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政府年度工作总结与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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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政府年度工作总结与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汇编doc
区司法局政府年度工作总结与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汇编
区司法局政府年度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区的各项中心工作,按照“综改综治保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的工作主线,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结合实际,发挥优势,通过“立足基层基础,围绕重点难点,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以专项教育为契机,围绕思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水平。
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作为我局20*年第1号文件,确立了“以思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建设”的工作思路,提出“改进作风、提高思想、促进和谐、整体推进”的工作主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对全局工作人员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我局结合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三服务一促进”专项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等多项教育工作,务求各项学习内容有布置、有检验、有考核,实现真抓、真学、真提高。
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到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证处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和班子建设,以党务促政务,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白皮书》和《领导工作责任制一揽表》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职责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加强队伍培训,我局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2、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手段,围绕“*”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局紧密围绕“*”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将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整合普法资源作为普法责任绩效管理的重点,制定和完善了《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把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各街道、普法成员和相关单位等共50多个单位,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区普法办调整充实区法制教育讲师团队伍,制定了《*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任务分解表》,并指定各街道司法所对普法讲师的授课时间、地点给予协助。
上半年共举办全区外来工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16次,参加培训人员7000人次,成效显著。
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长廊联系人制度,确保了我区的重大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和上报。
上半年,我们在开展日常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着重开展了“春运专项整治”、“第四届关爱行动”、“防拐春雨行动”、“法制教育进校园”、“6.26”禁毒等专题普法活动。
区普法办不断拓展普法宣教新阵地,与深圳侨报社联合举办的“天天普法”专栏于今年5月起正式开刊,该栏目以宣传我区法制工作创新、普及各类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
目前栏目已出刊30多期,在广大读者当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应,现已成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
区普法办根据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自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普法工作绩效考核的抽查活动。
6月22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对我区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组对我区启动“*”普法工作一年来的成效和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3、以组织网络建设为途径,围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效应。
在全面推广“六约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我们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对人民调解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我们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延伸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其职能作用。
我局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下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至少设立一名调解信息员,要求各街道结合实际设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目前坑梓街道已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了全区首个行业性调委会,标志着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程度的全面提高。
我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统计上报各街道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就各街道重大或超过100人的矛盾纠纷进行信息分析。
上半年,共调解民间纠纷7202件,排查民间纠纷1505件,防止民间矛盾激化873件,制止上访4341人次。
我们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分别在区有线电视台和《深圳侨报》上发布了6期人民调解公益广告,各街道、社区也先后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
4、以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和执业纪律大检查为重点,加强律师管理,培养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年初,我区召开“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清理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区委发文,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长效机制。
上半年,我区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排查工作,各街道都组织对本辖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清查,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进行查处,根据排查情况,我局组织坂田、坪山、*、横岗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取缔非法设立的办公场所6处,拆除非法广告招牌6块,责令非法设立办公场所、招牌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对属于市属所、其他区属所律师违规行为,通报给相关司法局处理。
区城管执法局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人员185人次,查处乱张贴的法律服务小广告325宗,报停电话号码13个。
我局和有关劳动部门严格审查代理人资格,从源头上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我们不断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1月19日,我局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突出强调了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
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于5—6月底开展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活动,对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登记、合同管理、文书管理、收费各环节进行检查,查找律师事务所管理漏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了解律师代理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对*、横岗等街道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的律师参与群体性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引导律师从维护大局出发,处理好办理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5、以规范化建设为平台,发挥职能优势,强化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
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区法律援助处每季度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
年初,按照区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援助领导小组的要求,区法律援助处积极配合劳动局筹备成立了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协助制作法律援助服务流程、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资料。
目前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已正常运作,上半年共接待来访来电217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宗,效果良好。
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了业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咨询3004人次,电话咨询3584人次,受理法援案件880宗,比去年同期增长90.47%,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件235宗,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4宗,比去年同期增长60.3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为做好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区法援处专门制订《*区突发群体性事件法律援助办法》,为突发群体性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以便捷、高效的服务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共参与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7起,为我区维稳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区公证处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围绕两个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开拓公证业务服务领域,如服务大运会项目和大运新村有关的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对历史遗留合作开发项目的公证服务、为公司改制改革服务,努力办好股权转让合同公证。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从根本上推动公证业务的整体水平。
上半年,区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391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区公证处根据服务需要,积极采取便民措施,将布吉办证室一楼改造成窗口式办证服务厅,从而解决了群众爬楼梯找公证员难的问题,处本部也在办公厅增设了财务收费台,使群众可以直接在服务厅就解决了交公证费的问题,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的欢迎。
