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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徽派建筑的保护
汽车高速上奔驰,眼前的一切如此的亲切,远远的望见云雾里黛色山间隐约一条盘山路,一直萦绕于山水间。
所有的寂寥与空旷渐渐地山稠岭密,青山绿水间偶尔的遇见一处处人烟,远远的马头墙耸立,如那渐江的山水图轴。
稍稍的拨开一点点车窗帘,峰峦波涛般涌来,宛转跳跃。
在安徽这块钟灵毓秀的土地上,至今仍保存着众多徽派古建筑,它们像一朵朵雍容典丽的艺术奇葩,妆点着辉煌灿烂的徽州文化,作为徽州建筑艺术典范的“古建三绝”——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更是令人赞叹不已。
徽派建筑是中国古建筑最重要的流派之一,它的工艺特征和造型风格主要体现在民居、祠庙、牌坊和园林等建筑实物中。
它集徽州山川风景之灵气,融风俗文化之精华,风格独特,结构严谨,雕镂精湛,不论是村镇规划构思,还是平面及空间处理、建筑雕刻艺术的综合运用都充分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
尤以民居、祠堂和牌坊最为典型,被誉为"徽州古建三绝",为中外建筑界所重视和叹服。
它在总体布局上,依山就势,构思精巧,自然得体;在平面布局上规模灵活,变幻无穷;在空间结构和利用上,造型丰富,讲究韵律美,以马头墙、小青瓦最有特色;在建筑雕刻艺术的综合运用上,融石雕、木雕、砖雕为一体,显得富丽堂皇。
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将皖南地区古村落遗存的古民居、祠堂、牌坊、楼、台、亭、阁等全部归在“皖南古民居”范畴,明确界定1911年以前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用建筑均在保护之列。
然而,在依法保护古民居的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
一是大量古民居产权属私人,由业主继续使用,有的业主不仅将老宅租给外人居住,有的还想进行改建或扩建,甚至变卖古民居内的一些珍贵构件,对此有关部门或无法知情或难以干预;二是散落在乡村的古民居现在很多已是空宅,原住居民或迁入新居,或只有少量老人居住留守,不要说防火防盗,连日常管护都比较困难。
还有人认为,《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的一些内容与《物权法》条文本身就有冲突……
因此,一部分人对皖南古民居频遭异地收购不以为然地认为,既然当地保护资金匮乏,不如让有实力的外地人来收购和保护,只要还留在国内,总比让一些古民居在当地自生自灭要强。
别让“遗产”成“遗憾”
近年来,黄山市积极转变思路,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来促进古民居的保护,每年提取旅游门票总收入的4%设立专项保护基金,走出了一条“以开发促保护”的新路子。
世界文化遗产地黟县西递、宏村至今完好保存着明清古民居260多幢。
20多年前,当地村民自发开发古民居旅游,并每年提取门票收入的20%用于文物保护,有力保障了文物保护经费的来源。
两个村相继成立了民间保护协会,制定了保护古民居的村规民约。
黄山市文化局局长金涛介绍,市文物管理部门已经开始采取相应措施:
成立全市古民居保护执法队伍,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今年内全面完成地面遗存古建筑的普查登记,建立保护档案;从现在起,凡是百年以上的古建筑,如确需拆迁必须事先征询文物管理部门的意见,经文物部门确定保护方式后,造册登记并公布,等等。
今年4月,黄山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提交市政府研究。
同月,几名旅居国外的徽文化研究专家和爱好者在黄山市发起成立了保护徽文化的民间组织——“徽州之友”俱乐部。
发起人之一的新浪副董事长汪延建议,“黄山市目前有很多古民居的使用产权被上海、浙江、北京等地的人买走了,这些人将古民居修缮好后,每年会定期前来居住。
因此,对闲置已久的古民居,这种认领保护方式应该很有前途。
”
前不久,正在建设中的上海某生态休闲园,从黄山市境内整体“搬走”了12幢徽派建筑。
此举再次提出了一个十分迫切的重要课题——
12幢徽派建筑乔迁上海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皖南古民居的高度关注。
有人认为这缓解了当地保护资金匮乏的压力,也有人认为此举助长了徽文化资源的流失。
其实,相持不下的争议背后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话题——徽州古建筑谁来保护?
