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设计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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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设计规定
文件编号:
GJ320-001A
作业文件
冶金建设工程建筑、结构、道路设计统一技术规定
版号:
A
发放号:
2007年8月14日发布2007年8月14日实施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履历
版号/
修改码
章节
条款
修改理由/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
生效日期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GJ320-001A
作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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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9页
冶金建设工程建筑、结构、道路设计统一技术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冶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形成具有新钢特色的建筑、结构、道路设计统一技术标准,从而有利于设计管理,有利于和谐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处理施工和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新钢公司冶金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设计。
3建筑通用事项
3.1一般规定
3.1.1本规定系根据新钢工程的建设条件制定。
除在本篇条文中做出具体规定者外,一律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同时应当遵守江西省、新余市建设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1.2受高温或振动的建筑结构,应按专门的规范设计。
3.2规范、规程、标准
3.2.1建(构)筑物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节所列规范、规程、标准外,尚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3.2.2本节所列规范、规程、标准,一律以现行版本为准。
新规范、新规程、新标准执行后,自然代替本规定所列部分。
3.2.3新钢冶金建设工程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执行。
3.2.4建(构)筑物设计容许使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颁布的推荐标准、规范和规程,但应在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列入。
对于未能列入初步设计文件的,在使用前应征得新钢公司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
编制:
胡勇军审核:
龙家林批准:
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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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320-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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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降雨量
降雨强度计算公式:
t--降雨历时一般采用10分钟
p--暴雨重现期(年),按5年设计,15年校核。
3.4地面标高
3.4.1厂区地面标高采用黄海高程系。
3.4.2厂房内地面标高一般比厂区地面高出0.3m。
3.5材料
3.5.1施工图中应明确对建筑材料规格、材质和性能的要求。
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材料,其性能应符合标准,施工图中可只明确材料规格和材质要求。
3.5.2地方性的建筑材料,应选用新余地区能供应者。
3.5.3采用新品种的材料,必须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便于施工、价格合理。
3.5.4当国家实施建筑材料准用制度后,凡未取得《准用证》的建筑材料及其制品,一律不准在新钢工程中使用。
3.5.5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3.6标准(通用)图集
3.6.1工业建筑通用构件,节点构造应优先选用国家、行业标准图集。
3.6.2办公、生活和卫生设施建筑选用江西省标准图集。
3.6.3选用设计单位自编的通用图集时,应在施工图图纸目录中列入附图目录(注明图集号和页号),并随施工图一并发出。
3.7施工图表示:
3.7.1设计图和施工图的表示,应以《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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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001—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的规定为准。