积极开展“送公证进社区”活动,4月19日区公证处组织公证员到横岗街道西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公证法律问题,发放《公证法》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公证员现场为六位老人家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深受社区领导和群众的赞许。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总体情况是令人满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很多业务范围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但也突出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原因:
一是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协调配合工作不够到位;二是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的占用现象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协调机制的欠缺比较突出的反映在普法工作上,从工作开展过程看,我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横向开展工作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联手工作还不够到位,这与我区作为全国普法先进区是不相称的。
区普法办作为直接的普法责任单位,在说话力度上不够,在很多工作安排上缺乏足够的影响力,这些都已经严重滞后于我们的工作安排。
今年,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将在我区铺开,这项工作由司法局牵头,牵涉到公、检、法、街道、劳动、工商等各个部门,难度很大,必须建立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因此,各个单位和部门要从领导的高度上对这个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必须下大力气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协调机制,才能使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虽然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被占用的现象已经得到区领导和部分街道领导的重视,但是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政法专编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以前所做的工作,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思路
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和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我局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下半年把各项工作再推上新的台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加大力度,强化要求,一是履行职能要有创新,二是围绕中心工作要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上新台阶。
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开展专项教育,以解决“三个为了”为核心,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上半年工作之所以取得好成绩,是与我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坚强领导分不开的。
局领导班子已经将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作为下半年的主要内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为契机,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深入考虑“三个为了”的问题(明确为谁工作的问题,明确为谁学习的问题,明确为谁服务的问题),着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大局观,加强责任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协调和外部管理的服务管理体制。
2、进一步夯实基础,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
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建设,通过招录、选调等办法实现司法所专编满编。
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的建设,吸纳更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从事人民调解,邀请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律师和老干部到调委会担任顾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威信高的知名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确保组织、财政、人员、硬件、制度、机制等“六个到位”,预防重新犯罪。
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的硬件、软件建设,将各项工作职能放在一线发挥作用。
3、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区法律援助处将搬迁到劳动培训中心办公,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投入,加强法律援助处软硬件建设,把法律援助做大做强,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律援助。
积极主动地参与处理突出事件和复杂问题,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能够为区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为外来工和弱势群体服务,努力把区法律援助处建设成为全市一流、全省先进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法律援助机构。
4、落实硬指标,求真务实地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
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的建设和使用为契机,带动全区基层和各行业部门的普法工作。
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分解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联动,落实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普法载体和阵地建设,推动电子科技普法和新闻媒体普法,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下半年,要继续根据市、区要求,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绩效考核工作抓紧抓好。
继续推进亮点建设,培育能够体现我区普法先进水平的代表。
5、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公证律师事业继续向前发展。
正确引导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职责,坚持法律服务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对在我区发生的群体性案件的代理,既要及时、准确,又要做好疏导、引导工作,向上级公证律师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妥善处理敏感性案件。
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加强窗口服务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执业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严历查处执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投诉必查,查实必究,从严管理。
6、紧密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切实当好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为我区的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大运会建设、地铁三号线建设、深惠路改造、处理群体性事件、社会维稳综治等工作,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积极配合区领导接访工作,及时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力量为我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证我区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局机关的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有序运转,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机关干部“干练快捷、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
依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机关作风建设、请销假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请销假制度、规范公务活动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机关作风的好坏关系到机关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政令是否畅通,只有作风过硬,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才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特色的现代化新的进程。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长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做好管理和监督,力求真抓实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高效行政;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对上级部署和要求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决克服和避免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纪律,形成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不准私自参加下级和相关单位的宴请,确有需要参加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要做到按级请示汇报,对于工作中把握不准的事情,做到及时请示汇报,不准自做主张。
(二)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和假期管理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制度,自觉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现象的发生。
严格按照区政府打卡规定,上下班主动打卡。
(三)严格按照公务员着装要求着装。
上班期间,按照机关公务着装规定,穿着制式服装,遵守办公秩序,礼貌待客,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在没有工作业务的情况下不准科室间相互乱串门,严禁在上班期间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下班后注意关电、关窗、关门。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遵守上级机关制定下发的有关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做到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科室工作人员半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一天者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事假、病假(住院除外)等超过两天者,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累计天数从年度休假中扣除。
哺乳期假,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
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节假日外出离开市区的,要向办公室报告登记。
(五)严格落实网络使用规定。
不准利用外网办理内部文件和保密事项。
在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看电视、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六)保持室内整洁。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坚持每月一次卫生检查评比,对卫生保持先进单位,发放卫生流动红旗,并实施物质奖励。
三、加强领导,常抓不懈。
各科、室、处、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干部职工,发现一次通报一次,通报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者,按“治庸计划”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纳入机关干部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确保机关作风建设真正取得实效。
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
机关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曹洪亮、副局长崔羿,成员:
政治处副主任姜福平,办公室主任周鹏程。
督查小组负责督查落实全局作风建设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即日起,每月定期检查至少2次,由办公室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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