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员工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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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员工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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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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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大学事业部员工守则
第一条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第二条发挥团队精神,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同为大学事业部的明天奋斗,不得有个人崇拜。
第三条遵守本事业部一切规章制度、通告与公告的管理。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时常加强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五条不得泄露事业部商业上的机密,或假借权职,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大学事业部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六条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产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七条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人事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第八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
第九条员工应注意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
第一十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内应全神贯注,严禁看电影、打游戏。
第一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来宾、与参观者谈话等,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领导人员批准后方能接见,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十二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内的每一位员工应准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每一项会议,认真听取会议的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每周一次例会,员工应勇于发言,提出自己对公司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五条有意见或建议时,必须形成书面语言向上呈报。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有责任心,各尽其责,不得怠慢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下达的每一项任务。
工作的质量决定生活的质量!
第十七条公司工作授权于人,由各负责人分发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在借阅图书报刊时应按时归还,不得损坏。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人员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署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二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和全体员工的任用及待遇。
第五条部门领导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解聘事务等相关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劳动纪律及日常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员工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一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一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一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给各部门,各部门领导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根据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的人员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公司总经理确定人力资源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员工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遴选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请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复试;
三、复试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四、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
第十四条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员工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十六条报到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携带:
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七条报到程序: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双方签订《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员工自己保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人力资源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4、员工出勤卡。
第十八条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领导安排工作。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员工试用期录用
第二十条新员工教育培训规定
一、目的:
为培养新员工的劳动意识,传授基本的业务知识,提高其劳动技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原则:
培训教育要消除新员工对新环境的恐惧和不安,培养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及信赖感,使之成为企业的优秀员工。
三、临时录用人员培训:
临时录用人员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一般有七天无薪试用期和三个月有薪试用期。
一、新员在上班第一周无工资,一周后转入正式试用期。
二、新员工试聘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三、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可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领导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三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四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试用部门领导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员工转正考核表》,经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
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员工正式录用
第二十六条被正式聘用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员工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员工自己保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员工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订一次。
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
员工如不愿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十五天内书面通知事务部。
第二十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员工本人,一份由事务部存档。
第八章员工培训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培训,其一是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其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以便较快的适应工作。
员工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干什么学什么,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第三十条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作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团队意识。
第三十一条培训内容:
一、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二、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网站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四、基层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各自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基层工作人员应学习公司和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职位责任及要求。
六、公司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实际的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培训方法:
一、专业教师讲课,系统的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
三、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第三十三条培训形式:
一、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二、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第九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四条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一、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二、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1、工作态度:
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
主要指业务能力(含:
学习接受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须的能力。
)
3、工作绩效:
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三、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
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表可由各干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十五条相关责任
一、人力资源部、部门领导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部门领导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二、一级考核者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共同制订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
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都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三、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认不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
签名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四、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投诉。
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为投诉人。
第十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三十六条企业人员调整管理条例
一、为了促进本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并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进行人力资源的分配,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调动。
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
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调动:
是指员工在部门之间变动,需经考核后由拟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请表》,由所涉及部门领导批准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三、人员调整必须以考核为依据,以任职资格为标准,兼个人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
第三十七条晋升制度
一、设立后备干部储备库,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员工以下因素,考察合格者进入后备干部储备库。
1、是否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是否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二、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干部储备库。
三、部门经理为岗位期限制:
到期后由员工评述及经理审核,考核优秀不低于85分的,继续任职;如考核为良好,由公司员工竞争上岗;如低于良好,交由事务部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四、晋升:
分定期与不定期
1、定期:
每年8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
员工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由业务部主管提议,交总经理审批后,随时得以提升。
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并向业务人员倾斜。
五、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
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领导鉴订;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关材料;
6、总经理审批;
7、人力资源部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保管,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三十八条任免规定
一、创造一种奋发向上的公司心理环境,本公司特设立自我申报制度。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能力专长,本着为公司和个人负责的精神填写《员工自我申报表》。
经人力资源部会同该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共同考察合格者,列入备选人员档案,以便在适当的时机选任。
二、凡升任、调任、降任员工,均由相应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名,报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按权限规定呈送审核人。
三、凡呈报升任、调任、降任要求的部门,应配齐以下材料:
1、调整后的职务或工作;
2、工绩效考核表;
3、领导对所做的全面鉴定;
4、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有关材料。
四、凡由上级授意调整的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应按本章第8条配齐材料。
五、高级员工的任职通知由总经理签发,人力资源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
高层以下员工的任职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与有关单位领导共同签发。
六、因职务变换或因重大失误需免去原任职务的高级员工,由总经理签发免职通知书,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
高层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有关部门领导共同签发免职通知书。
七、接到任免通知书的员工,限一周内交接好工作,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任免手续。
第十一章考勤制度
第三十九条总则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至部门经理。
职责划分
戴进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工作,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本部门考勤制度的执行。
第四十条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2.考勤形式
a)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因故未签到的,必须在签到表上注明原因。
b)严禁代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每次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3.请假审批权限
a)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b)其他员工请假,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请假程序
a)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助理请假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一般员工请假: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须先填写《请假单》,(附件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戴进处备案;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须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交戴进处,报经总经理批准。
附件一:
请假单
姓名
部门
岗位
事由详述
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第四十一条缺勤制度
1.迟到、早退
a)员工无故上班时间在8:
00之后到的视为迟到,每日值日人员要提前二十分钟到,下班时间在18:
00之前的为早退。
b)员工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按天事假处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按旷工一天计。
2.病假
a)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
b)二天(含)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含区级)开具的病假单请假,请假当日扣除当日工资。
c)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并不扣除当日工资。
3.事假
a)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
员工每人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天,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天。
b)请假当日扣除日工资。
c)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不扣除当日工资。
4.旷工
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含三十分钟)且无故未请假、未到岗位工作的;
b)未请假便擅自休假的;
c)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
注:
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工资;月累计两次(含两次),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第四十二条假期制度
1.公假
a)经批准参加业务学习、出席子女家长会等,在规定时间内记作公假。
员工请公假需出具相关证明,请假当日工资不予扣除。
2.婚假
a)员工结婚所享有的假期,记作婚假。
员工在符合《婚烟法》的前提下办理结婚手续的,享有三天婚假;晚婚者享有十天婚假,婚假需在办理结婚手续后的6个月内一次性享用,逾期作废。
3.丧假
a)员工因其直系亲属去世所享有的假期,记作丧假。
员工享有3天丧假(不含路程中所需时间)。
4.产假
a)根据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已婚员工享有的假期。
女职工分娩可享有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属难产情况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者(男26岁,女24岁),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
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5.工伤假
a)员工因工致伤、致残,并经指定医院证明需要休养的,记作工伤假。
工伤假处理办法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6.年休假
a)年休假,即员工享有的带薪假期。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七天的年休假,工作年限每延长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b)年休假期间发全额工资。
因公司业务需要未能休假的,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一是,员工可以申请将年休假延期至次年;二是,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的额外经济补偿,其金额等于年休假天数×每天应得工资(全额工资/每月天数)。
c)休假的员工应提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戴进处,并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五、附则
a)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亦同。
b)本制度与国家或武汉市等有关规定相悖时,以国家或武汉市等有关规定为准。
c)本制度由大学事业部负责解释。
d)本制度自2009年8月1日始试行。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
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资金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欧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财物不清、拖欠钱财不还、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及在场员工没有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者。
记过处罚方式有:
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若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五条上述惩罚根据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分别处以不同层次的罚款。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四十六条解聘、辞退的规定
一、以下情况公司员工可能资遣:
1、歇业或转让时;
2、公司亏损业务紧缩时;
3、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停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变革而原有员工无法适应时;
5、其他特殊原因。
二、员工自受到资遣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妥离职手续时,并领取资遣费。
自接到资遣通知三十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者,不再发放资遣费,按辞退处理。
三、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为:
1、在职期间曾受惩处的;
2、工作绩效不如他人的;
3、公司工龄短于他人的;
4、业务等级低于他人的。
四、资遣费发放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有效时间不足一年者,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三年者,发放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者,每增加一年,增发半个月的资遣费,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基本工资。
五、本公司资遣员工再遇公司招聘时,可考虑有限录取,本企业工龄可连续计算。
若再遇资遣时,只按续任时间长短来发放资遣费。
第四十七条停薪留职规定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久病不愈超过一个月者;
2、有特殊情况暂不能供职者。
二、凡属第一条第1条情况的,由部门领导填写《停薪留职通知单》,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呈送本人。
三、凡属第一条第2条情况的,由员工个人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填写《停薪留职通知单》,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呈送本人。
四、停薪留职以一年为限,如需要延长,需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
停薪留职期间不计本企业工龄。
五、停薪留职期满仍不能供职按辞退办理。
六、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就他职或有收入者,一经核实,予以除名。
七、停薪留职人员,公司概不保留原任职位,申请复职时若无相应职位空缺或已无需要时,不待复职。
若停薪留职期间仍不待复职者,按辞退处理。
八、停薪留职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经人力资源部和原任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复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业务调动离职;
3、解雇离职;
4、其他原因离职。
二、自请离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领导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望再返公司效力。
三、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部门领导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离职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移交清册三份,按移交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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