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言作品写作年代的若干问题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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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志》云:
“浙江,《禹贡》扬州之域,元置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浙东道宣慰使司属焉。
太祖戊戌年十二月置中书分省,丙午年十二月罢分省,置浙江等处行中书省。
……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
”可见“浙江”作为一个行政区域名称,始于明代。
《拗相公》中两度出观“我宋”,如此篇真是宋作,何来明地名?
又,马幼垣、马泰来氏曾据篇中“终宋世不得太平”之句,认为此篇不可能为宋人之作,这是很正确的。
同时就,篇中还有“这朝代不近不远,是北宋神宗皇帝年间”之语。
此“朝代”显然是就整个王朝而言。
元朝紧接在宋朝之后,若是元朝人述说宋朝故事,不当说“这朝代不近”。
所以,这也当是明人的口吻。
因宋朝与明朝之间隔开一个元朝,故云“这朝代不近”;
而跟汉、唐等朝代相比较,宋朝跟明朝的距离自然也“不远”。
把这种口吻跟“浙江”这样的明代地名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此篇自当为明人之作。
然则篇中出现的“我宋”字样,实出于缪荃孙的篡改。
《话本小说概论》谓此篇“分明是南宋人口气”,实因惑于缪氏的《京本》为“影元写本”之说。
其二,《冯玉梅团圆》入话中有“徐信和他做了一对夫妻,上路直到建康,正值高宗天子南渡即位,改元建炎,出榜招军,徐信去充了个军校,就于建康城中居住”云云。
宋高宗即位于宋南京应天府,无须渡长江,甚至无须渡淮河,故无所谓“南渡即位”。
明亦有南京应天府,在今江苏南京。
明人或不辨其异,以为宋高宗即位之地即明南京,致有“南渡即位”之误。
所以,此篇实为明人之作,篇首之引瞿佑词,绝非偶然;
而篇中的“我宋”字样,必出于缪荃孙的篡改。
综合马、苏之文与以上两点,足可证明《京本》属伪无疑。
因此,在考订《三言》相应各篇的创作年代时,就不能以《京本》为据。
第二个问题,关于胡着的“窜入”之说。
上文提到的《京本?
冯玉梅团圆》中瞿佑《南乡子》一词,本来可用以证明此篇属明作,胡着因深信《京本》所收是宋元之作,故谓此词是明人窜入。
可能胡氏还据此而认为明人常有窜入之举,故将一些他归于宋元的话本中的明代痕迹,一概斥之为“窜入”,计有:
一、《警世通言》卷三十八《蒋淑真刎颈鸳鸯会》,胡着归入宋作。
本卷开头有“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之语,三者均明地名。
胡着云:
“南宋人无称临安为杭州府之理,明人窜改的痕迹也很显然。
”
二、同书卷十三《三现身包龙图断冤》,胡着归入宋作。
本卷有“兖州府》,系明代地名,胡氏认为“府”字“是明人窜入的”。
三、同书卷二十八《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胡着归入宋作。
其中有明代地名“苏州府”,又有胡氏自己说的“又写到银子的使用,似与明代中叶‘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的情况相符。
”对此,胡氏认为“显然是明代的说话人把当时的地名或习俗加进去了”。
实亦“窜入”之意。
四、同书卷三十三《乔彦杰一妾破家》,胡着归入元作。
其中亦有“武林门”,为明代杭州地名。
胡氏亦认为是“明人窜入的。
上述四篇中,“兖州府”的“府”字确实可能是明人传抄时的衍文。
但其他三条都不属于这种类型。
若系明人“窜入”,必是有意识地改变原文。
我们曾对勘《三言》与《清平山堂话本》、《熊龙峰刊小说四种》发现冯梦龙对前人之作虽有润色,但从未有改动宋人痕迹或窜入明代痕迹的情况。
那么,是冯氏以前的明代作者窜入的么?
迄今未发现这方面的证据,胡着也不曾举出任何例证。
相反,我们却有证据可以证明“窜入”之说不能成立。
上文中关于《冯玉梅团圆》的论述,就说明了胡着之所谓“窜入”者,实非“窜入”,而因其本是明人之作。
下面再以《白娘子》一卷为例:
《白娘子》开头,有“山水大发,汹涌流入西门。
……西门,即今之涌金门”之语。
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府志》称:
“涌金门,……钱武肃王筑罗城时无此门,清泰三年文穆王元瓘开涌金池以引湖水,因有是称。
宋名曰丰豫门。
……明初复旧名。
”此篇显然不是吴越国时的作品,所云“即今涌金门”,自当是明人语气。
胡着在考证《清平山堂话本?
