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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知识疑问
1.运动是无条件的。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运动变化中,没有不运动的物质。
因而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并不是说该事物存在没有条件或不需要条件,而只是说它在任何时候和条件下都会存在,它不是由时间在它之先的其他事物作用的结果,它自身就是绝对在先者。
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由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它包括着低级运动形式。
看不到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就无法说明无限多样的运动形式之间的统一性,也无法理解运动按其本质来说是绝对的,按其具体表现来说又是相对的。
运动是永恒的,没有起源和终结,但一些具体的物质运动形式,如生物运动或社会运动却不是永恒的,它们有自己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
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证明,运动是不能被创造或被消灭的,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也就是说,运动是永恒的、绝对的。
自然界的发展是由物质世界的相互联系引起的。
正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条件性
2、家电补贴属于财政什么支出?
——经济建设支出?
3、村委会成员属于公务员吗?
是否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对象?
4、通过网络进行舆论监督与网上评议政府的新形式、新方法如何区别界定?
5、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与医疗保险如何区别?
6、自为阶级
自在阶级的对称。
指阶级觉悟提高,有了自己的政党组织,有了革命理论的指导,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已到达理性认识阶段时的无产阶级。
由于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和两个对立阶级斗争的发展,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随之提高。
特别自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以后,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人,使他们理解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认识到自己阶级的根本利益,以及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从反对个别资本家的斗争转到反对整个资本家阶级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斗争,从对资产阶级的自发的斗争进入到有组织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阶段,这时候的无产阶级就成为“自为的阶级”。
7、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
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的让渡和货币的让渡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因此,从价值运动的角度观察,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在同一时间内,价值的运动是双向的。
即卖方在得到价值的同时出让使用价值,买方在让渡价值的同时获得使用价值。
支付手段则不同,它是货币在商品赊购赊销过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职能。
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或租赁等活动中,使用价值或商品使用权的让渡与价值的让渡在时间上是分开的——或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
债务的清偿、支付赋税和支付工资就是如此。
如果说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话,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则不然,而是一手交钱,对方并不一手交货,“货”——商品或劳务或某种使用权已先于付款发生时付过了。
从价值运动的角度观察,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在同一时间内,价值的运动是单向的,即当卖者或债权人让渡使用价值或使用权时,买者或债务人并不同时让渡价值,反之,当买者或债务人让渡价值时,卖者或债权人也不同时让渡使用价值或使用权。
8、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transferpayment),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
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转移支付是一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解决贫富差距的财务方法,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政府的转移支付
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
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
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
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
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
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
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
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1]
9、此货币非彼货币
2013年高中政治教材修改又一次引发了教师们对货币理论的争议,争议的焦点之一是货币的本质是什么?
修改前后的教材的表述是一致的:
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根据新教材的表述“纸币成了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货币”(第7页),也就是说,新教材认可了纸币是货币的观点,可是纸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吗?
