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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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市场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改革、发展及市场的需要,加快提升公司市场营销系统工作的决策理念,统筹协调公司市场营销资源,公司成立市场营销中心,并注册成立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为机关事业部门,实行有偿服务、合理取费、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二、统一管理公司对外市场营销资源,使用安排建造师、公司资质、各种证件、以及投标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三、坚持立足北京、拓展外埠、走向国际的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房建、市政、装饰、园林古建、文物修缮、钢结构、机电安装等专业资质优势,促进公司市场营销稳健发展。
四、提高对外承接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及审计业务能力,为公司资本运营业务的发展提供工程咨询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房建工程技术部、市政工程技术部、房建工程报价部、市政报价部四部一室。
二、人员配置
主任、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1人,副主任若干。
综合办公室:
负责商务、合同、财务、网管、外勤、贯标、对外接待等;
房建工程技术部:
负责房建技术标;
市政工程技术部:
负责市政技术标;
房建工程报价部:
负责房建经济标;
市政工程报价部:
负责市政经济标。
第三章工作范围与职能
一、工作范围
(一)公司主营项目的市场营销工作;
(二)各基层单位自行跟踪项目的投标工作;
(三)工程总承包部、国际部、合作单位的投标工作;
(四)配合对外协作单位的投标工作;
(五)对外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等业务;
(六)为公司未来的资本运营板块提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
二、主要职能
(一)制定公司营销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完成年度营销工作计划;
(二)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登记、分析和对外联系与接待工作,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确定下步工作计划,建立工程信息与投标报名登记台帐;
(三)对获知的工程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跟踪,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保证信息畅通;
(四)建立行业内的对外合作环境,稳定并适时调整更新紧密合作型伙伴,保证外部合作环境的稳定;
(五)负责购买投标工程的相关文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公证手续,办理相关投标保证金(保函),建立投标保证金收支台帐,及时回收投标保证金;
(六)协助办理公司外埠工程投标的市场准入手续。
协助调查投标工程所处环境,了解招标人的工作进展及资金状况,掌握工程所在地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及生产要素价格及配置等情况;
(七)组织编制投标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并保证每份投标文件的有效,特别是技术标的先进性;
(八)按照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参加发标、答疑、现场踏勘、技术方案论证、开标、答辩等有关活动;
(九)协助甲方和公司相关部门办理中标工程正式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十)负责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协议书)、工程咨询合同等文书的起草、谈判和会签、签订、备案并组织合同交底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各种投标数据台帐,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十二)建立投标工程总结分析制度,对每项投标工程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
(十三)负责本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并保证三标体系文件的有效运行。
配合其它职能部室的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
(十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主要工作内容另定)
三、各部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投标项目在各级建筑市场的报名工作,配合有关领导进行项目的对外洽谈与接洽;
2.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登记、分析、跟踪与对外接待工作,编制动态报表,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确定下步工作计划,建立工程信息与投标报名登记台帐;
3.负责项目的联系、沟通与洽谈;
4.负责购买投标工程的相关文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相关投标保证金(保函),建立投标保证金收支台帐,及时回收投标保证金;
5.负责投标工程的项目现场踏勘、答疑、往来信函的组织工作;
6.负责编制投标商务文件,协助进行投标工程的封标、开标以及善后事宜;
7.协助办理公司外埠工程投标的市场准入手续;
8.组织接待招标方参观考察;
9.财务管理:
设置独立财务帐户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负责本中心人员考勤与工资、各项福利保障的管理与核算、对外财务往来等工作。
10.合同管理与数据管理:
(1)负责中标工程的合同起草、报审、签订、备案工作;
(2)建立中标工程合同台帐,负责合同的交底与移交工作;
(3)建立合同及部门印鉴使用台帐,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
(4)负责向有关上级单位报送各类报表;
(5)配合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完善中标工程开工前各种手续工作。
11.网络管理:
负责市场营销部内部局域网、全部办公设备(计算机、复印机)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本部室办公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保证上述设备与耗材常年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保证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12.贯标工作:
