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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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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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关键工序
1、模板检查
1)模板力学性能检验
1.1检查内容
强度、刚度、稳定性、支承面积、预埋件、模板安装的几何尺寸。
1.2质量控制
a.强度:
模板本身应有足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若强度不足,会使模板变形甚至破坏,在浇筑混凝土时,造成爆模而不同程度地影响混凝土质量。
b.刚度:
模板本身应有足够的刚度,符合设计要求,若刚度不足,致使模板产生挠曲变形,影响混凝土质量。
c.预埋件: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插筋
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
+10.0
1.3稳定性:
模板支撑稳定性不足,在浇筑混凝土时,会造成模板倒塌,出现混凝土质量事故,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1.4支承面积:
支架必须有足够有效的支承面积,使上部荷载通过支架的底部(填块、填板、钢梁等),均匀传递到支承面上。
支承在疏松的土质上时,基土必须经过夯实,并应通过计算,确定其有效支承面积。
2)防外界影响检验
1.1检查内容
防水、防冻。
1.2质量控制
a.防水:
作为支承支架的基土,必须在其四周设有排水沟、集水井等措施。
b.防冻
对支承在冻融的基土上,必须有足够深度支承部分,铲除冻融的基土,并铺上干砂,经拍实后,再作支架支承。
3)消除施工挠度检验
3.1检查内容
起拱。
3.2质量控制
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梁,当跨度大于或等于4m时,模板应起拱,以消除在施工过程中的结构自重、设备重及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的荷载作用下引起的挠度。
若设计无规定时,起拱高度为全跨长的1/1000~3/1000。
4)模板拆除时检验
4.1检查内容
混凝土强度、计算荷载。
4.2质量控制
a.拆模时混凝土强度:
①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下表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
项次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
(m)
按达到设计砼立方体抗压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1
板
≤2
≥50
>2,≤8
≥75
>8
≥100
2
梁、拱、壳
≤8
≥75
>8
≥100
3
悬臂构件
—
≥100
②预制构件模板的拆除条件应考虑下列几点:
Ⅰ.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结构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
Ⅱ.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发生坍塌和裂缝时,方可拆除。
Ⅲ.承重底模,当其构件跨度等于或小于4m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当构件跨度大于4m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拆除。
b.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拆模:
①同整体式和预制构件的拆模要求。
②不承重模板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
③承重模板应在结构式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c.拆模后计算荷载:
由于施工荷载往往大于计算荷载,为保证结构完全,必须经过核算,或设临时支撑。
5)隔离剂检验
5.1检查内容
材料选用。
5.2质量控制
应根据各种不同种类的模板,选用合适的隔离剂。
隔离剂材料的选用应考虑脱模容易,不污染构件表面,对混凝土与钢筋无损害。
2、钢筋检查
1)检查内容
焊接接头、绑扎接头、钢筋保护层。
2)质量控制
a.钢筋接头规定:
①焊接接头:
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杆件、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轻骨料混凝土中直径20mm的Ⅰ级钢及直径25mm的Ⅱ、Ⅲ级钢筋应采用焊接接头。
Ⅰ.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有接头的钢筋截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指同一截面),非预应力钢筋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预应力钢筋在胺拉区不宜超过25%。
Ⅱ.焊接接头数量限制:
构件全长钢筋尽量少设焊接接头,在受力钢筋30倍直径范围内一根钢筋不得有二个接头。
Ⅲ.焊接接头位置限制:
接头距钢筋弯曲处不应小于10倍的钢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Ⅳ.直接承受中、重级工作制吊车构件均不宜采用焊接或绑扎接头。
Ⅴ.焊接接头在预制柱钢筋外露长度必须符合规定。
②绑扎接头:
Ⅰ.交叉点处理:
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扎牢,板、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相交点全部绑扎外,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以相间隔交错绑扎,双向受力钢筋须全部绑扎。
Ⅱ.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在受力钢筋直径30倍范围内,绑扎接头受力钢筋截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Ⅲ.绑扎接头位置限制:
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也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Ⅳ.绑扎接头的弯钩设置:
受拉区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应做成弯钩。
Ⅴ.绑扎接头钢筋的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Ⅰ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Ⅱ级钢筋
45d
40d
35d
Ⅲ级钢筋
55d
50d
45d
冷拔低碳钢丝
300mm
b.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环境与条件
构件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C25
C25及C30
高于C30
室内正常环境
板、墙、壳
15
梁和柱
25
露天或室内
高湿度环境
板、墙、壳
35
25
15
梁和柱
45
35
25
有垫层
基础
35
无垫层
70
3、混凝土检查
1)材料检验
1.1检查内容
水泥、外加剂、氯化物及碱的总含量。
1.2质量控制