按照教材的表述,列出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如下:
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纸币是货币;
所以,纸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
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学的经典观点,教材也是认可的;小前提:
纸币是货币,是教材的观点,而“纸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结论却是不可能正确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货币的概念发生了变化,而编写者没有处理“货币”与“纸币”这两个概念的关系。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货币”是金属货币的特指,“纸币”没有被称之为“货币”,而是“货币符号”,受马克思的影响,现在的经济学论著中的“货币”仍然不包括“纸币”。
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纸币是可以直接与贵金属兑换的,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美元与黄金脱钩,黄金彻底退出了货币流通领域,从此纸币成为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货币,原来被称之为“货币”的金属货币(金银)已经不再是货币了。
马克思没有经历不可兑换纸币成为普遍使用的货币的年代,他在经济学著作中的“货币”也都是专指金属货币,金属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马克思的观点并没有错。
贵金属是商品,才能够充当为一般等价物。
而纸币并不是商品,其本质绝对不可能是一般等价物。
由于货币概念的变化,我们今天所说的“货币”,实际上指的就是今天的纸币,而纸币的本质不是一般等价物,教材再用“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的表述就有失严谨了。
既然教材已经认可了当今的纸币是货币,为了教材自身的逻辑严密性,在既不违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又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前提下,建议教材第5页正文第一自然段修改为:
后来,贵金属金银等由于具有体积小、价值大、易于分割、不易磨损、便于携带等特点,逐步地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了一般等价物。
这些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成为最初的货币——金属货币。
金属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金属货币是“最初的货币”或者“早期的货币”,既是货币发展历史的事实,也是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金属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也符合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因此笔者这样的修改应该是不会引起争议的。
建议所有关于货币理论的书籍,在介绍货币的知识的开头部分,增加如下表述:
货币一词,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含义,早期的货币指的是金属货币,现在我们所说的货币,指的就是纸币。
10、积极推进货币政策工具改革,实现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
由于长期实施计划经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尚无货币政策目标之说。
1984年1月1日起,人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逐渐完善货币政策体系,货币政策已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
20世纪90年代前期,在直接调控方式下,我国将信贷总量和现金发行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贷款规模指令性计划控制。
1998年,人行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控制,正式编制基础货币规划,货币政策向间接调控迈出了重要一步。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中央银行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逐渐建立了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如向社会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调控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商业汇票是购货单位为购买销货单位的产品,不及时进行货款支付,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签发的、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的债务凭据。
11、谈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制度研究清华大学领导力培训 万国仁
如今,国有企业对经营管理者激励有三种方式,即:
薪酬激励、股权激励、增量持股入手, 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制度
(一)管理者持股或管理者收购
管理层持有企业非控股股权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在国外一些大企业中得到了验证,是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激励与约束企业经营管理层的重要制度。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证明,只要严格控制、规范操作,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企业经营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本企业少量股权,一般不会导致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可能有利于促进对其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
2004年8月开始,以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指责我国许多企业经营管理层借国企改革之机大肆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为开端,一场激烈的社会大论战就此展开,并持续至今。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借MBO管理层收购之名,行侵吞国有资产之实的行为,但不可否定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持股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做的工作不是片面地叫停,而应该从制度上进行规范。
在过去几年中,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企的股权转让一直持审慎态度,国务院国资委从2003年成立以来,3年内先后发了5个相关文件进行规范。
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严格控制企业经营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尽管加了“严格控制”的字眼,但从明令禁止,到中小型国有企业可以探索,大型国有企业不得转让,再到严格控制,解禁的意味已是不言而喻;尽管规定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但随着管理和规范力度进一步加强,在中小国企中重开MBO也指日而待。
1 管理者持股的政策规定。
尽管国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解禁,但如果不从政策上进行规范,不从制度上进行监管,那么在国有股减持,管理者通过增资扩股持股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不良结果。
因此,管理者持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激励方式,不得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约束与规范:
一方面,管理层成员拟通过增资扩股持有企业股权的,不得参与制订改制方案、确定国有产权折股价、选择中介机构,以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中的重大事项。
另一方面,管理层持股必须提供资金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必须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为标的物通过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资金,也不得采取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持有企业股权。
再一方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层成员,不得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改制企业的股权:
一是经审计认定对改制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二是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改制过程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企业净资产的;三是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值以及国有产权折股价的;四是违反有关制度,参与不该参与的事项,如制订改制方案、确定国有产权折股价、选择中介机构的;五是无法提供持股资金来源合法相关证明的。
2 实行管理者持股计划的对象。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
“管理层”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不包括对管理层实施的奖励股权或股票期权。
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
为探索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二)薪酬制度的设计。
薪酬制度是一项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吸引、留住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以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核心制度。
1薪酬制度设计的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和均等的机会,促进企业及员工共同发展与成长,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里必须注意两个问题。
首先是公平。
一项制度出台,必须对适用对象同时都适用,不能有“盲区”,尽量避免“特区”。
其次是要兼顾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仅仅是单方面顾及企业一方或员工一方的制度设计,注定推行不下去,或者起不到激励的效果。
2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必须遵循“按劳分配,按岗取酬,效益优先,重点激励”的原则。
其意义在于: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本形式和根本原则,必须坚持;按岗取酬是企业的具体分配方式,薪酬以岗位为导向,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岗变薪变,一岗多薪;效益优先,重点激励是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个人劳动成果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起来。
同时,侧重于把优厚的待遇向有突出贡献和重大成就的人员倾斜。
3 薪酬制度设计的内容。
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公平的岗位评价和业绩考核体系。
这是一切激励制度和措施的基本保证。
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开拓的形式等不同,岗位评价和业绩考核的内容和目标也不同。
评价和考核体系主要应该包括:
岗位描述(权利、责任与义务)、岗位评估(岗位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作目标(数量、质量、效益等)、业绩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和幅度。
其次,要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工作目标,确定有效的薪酬模式。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中至少存在两大类型的薪酬模式,一类是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工资制度,即对岗位的责任、风险、负荷和性质要求等进行调查分析后,用量化的方法对岗位进行科学的评价,然后确定在岗员工的岗位基本工资,在确定岗位工资时,有的企业会适当考虑员工的工龄、职称等综合因素,有的根据贡献大小在相同岗位设定不同级别(档次),有的会根据员工上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来确定本年度岗位工资的浮动系数,等等。
这一类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一般员工。
另一类是特别工资制。
为吸引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企业急需的管理、技术、营销、服务等高端人才,许多国有企业现在开始采用谈判工资制、年薪制、佣金制、产品技术奖励制、市场开发奖励制、项目比例提奖制、高学历奖励制等。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应尽量实行特别工资制,企业要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签订明确的目标责任书,并实行动态管理。
4 薪酬制度的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国有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按市场化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方向,也是必然的趋势,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行政级别等观念影响较深,因此,在全部国有企业中实行完全市场化的薪酬制度还有待时日。
薪酬制度的实施必须体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步子可以迈大一些,必须体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进步,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员工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必须体现激励的原则和作用,要能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积极因素,形成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核心竞争力。
二、制度设计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激励的力度。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政策性强,牵涉面广,适度激励有利于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和谐企业的建设。
但是,如果激励的力度不够或者过度激励,不但起不到激励的效果,还会适得其反。
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MBO因为道德缺失和信息不对称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非常严重,其中不仅仅因为过度激励,更多的是权钱交易、职务犯罪。
因此,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要严格履行规范的程序,激励制度和方案要报经职工代表大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审批。
2 激励与约束。
激励和约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约束的激励是不完整的,也达不到激励的效果。
因此,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激励制度设计时,必须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任何一项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的制度中,都要相应地设置约束条款,如:
业绩考核的奖惩措施、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限制、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条件限制、管理者持股的回购和退出机制等。
3 制度与执行。
制度设计出来以后,执行是关键。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由于受到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
由于受到侵害职工利益的声讨,因此,在一些国有企业中执行起来并不是很容易的事。
要使制度落实到位,必须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制度设计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解释,争取广大员工的拥护和支持;三是制度执行不要发生偏差,避免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的投机行为。
12、开征遗产税是劫富不济贫(2013.9.30)
近日,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
而在今年2月,国务院已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称“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遗产税是指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上世纪50年代曾设想开征遗产税,1950年《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就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
但后来由于条件不具备没有开征。
遗产税开征63年未果,难在哪里?
