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0753061
- 上传时间:2023-05-27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0.80KB
监理工作制度.docx
《监理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工作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入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要点,统一认识而进行的,各方面均应予以重视。
2、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各监理人员应于会审前熟悉施工图纸,并严格认真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作好记录。
3、结构复杂的及重要的工程项目(如国家重点、市重点、重要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图纸会审。
4、项目监理工程师应虚心地、认真地听取设计工程师的交底,并作好记录。
5、会审中提出并要求设计工程师解答的重点问题:
1)建筑、结构及其它专业的设计是否符合各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法令、法规(如环保、消防、保卫等)的规定;
2)各项功能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3)各专业图纸之间有否矛盾之处(如各部分尺寸、标高、地上地下之间,上下楼层之间,
各专业之间等);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
6、会审后,由项目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别与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会审中出现的问题。
7、会审纪要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整理,经有关各方签字后再分送各方。
8、会审纪要不能作为施工依据,应由施工单位与有关各方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手续,重大工业或复杂的变更应规定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图。
监理工作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制度
1、设计变更
1)在施工图会审或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监理组审查,同意后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出面与设计单位洽商;
2)设计单位同意后应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在
设计院变更通知单上签认后发施工单位;
3)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见前流程。
2、工程洽商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1)凡涉及设计变更的应先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则予以签认;
2)凡不涉及设计变更,或虽涉及设计变更但已取得设计单位同意的,应报项目监理组审核,审核批准后求建设单位的同意,然后涉及设计变更的按设计变更程序执行,不涉及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洽商文件,由监理组签认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其执行程序见前流程。
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处理步骤基本上与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相同。
3、项目监理组在审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度、外观、使用功能等),进度、投资各方面的影响,以及是否违反有关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规程,及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定。
4、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文件是施工与监理的重要文件,项目监理组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监理工作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
1、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组申报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等级、能力、经历、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及分包合同,请项目监理组审查。
2、如发现所报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有仿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应予执行。
3、未经项目监理组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程序见前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施工单位于开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施工管理中起核心作用的重要技术文件。
2、对于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时不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条件时,可分期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对技术复杂的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组审批。
审核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如有改变应取得项目监理组的核准
4、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提出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或补充。
5、具体的审核工作见《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要点》;审批程序见前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砂、石、砖、水泥、钢筋、钢材、木材、焊条、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沥青、装饰材料等),建筑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一般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明单,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
3、建筑装饰材料、暖卫、通风、电力、电讯等工程的主要零配件及一般设备应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监理组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始可订货。
4、重要设备于订货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并验货(或审查产品样本,考察同类产品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始可订货。
设备到货后在安装前应由施工安装会同项目监理组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始可安装。
5、由建设单位直接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其质量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但于使用或安装前仍应由施工、建设单位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材料、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
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设备不合格时,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发出“备忘录”。
6、重要的设备(如锅炉、电梯、变压器、发电机、电话总机,大型通风机、制冷机、空压机、压缩机、大型水泵等)的随机文件,项目监理组应督促安装单位妥善保存,作为竣工档案移交建设单位。
7、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见前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隐检、予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隐检、予检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步骤,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肃对待,要做到一丝不苟。
2、一般的隐予检工作可由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重要的隐予检工作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一般的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主持。
3、隐、予检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依据
1)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2)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
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4)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技术报表及资料。
4、各项验收需要填报及检查的报表,表格另详。
5、隐、予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见前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编制制度
1、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每月应编制《监理月报》报送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2、《监理月报》的作用有四:
1)向建设单位通报本工程项目本月份各方面的进展;
2)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监理组本月份作了哪些工作,收到什么效果;
3)项目监理组向监理公司领导汇报本月份在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各种关系之中所作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经验教训。
4)项目监理组通过编制月报总结本月份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订出计划。
3、《监理月报》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本专业或职务分工部分的编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阅把关。
全组人员共同动手,分工协作,按时编制完成。
并应注意月报的完整性,真实性;有分析,有比较,有总结,有展望。
