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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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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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调整、补充或做较大变更时,应在实施前将其内容书面报送项目见咯机构,按程序重新审定。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一。
其中,楷体字为填写的内容(以下同)。
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是核查建设项目开工前各种文件资料的准备情况及各种手续的完善清理的文件资料。
(1)本报告应与“工程开工报审表”配套使用。
(2)由承包第三位在建设项目各种文件资料已齐备及各种手续已完善后提出此报告。
(3)“资料与文件”栏目中的相关文件资料均应由原件,以备检查。
(4)对“准备情况”栏所填内容核查无误后,由表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二。
三、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开工报审表”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经自查已满足开工条件后,提出申请开工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确已具有开工条件后的批复文件。
承包单位提请开工报审时,提供的附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部门批准,并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经监理机构审定,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批准;
(5)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已清除或查明;
(6)测量控制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复查合格;
(7)施工、管理人员已按计划到位,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已经建立,施工设备、料具已按需要到场,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
“工程开工报审表”表式已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三。
四、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是总承包单位实施施工分包时,提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其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的批复文件。
本表由总承包单位填报,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签字,经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符合要求后签字,由总监理工程师最终审核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作为有效资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四。
五、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活动及其效果逐日做出的连续完整的原始记录。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员或施工员填写。
(2)由于施工日志是每个施工日的原始记录,因此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当日施工活动的情况(包括写明当日施工的部位、施工内容、施工进度、作业动态、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进出场情况、取样情况、设计变更、技术经济2签字情况、交底情况、质量、安全施工情况、材料检验、试验情况、上级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情况、劳动力安排情况等)。
(3)施工日志应具有“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连续性是指记录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之间的所有活动,不得间断。
如“下雨停工”、“春节放假”等均应有所表述,而不应出现日期的间断。
可追溯性是对日志中由于条件或技术原因当天不能解决或遗留的问题,后面的记录中应有交代,而不能出现“悬而未决”的情况。
“施工日志”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五。
六、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使参与建设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
(1)技术交底一般是按照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建筑物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在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范围内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与深度也各不相同。
(2)技术交底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标准图表、现场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的要求
(3)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
1)主要的施工方法、关键性的施工技术及对实施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2)特殊工程部位的技术处理细节及其注意事项;
3)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其注意事项;
4)进度要求、施工部署、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与组织;
5)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相互协作配合关系及其有关问题、施工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等。
(4)技术交底的内容与深度要有针对性,力求全面、明确、及时,并突出重点。
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的工程,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有关科室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工程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对专业工长交底;专业工长对班组长按各工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班组长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这样技术交底就会得到层层贯彻与落实,具有针对性。
“技术交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六。
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是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对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的记录表格。
表格由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
(2)质量责任制:
包括质量责任制名称、质量负责人分工、各项质量责任制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奖罚制度。
(3)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
包括测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机司机、钢筋、混凝土、机械、焊接、电工、管工等特殊工种的上岗证(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如超出范围的应办理特许证书,否则不能承包工程。
在有分包的情况下,总包单位应有管理单位的制度,主要是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
重点审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审图机构(单位)的审图章。
(6)地质勘查资料:
检查是否由地质勘查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查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检查编写内容,由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
(8)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技术标准是操作的依据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
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标号及标准名称。
企业应建立技术标准档案。
施工现场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都有。
这些标准不仅可作培训工作、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的主要依据,也是质量检查评定的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检验:
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作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
预拌混凝土或安装专业无此项内容。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为了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的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七。
八、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是为了对设计意图进行交底、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过程中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标准、变更等的原始记录,经各方签字认可的图纸会审记录应视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或补充,与正式设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图纸会审是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监督等部门参加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的会审。
