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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词
代词
代词是代替别的词或词组、句子来表示人或事物以及动作、状态、数量等的词。
古代汉语代词主要分为三类,即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
古今汉语的代词的差异:
第一,古汉语有两种比较特殊的代词
一是无定代词“或”与“莫”,另一种是辅助性代词“者”和“所”。
第二,相同的类别也有不同的形式
如第一人称代词,除了“我”以外,古代汉语还有“吾”、“余”、“朕”等多种形式。
又如近指代词,现代汉语只有“这”和“此”,而古汉语还有“是”、“斯”、“兹”等。
第三,人称代词体系还不完备
严格地说来,上古汉语中还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的职务是由指示代词“其”和“之”来承担的。
第四,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没有单复数之分
有些人称代词是专用于单数的,如第一人称代词“朕”、“余”等,但是没有专用来表示复数的人称代词。
第五,古代汉语中还常常用谦称和尊称来代替人称代词
例如用“寡人”、“小人”、“仆”等代替第一人称代词;用“先生”、“足下”、“子”等代替第二人称代词。
一、人称代词
(一)第一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代词是代表说话人本身的,所以又叫第一身代词或自称代词。
常用的有“我”、“吾”、“余(予)”,不常用的还有“朕”、“卬”、“台”等。
例如:
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
(齐晋鞌之战)
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
(宫之奇谏假道)
余姑翦灭此而朝食。
(齐晋鞌之战)
来,予与尔言。
(论语·阳货)
朕皇考曰伯庸兮。
(楚辞·离骚)
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邶风·匏有苦叶)
非台小子敢行称乱。
(尚书·汤誓)
▲“吾”字在先秦汉语中很少放在动词或介词之后充当宾语。
到魏晋以后,“吾”字才可以放在动词和介词后面作宾语。
如:
今人归吾,吾何忍弃去?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
(《捕蛇者说》)
▲“朕”字在上古无论尊卑贵贱都可以用,从秦始皇开始就成了帝王专用的自称代词了。
东汉蔡邕《独断》:
“朕,我也。
古者尊卑共之,贵贱不嫌则可同号之义也。
秦始皇二十六年,制定‘朕’为天子自称,后世因而不改。
”
(二)第二人称代词
第二人称代词是代表听话人的,所以又叫第二身代词或对称代词。
古代汉语有“尔”、“女(汝)”、“若”、“而”、“戎”、“乃”等。
例如:
尔何知?
中寿,尔墓之木拱矣。
(蹇叔哭师)
五侯九伯,女实征之。
(齐桓公伐楚)
诲汝知之乎?
(论语·为政)
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
(淮阴后列传)
而母,婢也。
(鲁仲连义不帝秦)
戎虽小子,而式弘大。
(诗·大雅·民劳)
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汉书·项羽传)
▲第二人称中的“而”和“乃”一般只用作定语,如:
而母,婢也。
(鲁仲连义不帝秦)
余嘉乃勋。
(僖公十一年)
“而”、“乃”偶尔可用作主语,但绝对不能作宾语,即使在否定句中,也不能用作宾语。
(三)第三人称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是称代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外的第三者,所以又叫第三身代词或他称代词。
上古汉语里有“之”、“其”、“彼”;到中古以后又出现了“伊”、“渠”、“他”。
例如:
爱其叔段,欲立之。
(郑伯克段于鄢)
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
(蹇叔哭师)
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
(僖公二十年)
▲“彼”可作主语和宾语,例如: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
(孟子·滕文公上)
彼与彼,年相若也。
(韩愈:
师说)
▲“之”一般只作宾语,“其”一般只作定语。
例如:
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劝事君者。
(齐晋鞌之战)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逍遥遊)
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曹刿论战)
“其”字作定语,常放在名词之前起修饰、限定作用,如:
于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
(冯谖客孟尝君)
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
(论语·公治长)
▲第三人称作主语的地方怎样表达呢?