简帖和尚》时指
出:
“文史学家都断定它为宋代话本”,但它实应是元入之作。
胡氏所举出的理由是:
文中有“叫将四个人来,是本地方所由,如今叫做连手,又叫做巡军”之语,而“巡军”为元朝新制。
我们认为:
胡着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因为在古代小说中,作者常以其当时的用语来解释以前的名物制度,如罗贯中《平妖传》卷一云:
“不免搬去不厮求院子里住,就似于今孤老院一般。
”《金瓶梅词话》第十九回云:
“……捣子每都认得,那时宋时谓之捣子,今时俗呼为光棍是也。
”皆是其显例。
所以,《简帖和尚》的“如今叫做……巡军”,自是作者的说明,从而可证其作者为元人。
但既然如此,《白娘子》的“即今涌金门”自然也是作者的说明,从而其作者必为明人。
那又怎么能说作品中的明人痕迹是明代说话人的“窜入”而非作品所原有呢?
要之,作品中的地名、习俗、引述的诗文等等,本是考证作品时代的有力内证。
如没有充分确凿的依据,是不能随意说是后人“窜入”而加以否认的。
第三个问题,关于以风格定年代。
郑振铎先生判断小说写作年代时,大多以作品风格为据。
胡着与其它各家的判断,也间有据风格的。
但是,仅凭风格定年代,是很不可靠的。
鲁迅先生在《二心集?
关于〈唐三藏取经诗话〉的版本》中谈到自己的考证态度时曾说过应“不仅据文章的华朴巧拙定年代”,这是极有见地的。
事实证明,单凭风格定年代,虽有幸而言中之时,却不能保其论断无失。
例如,胡着曾谈到,《古今小说》卷二十六《沈小官一鸟害七命》,“郑振铎认为是宋人作,实则为明英宗天顺间事。
”并引明郎瑛《七修类稿》为证。
至于胡着凭风格定年代,也有失误之时,例如《清平山堂话本》中《错认尸》,胡着谓其“话本的文字风格,叙写口气,都完全是宋人气息”,但关于这篇小说,前文已经提到,可用“武林门”这一明地名,证其为明作。
郑、胡诸先生之所以有这种失误,决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学鉴赏的能力,关键在于,以风格定时代本来是很危险的。
第四个问题,关于“大宋”“南宋”等称谓。
在《三言》中,凡属宋人之作,开头多有称“大宋”的因此,胡着对《错认尸》认为“话本开头有‘大宋仁宗皇帝明道元年’,显为宋人语”,对《古今小说》卷三十九《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也认为“本篇开头有‘大宋乾道淳熙年间,孝宗皇帝登极’云云,似为南宋人口气,但后面又有‘那时南宋承平之际’,则又系元人口吻。
大概元初人习惯称宋代为大末”。
但是《三言》中只认为明作的话本,亦多有“大宋”,如《醒世恒言》卷八《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有“大宋景佑年间”。
又《金瓶梅词话》第一回亦有“罡星下生人间,搅乱大宋花花世界”之语。
可见称“大宋”的,也有明人,不仅是宋元人。
所以,单凭一“大宋”,实不能说明问题。
第五个问题,关于小说中的宋元痕迹。
胡着与其它各家,多引小说中的宋元痕迹为证,判断该篇小说为宋作或元作。
例如《古今小说》卷三《新桥市韩五卖春情》,篇首有“话说宋朝临安府,离城十里,地名湖墅,出城五里,地名新桥,那市上有个富户吴防御……”之语,其地名,官职是末代的。
郑振铎、谭正璧两家据此认为本篇为宋作。
胡着认为句中称宋朝,又似为元人作品,且谓篇中花哄、?
?
