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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的故事
荆轲的故事
荆轲:
既不成事,何故成名春秋战国时期,刺客多如牛毛,然青史留名者寥若晨星。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只记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其中荆轲的故事耗用笔墨最多。
但是与其他四位刺客相比,荆轲无疑是最失败的一个。
曹沫劫齐桓公,尽复失地,全身而退;专诸刺王僚,一招毙敌,功成身死;聂政刺侠累,如入无人之境,击杀数十人;豫让虽然多次功败垂成,但最终还是义感赵襄子,让他自杀前在自己的衣服上刺了几下。
而荆轲刺秦王,秦王有惊无险,燕国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行刺前就有田光、樊於期两颗高贵的人头落地;行刺中又搭上了荆轲和秦舞阳两位勇士的性命;行刺后秦王怒而伐燕,十月而拔蓟城(燕国都城)。
太子丹被杀,燕国旋即灭亡。
在燕国灭亡的前后,名将樊於期的自杀、拱手奉上的督亢地图,都无疑帮了秦国的大忙。
然而奇怪的是:
像荆轲这样一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刺客,竟能够名垂千古,成为众人心目中的大英雄,这究竟是为何呢?
首先,刺秦失败,非荆轲之过。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荆轲是个素质一流的优秀刺客,实则不然。
据《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卿好读书击剑,曾经凭借剑术游说卫元君,结果卫元君不用;后来又与秦国著名剑术家盖聂论剑,话不投机,盖聂怒目而视,结果荆轲出……不敢留;再后来又与赵国鲁句践下棋,发生争执,鲁句践大声呵斥,于是荆轲默无声息地逃去。
陶渊明也在《咏荆轲》中惋惜说: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可见荆轲虽然胆气过人,可惜剑艺欠佳,并非充当刺客的良材。
荆轲并无刺客应该具备的高深武功,起初也并不愿意充当刺杀秦王的刺客,是太子丹等人通过自杀、施恩等手段一步步将其绑架,将他逼上刺杀秦王之路的。
不过这还不是大问题,因为据《史记•刺客列传》记载:
荆卿好读书击剑……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沉深好书。
可见,荆轲虽然不是武功卓绝的剑客,但他识书达理、文武兼备,因此在出使秦国之前,极有自知之明的荆轲就已经安排好了万全之策―等他的朋友同去。
至于这位朋友究竟是谁,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武功应该不弱,至少不亚于荆轲,比那个13岁就能杀人的秦舞阳更是强之百倍。
荆轲之所以苦苦等待,是因为他知道秦舞阳名不副实,恐怕有辱使命,只有和这位朋友同行才有胜算。
试想,如果当初在秦王殿上出现两个荆轲式刺客围追堵截,秦王岂能轻易逃脱?
可惜太子丹过于性急,在荆轲等待朋友的时候再三催促:
已经没有时间了,荆卿你还打算动身吗?
请让我先派秦舞阳去吧。
这句话不啻于掌掴鞭抽,因此荆轲怒斥他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
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
可见荆轲本是打算和朋友共同劫持秦王并全身而返的,但经太子丹这么一催,只好负气上路。
失去了朋友的帮助,荆轲自知生还无望,于是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头也不回,就车而去。
太子丹不让荆轲等朋友,如果给他配备一个艺高胆大的助手也可,可配备的却是一个徒有杀人虚名的秦舞阳,不仅在行刺时没有起到任何协助作用,反而在行刺前因失态引起秦国君臣的怀疑和警惕。
对此,唐代诗人周昙在《秦舞阳》中评价说:
�岁徒闻有壮名,及令为副误荆卿。
是时环柱能相副,谁谓燕囚事不成。
意思是说,秦舞阳空有年幼杀人的虚名,让他充当副手误了荆轲,如果秦王绕柱逃跑时他能帮一把,谁说刺秦之事不会成功呢?