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应以国家现行规范、规定为准。
3.7.2新建建(构)筑物与原有管线相邻或交叉的部位,施工图中应表示原有管线的走向、座标、尺寸材料和管线的种类。
3.8新旧建(构)筑物连接
3.8.1新建建(构)物与原有建(构)筑物衔接时,应考虑原有
建(构)筑物已沉降,变形和新建建(构)筑物预估的沉降、变形的
影响,宜在其间设置能适应沉降差和位移差的措施或设过渡段。
应对原建(构)筑物沉降变形值实测。
3.8.2建(构)筑物预留发展扩建的可能时,衔接部位的结构构件和建筑构造,均应为便于扩建拆卸与扩建时连接做出相应的处理。
4设计涂漆颜色
4.1一般规定
4.1.1涂漆颜色选用国标色标。
4.1.2防锈及涂漆的质量要求按《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96、《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12-98执行。
4.1.3高温环境中的钢结构和工业设备防腐涂装工程按《高炉系耐热防腐涂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BZQ(CL)0029-91的有关规定执行。
4.2建筑物的色彩
4.2.1建筑物的色彩,应协调一致。
根据厂房所在区域,主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的色彩(包括墙面涂料色彩和压形金属墙板色彩)应符合表3.2-1、3.2-2、3.2-3的规定。
厂房区域与对应的工程单元表表4.2.2-1
厂房区域
对应工程单元
铁前区
原料、石灰焙烧、烧结、焦化等
炼铁炼钢区
炼铁、高炉鼓风机站、炼钢、连铸等
热轧冷轧区
热轧、锻造、冷轧、镀锌等
独立厂房
机修、电修、仓库、中心试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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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内外墙面、屋面、钢结构及门窗建筑色彩统一规定表表4.2.2-2
厂房区域
屋面(外)
外墙面
顶棚及
内墙面
钢结构
门窗
卷材或砼
彩色压型钢板
涂料及彩色压型钢板
彩色压型钢板
铁前区
材料本色
天蓝色10-4-2
铂灰色11-1-9
吧喱蓝色11-2-5
豆绿色12-4-1
天蓝色10-4-2
炼铁炼钢区
材料本色
大红色
铂灰色11-1-9
吧喱蓝色11-2-5
青蓝色11-1-7
浅灰色11-1-10
热轧冷轧区
材料本色
豆绿色12-3-3
铂灰色11-1-9
玻璃青色
11-1-10
青蓝色11-1-7
浅灰色11-1-10
独立厂房
材料本色
天蓝色10-4-2
米黄色5-1-10
石绿灰色
14-2-6
中青绿色
11-5-7
白色
11-2-10
注:
墙面色彩涂料、彩色钢板、钢结构、门窗类色彩编号系按《常用建筑色》(02J503-1)选用;
电气室、操作室及其他附属建筑
内外墙面、门窗色彩统一规定表 表4.2.2-3
建筑名称
外部
内部
门窗
楼地面
踢脚板
外墙面
钢结构
顶棚
内墙面
厂房内电气室、操作室及其他建筑物(地下室)
木莲黄3-1-3
玻璃青11-2-2
浅象牙黄3-1-10
浅豆绿12-3-5
冰粉白11-4-10
骨白
12-2-10
青兰
11-2-3
深赭石棕7-5-1
烟红色7-3-1
厂房外电气室、操作室及其他
建筑物
米黄5-1-10
浅米黄
3-1-10
冰粉白11-4-10
骨白
12-2-10
青兰
11-2-3
深赭石棕7-5-1
烟红色7-3-1
4.3机电设备、构筑物的色彩
4.3.1机电设备、构筑物等的涂漆色彩应符合表4-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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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的规定。
引进设备面漆颜色可按4-1、4-2、4-3的要求选用。
4.3.2混凝土烟囱为原色。
钢铁烟囱除了各专业规定的外,一般采用铂灰色。
对100m以上的烟囱应设航空标志,从标高50m起刷5~10m高红色圈、5~10m白色圈,红白相间直至顶端,且顶端为红色。
一般机械、移动机械、构筑物色彩统一规定表 表4-3-1
设备名称
涂漆色彩
一般机械
灰绿14-2-4
电动机
室内吊车
本体
骨白12-2-1
控制室内部
豆绿12-4-1
扶手
黄色3-1-1
室外吊车
桔红7-1-1
码头吊车
移动机械
堆料机、取料机、堆焦车、装煤车、其它
桔红7-1-1
安装在设备上的扶手
黄色3-1-1
管道支架、运输机机架、其它室外构筑物
铂灰11-1-9
气柜
本体
中灰棕8-3-5
走台、踏梯
奶油黄3-1-10
扶手
黄色3-1-1
油槽
银粉色11-1-10
O2槽
N2槽
锅炉
高炉等的高热设备
深灰14-5-7
喷煤粉专业设备
深灰14-5-7
注:
①高温区设备(耐温≥100℃)要求采用高温涂料、按耐高温防护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防锈、涂漆施工和验收。
②室外吊车、移动机械、堆取料机等的操作室内部及扶手,与室内吊车控制室内部及扶手的色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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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色彩统一规定表 表4-3-2
电气设备
涂漆色彩
电动机等电气设备
灰绿13-5-5
变压器
铂灰11-1-9
室外电气设备
铂灰11-1-9
盘
内涂装
浅绿灰14-2-5
外涂装
浅绿灰14-2-5
仪表框架
银粉色11-1-10
