报告制度
1)工程监理周报。
各监理组每周向监理部报管内承包单位一周工程施工动态及监理工作情况,监理部汇总后于每周分别向公司和建设单位报送工程监理周报。
2)工程监理月报。
各监理组当月底向监理部报管内承包单位本月工程施工动态及监理工作情况,监理部于本月25日前将工程概况及动态,上月工程形象进度,主要实物工程量,投资完成及设计变更情况,隐蔽工程检查,单位工程验评,控制工程和重点工程简况,质量事故,停(开)工情况,环保水保情况,施工中发生的其他主要问题和建议上报公司和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年报。
监理部在次年1月10日前除汇总报送月报内容外,同时应将变更设计汇总表,验工计价分析报告及监理工作情况等报建设单位。
4)发生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危急情况,监理人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要求提交的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报告。
6)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十五)监理其它制度
1)施工监理交底制度
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主持,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部总监及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监理交底会议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结束后正式开工前召开。
监理交底主要内容:
●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监理工作内容及对各类监理人员的授权情况;
●专业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工作基本程序,方法和手段;
●提出有关施工监理报表的报审要求;
●承包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
2)更换监理人员通报制度
●当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公司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予以任免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驻现场的法人授权代表。
二、安全管理文明管理施工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对工程合同进行认真的风险分析,协助业主完善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文,避免因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而导致的业主风险。
例如,在签订基坑支护施工合同或大开挖管线(沟槽深,如放坡小易塌方)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界定承包商的责任,对那些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预见的风险责任,应在合同条款中给予明确规定,避免日后出现问题扯皮。
(2)比较施工方案时应进行风险评估与预测,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取经济措施以减少或避免风险。
例如,对一些风险因素较大的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如基坑施工、大开挖管线等,可以要求承包商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
如施工顺利,该风险抵押金原数退还;如因施工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不文明现象,将给予惩罚,扣除一部或全部风险抵押金。
(3)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重点环节设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监理将严格审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安全预案的演习,演习结果要求记录。
(4)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协议书。
(5)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6)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8)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专项施工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10)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对重要的技术措施,要求有方案计算书;监理要对计算书的正确性进行复核,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并及时检查、验收。
(5)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严格对工程用材料、设备和施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7)对施工过程中的深坑、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文明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
(11)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令其停工整改。
(12)抓好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巡视和旁站,做好监理记录。
做到在关键的时候和关键的部位,监理工程师都在场督促、检查。
(13)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将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参与(指挥)施救,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程序
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流程图
三、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查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员上岗证必须齐全;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齐全;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大型施工机械安检证、特殊人员上岗证等资料;确认重大危险源,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报表、整改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应有详细记录。
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审查,审查需有深度,审核后应有监理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设部184号文)的要求,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四、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的环境保洁工作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环境保洁内容,如土方车外运路线、砼搅拌车运输路线、车辆冲洗、路面保洁等严格审查,必须符合业主事先规定的路线和要求;
(1)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业主事先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现场,未经业主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干扰、中断正常交通;
(2)清理施工垃圾时,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3)工地临时施工道路应做好规划布置,尽量减少翻交次数。
同时,随时注意洒水保洁,减少道路扬尘;
(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施工场地出场道路路口应设置专门的车辆冲洗水池,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
土方车辆做好防尘遮盖措施,防止对道路造成污染;
(6)施工单位必须对规定的行驶路线作好日常保洁工作。
2、做到排水通畅,不积水、不污染
监理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要求施工承包方做到以下几点:
(1)对场内外的排水方案应作全面策划,分阶段实施,防止施工现场排水不畅。
(2)随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备足抽水排涝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
(3)要求对施工现场泥浆废水排放应制订严格管理措施,排放的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严防对周围景观造成污染。
(二)创建文明工地监理管理措施
1、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包含有关现场施工文明管理的内容。
要求目标明确,奖罚措施明确。
2、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要求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
现场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做到文明、卫生、整洁、美化。
有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布置彩旗、花卉等美化施工环境的内容。
施工管理人员、工人要求统一着装、统一挂牌、统一佩戴安全用品。
3、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采取有效防止扬尘、噪音、污泥、污水,乱抛乱撒的措施。
注意搞好和环保、市容、交通、公安、街道、周围居民等各方面的关系,切实解决“扰民”和“民扰”问题,取得周围单位、居民的最大满意。
4、要求施工单位重点做好食堂、工人宿舍和厕所卫生工作。
要求工人生活区饮食卫生、环境整洁,室内井井有条,厕所没有异味,有职工浴室和晾晒区等。
5、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比、打分。
6、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树立表彰先进、表彰文明、批评后进、批评落后的风气。
7、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发生工伤事故或生产事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予以施救。
8、切实避免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关心职工生活,解决工人探亲、疾病、保险等后顾之忧。
9、有条件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为项目、为业主、为施工单位进行正面宣传。
五、安全监理人员有专业资质
本公司派员参加省安全监督局举办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取得了省安全监督局颁发的专业资质,并以此为基础成立了安全管理小组,本工程将配有具有专业安全资质的安全监理管理员。
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六、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监理措施
监理将对工程中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安全文明管理。
下列各点将作为监理安全管理重点。
1、加强对本工程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严格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关。
对施工单位检查其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等资料,填写“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汇总表”;对于存在安全劣绩的单位,坚决予以淘汰。
(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持证情况和到位情况。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安全员要与现场安全员想一致,且坚守岗位。
(3)监理要求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时,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交底后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保存相关交底记录。
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均应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资料落实。
2、大型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
挖掘机、起重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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