a.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b.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c.混凝土中氧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2)配合比检验
2.1检查内容
配合比的配置。
2.2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组成材料的质量、施工方法等因素,通过理论计算和试配来确定合理的配合比。
试配时,应按设计强度提高16.645σ0(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标准差的历史统计水平)。
a.为保证混凝土质量(耐久性和密实度),在检验中,应控制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最小水泥用量和最大水灰比。
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Kg/m3。
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项次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
最大
水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
普通混凝土
轻骨料混凝土
配筋
无筋
配筋
无筋
1
不受雨雪影响的混凝土
不作规定
250
200
250
225
2
受雨雪影响的露天混凝土
位于水中或水位升降范围内的混凝土
0.7
250
225
275
250
3
寒冷地区水位升降范围内的混凝土
受水压作用的混凝土
在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
0.65
275
250
300
275
4
严寒地区水位升降范围内的混凝土
0.6
300
275
325
300
b.在浇筑混凝土时,应进行坍落度测定(每工作班至少二次),坍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
项次
结构种类
坍落度(cm)
1
2
3
4
基础或地面的垫层、无筋的厚大结构或配筋稀疏的结构
板、梁和大型及中型的柱子等
配筋密列的结构
配筋特密的结构
1~3
3~5
5~7
7~9
c.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
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
2.5,通过0.315mm筛孔的砂应不小于15%,砂率宜控制在40~50%。
②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3。
③混凝土坍落度宜为8~18cm。
④混凝土内宜掺加适量外加剂。
泵送轻骨料混凝土的原材料选用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18.2.计量检验
3)计量检验
3.1检查内容
混凝土材料的计量及计量方法。
3.2质量控制
拌制应根据配合比,对水泥、砂、石、水、外加剂严格计量,检验内容为:
a.拌制混凝土时,必须设置磅秤,并定期校核磅秤的准确性。
b.每盘过磅:
防止磅秤虚设,或用体积比代替过磅。
水泥、水、外掺混合料、外加剂溶液重量允许偏差±2%;粗骨料允许偏差±3%。
c.适时调整配合比:
由于气候干湿的变化和气温高低的变化,应适时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和调整配合比。
4)拌制检验
4.1检查内容
拌制方法及程序。
4.2质量控制
a.拌制方法:
混凝土拌制可用人工或机械进行,为保证混凝土质量,承重构件及量大的混凝土拌制,必须采用机械搅拌。
b.拌制程序:
向搅拌机料斗装料程序:
砂→水泥→石子→水。
c.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
混凝土搅拌时间过短,不能获得高质量的拌合物,为此必须控制搅拌时间,搅拌最短时间不能超过规定。
5)混凝土运输检验
5.1检查内容
运输工具及时间。
5.2质量控制
a.运输工具:
运送混凝土宜采用搅拌运输车,容器应严密,内壁平整光洁,粘附的残渣应经常清理。
如运距较近亦可采用翻斗车。
b.延续时间:
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
因为运输时间长,浇筑后很快凝结,使连续浇筑接茬质量不能保证。
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原规定的坍落度,如有离析现象,必须进行第二次搅拌,才能浇筑。
c.泵送混凝土:
泵送混凝土的供应必须保证混凝土泵能连续工作,混凝土泵受料斗内应充满混凝土,以防止吸入空气形成阻塞,混凝土允许中断时间不得超过45min。
6)混凝土浇筑检验
6.1检查内容
浇筑工序及方法。
6.2质量控制
a.浇筑前准备:
①对模板、支架、钢筋、预埋铁件的质量、数量、位置逐一检查,并经过隐蔽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
②与混凝土直接接触的模板、地基基土、未风化的岩石,应清除淤泥和杂物,用水湿润,地基基土应有排水和防水措施,模板中的缝隙和孔洞应堵严。
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应超过2m。
④根据工程需要和气候特点,应准备好抽水设备、防雨、防暑、防寒等物品。
b.浇筑过程中质量要点:
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每层浇筑厚度,应根据工程特点、配筋情况、捣实方法而定,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要求。
混凝土浇筑厚度
项次
捣实混凝土的方法
浇筑层的厚度(mm)
1
插入式振捣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2
表面振动
200
3
人工捣固
在基础、无筋混凝土或配筋的结构中
在梁、墙板、柱结构中
在配筋密列的结构中
250
200
150
4
轻骨料
混凝土
插入式振捣
300
200
表面振动(振动时需加荷)
混凝土不得漏振、过振。
c.施工缝设置和继续浇筑:
①施工缝的位置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②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
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部。
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
双向受力楼板、厚大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其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或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湿润和冲洗干净,不得积水,施工缝处宜先铺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
7)混凝土养护检验
7.1检查内容
养护方法及时间。
7.2质量控制
为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和防止收缩裂缝,对浇筑好的混凝土应进行养护。
a.覆盖和浇水: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拌制用水),使混凝土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b.浇水养护日期: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混凝土,不得少于7d;掺用缓凝型外加剂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厚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在炎热气候条件下,还应采取降湿措施)。