古代有两种表达方式:
一是重复前边出现的名词来作主语。
例如: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
(襄公十五年)
二是省略主语。
例如:
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
(祁奚)称解狐——其仇也。
(祁奚荐贤)
使子路反见之,(子路)至,(丈人)则行矣。
(论语·微子)
▲到魏晋以后,第三人称代词又出现了“伊”和“渠”,例如:
勿学汝兄,汝兄自不如伊。
(世说新语·品藻)
使伊去,必能克定西楚。
(世说·识鉴)
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
(三国志·赵达传)
▲“他”字在上古汉语中是指示代词,其意义是“别的”、“其他”,例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大雅·鹤鸣)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大雅·巧言)
王顾左右而言他。
(孟子)
王力先生认为,到唐代“他”才作人称代词使用。
他在《汉语史稿》中举了唐诗中的几个例子。
如:
绣羽衔花他自得,红颜骑竹我无缘。
(杜甫诗)
妬他心似火,烧我鬓如霜。
(白居易诗)
▲古代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还有两个特点:
一是没有人、事物、性别的区分。
二是“之”、“其”不仅用作第三人称代词,有时也可以指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
(四)己身称代词
己身称代词是用来称代某一个人或任何一个人自身的,有人又称之为复称代词或反身代词。
古代汉语的己身称代词有“己”、“自”、“身”。
例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孙子·谋攻)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
(诚意)
陈胜自立为将军。
(陈涉世家)
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
(五蠹)
(五)关于人称代词的复数
古代汉语也有表示人称复数的一些习惯方式:
第一,古代汉语常在人称代词后面加“侪”、“属”、“等”、“曹”、“辈”等词表示人称的复数。
例如:
吾侪何知焉?
(昭公二十四年)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项羽本纪)
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
(留侯世家)
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
(高祖本记)
上以若曹无益于县官,今欲尽杀若曹。
(汉书·东方朔传)
我曹言愿自杀。
(汉书·霍光传)
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
(世说新语·德行)
第二,古代汉语中人称代词的单数和复数没有形态区别。
人称代词单数复数的区分,很晚才开始出现。
“们”是中古时期,即公元十世纪到十一世纪之间(宋代)才产生的。
(六)关于人称代词的谦称和尊称
常见的尊称和谦称,王力先生将其分为五类,称为“礼貌式”。
这五类礼貌式是:
1.称人以字,自称以名。
今少卿抱不测之罪。
(报任安书)
文倦于事而愦于忧。
(冯谖客孟尝君)
胜也何敢言事?
(鲁仲连义不帝秦)
2.称人以爵位或身份,自称以身份。
称人的如“君”、“大王”、“王”、“公”、“卿”、“大夫”、“将军”、“公子”等;自称的有“臣”、“仆”、“走”、“妾”、“弟子”等。
3.称人以美德,自称以不德。
称人的有“子”、“吾子”、“夫子”、“先生”、“叟”、“大人”、“丈人”等。
自称的有“寡人”、“不榖”、“孤”等。
4.以地代人,作为尊称。
如“陛下”、“阁下”、“殿下”、“足下”等。
5.以他手下的人来代他,以示尊敬。
如“左右”、“执事”、“侍者”等。
二、指示代词
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主要分为近指和远指两类。
(一)近指代词
古代汉语表示近指的指示代词有“是”、“此”、“斯”、“兹”等。
例如:
是心足以王矣。
(齐桓晋文之事)
是诚何心哉?
(同上)
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
(鞌之战)
有一于此,不如死也。
(晋灵公不君)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论语·子罕)
必不得己而去,于斯三者何先?
(颜渊)
兹心不爽。
(昭公元年)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子罕)
▲“是”则多用来指示前面说过的事物或情况,起复指作用。
例如: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为政)
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齐桓晋文之事)
▲近指代词中,“是”、“此”比较常见;“斯”在《论语》中较常见;“兹”在《尚书》中较多见。
(二)远指代词
古代汉语远指代词有“彼”和“夫”。
例如: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魏风·伐檀)
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也。
(酷吏列传)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烛之武退秦师)
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整。
(荀子·解蔽)
▲“彼”字后来逐渐发展而带有了人称代词的性质,例如:
彼且奚适也?
(逍遥遊)
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刿论战)
▲“夫”字的指示性较弱,译成现代汉语时往往可以不必译出,例如:
食夫稻,衣夫锦。
(论语·阳货)
(三)之、其
“之”是个泛指代词,“其”是个特指代词。
例如:
姜氏欲之,焉辟害?
(郑伯克段于鄢)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
(子产不毁乡校)
指示代词“之”除常作宾语外,也可作定语,例如:
之二虫又何知?