等是宋元人习语,可证。
但是,宋的地名、时俗、习语等,在《武林旧事》、《醉翁谈录》之类宋人笔记野史中多见记载,胡着判别小说中的宋代痕迹,多半也是依据这些书籍。
那么,明人自然也可以参考这些书籍从事拟作。
以涉及《新桥市》的这些地名、职官,习语来说,湖墅等地名今天还在沿用,这是到过杭州的人都知道的。
《二刻拍案惊奇》卷七和二十九都说到“临安”和“临安都下”,《拍案惊奇》卷二十三又有“吴防御”,但这几篇都是明人作品。
又,《金瓶梅词话》第四十六回有“教我才收拾阐闺了来”,《醒世恒言》卷二十七《李玉英狱中讼冤》有“且?
起来”《琵琶记》第二十二出,亦有“你只索?
”之语,《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七中有“柯陈兄弟都是山野之人,见此花哄,怎不贪看”之句。
可见“?
”、“花哄”等语在明人作品里也有。
总之,我们认为:
在作品里出现宋代的地名、官职、风俗、习语等,可以证明其产生不得早于宋代,但却并不能证明其就是宋代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们与各家看法有所不同的几个原则性问题。
在下文中我们对各家之说提出不同看法时,涉及这些方面的就不再赘述。
二
现在,进而讨论一些具体作品的写作年代。
我们拟对上述各家之说提出不同或补充意见的共二十三篇;
其中《拗相公》、《范鳅儿》、《白娘子》三篇已见上文,此不赘述。
1.《古今小说》卷三《新桥市韩五卖春情》:
徐士年据文中出现的“武林门”,推测本卷为明作。
胡着归本卷于元作,其论据除上文提到的宋代地名、习语等外,又谓篇首引用胡曾《咏史诗》,宋元说话人往往如此,此外,文中提到水月寺,毁于元末,,故本卷至迟作于元末。
按;
徐说是。
胡着各据,均不能成立。
《古今小说》卷二十五《晏平仲二桃杀三士》胡着归入明作,是卷篇首亦有胡曾七绝一首,则开首引胡曾之诗,未必为宋元人习惯,而胡着此据,实是自相矛盾。
又水月寺,清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府志》“水月寺”条引明成化《志》:
“元至元毁,复建”。
可见水月寺明代巳复建。
故本卷当归明作。
2.同书卷十二《众名姬春风吊柳七》:
郑振铎认为是明作,严敦易认为是据《清平山堂话本?
柳耆卿诗酒玩江楼》改编的明作。
但均未举出确切的证据。
文中有柳永“除授浙江管下余杭县宰”之语,浙江为明始有之地名,详前;
据此可证本篇确为明作。
3.同书卷十七《单符郎全州佳偶》:
胡着据《情史》“单飞英”条,谓“此本疑出冯梦龙手”,严敦易同;
郑、谭二家谓是元明之作;
徐士年谓风格近明。
均为推测之词。
文中有“康王渡江而南,即位于应天府,是为高宗”等语,此处把“应天府”作为江南之地,当为明人的误解,巳辨于前。
故知本卷确为明作。
4.同书卷二十三《张舜点灯宵得丽女》:
本卷胡着据《熊龙峰刊小说四种?
张生彩鸾灯传》,归入宋作。
又谓篇首七绝有“思厚燕山逢故人”之句。
即指《醉翁淡录》烟粉类的《灰骨匣》和《古今小说》卷二十四《杨思温燕山逢故人》中的故事,后者为宋作,此篇当亦宋作。
又据篇未有话本说彻,权作散场”云云,推断“它是南宋瓦子勾栏中说话用“的本子”。
但郑振铎认为是元明之作,徐氏认为风格酷似明作。
按:
本篇中有“偶因乡试来杭”之语,而“乡试”之称,始见于元。
又,《宝文堂书目》中收有《燕山逢故人郑意娘传》一篇,嘉靖时的晁璨能看到这一篇,其它明人当亦能看到,故明人未必不能写出“思厚燕山逢故人”之句。
至于“话本说彻,权作收场”云云,亦如演义小说末的“欲知后享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一般,说话人可用,拟作者亦可用之,,不足为据。
5.同书卷三十三《张古老种瓜娶文女》
胡着谓本卷开头引宋人诗词数首,有似《碾玉观音》,宋人话本往往如此,又有许多宋人习语,据此可定为宋作。
其它各家亦无异说。
但是,本文中有“这匹白马,因为萧梁武帝追赶达摩禅师,至今时长芦界上有失”等语。
据《明史?
