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玲珑电子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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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玲珑电子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服务守则
第三章-----------------------------------------招聘.任用
第四章-----------------------------------------工作时间
第五章-----------------------------------------薪资
第六章-----------------------------------------休息休假请假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考勤与考绩
第九章-----------------------------------------离职
第十章-----------------------------------------管理条例
第十一章---------------------------------------福利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之主旨在保障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之权益,并藉以促进每一员工之工作效率.
第二条:
本规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市劳动法规,配合本公司实际需要所拟订,得因现行法令或本公司政策之变更随时加以修订、补充或增加,另行公告通知.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之从业人员,系指本公司各部门正式录用之人员及试用期之新进实习人员而言.
第四条:
凡是与职工有关的招募、任用、调动、晋升、工作条件、薪资、奖惩、休假、考绩、
离职交接等规章,均序列于内.
第五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劳动法及其施行细则办理,同一法令有修正时,依照修
订之法令办理.
第二章:
服务守则
第一条:
从业人员应遵守本公司的经营,一切规章通告,忠爱公司,认真尽责,服从合群,以厂为荣
第二条:
员工之言语应诚实,同事间和蔼相处,工作上应互相协调,维护公司荣誉及利益.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上级为配合工作需要所作之职务调动,不得籍故推诿或拒绝。
第四条:
员工进入厂区或工作岗位,应依公司规定穿著整齐。
第五条:
应保持电话畅通长话短说以利业务处理,不得使用做为私人电话。
第六条:
员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规定,不得怠慢工作职责。
第七条:
员工除在指定的处所外,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第八条:
中午休息时间,员工不得出厂,员工出厂要服从门禁管制和警卫之督导。
第九条:
工作时间未得主管许可,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
员工应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一条:
不得随意翻阅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之文件账册,或外来函件。
第十二条:
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及非必需品进工作场所,非经许可不得擅领外人进厂参观。
第十三条:
员工对于营私舞弊、怠惰、失职及危害公司利益行为者,有纠举之责。
第十四条:
利用职权收受金钱物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者以开除论。
第十五条:
偷窃或挪用公款公物者以开除论.
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对于有关职务之报告或意见反映,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特殊
事项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识别证:
一:
公司备有识别证,由人事单位集中管制,并分发给个人使用.本证限本人使用,不
得借予他人.
二:
所有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内均须佩戴识别证予规定位置,遗失时应立即向人事单位报
备,并受理补发。
第一次遗失缴纳工本费20元,第二次遗失除了缴纳工本费20元以外
并予以警告一次,第三次遗失除了缴工本费外,并予以小过一次之处分。
三:
离职时按离职程序交回人事单位注销.
四:
本公司识别证仅适用于本厂,不作其它用途。
第三章:
招聘、任用
第一条:
各级从业员之聘用以本公司业务之需要及发展而决定,申请人力资源经由公开征求
或介绍,资历审验,笔试及约谈合格后,由人事单位依聘雇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人事、研发、工程、财务等重要岗位须签订保密协议)。
职级区分、薪资福利及教
育训练规定等另定于管理规章内。
第二条:
聘雇从业人员除专案核准免于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
情况经主管核准,可适当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聘用。
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三条:
职工聘用后有七天培训期,在七天内不合格被辞退或自行辞职者不予发薪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任用;已经任用者,立即解雇。
1:
被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2: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
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4:
吸食毒品者。
5:
亏空公款受处分有案者。
6:
品行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7: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8: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9:
未满十六周岁者。
10:
提供不实个人资料者。
第五条:
晋级
凡因工作表现优良,对公司有贡献者,得视职缺状况予以晋升。
第四章:
:
工作时间
第一条:
公司之作息时间如下:
单位
工作时间
用餐时间
休息时间
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
午餐1.小时
晚餐0.5小时
周六至周日
车间
周一至周五
午餐1小时
晚餐0.5小时
周六至周日
注:
警卫及轮班者除外。
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第二条:
上述工作时间得视工作需要作弹性调整。
第三条:
每年年度结束前即制定次年全年度之生产日历表(含休假日,轮休日,固定假日
等)并通告之。
国家政府机构指定之休假日或公司业务增减之影响,本公司得配合
修正,并以不抵触休假日为原则。
第五章:
薪资
第一条:
工资系指从业人员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须保密.