注:
①采用上表所规定的涂漆色彩,对直接连接在机械上或附属的电动机上的零件等,应与机械的涂漆色彩相配合
仪表色彩统一规定表 表4-3-3
仪表设备
涂漆色彩
仪表盘
内涂装
铂灰11-1-9
外涂装
浅绿灰14-2-5
仪表框架
绿灰13-5-5
现场安装机器
银粉色11-1-10
称量机计量部分
浅绿灰14-2-5
4.4管道的色彩及识别色标色方法
4.4.1各类管道的涂漆色彩应符合表5-1的规定。
4.4.2工业管道的基本色标识办法,可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挂识别色标牌标识。
4.4.3当采用5.2中(b)、(c)、(d)、(e)方法时,2个标识之间的间距、标牌尺寸、标识位置等应符合GB7231-2003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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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颜色统一规定表表5-1
序号
介质名称
涂漆色彩
带环及箭头
使用文字
或符号
备注
色卡
号码
颜色
色卡
号码
颜色
1
高炉煤气
14-5-1
黑
9-2-1
红
高炉煤气
2
焦炉煤气
14-5-1
黑
3-1-1
金黄
焦炉煤气
3
混合煤气
14-5-1
黑
3-1-1、9-3-1
金黄
珠红
混合煤气
4
转炉煤气
14-5-1
黑
9-1-1
大红
转炉煤气
5
压缩空气
深蓝
空气
6
蒸汽
9-1-1
大红
蒸汽
7
氧气
淡兰
深兰
氧气
8
氮气
3-1-1
金黄
13-3-3
铜锈绿
氮气
9
氩气
14-5-7
中灰
氩气
10
氢气
11-1-10
银粉色
9-1-1
大红
氢气
11
保护气体
11-1-9
铂灰
3-5-7
铁黄
保护气体
12
生活水
12-5-1
艳绿
生活水
13
工业水
艳绿
10-3-1
紫
工业水
14
过滤水
艳绿
3-1-10
浅米黄
过滤水
15
串级水
艳绿
11-3-1
烛光兰
串级水
16
中水
12-4-1
豆绿
6-1-1
红黄
中水
17
软水
11-3-1
烛光兰
软水
18
纯水
11-3-1
烛光兰
10-3-1
紫
纯水
19
净环水
12-3-1
绿
净环水
20
浊环水
12-3-1
绿
10-3-1
紫
浊环水
21
高压水
11-1-10
银粉色
11-1-7
浅兰
高压水
22
重油
7-5-4
深赭
石棕
4-3-4
铬黄
重油
23
干油
3-5-7
铁黄
4-1-6
镉黄
干油
24
液压站用油
2-1-1
奶油黄
4-1-6
镉黄
液压站
用油
25
一般电线管配线槽电线架
11-1-9
铂灰
26
消防管道
9-3-1
珠红
11-2-10
白
消防
27
除尘管道
11-1-9
铂灰
14-5-1
黑
除尘
28
酸或碱
10-3-1
紫
酸或碱
注:
①标准设备定货时应提出色彩要求。
②计算机室等辅助小屋内的通风管道、配管等的涂漆色彩一般与内部色彩相同。
③表5-2以外介质的管道识别标记,由工程设计时规定。
④各种介质管道涂漆色彩均指地上管道,地下管道防护涂装在工程设计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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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业建筑
5.1—般规定
5.1.1当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内进行工艺、设备等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原有建(构)筑的安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使用条件,必要时应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检测,鉴定,采取切实可行加固措施。
5.1.2工业建筑设计应遵照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满足工艺功能要求、注意环境协调、美观,体现精神文明的原则。
5.1.3建筑物布置受总图或其它条件限制,必须为东西向时,则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射阳光及眩光对生产操作的影响。
5.1.4厂房建筑除根据温湿度,空气污染、噪音、辐射等特点,做好厂房内通风、除尘、防噪音、防辐射和采光等设计外,还应考虑生产操作、维护检修方便,创造较为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以提高生产效率。
5.1.5厂房建筑型式应在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体现企业特征的前提下,利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创造新颖的建筑风格,建筑立面处理力求美观、简洁大方,色彩相互协调,不宜做不必要的繁锁装饰。
5.2生产厂房建筑布置
5.2.1厂房平面布置应遵照《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2001版)的规定。
但工艺有特殊要求或为全钢结构厂房者除外,同时,应考虑工艺生产安全与卫生方面的要求。
5.2.2厂房建筑高度及净空尺寸除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外,还应满足卫生与安全要求,以及总图运输的要求,并应符合《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及下列规定:
(1)建筑物层高不低于3.0m。