怎样保护?
皖南古民居的魅力
皖南古民居的显著特征是典型的徽派建筑风格,它以黛瓦、粉壁、马头墙为表型特征,以砖雕、木雕、石雕为装饰特色,以高宅、深井、大厅为居家特点,集中反映了古徽州的山地特征、风水意愿和地域美饰倾向。
伴随明清时期徽商演绎出“无徽不成镇”的传奇,徽派建筑开始在大江南北各大城镇扎根,成为我国建筑史上有名的一大流派。
目前,黄山市保存下来的古民居多为明清时期的建筑,现存4700多幢。
其中,黟县的西递、宏村作为皖南古村落的杰出代表,于2000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填补了我国在此类遗产上的空白,标志着徽派建筑以其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成为全人类共享的珍贵财富。
徽派古建筑悄悄失踪
我省十分重视皖南古民居的保护工作,早在1997年9月,省政府就颁布《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
省政府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不仅指导皖南古村落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还设立了专项保护基金。
黄山市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出了对古民居实施重点保护、挂牌保护、异地保护、集中保护等模式。
然而,徽派古建筑以其独特的不可再生特色吸引了众多建筑商、民间收藏者,大到整幢搬迁,小到构件收藏,徽派古民居频遭异地收购的势头一直不减。
黄山市一位多年从事古建筑保护的专家根据多年的调查表示,长三角地区一些大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商,正在大肆收购徽派古民居构件用于装饰私人别墅庭院,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且数量每年不下100幢。
黄山市境内古民居星罗棋布,点多、面广、量大,保护和管理的难度本身就大。
根据“分级保护”的相关规定,未列入省保以上的古民居保护经费基本靠当地政府自筹,古民居保护面临严重的经费短缺。
徽州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而被世人关注,当是基于它的风格特色以及形成这些特色的原因。
徽州古建筑本身就是生活在黄山市的大部分地域和江西婺源及宣城地区的绩溪在内的多少代人民所写下的另外一种文字形式与文化符号的大块文章。
歌德赞誉“建筑为凝固的音乐”。
它可以像音乐那样唤起人们的美好情感,其本身即具有形体组合的和谐与韵律美,又同时具有可因体现技艺的创新性而产生的新奇美。
这就足以说明作为“凝固的音乐”的建筑,能使设汁思想、技术于段和艺术形象结合为—个整体,并为其实用的设施功能服务。
徽派建筑有着高超的建造技艺和浓厚的文化内涵以及独有的地方特色,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到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观念的影响,显示出较鲜明的区域特恒,从布局到色彩都给人一种较为统一的格调和风貌。
、徽派建筑保护的现状
徽派建筑以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地方特色在中国建筑史上独树一帜,是徽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古徽州人民聪明才智的结晶,是中国乃至世界极其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是祖先留给后人的一份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在徽派建筑徽风徽韵的传承和发扬过程中,有六个问题正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第一个问题是有的新建筑,只是简单地附上“马头墙”之类徽派建筑符号,就以为是徽派建筑了,还有的更是牵强附会,非驴非马,五花八门,和坚持、弘扬徽风徽韵风马牛不相及。
第二个问题是,许多年轻一代钟情于面砖和铝合金,这在一些徽州古村落极不协调,突显了徽文化创新的现实也极为紧迫。
第三个问题是,毁坏徽派建筑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市、区高度重视徽派建筑的保护、研究、承传和弘扬,然而,在外国人眼中视作珍宝的皖南古民居,在国内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由于人们的珍视意识严重缺乏,造成“建设性”毁坏的事件不断发生。
这些年来,乡村中那些粗劣的“马赛克”、“水泥盒”作品、杂乱无章建筑,破坏了古村落的自然和谐,也给徽派建筑域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第四个问题是,民间保护文化的自觉性差,加快了徽派建筑流失的速度。
据市、区文化文物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仅黄山市境内,1795年以前的徽州古代地面文物如古牌坊、古祠堂、古民居、古桥、古塔等就留存4700多幢,而每年以5%的速度正在递减,也就是说每年都有近100幢古民居不是坍塌就是被倒卖或遭破坏。
许多幢徽州古民宅离开了徽州故土。