一:
工资发放规定:
次月二十日一次性发给当月工资,并由公司存入指定银行之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二:
薪资结构:
基本工资+标准津贴(职务津贴+生活津贴+主管津贴+技术津贴+伙食津贴)+加班费
+晚班补贴+特殊津贴
三:
晚班补贴:
给予公司员工夜班补贴3元/晚(注:
夜班指的是当日下班时间超
过PM12:
00,合同内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条:
从业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加点)之工资依下列标准。
A平时加班:
基本工资/22/8*150%
B假日加班:
基本工资/22/8*200%
C法定假日加班:
基本工资/22/8*300%
第三条:
延长工作时间之给付以加班单及刷卡记录为准.无加班申请核准或各项记录记载不
清,均不予计算.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
第六章:
休息、休假、请假
第一条:
职工每年享有十天国家法定有薪节假日:
(同时参考生产日历表)
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二条:
给假假别有:
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假八种:
假
别
给假
天数
请假
事由
证明文件
薪资
给付
备
注
事
假
全年十二天
重要私事需本人亲自处理者
不 发
薪 资
部门主管核准两天,超过两天(含)需由(副)总经理核准。
病
假
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未住院),超过十四天转为事假处理。
因病无法上班者
请假两天(含)以上者,需有医事证明书
不 发
薪 资
一个月允许有4小时的请假不扣薪资,三天以下由部门主管核决,三天(含)以上由副总核决。
工
伤
假
根据医生诊断书和一般的医疗恢复期.
因公而致残、
伤害或疾病者
医院诊断书
医事证明书
工伤鉴定证明书
薪 资
照 给
1:
事实发生二天内本人
或代理人提出申请
2:
每星期一到人事单位
续假一次(住院除外),
部门主管视情况决定是
否给予续假。
婚
假
三天
(晚婚七天)
本人结婚者
结婚证书
薪 资
照 给
1:
结婚证与婚期间隔为两个月。
2:
达法定结婚年龄
(男22岁女20岁,晚婚男25岁女23岁)
3:
假期结束后须向人事单位检视结婚证书正本,4.结婚礼金补助标准100元(试用期内无此特例)
5.每人仅限一次
产
假
共计九十天
产前可休15天
生育首胎者
结婚证
准生证
生育保险,社保支付。
薪资为
全薪
1:
试用期满后两年
2:
休产假人须持请假单,结婚证,准生证到人事单位办理
3:
薪资假满后发给
4:
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假
别
给假
天数
请假
事由
证明文件
薪资
给付
备
注
丧
假
三天
配偶、公婆、岳父母、父母子女丧亡
死亡证明书
讣文.
申请人与死亡人关系证明书
薪 资
照 给
丧葬补助费标准200元,只限于本人配偶,直系父母子女。
(试用期内无此福利)
公
假
根据申请
军政单位召集或集训,公司派去学习、培训等。
检附证明文件
薪资照给
年
假
按服务年资
按规定享受待遇。
薪资照给
1:
当年病、事假合计超过25天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2:
由主管排定年假轮休表,人事备案。
3:
年资必须达一年(含)以上,方可享受.