4、砌体检查
1)材料检验
1.1检查内容
水泥、砂浆、骨料、外加剂
1.2质量控制
a.水泥:
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使用。
b.砂浆: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含泥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c.骨料:
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与砌筑砂浆中。
d.外加剂: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标志板、皮数杆
2.1检查内容
按设计要求复核每层的轴线、标高尺寸。
2.2质量控制
砌体施工应在地基或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建筑物的标高,应引自标准水准点或设计指定的水准点。
基础施工前,应在建筑物的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
标志板上应标明基础、墙身和轴线的位置及标高。
外形或构造简单建筑物,可用控制轴线的引桩代替标志板。
a.砌筑前,弹好墙基大放脚外边沿线、墙身线、轴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并必须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
b.按设计要求,在基础及墙身的转角及某些交接处立好皮数杆,其间距每隔10~15m立一根皮数杆上划有每皮砖和灰缝厚度及门窗洞口、过梁、楼板等竖向构造的变化位置,控制及各部位构件的标高。
砌完每一楼层(或基础)后,应校正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可在楼板面上(或基础顶层)校正,或在水平灰缝中逐层调整,使砖墙的层数同皮数杆上层数,标高相一致。
3)砂浆拌制
3.1检查内容
配合比使用;配料精确度;搅拌时间。
3.2质量控制
a.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室确定,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验选定,严禁套用配合比。
如用水泥砂浆代替同标号的水泥混合砂浆,应考虑砌体强度要降低15%的不利影响。
b.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
石灰膏、粘土膏、电石膏等湿料使用时的用量,应按试配时的稠度予以调整。
砂的含水率应作测定,并及时调整配合比。
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中掺用的氯盐等的配料精确度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粘土膏、电石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的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5%以内。
c.砂浆采用机械拌合,拌合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20.15min;掺入微沫剂的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拌合,拌合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3~5min;用人工拌合要充分搅拌均匀。
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在砌筑前再次拌合,拌合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内。
4)砖和砂浆的使用
4.1检查内容
砖的湿润程度;砂浆的使用时间。
4.2质量控制
a.砌筑前,普通砖、空心砖应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数计)。
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为宜,不得使用干砖砌筑工程。
b.砂浆应随拌随用,严禁使用隔夜或已经凝结的砂浆。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其间最高气温越过30℃,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掺入微沫剂的砂浆应在拌成后2h内使用完毕。
水泥混合砂浆不得用于基础地下潮湿环境中的砌体。
5)砂浆强度等级
5.1检查内容
试块强度。
5.2质量控制
a.砂浆试块应在砂浆拌制过程中随机抽取制作。
每一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制作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
为保证砂浆试块有一定代表性,一个分项工程一般不少于两组为宜。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b.砂浆强度等级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如砂浆试块在自然温度下养护,必须作好温度记录,将砂浆试块的抗压强度换算为20℃时,养护28d的强度,作为评定强度等级依据。
c.砂浆强度以地基基础和主体分部工程内,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为同一验收批,试块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同品种、同强度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fm,k;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不小于0.75fm,k;当一个验收批中同品种、同标号砂浆按取样规定,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fm,k。
在一个验收批内有若干个砌筑分项工程时,每个砌筑分项工程的砂浆试块平均强度应达到fm,k和其中任一组的最小值不小于0.75fm,k。
当强度平均值出现在0.75fm,k~fm,k之间时,则应加强对砂浆质量的管理;如一个验收批中,试块强度的离散性很大时,其平均值及最小值可达到标准的规定,但仍应进行分析和作必要的处理;若评定的砂浆强度达不到标准规定,则应按有关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砌体工作段划分
6.1检查内容
分段位置、高差、砌筑高度。
6.2质量控制
a.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或门窗洞口处。
b.相邻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
c.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d.房屋相邻部分高差较大时,应先建高层部分,以减少由于沉降不均匀引起相邻墙体的变形。
e.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的墙和柱,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有关的规定,如超过规定,必须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以保证墙或柱在施工中的稳定性。
f.雨天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或基槽灌水),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
g.没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房屋,应在柱顶与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山墙。