2006年,上海宝山区罗店镇正在建设中的卫斯嘉生态休闲公园,就从皖南的休宁、歙县、屯溪等地整幢“搬迁”了12幢徽派古建筑精品。
长三角地区一些大城市的房产商,大肆收购皖南徽派古民居构件来装饰私人别墅庭院已不是新鲜的事。
第五个问题是,保护资金短缺,皖南徽派古民居损毁日益严重。
以古徽州为核心的皖南地区有着浓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散布着大小5000多个古村落,拥有徽派古民居7000处以上。
徽州古民居的数量之多,建筑风格之美,是全国任何一个地区都无法比拟的。
在我国有史以来的民居建筑中,徽州民居是一座当之无愧的高峰。
皖南古民居大多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损毁日益加重,出现了倒塌、破损、无人拯救修缮等严峻现状,加上古民居维修技术要求非常高,维修投入的资金要超过同面积新建住宅,特别是木构件的保护和防腐问题无法解决,给维修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目前,仅徽州区就有许多古民居存在梁托等木构件腐朽毁坏,很多古民居开裂、倾斜甚至颓塌,有65%的古民居遭白蚁、木蜂和粉蠹虫的侵害。
第六个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了徽派建筑的刚性保护。
除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外,我省有关徽州文物保护的地方法规早已出台。
1989年10月28日制定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并于1996年1月27日通过了修正决定。
1998年1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个保护古民居的地方法规。
该条例将我省境内长江以南地区1911年以前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楼、台、亭、阁等民用建筑物全部归在“皖南古民居”范畴。
近几年,黄山市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先后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颁布了《黄山市古民居保护暂行办法》、《屯溪老街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弘扬徽派建筑文化,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暂行规定》。
在保护徽州文化遗存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发挥了积极的保护和威慑作用,但也存在着法律依据不完善、刚性不足、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明显等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弹性执法、执法软弱、监管不到位等弊端。
比如,对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古民居,没有及时确定为文物保护对象。
这样一来,同是皖南古民居,却要面临着“贵贱”两种不同的命运。
那些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的古民居,明正言顺地列入了政府保护的范围,得到了较好的修复保护。
而那些散落在徽州乡村、不够“保护级别”的,但又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民居却频遭异地收购、遗弃毁损,随时面临着被拆、迁、整、改等严重威胁。
由于没有古民居产权归属问题的立法规定,影响了保护的实际效果。
目前,部分散布在全区各地的古民居产权大部分仍旧属于私人,由业主继续使用。
这就造成了不可避免的矛盾:
一方面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古民居所有权人有权居住,甚至出租给外人居住,这种情况下,产权人如拆建、变卖古民居将很难被及时制止;另一方面政府只能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才有责任出面保护和干预。
这种“政府监管在明处,私人行动在暗处”的现状使得我区古民居的保护愈加困难。
政府虽然可以要求业主负责保护,或者必须“修旧如旧”,但在没有经费资助的前提下,这样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很难收到实效。
三、几点建议
徽派建筑作为徽州文化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特有的魅力。
江泽民同志在视察黄山时指出:
“如此灿烂的文化,如此博大精深的文化,一定要世世代代传下去,让它永远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因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徽派建筑风格的传承和发展,坚持古村落保护、老村整治和新村建设并重,强力推进我区徽派建筑风格的传承和发扬。
1、客观认识徽派建筑,重视徽派建筑的整体性保护。