会审的目的一是通过事先熟悉设计图纸,达到了解设计意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要求,了解图纸间的尺寸关系、相互要求与配合等内在的联系,更要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去实现设计意图;二是在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通过设计、建设、监理、监督等单位土建、安装等专业人员的会审,将有关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给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2)图纸会审之前,各单位(特别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先进行内部预审,一是熟悉施工图纸;二是将提出的问题应整理归类,以便会审时一并提出。
(3)图纸会审之前一般先由设计单位进行交底,然后各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按工种分部进行图纸会审,对提出的问题应记录准确、详细,分组会审完后再进行各工种间的综合协调,避免出现矛盾与遗漏的问题。
(4)图纸会审记录应由专人负责协调整理,并打印成文,经参与会审的各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九、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
“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都是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变更设计文件。
(1)工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建设单位(如对建设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修改)、设计单位(如原设计有错误、做法改变、尺寸矛盾、结构变更等)或施工单位(如钢筋代换、发现图纸有差错、做法或尺寸有矛盾、合理化建议等)。
(2)对不同情况下工程变更的实施,具有不同的工作程序。
(3)工程变更程序按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凡涉及工程变更后的变更价款,承包单位必须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提交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后14内必须审查完变更费用申请,并确认变更价款。
当项目监理机构不同意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费用时,按合同争议的方式解决。
(4)一般情况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工程变更,采用“技术审核单”。
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工程变更,采用“工程变更单”。
(5)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技术核定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九。
“工程变更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
十、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
“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是施工单位进行的定位或放线测量的原始记录资料。
工程测量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和工程施工测量。
工程定位测量是指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定总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筑物的位置、标高进行的测量与复测,以保证建筑物等的标高、位置正确。
工程施工测量贯穿于施工各个阶段,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基础及墙体砌筑、构件安装、烟囱、水塔、道路铺设、管道敷设、沉降观测等,并做记录。
鉴于工程测量的重要性,规定凡工程测量均必须进行复测,以确保工程测量正确无误。
(1)工程定位测量要求
1)建设单位应提供测量定位基点的依据点、位置、数据、并应现场交底,如导线点、三角点、水准点和水准点的级别。
2)测量定位、闭合差符合工程测量规范要求。
3)定向应取两个以上后视点(避免算错、测错)。
4)定位量距离时,量往返距离误差一般在万分之一以内,或符合设计要求。
5)应符合设计对坐标、标高等精度的要求。
6)重点工程或大型工业厂房应有测量原始记录。
7)建设单位(甲方)定的相对标高应和城市绝对标高相一致,由建设单位(甲方)认证盖章。
8)无建设部门(甲方)提供定位放线依据手续证明的,不符合要求。
9)无城建部门核准的验线、定位、±0.000标高签字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
(2)工程定位测量内容
工程测量记录包括平面位置定位、标高定位、测设点位和提供竣工技术资料。
“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一。
十一、建设材料报审表
“建筑材料报审表”是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请工程项目进行材料的审查、确认和批复。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单位首先要组织自检自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测试,确认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连同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等一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认可。
(1)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字,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后签字有效。
(2)承包单位提请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时必须提供的附件:
包括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
如无附件资料或不符合附件要求的资料,承包单位不得提请报审,监理单位不得签发报审表。
(3)凡需要测试的工程材料有见证取样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见证取样证明。
(4)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报验单由施工方提出、监理方审查,未经报验不得用于工程。
(5)有的材料、构配件在进场前,虽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看过样品或进行过生产现场调研,单这个过程不能代表进场后使用前的报验,使用前必须申办报审手续。
(6)工程材料报验的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报验,工程竣工后,材料报验和设计的材料、构配件的品种、数量相一致。
2)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报验应及时,监理单位可以和施工范围、材料供应单位协商确定进场材料、构配件进场后的报验方法。
3)预制构件厂必须对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检查后,签发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7)原材料、构配件报验附件应齐全,如材料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构配件出厂合格证明等。
附件资料不齐全不得报验。
(8)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报验应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
(9)报验应按材料的品种、批次填报,不得多品种、多批次混填。
“建筑材料报审表”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二。
十二、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是现场确认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是否满足勘察、设计的要求,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的原始记录资料。
(1)地基验槽应当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有地基处理的,检测单位应当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
(2)表中“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栏由施工单位填写,并应有附图,标明具体部位和尺寸;“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由勘察单位填写,应对槽底土质或岩层进行简单描述,如土质或岩层名称、特征,有无影响地基承载力的因素,基土是否被扰动等;“地基处理后的情况”栏是在需对地基处理时,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应写明处理部位、方法、主要参数、并符检测报告。
(3)“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
栏,勘察单位应对地基承载力作出明确的结论,对有异常情况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调整等;设计单位应根据现场验槽情况和勘察单位签署的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对地基土质能否达到设计要求作出明确结论。
(4)地基验槽记录应由参加验槽的相关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地基验槽记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三。
十三、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凡本工序操作完毕,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工序项目均称为隐蔽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是对隐蔽工程项目,特别是关系到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或项目在隐蔽前进行检查,确认是否达到隐蔽条件而作出记录资料。
(1)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藏前都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需要按相应专业规范执行,隐蔽内同应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3)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提出,并提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
验收后由参验人员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4)常见隐蔽工程项目
1)定位抄测放线记录
建筑物定位检测记录;土方开挖检测记录;基础施工检查记录;预制柱杯口底标高检测记录;每层平口检测放线记录;地面标高检测记录;柱子检测放线记录和牛腿标高检测记录。