7)组砌方法
7.1检查内容
砌筑形式及方法。
7.2质量控制
a.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的后填心的包心砌法面。
柱面上下皮的竖缝应相互错开1/2砖长或1/4砖长,使柱心无通天缝。
b.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实心砖砌体宜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砌筑形式。
c.有高低台的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并由高台向低台搭接。
如设计无要求,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回填。
d.每层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丁砌层砌筑。
在梁或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腰线等)中,也应用于砌层砌筑。
丁砌层均应用整砖砌筑。
e.隔墙或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
f.砖柱和宽度不小于1m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
g.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在受力较小的砌体中。
h.砌筑空心砖砌体时,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前应试摆,在不够整砖处,如无辅助规格,可用模数相符的普通砖补砌。
8)留槎、拉结筋
8.1检查内容
墙体转角处和交接处、临时间断处的留槎方法;拉结筋规格、数量、位置。
8.2质量控制
a.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墙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实心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空心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按砖的规格尺寸确定。
b.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须砌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
拉结筋的数量为120mm墙厚放置一根直径6mm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末端应有900弯钩。
c.隔墙与墙或柱如不同时砌筑而又不留成斜槎时,可于墙或柱中引出阳槎,并于墙的灰缝中预埋拉结筋,但每道不少于2根。
d.如纵横墙均为承重墙,在丁字交接处留槎,可在接槎处下部(约1/3接槎高)砌成斜槎,上部留成直槎,并加设拉结筋。
e.墙与构造柱应沿墙高500mm设置2ø6水平拉结钢筋,每道伸入墙内不少于1m。
当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9度时,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每一大马牙槎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mm,大马牙槎无退后进(进退相差60mm),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f.拉结筋位置应设置正确、,其外露部分不得任意弯折。
拉结筋不得穿过烟道和通气孔道,如遇烟道或通气孔道时,拉结筋应分成两股沿孔道两侧平行设置。
g.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隔墙,除应留阳槎外,并应设置拉结筋,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
抗震拉结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应按设计要求放置。
h.砖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充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9)灰缝
9.1检查内容
砂浆饱满度、错缝、水平灰缝厚度、游丁走缝。
9.2质量控制
a.砌筑实心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砌筑方法宜采用“三一”砌砖法。
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法或加浆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如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长度不得超过50cm;有特殊要求的砖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
b.清水墙面不应有上下二皮砖搭接长度小于25mm的通缝,不得有三分头砖,不得在上部随意变活乱缝。
c.空斗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7mm,也不应大于13mm。
d.筒拱拱体灰缝应全部用砂浆填满,拱底灰缝宽度宜为5~8mm,筒拱的纵向缝应与拱的横断面垂直。
e.为保持清水墙面立缝垂直一致,当砌至一步架子高时,水平间距每隔2m,在丁砖竖缝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控制游丁走缝。
f.砌筑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缝的深浅应一致。
g.砌体的伸缩伸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碎砖和杂物。
10)预留孔洞、预埋件
10.1检查内容
留置方法。
10.2质量控制
a.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钢门窗安装的预留孔及预埋件等,应在砌筑前按要求预留或预埋,不得事后剔凿。
b.砌体中的预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预埋木砖的木纹应与钉子垂直。
c.施工中需要在砖墙中留置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角不应小于50cm;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
d.抗震设计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临时洞口的留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e.不得在下列墙体或有关部位中设置脚手眼:
空心墙、120mm厚砖墙、清水墙及砖独立柱。
砖过梁上与过梁成60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的范围内。
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180mm和转角处430mm的范围内。
设计上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f.预留构造柱、门窗洞口应接位置线上下挂线,上下层位置保持垂直,截面尺寸准确。
二、特殊工序
模板检查同关键工序检查要求。
三、特别重要工序
1、钢筋检查同关键工序检查要求。
2、模板检查同关键工序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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