首先,作为徽文化实证的徽派建筑是徽州文化作为中国特定历史、地理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地域建筑,完整地保留了儒学色彩厚重的中国汉民族传统农耕文化的精髓,同时也揉入了18世纪资本主义萌芽后中国商业文明的进取因素。
经过数千年的蒸育胚变,“商成帮、学成派、名人成群”,地域特色鲜明。
如果离开这个特殊地域环境,缺少这种特定的历史文化氛围,割断这种一以贯之的历史文脉,就没有“徽派建筑风格”可言。
所以,徽派建筑风格的传承发扬是最为重要、最为紧迫、最值得关注的。
一个徽州古村落,一处徽州古民居,一块徽州精美木雕,需要保护。
同时,更要保护好“徽州”这个特定的人文生态环境。
其次,徽派建筑决不仅仅是一种地域文化的体现。
由于古徽州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原移民的特别历史变迁情况、宋以来程朱理学的特别影响以及徽商文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广博吸纳,徽派建筑本质上是中华儒学文化的厚实积淀,标本和缩影,它再现了宋以来汉民族民间社会生活实态,对徽州文化生态区域的整体保护有其重大的特殊的意义。
2、拓展融资渠道,多方筹集徽州文化保护和开发资金。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省、市、区非常重视徽州文化的保护,逐年加大了对徽派建筑的专项保护基金投入。
尤其黄山市,近几年累计投入资金一亿多元,抢修保护重点文物古迹200多处,新建地方博物馆和徽州文化主题公园20多处,在保护、开发和传承徽派建筑风格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黄山市所辖的一些县(区)也加大了保徽、改徽、建徽力度,基本上做到了保护中有开发,开发中重保护。
比如,徽州区在新农村建设中,把当地的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农舍建设,从2006年开始,投入1000多万元,对所属40多个村庄中的现代建筑进行徽派风格改造。
目前,徽州区对现代建筑的徽派改造工作已经完成90%以上。
今年,我区还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把徽派建筑风格不协调的平顶房作了徽式建筑风貌改造,进一步突出了徽州古城的徽风徽韵。
由于徽州文化遗存点多面广,自然毁损和流失严重,仅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应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保护与开发资金。
保护徽派建筑,民间资金的参与是一条可行之道,也是非常必要的,除了就地保护与异地保护外,认领保护就是利用民间资本的一个新的举措。
最近,黄山市出台《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该保护模式既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破解“经费不足”这一文物保护难题,又能唤起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为原地整体保护皖南古村落贡献力量。
为更好地融纳民间资金,建议:
(1)完善认领保护办法和鼓励措施,增强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促进认领工作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政府牵头,多组织一些公益筹集善款的活动,满足一部分徽州文化的爱好者和传承者以及广大弘扬社会美德者的愿望。
(3)政府应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实体和个人,以商业运作开发的方式,或者以合作经营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保护与开发徽州文化的资金。
(4)做好结合,广泛开展村民自筹资金的工作。
比如,将“改徽”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整治环境相结合,与弘扬徽文化相结合,与发展旅游经济相结合,大力推进“改徽”工作。
“改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可以村里补贴与村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来筹措资金;或当地政府可引进一些外来企业投资,采取承包经营方式,买断古村落的旅游经营权;或者通过旅游门票收入,获取利益,为古村落的保护带来了双赢效果。
3、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徽派建筑保护的执法力度。
我们认为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空白”处的立法问题,同时在执法上要加大执行和监管的力度,多一些刚性,少一些弹性。
为此建议:
(1)希望政府能通过加强立法和行政干预等手段,制止古民居外流,使徽州古村落的完整性免受破坏;