中国尽管已经出台了物权法来保障公民私有财产,但当公有物权和私有物权产生矛盾时,前者还是大于后者。
目前法律制度和市场规则没有对私有产权给以清晰的保护,这就使得不少企业家和富人赚了钱就会去国外投资,而不是在国内继续扩大投资。
10多年来,中国大陆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部分城市房价较高,房地产也已经成为中国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一个家庭只要在一线甚至部分二线城市拥有一套普通住房,往往就能达到数百万元以上的标准,远超过遗产税草案规定的80万起征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民众对土地并没有所有权,只有70年左右的使用期限。
而且民众在购房时已经一次性交纳了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
如果再缴纳遗产税等同于重复交税。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房子下面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对其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那么按理说就不能向他征税。
因为税是建立在拥有完整所有权的基础之上。
如果要征税,就应当先让购买者拥有自己房屋下面土地的所有权,即从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土地所有权,取消70年期限。
国人财产无法有效核算开征遗产税不现实
虽然去年住建部要求全国40个主要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在6月底完成联网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未能实现目标。
如果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能实现全国联网,仅靠银行系统和财政系统的一些信息,无法形成一个平台,对国人财产进行有效核算与征管。
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今年也表示,遗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征收难度很大的税种之一。
要对遗产征税,首先要能够了解个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是不是属于应税的遗产等。
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开征遗产税非常不现实。
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不同,中国人主张自己的财产传给子孙后代。
因为在中国,子女是需要赡养和照顾父母的。
如果开征遗产税,绝大多数人肯定是非常不情愿的。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全社会对开征遗产税要形成一个共识就会很难。
如果要强制开征,将无法解决税收征管中可能会遇到的众多难题,征税成本太高。
开征遗产税能调节贫富差距只是一个梦
美国福布斯杂志曾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
由遗产税的征收标准、人均收入和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超过2万一平米的房价可知,遗产税是针对中产阶层尤其是富人征税。
一般来说,向富人征税本意是用于调节贫富差别,但中国的税收收入重点用于行政开支和投资建设,挤压了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投入份额。
这样一来,对税负本来就重的民众开征新税就是杀富不济贫,失去了收入的调节作用,不仅不公平,还有损效率,使得富人变穷,穷人更穷,不利于社会稳定。
2012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突破10万亿元。
即使是税收专业人士也看不懂、说不清这超过10万亿元税收收入的最终流向和详细账单。
在当前资本全球流动的时代,各国税制之间存在竞争关系,部分资本是随着税率、税制流动的。
如果中国开征遗产税,就必然使大量资本外流。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资本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发展中国家要远远大于发达国家。
中国大规模的资本外流必将降低经济活力,减缓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
随意对税负本来就沉重的中产阶层开征新税,会造成中产返贫、富人移民的困境,不仅不利于社会公平,还有损经济效率。
13、速算扣除数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
速算扣除数实际上是在级距和税率不变条件下,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多纳的一个常数。
因此,在超额累进税率条件下,用全额累进的计税方法,只要减掉这个常数,就等于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故称速算扣除数。
14、人民币外升值内贬值
近日,人民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生活中,不少人产生这样的疑问:
人民币不是一直在升值吗?
为什么现在买东西比以前要贵得多,人民币越来越不值钱,这不是贬值吗?
人民币为何境外值钱国内不禁花?
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大量外资追逐人民币】
数据显示,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改革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中间价是8.2765。
如今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已变为6.1450。
“8年前8.28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当时1000元人民币只能购得120.77美元。
8年来,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超过34%。
今天,人们手中的人民币可换更多的美元,就交换美元而言,汇率上升使人民币越来越值钱了。
”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教授兰纪平表示。
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经济形势出现大变迁。
深圳城市研究会专家顾问颜安生认为,以前中国的生产力落后,出口的产品很少,大量的生产和消费品需要进口,没有人愿意持有人民币,而现在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号经济大国,也是世界出口强国,同时,由于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大量国际资金涌向中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出口所形成的巨额外汇还是由外涌入的大量外资都需要通过人民币进行转换,这就形成了大量外资追逐人民币的格局。
颜安生表示,按照市场规律,在国际交往中,只要人民币供不应求,那么,就会出现汇价上升,也就是说,只要中国的出口保持增长态势,外汇和外资仍在持续增加,人民币对外升值的市场动力就不会改变。
【货币投放量居世界第一】
对于生活在国内的人而言,人民币贬值的感觉越来越明显。
兰纪平举例说,“一种在2005年标价为1.90元/斤的大米,如今已经是3.30元/斤了,8年期间年平均上涨9.2%。
就购买大米的能力而言,与2005年的1000元相比,2013年的1000元已缩水至576元,即人民币对内贬值了。
”
“一国货币‘外升内降’的现象在世界新兴市场国家中较为普遍。
”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对记者说,特别是一些经济体选择了缺乏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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