(2)厂房内设置的工作平台,从平台面至上部结构的底面或管道底面高度,当经常有人通行时不得小于2.0m,不经常有人通行时不得小于1.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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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厂房自然通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内散热量大于23W/m3的车间,夏季应设计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如带挡风板的通风天窗),自然通风的进出面积应根据计算决定。
(2)热车间为尽快排除厂房内的余热,应尽量将排风窗布置在热
源上方,并应设有避风设施。
(3)当室外实际出现温度等于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时,车间内作业地带的空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散热量小于23W/m3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3℃。
(b)散热量为23~117W/m3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5℃。
(c)散热量大于117W/m3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7℃。
(4)某些车间(如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的工作地点确因条件限制,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的,可采取局部降温措施。
5.2.4厂房天然采光
(1)厂房天然采光应以厂房外墙侧窗采光为主。
在侧窗采光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上部采光(采光天窗,采光罩或采光板)。
(2)天然采光作业场所工作面上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和光气候系数K值按《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确定。
5.2.5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界噪声控制应尽量在总图布置和利用绿化屏障等措施解决。
(2)厂房内噪声的控制应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的噪声处理,应优先在设备本体设置消声或隔音装置;在设备本体无条件设消声器和隔声罩时,应在厂房设计时对墙和屋顶作吸声处理。
(3)在同一厂房内高噪声跨与相邻之间可设置隔声墙和隔声门窗(如铆焊车间)以控制噪声的传播。
(4)对操纵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设置隔声间(如鼓风机站、氧气站的值班室等),隔声间的门窗应设计成密闭隔声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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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12348—90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相关规定;新钢公司厂界噪声应控制在昼间65dB、夜间55dB以内,生产操作区的岗位噪声应控制85dB以内。
5.3建筑形式与色彩
5.3.1已建工程的改建或扩建时,该工程设计的建筑形式与色彩及建筑材料(如采用的板型)应与已有建筑物相协调。
5.3.2厂区内主干道两边的建筑物,应特别注意其造型和色彩的美观。
5.3.3安全色彩和标志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绝对禁止进入的危险地区的护栏等应采用红色。
(2)净空低于1.9m的过梁,坑边、扶手及栏杆等应采用黄色涂漆。
(3)厂房内地面上人行通道及车行通道应用醒目的油漆标志出。
(4)烟囱高度超过100m者应刷航空标记,从标高50m起刷5~10m红色圈和5~10m白色圈,相互间隔直至顶端,并在60m以上应在设红色警示灯。
5.4屋面
5.4.1卷材屋面工程防水应按表5.4.1的要求进行设计。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I
Ⅱ
Ⅲ
建筑物
类别
特别重要的民用建筑和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
重要的工业
与民用建筑
一般的工业
与民用建筑
防水层
耐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防水层
选用材料
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还可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或细石防水混凝土等材料。
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还可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防水混凝土或瓦型材料。
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其中应有二道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且只能有一道厚度不小于2mm的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
二道防水设防,其中应有一道高分子防水卷材。