(2)政府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让非国有控保古民居进入流通领域,实现产权转换,形成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循环机制;(3)立法扩大古民居保护的范围,使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没被列入保护对象的,也得到应有的保护;(4)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将古民居的保护情况作为当地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玩忽职守的主管领导,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5)制定相关法规,严历打击和惩治官员非法占有、倒卖徽州文物等不法行为。
4、重视徽文化产业化问题,加快徽派建筑风格的传承和发扬。
我们认为,要想“打好黄山牌,做好徽文章”,必须加快徽州文化产业化的发展。
首先要出台政策激励。
鉴于改徽工作的全局意义,以及非徽建筑产生的历史性因素,在鼓励户主自行投入的基础上,区政府对每幢整改可提高财政资金,以奖代补,一些有条件的乡镇还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农户改徽,由此建立起区、乡镇、个人“三个一点”的资金投入机制。
要按照分区域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要求整改的“非徽派“建筑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古村落保护规划相协调。
对呈坎、唐模古村落保护区,按传统徽派形式整改,着重体现徽风古韵;永佳大道两侧主要从色彩上加以整改,体现现代徽派风格,由规划部门统一设计方案;205国道(徽州区段)两侧可及之处要在建徽同时,加大改徽力度,把205国道(徽州区段)建成徽派建筑长廊,彰显了徽派地域整体风貌。
二是按照徽州区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功能。
可结合全区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经济功能区。
洽舍、杨村、富溪三个山区乡可以结合优越的生态资源优势,做好“山文章”,建管好生态,对于生态建设方面,区财政、林业等部门在公益林管理上可在资金上予以倾斜;呈坎镇、潜口镇和西溪南镇三个乡镇,古村落众多,历史遗存相对较多,前期旅游开发开放有着一定的基础,再加上国、省、市和区保护单位多、文化品味高,可进行系统规划,加大投入,建立以潜口为核心,呈坎村和西溪南村为两翼的乡村旅游区,着力打造“休闲养生游”、“古村探寻游”等知名旅游品牌,提升徽文化旅游的外向度和美誉度;岩寺镇城区则依托城东、城北工业园区良好的产业、技术和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工业发展,以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在徽派建筑风格传承和发扬中,要继续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按照《全市非徽派建筑整改目标分解表》,完成合铜黄高速公路两侧徽州区段、205国道徽州区段两侧临街建筑及境内旅游景点(古村落)可视范围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全力打造特色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
二是高度重视徽派古建筑文物遗产的的保护工作,加强呈坎、潜口等几处国保单位的修缮,做好徽派古建筑集中区的管理,确保徽派古建筑安全。
三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严格规划执法,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坚决防止新非徽建筑产生。
四是突出行政主导,多管齐下,切实加强行政督查,确保各地不松劲、不消极,克难加压,强化“批、建、验”各环节管理,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进行综合监管,为“弘扬文化、继承发展、统筹安排”,以徽派建筑风格的传承发扬奠定坚实的基础。
徽派建筑艺术是博大精深的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徽州特有的人文思想和审美情趣。
为了让祖先留下的建筑文化艺术奇葩,在新的时期发扬光大,直至2001年12月,歙县建委坚持“保护第一、利用第二”原则,进行了大胆实践。
一是在保护上见实效。
成立了歙县名城保护委员会,依据《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歙县徽州古城保护规划》,编制了古街区、古村落的控制性保护规划。
整治许国石坊周边建筑环境、恢复徽州传统风貌;修缮了古城大街小巷,整治斗山街等传统居住街区,保持其浓郁的传统风格和空间格局;修复部分古城墙,树起徽州历史名人雕像,扩建陶行知纪念馆,修复渔梁坝。
并经常性地通过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宣传。
增强群众对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意识。
现在皖南古村落——棠樾、许村、渔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二是在仿建上扩影响。
为使历史文脉得以延续,再现徽州文化的博大精深,招商引资建起了徽园。