负责企业三标体系认证、与本部相关的内审与有效运营工作。
(二)报价部
1.负责投标工程的项目现场踏勘、答疑问题的准备、报价文件的组织编制工作;
2.负责投标文件的最终封标工作,参加投标工程开标会;
3.负责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有关报价的质询澄清与回复;
4.负责中标项目的报价交底;
5.负责与报价工作有关的询价工作,建立报价数据库;
6.建立投标工程总结分析制度,对每项投标工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
(三)技术部
1.负责投标工程的项目现场踏勘、答疑书的准备、技术方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重点工程或重大工程的技术方案的标前专家论证。
负责组织准备投标过程中的技术答辩;
3.组织研究、探索各类型投标工程技术标书先进性的途径;
4.负责中标项目的技术交底;
5.负责提供资审文件中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及发票证明文件;
6.负责各单位营销业务的工作指导,协助办理资审、投标相关事项、组织会审重大项目的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四)其他
1.市场营销(投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准确、有效地执行公司投标意图,竭尽全力为企业服务,不得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2.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提供投标服务,获取个人好处,导致本单位投标工程未能获得中标时,责任人将被调离岗位,并依照企业管理规章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管理要求
一、积极组织协调与管理,保证投标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审查各专业投标文件,杜绝出现原则性的错误以及导致严重后果的低级性错误,保证投标文件始终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维护企业声誉和市场品牌。
三、加强服务意识,为关联单位提供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
四、配合公司领导、机关部室、各基层单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五、凡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的所有投标活动均需提前到市场营销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办理投标申请表、投标确认表等手续,按工作进展缴纳有关费用,相关资格预审文件必须由市场营销中心负责统一组织编制,建造师资源由市场营销中心统一调配。
六、市场营销中心根据项目特点与有关方进行沟通,明确下一步投标工作思路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确定投标基本费用。
七、公司对外的市场营销活动所涉及的授权、主要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为公司在册管理岗位人员,不允许授权非公司或编外人员。
八、外部合作单位及公司各基层单位投标项目在确定投标程序后,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押金。
九、市场营销中心有权对以公司名义报送与项目投标有关的文件进行监督审查,对可能对公司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的投标活动有权予以纠正、终止。
第五章计费标准
一、公司主营投标项目(公司管理费项下列支)
(一)单项工程计费标准
1.中标工程:
按中标合同总价的3--6‰收取管理服务费。
其中:
(1)中标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统一收费5万元/项;
(2)中标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3000万元(含),按中标合同总价6‰收取;
(3)中标合同总价在3000万元--7000万元(含),按中标合同总价4‰收取;
(4)中标合同总价在7000万元以上,按中标合同总价3‰收取;
(5)按上述差额计价的,不低于低一级合同额的计费标准;
(6)外埠工程在上述计费基础上增加10%。
2.未中标工程:
本市工程收取最低投标成本费用4万元/项,外埠工程收取最低投标成本费用5万元/项。
(二)不列入上述计费标准需另支或据实核算的费用:
1.投标保证金:
由公司统一协调,市场营销中心负责管理,执行财务部有关资金使用的规定;
2.国外工程差旅考察费用、工程咨询费;
3.投标担保费、履约担保费、公证费、中标服务费、印花税、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投标、履约)保函财务费用。
(三)奖励
凡为企业承揽工程提供信息,最终达到中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获得公司的奖励。
奖励办法详见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3月颁布的《规章制度汇编》中“建设工程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章奖惩规定。
二、公司所属基层单位自行承揽施工工程的投标项目计费标准:
(一)全部委托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全过程投标工作的项目,计费标准同公司主营项目投标计费标准。
(二)非全过程委托的投标项目,按照投标服务程序,分阶段计费。
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1.投标报名:
统一管理、建立登记台帐,无偿提供服务;
2.资格预审:
每套资审文件收费3000元/套(本市工程),外埠工程资审文件:
5000元/套;
3.每增加一家配合单位上述两项费用增加:
5000元/套(本市工程),外埠工程:
8000元/套;
4.投标文件编制:
(1)商务标文件编制:
本市工程3000元/套;外埠工程5000元/套;
(2)经济标文件编制:
●本市工程:
工程造价3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30000元/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50000元/套;
工程造价3000-10000(含)万元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5‰/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套;
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0‰/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5‰/套。
●外埠工程:
工程造价3000(含)万元以下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50000元/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80000元/套;
工程造价3000-10000(含)万元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5‰/套;
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5‰/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0‰/套。
每增加一套配合单位经济标文件增加费用2万元/套。
按本款差额计价的,不低于低一级合同额的计费标准。
(3)技术标文件编制:
本市工程:
房建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市政工程造价3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
20000元/套;
房建10000-50000平方米的工程、市政工程造价3000-10000(含)万元的工程:
40000元/套;
房建5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市政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50000元/套。
外埠工程:
同上。
每增加一套配合单位技术标文件增加费用1万元/套。
5.电子标书制作费用(含刻盘,不含标书打印复印装订):
5000元/套;
6.涉及完善手续的投标项目,技术标书必须由市场营销中心统一组织;
7.不参与标书编制,仅负责标书审核的项目,按照相关专业分别计费:
资格预审文件1000元/套.次,商务标1000元/套.次,经济标5000元/套.次,技术标3000元/套.次;
8.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下费用:
工程咨询费、投标保函或担保费、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深化设计费、中标服务费、评标费、钢筋抽筋费、外埠工程差旅费等。
(三)投标保证金:
原则上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对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与公司协商,公司将有偿支持。
(四)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财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工程总承包部、国际部、合作单位的投标项目
(一)本范围内的投标项目,须在项目投标报名时按本规定交纳20000元/项工程投标押金。
无论项目中标与否,此费用投标后结算,多退少补。
(二)全部委托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全过程投标工作的项目,计费标准同公司主营项目投标计费标准。
(三)非全过程委托的投标项目,按照投标服务程序,分阶段计费。
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1.投标报名:
统一管理、建立登记台帐,无偿提供服务;
2.资格预审:
每套资审文件收费3000元(本市工程),外埠工程资审文件:
5000元/套;
3.每增加一家配合单位上述费用增加:
5000元(本市工程),外埠工程:
8000元/套;
4.投标文件编制:
(1)商务标文件编制:
本市工程3000元/套;外埠工程5000元/套;
(2)经济标文件编制:
●本市工程:
工程造价3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30000元/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50000元/套;
工程造价3000-10000(含)万元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5‰/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套;
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0‰/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5‰/套。
●外埠工程:
工程造价3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50000元/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80000元/套;
工程造价3000-10000(含)万元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5‰/套;
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清单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1.5‰/套;预算报价编制费用:
投标工程造价的2.0‰/套。
每增加一套配合单位经济标文件增加费用2万元/套。
按本款差额计价的,不低于低一级合同额的计费标准。
(3)技术标文件编制:
本市工程:
房建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市政工程造价3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
20000元/套;
房建10000-50000平方米的工程、市政工程造价3000-10000(含)万元的工程:
40000元/套;
房建5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市政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50000元/套;
外埠工程:
同上。
每增加一套配合单位技术标文件增加费用1万元/套。
5.电子标书制作费用(含刻盘,不含标书打印复印装订):
5000元/套;
6.涉及完善手续的投标项目,技术标书必须由市场营销中心统一组织;
7.不参与标书编制,仅负责标书审核的项目,按照相关专业分别计费:
资格预审文件1000元/套.次,商务标1000元/套.次,经济标5000元/套.次,技术标3000元/套.次;
8.上述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咨询费(由投标委托方负责);
(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委托方自行解决);
(3)外埠及国外未中标工程投标差旅费由投标委托方另行结算;
(4)中标单位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投标担保费、履约担保费、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深化设计费、中标服务费、印花税、评标费、钢筋抽筋费、差旅费。
银行(投标、履约)保函财务费用等。
四、配合对外协作单位的投标项目。
(一)长期配合的协作单位不收取费用(仅限于协作单位已定标项目、协作单位自行竞标项目)。
(二)松散型协作单位投标配合费(配合内容:
报名、资审、封标、开标):
本市工程3000元/次,外埠工程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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