也可采用压型钢板进行一道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卷材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表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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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全钢结构厂房屋面应采用彩色涂层压型钢板,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板必须采用腐蚀性能好的热镀锌钢板(基板双面镀锌量应不小于275g/m2)或镀铝锌板,基板厚度一般为0.8mm。
(2)板面涂料应根据厂房内外气体介质腐蚀情况结合产品种类,按表5.4.2区别选用。
(3)在各厂、部有酸洗机组部分的屋面,也可采用玻璃钢屋面,铺设范围是酸洗机组长度的两端各延伸一个柱距。
若为彩色涂层压型钢板,其基板可采用1mm厚。
厂房屋面涂料种类统一规定表表5.4.2
涂料种类
适用的厂房区域
氟树脂
烧结、焦化、炼铁
聚脂树脂
炼钢、热轧、冷轧及独立厂房
聚偏氟乙烯(氟碳涂料)
厂房的酸洗区域
注:
对钢板背面涂料耐腐蚀性能与正面有同样要求的,或需粘贴绝缘材料的,在设计中另加说明。
5.4.3凡厂房屋面需设卷材防水层的应采用质量可靠,耐久性能好的优质防水卷材(材质不得低于一等品),一般有吊车或振动的厂房,不宜用涂膜防水.材料。
多道设防时有一道可采用涂膜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优先采用冷施工作业材料。
5.4.4卷材防水屋面的材料、设计、构造和施工等技术要求,必须遵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5.4.5凡屋面基层为预制钢筋混凝土层面板时,板缝必须用C20细石混凝土浇捣密实,并留出20mm深凹槽防水油膏。
当缝宽大于40mm时,板缝内应设置构造钢筋。
5.4.6凡属对屋面防水要求严格的生产建筑物(指防雨水)如电气室、计算机室、控制室、操作室等,屋面板应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5.4.7一般主厂房均应采取有组织排水,多跨厂房尽可能采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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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但构筑物和灰尘大的厂房及檐口低于4.0m的建筑物可作无组织排水。
大面积的厂房应优先选用压力排水系统。
5.4.8水落管优先采用UPVC管,大型厂房和易受冲撞部位可采用钢管。
5.4.9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建筑物室内净高(板底面)为8m及8m以下的冷加工车间,试验室等建筑物、应在屋面上设置架空隔热层。
(2)生产工艺要求保温,隔热的屋面,按计算需要决定保温、隔热层厚度。
(3)生产上有防止结露要求的车间,在屋面上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4)防结露层或保温层可采用阻燃型聚氨脂泡沫板或玻璃纤维板、SKJ-T发泡板等隔热材料。
(5)卷材屋面隔热(保温)层宜采用防水树脂珍珠岩板(容重不
大于300kg/m3),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架空隔热,空气间层高度一般为180—240mm。
5.4.10屋面栏杆及吊顶
(1)厂房屋面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檐口处设置1050mm高的防护栏杆。
(a)屋面坡度大于1/7.5者。
(b)檐口高度大于10.0m者。
(c)需定期在屋面上操作,检修者。
(d)需经常上屋面清灰者。
(2)一般设轻钢龙骨吊顶的房间,就在房间吊顶两端各设一个检修人孔,房间大和管线多的(如电子计算机室等)轻钢龙骨吊顶内,应留有检修空间,并设走道板。
吊顶应优先采用块状、防火性能好的吊顶板。
5.5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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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厂房墙面可根据工艺和厂区环境要求,建筑结构合理,施工方便等原则,采用彩色涂层压型钢板。
(1)板型按现行产品规格和有关规定选用。
(2)压型板基板必须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热镀锌板(基板双面镀锌量应不小于275g/m2)或镀铝锌板,基板厚度一般为0.6mm。
(3)板面涂料应根据厂房内外气体介质腐蚀情况结合产品种类,按表2.5.2区别选用。
5.5.2压型钢板墙板的下部宜设置600~1000mm高的防潮砖矮墙或混凝土矮墙。
当矮墙坐落在回填土层时,应采取抗沉降裂缝的措施。
5.5.3一般砌体结构的承重墙采用灰砂砖;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应采用加气混凝土、混凝土多孔砖或其它非粘土材料制品作为墙体。
5.5.4墙体的保温和隔热
对于夏季空调或冬季采暖车间和房间,其墙体需要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于小型的厂内辅助建筑,靠近热源各类操作室,可采用成品复合夹芯彩板直接构造,其板厚一般不小于100mm。
夹芯材料一般为岩棉、发泡聚氨酯。
(2)对于用砌体做围护结构的建筑,暂不考虑外墙保温。
5.6楼面与地面
5.6.1当为大面积回填土或基土不良需进行换土时,应在设计图纸中,注明分层压实等要求,应根据负荷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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