一年来,徽园以其鲜明的特色,吸引了各方贵宾、游客百余万人次,得到了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的赞誉,被评为黄山市世纪经典建筑工程。
组建了徽州古建筑研究所,成立了徽州古建公司、徽派建筑公司、黄山古建公司。
他们走出了县门、国门,扩大徽派建筑的影响力。
古建公司开拓香港、合肥、寿县、铜陵、亳州等外埠市场,为德国法兰克福设计、建设了徽派水口园林“春华园”。
徽派公司承担的宣州市谢月兆楼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修复了列为合肥十件实事之一的李鸿章故居,获得该市政府的赞誉。
三是在创新上求突破。
在建筑风格上,充分考虑现代城市居民生活的要求,努力改善居住条件,注意交通状况,设置绿化、休息交往空间,创造一个“天人合一”的居住环境。
他们引进外资,按总体规划在环境协调区开发建设鸿基商贸城和徽州花苑,既体现“粉墙黛瓦马头墙”传统徽派建筑外观,又根据21世纪初的居住水准,更新观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创造了“徽而新”的建筑形态。
新区建设,坚持百花齐放,展示现代气势。
继丰乐园、大华新村、徽州大厦、古关商贸城后,开发建设了富资小区,有效地缓解了古城的商贸。
四是在利用上做文章。
坚持古为今用、教育后人。
将斗山街的杨家大院、许家厅、王家大院及张宅、汪宅等古民居辟为旅游景点;将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少年就读的崇一学堂,按徽州清代建筑风格扩建为“陶行知纪念馆”,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将东谯楼、方土载宅辟为古建筑史陈列馆。
近年,还将徽园、棠樾牌坊群、郑氏宗祠、新安碑园、森林公园、斗山街古民居、许国石坊、渔梁古镇等串点成线,形成徽文化特色旅游专线,有力促进了歙县旅游业的发展。
为了切实保护好徽派建筑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把徽派建筑这篇徽文章做得更精彩,下一步歙县建委的总体构想是: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风格。
二是大力整治古街区。
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城区中和街和渔梁街区(含鲍家庄),以及许村、昌溪、雄村、棠樾、瞻琪等古村落,进一步搞好整治。
制订规划,抓住重点,对一些重点整治地段先立项,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是恢复徽州府衙遗址旧构。
徽州府衙千余年来基本没有移址,目前仍保存一部分府衙大堂和历代石碑石刻。
市45名人大代表提议,恢复府衙是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重中之重。
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将是显著的。
四是抓紧恢复古城墙。
古城墙是古城历史的象征,在徽州路中段环境协调区内,将二号岗亭附近,辟为公园,显露古城墙。
五是积极筹建明清古建筑博物馆。
歙县境内保存着典型的古建筑近4000处。
为更有效地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明清时代的古建筑,特别是对一些濒临倒塌,又具有代表性的民居、祠堂、牌坊,按照原拆原建、修旧如旧的原则,易地集中保护,向游人集中展示徽州建筑文化艺术。
福宏认为,我们研究徽派建筑首先要认识它的定位,科学分析它的特点,知道它与其他地方建筑的区别,把握它的发展趋势,了解我们徽派建筑的种类、分布、级别。
王福宏指出,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立体的诗歌,是地域文化的重要标志。
我们要保持徽派建筑的风格与色调,在注意徽派建筑元素、内涵、样式上,注入现代意识。
我们要坚持一元为主,多元渗入的方针,保持徽派建筑的显山露水、淡雅简约的特色,也可以实行开放包容、多元融合、多彩靓丽、优质精美建筑元素。
黄山作为一个国际性旅游城市,单一型的建筑格局无法体现与国际接轨的理念,我们在规划中要处理好徽派与其它建筑形式兼容并蓄,和谐共存的问题。
王福宏强调,对于西递、宏村等成片的保护单位,不要建新的建筑物,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只能改变基础设施,不能改变建筑原貌。
对于单个的有价值的建筑可以采取集中保护,也可以实行异地保护,只有保护好搬迁交流的外地也不是一件坏事,也是对徽派建筑的宣传。
新农村不是新村建设,每个村落应该体现其历史文化的厚度。
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提出了把我市建设成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为此,建设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建筑,是一个地方文化内涵的体现,是一个地方特色旅游的标志,也是顺应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发展趋势。
徽商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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