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廉行动承若书.docx
- 文档编号:10820943
- 上传时间:2023-05-2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6.03KB
铸廉行动承若书.docx
《铸廉行动承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铸廉行动承若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铸廉行动承若书
“铸廉行动”承诺书
支部书记、局长张绪文
为进一步促进我单位“铸廉行动”取得更大成果,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本人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3、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生活纯洁,情趣健康。
4、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纠正违规办酒之风。
5、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
6、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7、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市场活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11、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教育监管,引导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和时间投入工作,凝心聚力谋发展。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3月6日
“铸廉行动”承诺书
副局长欧通良
为进一步促进我单位“铸廉行动”取得更大成果,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本人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3、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生活纯洁,情趣健康。
4、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纠正违规办酒之风。
5、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
6、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7、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市场活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11、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教育监管,引导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和时间投入工作,凝心聚力谋发展。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3月6日
“铸廉行动”承诺书
纪检组长李文昌
为进一步促进我单位“铸廉行动”取得更大成果,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本人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3、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生活纯洁,情趣健康。
4、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纠正违规办酒之风。
5、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
6、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7、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市场活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11、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教育监管,引导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和时间投入工作,凝心聚力谋发展。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3月6日
“铸廉行动”承诺书
办公室主任杨长伟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特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2、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参加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3、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抵制违规办酒之风。
4、认真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3月6日
“铸廉行动”承诺书
办公室主任田景全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特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2、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参加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3、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抵制违规办酒之风。
4、认真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3月6日
“铸廉行动”承诺书
副主任科员周崇余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特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2、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参加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3、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抵制违规办酒之风。
4、认真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3月6日
“铸廉行动”承诺书
副局长吴开金
为进一步促进我单位“铸廉行动”取得更大成果,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本人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所要求的“十严禁”。
3、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黔东南党办发[2014]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黔东南州政府办《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9号)、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止赌博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穗党发[2014]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生活纯洁,情趣健康。
4、自觉遵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8号)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办酒席,不参加违规酒宴吃请送礼,坚决纠正违规办酒之风。
5、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
6、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7、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以权谋私。
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市场活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11、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教育监管,引导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和时间投入工作,凝心聚力谋发展。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6月23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动 承若书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