可见,如果当初按照荆轲的筹划安排,刺杀秦王极有可能成功,但由于太子丹太过性急、秦舞阳太过脓包,致使荆轲功败身死。
其次,秦王伟业,令荆轲名望倍增。
荆轲的知名度之所以高于曹沫等四位刺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刺杀的对象名气太大。
尽管齐桓公(春秋齐国国君)、王僚(春秋吴国国君)、赵襄子(战国初年赵国创始人)、侠累(战国初年韩国相国)等人爵高位显,史书留名,但与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相比,实乃萤火之于日月,不可同日而语。
正是因为秦始皇的功绩、名望都高于齐桓公等人,所以,荆轲的名望也就高于曹沫等人。
倘若荆轲行刺的只是一个无名小辈,或者秦始皇只是个庸碌无为的君主,荆轲就不会在诸多的刺客中脱颖而出。
可以说,荆轲的出名是以秦始皇的知名度作为基础的,秦始皇的功劳越大,荆轲的名望就越高。
再次,个性魅力,令世人敬仰。
春秋战国时期的刺客给后世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知恩图报、轻死尚义、胆识过人,千百年来,一直倍受世人敬仰。
这种重情义、轻生死的精神,从秦汉至今,已不多见,只有在春秋战国时期大放异彩。
荆轲不只在行刺过程中表现出的无畏、冷静、勇敢、机智令人钦佩,更重要的是,他骨子里渗透着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一种对朋友最原始的感恩和忠诚。
与这种令人着迷的个性魅力相比,什么剑术高低,什么功过成败,都已变得微不足道。
人们记得的,只有那震古烁今的惊天一击背后展现出的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的结尾评价说:
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最后,抗暴义举,顺民心民意。
在中国历史上,刺客犹如一颗颗划过长空的流星,虽一掠而过,但敛不住其耀眼的光芒。
他们以匹夫之躯力搏强势群体,使人感受到普通民众对强权的仇视。
诚然,秦的统一是个人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即使荆轲杀死了一个秦王,还会有下一个秦王出来继续完成统一大业。
再退一步说,即使荆轲成功劫持了秦王,逼他订立归还诸侯们土地的契约,又有谁能保证他不会出尔反尔?
天下大势又岂是劫持一个君王就可以改变的?
所以荆轲刺秦王,成败本身并无太大意义。
重要的是,我们在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历史功绩的时候,也应看到他在统一过程中对人民造成的莫大伤害。
因此荆轲刺秦王代表了人民的抗暴之心,代表了人民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险的英雄气概和冲天豪情。
荆轲刺秦王这一荡气回肠的千古史话,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一慷慨激昂的英雄悲歌,必将伴随着壮士英名永世流传。
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陶渊明的《咏荆轲》和骆宾王的《于易水送人》集中体现了两千多年来人们对荆轲抗暴义举的赞颂和怀念之情。
编辑/赵雪梅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以笏与荆轲文史在线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李欣以笏与荆轲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文学院摘要:
文章介绍了古代中国和以色列民族史上两个重要历史事件,对比了两个英雄人物——以笏和荆轲,分析了两个历史事件的相似之处,得出结论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关键词:
《圣经》;以笏;荆轲在我们身边常有一些令人兴奋的事发生,我们觉得很时击杀了摩押人约有一万,都是强壮的勇士,没有一人逃奇妙,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只称它为巧合。
最近读《圣脱。
这样,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国中太平八十年。
经》时,读到一个历史故事,让我不禁感叹,历史竟然有(《圣经・旧约・士师记3:
12.30)《圣经》对以笏的描述惟妙惟肖,以笏的英勇气概跃这样的相似。
《圣经》是上帝赐予全人类最宝贵的礼物,充满上帝然纸上。
这让我想起了我国战国时期的壮士荆轲。
荆轲,对人类的爱,是犹太民族的信仰根基(旧约部分),也是战国末期卫国人,为保卫燕国免于灭亡,勇于担当刺秦使西方文明的源头。
《圣经》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也是唯一一部能改变生命的书,因为《圣经》的话不是出自人言,而是上帝的默示。
《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两部分,旧约共有39卷,依次可分为律法书(5卷)、历史书(12卷)、诗歌・智慧书(5卷)及先知书(17卷),记录的是上帝对他的立约子民以色列民的救赎历史。
历史书中有一卷叫士师记,士师(Judges)希伯来文为审判官,是上帝兴起的拯救以色列民的民族领袖,士师记共记载了12位民族英雄,其中有一个叫以笏,他的故事大约发生在公元前l184.1104年间。
圣经这样记载: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人。
伊矶伦招聚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据棕树城。
于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矶伦十八年。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命,被杀,卒于公元前227年。
据史料记载:
荆轲至成阳,因王宠臣蒙嘉卑辞以求见,王大喜,朝服,设九宾而见之。
荆轲奉图以进于王,图穷而匕首见,因把王袖而椹之:
未至身,王惊起,袖绝。
荆轲逐王,王环柱而走。
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
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日:
王负剑!