(逍遥遊)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邶风·燕燕)
有时“之”的指示性很弱。
例如:
病未及死,吾子勉之。
(齐晋鞌之战)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兵曳而走。
(寡人之于国也)
“其”常常指代的是特定的人或事物,也可指代特定的时间和地点。
例如:
东国有鲁连先生,其人在此。
(鲁仲连义不帝秦)
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
(西门豹治邺)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
(同上)
(四)若、尔、然
“若”、“尔”、“然”作指示代词,略等于现代汉语的“这样”、“那样”、“如此”。
例如:
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齐桓晋文之事)
闻若言,莫不挥泣奋臂而欲战。
(齐策)
子贡曰:
“夫子何善尔也?
”(檀弓上)
虽曰匪予,既作尔歌。
(大雅·桑柔)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郑伯克段于鄢)
河东凶亦然。
(寡人之于国也)
▲在上古汉语中,“若”字只用作定语,“尔”常作宾语,有时也用作定语,到汉代以后也用作谓语。
例如:
汝乃出家人,亦敢尔邪?
(后汉书·邓禹传)
相曰:
“王自使人偿之,不尔,是王为恶相为善也。
(汉书·田叔传)
(五)焉
“焉”字是一个较特殊的指示代词,它既是指示代词,同时又具有语气词的性质。
例如: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论语·述而)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荀子·劝学)
▲“焉”字一般只用在不及物动词之后,这与“之”字的用法正相反,“之”字一般用在及物动词后作宾语。
例如:
爱之能勿劳乎?
忠焉能勿诲乎?
(宪问)
三、疑问代词
古代汉语的疑问代词大致可分为三类,即指人的、指事物的和指处所的三种。
(一)指人的疑问代词
“谁”、“孰”:
“谁”主要作主语、宾语,也可用作定语和谓语
“孰”字主要用在选择问句中,一般用作主语。
例如:
父与夫孰亲?
(桓公五年)
哀公曰:
“弟子孰为好学?
”(雍也)
王者孰谓?
谓文王也。
(公羊传·隐公元年)
▲“孰”字用于选择句,也可以指事物,例如:
礼与食孰重?
(孟子·告子下)
天下之害孰为大?
(墨子·兼爱下)
▲“孰”字指人时,也可以不表示选择。
例如:
晋侯曰:
“孰可以代之?
”(襄公三年)
孰为夫子?
(论语·微子)
“孰”还和“与”字连用,构成“孰与”这样一个固定结构,用来比较人物的高下或事情的得失。
例如:
我孰与徐公美?
(战国策·齐策)
救赵孰与勿救?
(同上)
在同一篇文章中还有另外一种句式:
吾与徐公孰美?
“孰与”连用,强调了二者的比较性质,使询问比较的语气更为强烈了。
(二)指事物的疑问代词
“何”、“胡”、“曷”、“奚”等。
宾语:
责毕收,以何市而反?
子将何以待吾君?
定语: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
▲“何”字作定语,还可以指时间,也可以指人。
例如:
万川归之,不知何时止而不盈?
(庄子·秋水)
是何人也?
(庄子·养生主)
▲“何”字作状语,表示“怎么”、“为什么”。
例如:
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
(齐桓晋文之事)
吾何快于是?
(同上)
责毕收乎?
来何疾也!
(冯谖客孟尝君)
▲“何”字也可以作判断句的谓语。
例如:
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吾所以有天下者何?
(高祖本纪)
“何”字还可跟“如”、“若”、“奈”等构成“何如”、“如何”、“若何”、“奈何”以及“如之何”、“若之何”等等固定格式。
“胡”、“曷”、“奚”多用作状语,表示“为什么”,“怎么”。
例如:
胡不见我于王?
(墨子·公输)
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
(荀子·劝学)
子奚哭之悲也?
(韩非子·和氏)
▲“奚”作宾语,表示“什么”或“哪里”。
例如:
奚以知其然也?
(北冥有鱼)
彼且奚适也?
(同上)
▲“胡”、“曷”用作宾语,主要用在介词“为”之后,组成“胡为”、“曷为”等形式,表示“为什么”。
例如:
胡为至今不朝也?
(赵威后问齐使)
曷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
(鲁仲连义不帝秦)
(三)指处所的疑问代词
“安”、“恶”、“焉”:
一般用在反问句中作状语,也可以作宾语。
例如:
状语: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秋水)
恶能治国家?
(滕文公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后汉书·班超传)
宾语:
梁客辛垣行安在?
(鲁仲连义不帝秦)
彼且恶乎待哉?