(四)原则上规定每月25日各项目监理组将月报稿报公司审核打印,于次月5日前送交有关单位。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1、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工作是监理工作的内业管理的最重要部分,各项目监理组都应极大重视。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逐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2、项目监理组的监理资料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人员专任或兼任资料管理员负实际管理责任。
3、各监理人员应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积累监理资料,并认真进行整理和编审,于工程竣
后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室保管备查。
4、监理资料规定有保管期限,根据资料的内容,由一年到三年,少量资料可规定为永久保存,具体分类由公司档案室规定。
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竣工初验制度
1、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可由项目监理组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竣工初验。
2、竣工验收的依据:
1)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
2)全部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3)工程设计变更及洽商文件;
4)机械设备的技术说明书;
5)有关的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有关法规文件;
6)国家统一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竣工初验的先决条件
1)非生产性建筑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房屋附属的水、暖、电、卫工程已经完成;室外管网、线路已经接通;电梯、通风、空调等设备已安装完毕,并且水、暖、电气线路已通,达到使用条件;
2)生产性、科研性建筑除具备上述非生产性建筑物的要求外,还应达到可以进行设备安装的条件;
3)根据当地档案馆规定的各种施工技术资料已经准备齐全,并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初步验收合格;
4)施工单位已对申报竣工工程进行自检,自评,并修正了工程缺陷,达到了合格。
并且经过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验收合格;
5)施工单位已提出竣工报验申请。
4、验收步骤
1)核查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并作好记资料项目应备齐无遗漏;
A.资料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当地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与标准;
B.各项资料达到完整、真实、准确;
C..应特别注意带关键性的资料,如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厕浴间两次蓄水试验记录等。
2)核查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是否符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A.分项工程的划分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点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子项是否齐全,评定是否及时,有无虚假或后补情况;
B.检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内容是否齐全,保证项目材质内容与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相符,各种试验、实测数据是否填入,评定结论是否确切,签字是否齐全;
C.经返工修整的分项工程是否已重新评定,评定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D.分部工程划分是否符合规定,所含分项工程是否齐全无遗漏,等级评定是否符合标准,签字是否完全,评定优良的分部工程是否含有指定的分项工程;
E.各分部工程是否齐全,评定的质量等级已整理汇总。
3)工程观感检查(“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A.由项目监理组组织专业配套的检查评定小组,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必要时邀请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参加,施工单位配合;
B.检查内容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为避免个人水平不一,应有三人以上同时评定;
C.各项检查内容应采取事先随机取样方式。
室外工程及屋面全数检查;室内工程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包括附属房间及楼道);进一步细节的划分可由检查小组做决定。
D.等级标准的评定见有关规范。
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分别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附录A、B、C、D、E、F、G。
A.最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报竣工检查评定小组评定等级,然后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质量竣工核验申请单”请质量监督部门核验。
B.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合格后发给“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工程可投入使用并进行竣工结算。
C.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工程,工程进入保修阶段。
5)工程竣工初验程序见前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1、工程发生事故后,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处理:
1)一般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立即(在8小时内)向项目监理组提交书面报告,由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方案交设计单位研究,同意后出设计文件,由项目监理组进行审查,并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项目监理组监督执行。
2)一般工程事故
根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及建设部(90)建建工字第55号(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凡造成重伤2人以下,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为一般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在8小时内)报告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关主要领导(36小时内报出书面报告),必要时还应通知劳动、保卫、检察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各方共同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方案。
对于工程问题的处理同一般质量问题,关于对伤亡人员的处理,监理组原则上不介入。
3)重大工程事故
重大事故(有人员伤亡,直接损失在10万以上)应按建设部第3号令的规定处理。
工程问题的处理同一般质量问题,对伤亡人员的处理,监理组原则上不介入。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见前流程。
3、如事故非常严重,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时,按工程停工/复工程序执行,见前流程。
监理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总结制度
1、为总结经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在项目监理工作完成至一定阶段或全部完成后,以及对某项重要问题处理完毕以后,项目监理组均应编写总结材料报公司(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各有关单位),并归入监理档案。
2、阶段及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有:
1)工程施工及监理概况;
2)关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的情况;
3)关于工程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及协调建设各方之间关系的情况;
4)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的情况;
5)监理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的建议;
6)其它;
7)结论。
3、对专项问题的总结内容,视问题具体情况而定,但应包括问题具体情况,处理经过,经验及教训,改进的建议等。
4、各项总结由项目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组有关人员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并归入监理档案。
5、各项总结必须内容真实,实事求是,抓住问题实质,有相当的技术水平,文字简洁,有理论,有分析,有经验,有改进。
监理工作制度
——现场监理会议制度
1、第一次监理会议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见面。
由施工单位介绍现场项目部人员组成,施工力量、施工机具、及对施工的初步计划安排;由监理单位介绍现场项目监理组人员组成,监理工作内容与要求,并确定今后监理会议有关事项。
2、监理工作例会
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一次,日期由各方协商确定。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如涉及设计问题时可请设计单位参加。
会议内容主要是交流工程施工情况,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情况,制订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3、如因工作急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召开临时监理工作会议,以解决当前急需处理的问题。
4、每次监理会议均由项目监理组编印会议纪要,分发各有关单位。
监理工作制度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制作与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及试验,均应按有关的专门的技术规程执行。
2、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制作时,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3、施工单位应将养护7日(夏季时可改为3日)、28日的试块进行试验,并在试验后3日内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组。
4、监理单位未接到试块试验结果报告前不得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或工程质量等级的文件。
5、混凝土及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单(可以记入台帐)应归入监理档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监理 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