负剑,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匕首搪王,中铜柱。
自知事不就,骂日:
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遂体解荆轲以徇。
王于是大怒,益发兵诣赵,就王翦以伐燕,与燕师、代师战于易水之西,大破之。
(《资治通鉴・卷七・秦纪二・秦始皇帝二十年(甲戌,公元前227年)》)史料记载的这两个故事有惊人的相似性,表现在:
一、历史背景相似。
两个民族都曾面临生存危机。
以色列民当时是一群松散的部族组织,没有君王统治,只有士师秉政,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
他是左手便利他们的家园耶路撒冷被摩押人占领,被奴役十八年之久。
的。
以色列人托他送礼物给摩押王伊矶伦。
以笏打了一把我国当时处于战国时期,各大国逐鹿中原,征战频仍,燕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右腿上衣服里面。
他将礼物献给摩押王伊矶伦,原来伊矶伦极其肥胖。
以笏献完礼物,便将抬礼物的人打发走了,自己却从靠近吉甲凿石之地回来,说,王阿,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
王说,回避吧。
于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以笏来到王面前。
王独自一人坐在凉楼上。
以笏说,我奉神的命报告你一件事。
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以笏便伸左手,从右腿上拔出剑来,刺入王的肚腹,连剑把都刺进去了。
剑被肥肉夹住,他没有从王国国力微小,随时面临被秦军并吞的危险。
二、英雄使命相似。
时势造英雄,国难当头,为保家卫国,英雄力挽狂澜,不辱使命。
以笏与荆轲虽身份、地位不同,但都是智勇双全的英雄,都有一致的目标,即刺杀敌国国君,挽救自己的国家和民族。
结局虽不同,但壮举可歌可泣,名垂青史。
三、行刺方式相似。
这是最令人惊叹的地方,历史事件竟然能相似到这个地步。
真应了《圣经》上的话: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己行的事,后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的肚腹拔出来,且穿通了后身。
以笏就出到游廊,将楼门无新事。
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
哪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传道书1:
9.10)尽都关锁。
以笏出来之后,王的仆人到了,看见楼门关锁,就说,他必是在楼上大解。
他们等烦了,见仍不开楼门,就拿钥匙开了,不料,他们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他们耽延的时候,以笏就逃跑了,经过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到了,就在以法莲山地吹角。
以色列人随着他下了山地,他在前头引路,对他们说,你们随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
于是他们跟着他下去,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过去。
那参考文献:
[11圣经](简化字与现代标点和合本).南京: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2010(2009年版).[2]司马光.资治通鉴咖(卷一).福州: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美术出版社,2012.作者简介:
李欣(1980一),女,黑龙江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英语文学、英汉翻译,现供职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北方文学杂志欢迎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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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fwx.org・159・三王墓故事的源流演变及与荆轲刺秦故事之比较摘要:
干宝创作的《搜神记》是魏晋时期志怪小说的代表作。
《三王墓》是其中思想意蕴和艺术水平较高的一篇。
《三王墓》的故事源自中国古代干将莫邪的传说,其本事在西汉刘向的《列士传》、东汉赵晔的《吴越春秋》和三国魏曹丕的《列异传》中均有记载,干宝对此本事既有所继承又有自己的想象和创新,其中寄寓了作者鲜明的爱憎情感与生命意识。
荆轲刺秦故事与《三王墓》同为复仇主题,都产生于文言小说的雏形时期,二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可感、千古流传,且都对后世的历史演义和英雄传奇等各种小说形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拟在梳理《三王墓》故事的源流演变过程中,动态地探讨其与荆轲刺秦故事之同异,以期能获得对这两个故事更为深入的理解。
关键词:
《三王墓》;干宝;荆轲刺秦;同异一、《三王墓》故事的源流及演变《三王墓》故事的原型应是干将莫邪的传说。
而干将莫邪一开始并不是作为铸剑师的名字出现的,而是两把利剑的名字。
王念孙曾云:
干将、莫邪,皆连语,以状其锋刃之利,非人名也。
[1]到西汉刘向的《列士传》和《孝子传》中,干将莫邪已成为剑师的名字,并且《三王墓》的故事已经初具规模,《孝子传》的记载与之相似。
可见,到了西汉,干将莫邪为君王铸剑被杀,后其子复仇的故事已然成型,并对其后干宝创作《搜神记》中的《三王墓》故事提供了线索和素材。
东汉赵晔的《吴越春秋》当中也记载了干将莫邪之事,它是分成两段来记述的,合则为一个故事的两个阶段,分则可看成两个独立的故事。
《吴越春秋》不同于正史之处在于它具有明显的杂史杂传特征,它发展了《列士传》中关于三王墓的传说,添加了人物对话,体现了杂史杂传向小说的过渡。
三国时,曹丕创作的《列异传》中也记载了这段传说。
可以说,干宝创作《三王墓》故事的直接来源就是曹丕的《列异传》。
东晋干宝《搜神记》中的《三王墓》故事,对干将莫邪的传说及前代史书和文人的辑录既有继承的方面,也有自己的独创性: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
王怒,欲杀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
雌来,雄不来。
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
王即购之千金。
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
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
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
客曰不负子也。
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
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
三首俱烂,不可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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