第三条:
服务年资与享受年假天数规定:
工作年限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年假天数
3
4
5
6
7
8
9
10
第四条:
在节假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需与工作日相互调换时,得于出勤。
第五条:
假期期间,如中间逢节假日,该节假日应并计于假期间内。
第六条:
假期期满未上班又未办理续假者,以旷工论。
第七条:
请假手续:
按请假单上的操作程序办理。
第七章:
奖惩
第一条 奖励的种类:
1职工之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晋级晋等。
2职工在同一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一次论;记功三次的作记大功一次论。
第二条 奖励的专案:
1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嘉奖】;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奖励。
A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责、能作为其它职工楷模者。
B领导有方、使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C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D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E其它类似之行为者。
2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记功】;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奖励。
A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B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C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经查属实者。
D参与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理得宜者。
E其它类似之行为者。
3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奖励。
A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B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前举发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
损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灾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宜或勇于救护而保全人命或公物,
因而减少损害者。
D研究改善工艺流程或方法,对于提高产品品质或降低成本,有显著功效者。
E对于改善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有显著功效者。
F其它类似之行为者。
4职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功一次者,可予以晋级晋等。
第三条:
职工之惩罚分为下列五种:
A警告B记过C记大过D降级降等E辞退。
第四条:
职工在同一年度内,获警告三次的作记过一次论;记过三次的作记大过一次论。
第五条:
惩罚的专案:
一:
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警告】;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罚。
1:
工作时间内不按规定配戴识别证,一月内累计被登记三次即予以警告一次
处分。
2:
一月内累计被登记三次迟到者〈含〉即予以警告一次处分。
3:
一年度内遗失识别证达二次的,自第二次〈含〉起,每次申请补发时,均予
以警告一次处分。
4:
上、下班打卡或餐厅用餐时,不排队或插队者。
5:
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穿著服装者。
6:
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工作者。
7:
在车间吃东西者〈含车间内办公室〉。
8:
破坏工作场所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者,如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
9:
机台或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加以整理者。
10:
因疏忽,而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1:
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2:
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3:
上班时间未经许可私自会客或拨打私人电话者。
14: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认真执行任务者。
15:
未经许可触摸机台上的任何按钮,情节尚属轻微者。
16:
违反公司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二:
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记过】;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罚。
1:
对于上级交办之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置失当者。
2:
办事推诿或积压文件,影响工作时效者。
3:
在上班时间喝酒者(因上班前饮酒影响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6: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证、威协制造事端者。
7:
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作其它私事者。
8:
遇有意外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9:
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10:
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11:
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诿且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12:
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13:
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门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4:
未到休息或下班时间,擅自停工离岗者。
15:
有【1】项各款行为之一,经被警告处分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16:
有本项各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减轻为警告处分。
三:
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记大过】;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罚。
1:
上班时间或未办完交接事项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2:
报告不实,欺瞒上级者。
3:
违反工艺流程或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品质,造成公司损失者.
4:
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欺瞒上级者。
5:
投机取巧、隐瞒蒙骗、牟取非法利益者。
6:
接受或要求往来厂商的回扣或馈赠者。
7:
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8:
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事或委托他人制造者。
9:
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者无理取闹者。
10:
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11:
违反技术操作规定或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12:
故意或蓄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13:
故意怠工者。
或在上班时间喝酒〈已经影响其正常工作能力〉者。
14: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或工具者。
15:
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16: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或使用不属于自己经管的设备、仪器或技术性工具者。
17:
撕毁公司的公告、文件者。
18:
在车间吸烟者。
19: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20:
有【2】项各款行为之一,经被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有本项各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减轻为记过处分。
四:
职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一次者,可予以降级降等。
五:
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可予以【辞退】;案情重大者,并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对上级领导或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2: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或被判劳动教养者。
3:
在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
工作秩序者。
4: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
5:
侵占公款、公物者。
6:
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7: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图
纸、资料者。
8:
在厂内聚赌或有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9: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鉴〈公章、报关章等〉或伪造公司文件者。
10:
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11: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在同一年度内,累计旷工达三天〈含〉以上者。
12: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13:
在外从事有损公司利益,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者。
14:
伪造识别证,或借他人的识别证,或将识别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15:
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
16:
有贪污、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它违法乱纪
之行为者。
17:
违反技术操作规定或安全卫生规定,以致发生重大事故者。
18:
有【3】项各款行为之一,经被记大过处分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19:
有本项各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呈报(副)总经理另
行议处。
第六条 奖惩案件之公告与提报:
一:
奖惩案件,由单位主管组长〈课长〉提出,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管理部复核,
总经理〈副总经理〉做核决。
二:
奖惩案件确定后,应由管理部在布告栏公告之。
第七条 奖惩案件之执行:
一:
受奖励或受惩罚之职工,应当按下列的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工资:
A记嘉奖《警告》者;每次加《减》发〝二十元〞。
B记功《记过》者;每次加《减》发〝六十元〞。
C记大功《记大过》者;每次加《减》发〝一百八十元〞。
二: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被处分的职工,进行包
庇的主管,应当从严予以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考勤与考绩
第一条:
从业人员均应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按时刷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关迟到.旷工.或
早退规定如下:
一:
迟到: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月迟到累计2次以上且累计10分钟(含)以上者需补请事假,若无请假者以旷职论。
二:
早退
1: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2:
早退者需请假.若无请假者以旷职论处.