2)土方开挖
基坑(槽)或管沟开挖;排水盲沟设置;填方土料、冻土快含量及填土压实记录。
3)地基基础
基坑(槽)底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标高;基槽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接头位置及除锈、代用情况;基础混凝土浇灌;防潮层做法、标高;砖石基础的组砌方法、砌体强度。
4)砖石工程
主体结构砌体的组砌方法、砌体强度、砌体钢筋;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构造做法。
5)钢筋混凝土工程
纵向、横向及箍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数量及位置;钢筋连接方式的数量、接头百头率情况;钢筋除锈、钢筋代用情况;预埋件数量及位置;绑扎及保护层情况;墙板销子铁、阳台尾部处理;板缝灌注及胡子筋处理。
6)焊接工程
焊接强度试验报告;焊条型号、规格、厚度;外观清渣按级别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X光射线检查的主要部位(墙板、梁柱、阳台、楼板、屋面板、楼梯、钢结构等结构的焊接部位)。
7)屋面工程
保温隔热层、找平层、防水层的施工。
8)防水工程
卷材防水层及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的基层、防水材料配比、防水细部结构;防水层被土、水、砌体掩蔽的部位;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处;处墙板空腔立缝、平缝、十字缝接头及阳台、雨篷接缝。
9)地面工程
地面下的基土;各防护层已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或连接件。
10)装饰工程
各类装饰工程基层;暗龙骨吊顶与防腐、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及铺设厚度;轻质隔墙的材料防腐;预埋接结;玻璃砖隔墙的埋设与接结。
11)保温隔热工程
被覆盖的保温层、隔热层是否满足设计对导热系数的要求及保温材料的厚度。
12)门窗工程
门窗框脚头埋设;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填嵌饱满度。
13)幕墙工程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预埋件、后置埋件(接拔力);连接件、紧固件、吊夹具、吊挂;连接件与紧固件螺栓防松;墙角连接点等数量、位置、焊接;各种变形缝、防水保温材料填充、防腐处理及防雷装置。
14)建筑电气工程
分层、分段、分部位的暗配线(包括埋地、墙内、板子孔内、密封桥架、板缝及混凝土内);暗配线路的走向与位置、规格、标高、弯度接头及焊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和管口处理;利用结构钢筋做避雷引下线、暗敷避雷引下线及屋面暗设接闪器的材质、规格、型号、焊接质量及情况相对位置(应附平、剖面图及文字说明)接地体的埋设与焊接搭接长度、焊面、焊接质量、防腐及其材料种类、遍数、埋设位置、埋深材质(应附图说明);不能进入吊顶内敷设的管线的位置、标高、材质、规格、固定方法等;地基基础的暗引电缆的钢管埋设、地线引入、利用基础钢筋接地极的钢筋与引线焊接。
15)通风与空调
敷设与暗井道及不通行吊顶内的设备、外砌墙、管道及附件外保温隔热;吊顶、埋地、管井内的暗配路的走向、规格、标高、坡度、坡向、弯度接头、软接头、节点处理、保温、防渗漏功能、支托架的位置及固定焊接质量等。
16)电梯
承重梁及其起重吊钩的埋入承重墙内的长度、梁垫的尺寸、焊接、防腐;钢丝绳绳头巴氏合金的制作与浇注;暗设的电气管线的规格、位置、弯度、接头、跨接地线、防腐、管口处理;地板制作与安装导轨支架的埋设;厅门地坎及钢牛腿的埋设、焊接与防腐。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式已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四。
十四、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它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也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在分项工程划分确实的原则下,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施工的子项,并以此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资料。
(1)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检验批应按《统一标准》第4.0.4条划分的分项工程的基础上,再按《统一标准》第4.0.5条和个专业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划分。
(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其合格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第5.0.1条规定。
(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
“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五。
十五、砌筑砂浆强度评定
“砌筑砂浆强度评定”是单位工程中砂浆试块试验报告的整理汇总表,以便于核查砂浆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1)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按施工过程中依序形成的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表格表式经核查后全部汇总,不得缺漏。
(2)合格证、试验报告的整理顺序按工程进度为序进行整理,如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等
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3)砂浆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砌筑砂浆强度评定”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六。
十六、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
“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是对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进行综合核查的评定用表。
(1)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和同一条件养护试块共同判定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混凝土的强度评定根据混凝土生产条件的稳定程度,按统计方法和非统计方法分别进行。
标准差已知的统计方法
①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
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统一标准》确定。
对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强度,应经同批内标准试件的全部强度代表来评定。
②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10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③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④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⑤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应根据前一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注:
每个检验期不应超过3个月,且在该期间内验收总批当选不得少于15组。
批数不足15批或不足的情况下,用标准差书籍统计法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是不正确的。
2)标准差未知的统计法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不能满足“在较长试件内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的规定,或在前一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强度数据用已确定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3)非统计方法评定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批量不大的混凝土(指一个验收批的试件不足10组时),可采用非统计法评定。
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七。
十七、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对该分项所包含的检验批(一个会若干个)的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总汇、核查的记录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一般情况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因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起一个归纳整理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的验收内容,只需先将相关的检验批汇集成一个分项工程,再行验收即可。
(2)检验批部位、区段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汇总。
(3)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第5.0.2规定。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施工项目专业技术员填写检查结论,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结论。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式与例表,详见本章第四节表式与例表十八。
十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是对已完成的地基与基础分部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确认是否可以继续下一步施工的记录资料。
(1)实体质量检查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分项工程作为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文件检查验收,形成统一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包括该分部所涉及的相关分项观感质量、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情况。
若曾经对某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进行过处理,也应写明(如某柱主筋出现移位,已由检测单位鉴定检测,设计单位复核认可等)
(2)质量文件核查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所涉及的、应该有的内容逐一检查核对,项数为相关序号项数的累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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