食货志》:
“明初,置北平河间盐运司,后改称河间长芦。
所辖分司二:
曰沧州,曰青州;
批验所二,曰长芦,曰小直活。
盐场二十四,各盐课司一。
“可见“长芦”为明时地名。
故本卷当归入明作。
至于末话本的开头格式,习语等等,明人亦能仿之,诚不足为据。
6。
同书卷三十九《汪信之一死救全家》:
本卷胡着据“大宋”、“南宋”字样,定为元作,徐士年同。
胡着又云,篇中的“典史”一职,元代始有之,可证。
郑、谭二家以为本卷“风格豪放”,必是宋人之作。
严敦易也说是宋作。
文中有“乃诏九江府押送程彪.程虎二人”之语,据《明史?
地理志》:
“九江府,太祖辛丑年,为九江府。
”又《元史?
“江州路,唐初为江州,又改浔阳郡,又仍为江州,宋为定江军。
元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
”故知九江府为明地名。
今之九江,得名始于明代,九江故地,隋以前历代属豫章郡。
秦两汉亦有九江郡,然在今豫皖二省交界,与今九江无涉。
。
因此,本篇当为明代作品。
至于元有典史,明人亦可用之,不足为元作之据。
7。
《警世通言》卷一《俞伯牙摔琴谢知音》;
本卷胡着归入明作,又云:
“明万历末年《小说传奇合刊本》有“贵贱交情”一条,可能即为本篇的底本。
”郑氏亦谓风格属明,均推测之词。
篇中有“即今湖广荆州府之地也”之语,湖广行省,元始有之,故本篇最早当为元作。
又荆州府,《明史?
“荆州府,太祖甲辰年九月改为荆州府。
”《宋史?
“江陵府。
……四年,置荆南府、归、峡、荆门公安军镇抚使。
绍兴元年罢。
……淳熙元年,还为荆南府,未几,复为江陵府制置使。
”故知荆州府为明地名,宋元尚未有,元人不当称明地名,故本篇确属明作。
8.同书卷六《俞仲举题诗遇上皇》:
胡着云:
“本篇虽是写宋代事,然结尾有‘下次秀才应举,须要乡试得中,然后赴京殿试’,却是明代的科举制度,当属明人作品”。
诸家无异词。
但前文已指出,乡试之制,始于元代,胡着此据,只能证明本卷最早作于元代。
但在胡着所引数语后,文中有“今时乡试之例,皆因此起,流传至今,永远为例矣”云云,揣其语气,此制似已行之久远,而元代行科举之期甚短,故本卷若视为明作,似乎更妥当一些。
9.同书卷九《李谪仙醉草吓蛮书》:
胡着归本卷为明作,以为是小说家敷演李白故事而成,郑氏谓风格属明;
孙氏谓“吓蛮书”也许是元以后的产物,均为推测之词。
文中有“连坊吃酒,遇库支钱,府给千贯,县给五百贯”、“府县酒资,照牌供给”等语,以“府县”连称,当为明人口气,明以前虽亦有府,但为数不多,一般只是以州县连称。
据此可证本卷确为明作。
10。
同书卷十五《金令史美婢酬秀童》:
本卷胡着与各家都归入明作,但未举证据。
文中有“原来人明律一款,捕盗不许私刑吊拷”之语。
言及“大明律”,本卷当为明作。
11。
同书卷二十三《乐小舍拼死觅偶》:
胡着据文中“后人讹传”,“至今”等语揣摩之,又谓风格“颇近宋人”,断为宋作。
徐氏同。
而郑氏谓风格属明。
“文中已有“南宋”之称;
又篇未有“后来连科及第”之语,连科及第是指乡试,会试均考中,而乡试始于元代,已辨于前,故本篇最早当为元作。
但元代实行科举之期甚短,而“连科及第”,可能是明人在长期实行乡试、会试制度后产生的说法。
所以本卷如视为明作,似乎更妥当一些。
12。
同书卷二十七《假神仙大闹华光庙》:
“《西湖游览志》卷十七云:
‘华光庙,在普济桥上,本名宝山院,末嘉泰间建’。
本篇开头即据以叙写,知本篇为嘉靖以后的作品。
”而郑氏、徐氏据小说开头“故宋”字样,认为是元作。
但小说开头原文为:
“故宋时,杭州普济桥有个宝山院,乃嘉泰中所建,又名华光庙。
”文字与《西湖游览志》有异,并非照抄,故胡着“据以叙写”云云,亦仅推测之词。