(逍遥遊)
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
(离娄上)
四、无定代词
或、莫:
“或”是肯定性的无定代词,通常用来指人,只能作主语。
例如:
或告之曰:
“是非君子之道。
(滕文公上)
或谓惠子曰:
“庄子来,欲代子相。
”
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
(陈涉世家)
▲“或”字前面出现先行词,则“或”字指代其中的某些人或某一个人。
例如: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
(襄公十五年)
左右或欲引相如去。
(廉颇列传)
▲“或”有时还可连用,前后呼应,用以列举不同的情况。
例如: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将有所止之,则千里虽远,亦或迟,或速,或先,或后。
(荀子·修身)
“莫”字是个否定性无定代词,一般只作主语。
“莫”字前边可以有先行词,也可以没有。
例如: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晋灵公不君)
诸侯莫朝,而齐独朝之。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晋灵公不君)
保民而王,则莫之能御也。
▲在先秦古文中,“莫”偶尔用作否定副词,相当于“不”。
例如: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魏风·硕鼠)小子何莫学夫《诗》?
(论语·阳货)
▲到汉代以后,才发展成为否定副词,用在祈使句中表示禁止,意思是“不要”。
例如:
秦王车裂商君以徇,曰:
“莫如商鞅反者。
”(商鞅列传)
君有疾病见于面,莫多饮酒。
(三国志·魏志·方技传)
五、辅助性代词
者、所:
特点是须跟其他词或词组结合,构成“者字结构”,“所字结构”,来充当句子成分。
“者”字作为辅助性代词,主要有两种作用:
一是放在动词、形容词或谓词性词组的后面,构成“者字结构”,在句中作主语、宾语,还可以作判断句的谓语。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微子)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齐桓晋文之事)
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
(同上)
作谓语的例子如:
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皆有求于平原君者也。
(鲁仲连义不帝秦)
▲“者”字与形容词结合的例子: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论语·公治长)
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论语·宪问)
二是放在数词和时间词之后,表示一定的范围或种类。
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
(子路)
此五者,邦之蠹也。
(五蠹)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同上)
老臣今者殊不欲食。
(触龙说赵太后)
“所”字主要功能就是放在及物动词的前边,组成一个“所字结构”,它所指代的一般是动作行为的对象。
例如:
彼将夺其所憎而予其所爱。
(鲁仲连义不帝秦)
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子路)
▲“所”字和“者”字都是辅助性代词,但它们的功能有所不同。
当“所”、“者”分别跟及物动词结合时,它们所指代的对象不同。
例如: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见者惊犹鬼神。
(庄子·达生)
一般说来,所字结构指代动作的受事、被动者,者字结构指代动作的施事、主动者。
“所”字还和其他词构成一些固定结构,最常见的有“所以”、“所谓”、“有所”、“无所”等等。
古代汉语的“所以”主要有两种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方式、方法等。
例如:
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
(公输)
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
(荀子·议兵)
2、表示某一事情的原因。
有两种表示方法:
一是先说结果,后说原因。
例如:
秦所以急围赵者,前与齐湣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
(鲁仲连义不帝秦)
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
(齐桓晋文之事)
另一种方式是先说原因,后说结果。
例如: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
(五蠹)
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
(汉书·高帝纪)
▲这种句式中的“所以”有时可以直接放在后一分句的句首。
例如:
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
(隐公三年)
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斃也。
(僖公七年)
“所以”在句中表示对某一情况的原因做出判断,故后有“也”字相辅。
这和现代汉语连词“所以”有本质的区别。
▲“所”字与介词结合而成的固定结构除“所以”外,还有“所从”、“所由”、“所为”、“所与”等,它们分别表示行为发生的处所、原因及有关人物等。
例如:
是吾剑所从坠。
(吕氏春秋·察今)
是乱之所由作也。
(荀子·正论)
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
(鲁仲连义不帝秦)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
(孟子·离娄下)
在古文中,还常见到“有所”、“无所”、“何所”等固定结构。
例如:
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北冥有鱼)
虽众,无所用之。
(齐桓公伐楚)
我之大贤与,与人何所不容?
(子张)
▲汉代以后,“所”字又可在被动句中用在动词之前,与“为”字配合,表示被动意义。
例如:
汉军却,为楚所挤。
(项羽本记)
高祖击布时,为流矢所中。
(高祖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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