三:
旷职:
1:
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者,均以旷职论.
2:
代人刷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予以大过一次论.
3:
员工旷职罚扣3倍薪资并扣除全勤奖。
第二条:
考绩:
(考核作业另以考核管理办法定义)
一:
试用期考核:
二:
定期考核:
三:
年终考核
第九章:
离职
第一条:
离职手续
一:
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提出申请,由人事单位出具《离职申请表》经原单位.部门主管核准后,表单至人事单位处,人事单位再以离职申请表上的预定日期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厂手续,离职人员与会办单位结清一切账目及办理交接手续签章后,为办妥离职手续,
二:
试用期内,应先提前一星期提出离职申请,合同期内的正式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前提出
离职申请。
三:
合同期内员工自行提出离职,当月薪资应于次月20日一并发放;若为公司资遣
可于离职当日领取当月薪资。
第二条:
离职证明
离职人员可向公司申请离职证明书.
第十章:
管理条例
第一条:
厂区管理条例:
一:
不在生产、禁烟场所吸烟,不在工作时间吃零食。
二:
不损坏公司和他人财物。
三: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四:
不说脏话、粗话。
五:
不违章作业,无证操作。
六:
不乱停车辆。
第二条:
餐厅管理条例
一:
员工需排队领餐,入座后就餐.
二:
用餐时不大声喧哗,口含食物应避免说话。
三:
就餐完毕,桌面清理干净,饭渣倒入垃圾桶里,不得倒入洗碗池里.
四:
不得在餐厅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不得大声喧哗。
五:
不得在餐厅赌博、闹事。
六:
有违返其中一条者,罚其打扫餐厅一周,并以特殊性惩处条例处分.
第十一章:
福利事项
第一条:
凡是在公司做满一年(含试用期),公司给予有薪假三天,每增加一年有薪假就增加一天,依此类推最多为十天。
第二条:
员工享有公司提供三餐(每月扣餐费160元)和住宿福利,员工放弃该项权利时,公司无任何补偿.
第三条:
厂区设有休息场所,餐厅,宿舍娱乐运动设施,供从业人员用餐,休息,住宿.
第四条:
年终奖金每年度终了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工作并无过失之从业人员,发年终
奖金。
第五条:
每年进行一次全厂人员评核与薪资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劳动法和本年度的营利状
况来考量.
第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享有
1:
公共福利: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等
2:
个人福利:
养老.住房.伙食.等
3:
生活福利:
结婚礼金.丧葬补助等
4:
其它福利:
培训.病.事.公休假.节假日.工作间休息.旅游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在职期间,公司提供外训机会并承担该费用,该员工需在外训后于公司服务5年方可相抵外训费用,中途若离职该费用按每年20%比例递减至全部费用结束。
第八条:
本员工守则由管理部制订,呈总经理室核准而实施,其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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