惟文中有“遭元时兵大,道侣流散,房垣倒塌,左右民居,亦皆凋落”诸语,显非元人所能言者。
又文中提及的湖广道士张三丰,为明初人。
故可证此卷当为明作。
至于“故宋”,亦如“大宋”之例,元明人均可用之,不足为据。
13.同书卷三十三《乔彦杰一妾破家》:
本卷胡着据《清平山堂话本.错认尸》,归入元作。
其论据,除前文已提到的“大宋”、“南宋”外,又谓文中有“船到南京上新河泊”之句,“不称建康而称‘南京’,可能是因为作者不是末人”。
郑氏据本文开头数语,亦谓是元作。
徐氏则认为是宋作,谭氏推测为宋元之作,诸说不一。
文中称南京,适足以证明本篇为明作。
据宋元明三史《地理志》今之南京,宋为江宁府、建康府,元为集庆路,明始称南京应天府。
又本篇开头有“这浙江路宁海军,即今杭州是也”云云,但元代并无浙江路,且历史上也没有“浙江路”之名。
大约是那位明代夫名作者,只知宋元有“路”之称,故于其所熟知的明地名“浙江”之下增一“路”字,生造出“浙江路”来。
作者原意也许是为了使小说符合史实,不料却弄巧成拙。
此外,文中出现的“里长”、“万字头巾”、一口中三”,今《警世通言》严敦易校注本已指出均为明制。
最后,文中的明代地名“武林门”,也是力证。
综上,可断定本卷当属明作无疑。
14。
同书卷三十八《蒋淑真刎颈鸳鸯会》:
本卷胡着据《清平山堂话本?
刎颈鸳鸯会》,归入宋作。
并且认为文中《商凋?
醋葫芦》可能比赵令畴的《商凋?
蝶恋花》产生年代早,赵作当为模拟之作。
这样毫无根据地将本卷与赵作联系起来,实过于牵强:
赵作固有可能模仿民间作品,但未必就模仿本卷,且赵作之后,民间仍可继续创作。
胡着又谓文中“权做个笑耍头回”,请看叙大略”,是宋说话人习语,其实此类语句,明人未必不能模拟,故不足为据。
郑氏谓本卷属宋作,亦无据。
谭氏据《错认尸》中出现作者秋山的名字,认为是宋作。
但谭氏无从证明秋山是宋人,而通观各篇被公认为是宋作的话本,也从未出现过作者姓名。
故“秋山”反可能是明代拟作者姓名。
小说中有“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之语,三者均为明代地名,可证本卷当必属明作。
15.《醒世恒言》卷一《两县令竟义婚孤女》:
本卷诸家都归入明作,但未举证据。
作品中有“浙江衢州府”句,浙江为明地名。
又街州府,据宋元明三史《地理志》,宋为州,元为路,明始置府,此处“浙江衢州府”连称,“府”当非衍文。
16.同书卷二《三孝廉让产立高名》:
本卷诸家均归入明作,但未举证据。
文中有“州县考个童生”之语,按:
童生之制入科举,明始有之,故知本卷确为明作。
17.同书卷二十一《吕洞宾飞剑斩黄龙》:
本卷诸家均归入明作,但未举证据,按:
文中有钟离先生对吕洞宾所说的“宋朝三百一十七年”之语,则本卷最早当为元作。
而文中又云吕洞宾修道三年,与黄龙斗法失败,复入山修道,“数百年来不下山去”,元朝不过九十余年,元人当不得出此语,故知本卷确系明作。
18.同书卷二十六《独孤生归途闹梦》:
惟文中有“独孤遐叔……可加兵部侍郎,领西川节度使”之语。
地方督抚加兵部尚书、侍郎,为明清制度,作者因西川节度使也是地方大员,所以想当然地加上“兵部侍郎”本篇写唐朝故事,而唐并无此
制,故知本卷当属明作。
19.同书卷二十八《吴衙内邻舟赴约》:
本卷胡着谓“疑出冯梦龙手笔”,以《情史》有此条。
诸家亦无异词,然未有显证。
文中有“荆州府”,为明地名,详前,可证本卷确为明作。
20.同书卷四十《马当神风送滕王阁》:
文中有“一日从金陵往九江,路经马当山下”之语。
九江为明地名,已见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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