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可编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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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可编辑版
2016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重点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落实相关工作,通过学习、整改落实,通过复审认证。
加强过程控制,注重现场安全管理,通过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通过全员参与,不断改进,创造和建立员工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为指导方针;以过程控制,预前管理,重点突破为保证手段;坚持安全第一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施分区、分线负责、分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二、控制指标
1、死亡事故、职业病、重大火灾事故0起
2、损失工作日事故率0.21起/20万工作小时
3、可记录事故率0.31起/20万工作小时
4、急救事故率0.52起/20万工作小时
5、险肇事故率
1.04起/20万工作小时
6、事故报告率100%
7、事故分析处理率100%
8、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98%
9、劳保用品穿戴符合率100%
10、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安全培训率100%
1
1、临时动火\用电\高处等危险作业申请办理率100%
1
2、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
3、重大环保投诉0起
1
4、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0.0180吨标煤/万元
1
5、危险废弃物合理处置率100%
三、主要工作
(一)、配合公司优化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继续保持现场复审、认证。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签订2016年安全工作目标承包合同及签订公司与五大部门、安全工作目标承包合同。
2、组织开展区域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竞赛,制定达标方案,以工段评估安全项得分为主,阶段末检查为辅,综合评价工段安全方面的工作。
3、主管总经理每月安全审计,安全主管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生产现场物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课的安全管理缺陷进行通报、考核、限期整改;监督课长每周进行自查、班组长每天进行自检。
4、推进劳保用品配置标准实施,监督各课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台帐,逐步推行以旧换新的制度。
5、开展安全生产月、51
6、119等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6、做好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员工掌握岗位安全技能。
重点要做好OHSMS体系中的岗位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技能培训;新员工厂级、课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针对公司内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开展《呼吸防护》、《听力防护》培训,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培训。
7、做好每月安全主题的培训,不定期发放安全简报,每季度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栏的内容。
8、更换、维修、补充消防器材和应急器材,及时更新完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台帐。
9、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年审和体检,并更新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
10、对职业危害作业点进行监测及组织长期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点人员进行体检,并更新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二)积极参与工厂工段对标工作,立足现场,结合课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课级安全建设活动。
1、督促并帮助各课推进安全标准化的应用。
2、编制各类安全与健康的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岗位人机工程评估、能量锁定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督促各课建立好目视化看板的建设。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建立各课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标准,并依据标准要求,对各课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2、对新工厂内各课新生产线、场地进行安全评估,改进不符合项,并形成该区域安全检查标准。
3、落实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问题整改项。
(四)积极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1、实施全厂员工以及相关方环保意识培训。
2、对工厂各部门废弃物进行科学分类,并确定专人收集,确保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
四、附件
《公司2016年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实施计划》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附送:
2016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2016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为了促进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全年职业健康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6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业健康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消减和控制职业危害,杜绝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健康意识,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健康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使XXX职业健康工作进入XXX先进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职业危害监控措施,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测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建档率达到100%,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率达100%,杜绝工业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XXX院长是我院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院安全环保委员会统一领导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负责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负责。
XXX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XXX要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惩,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XXX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
使在XXX职业活动场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健康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全院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
对符合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必须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有毒有害防护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
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
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有毒有害作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健康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XXX职业健康档案》和《XXX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8、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及检测评价,相关责任人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时足额发放保健津贴。
9、制定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依据全院有毒有害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负责制定《XXX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计划,建立职业健康体检档案。
10、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修订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预案内容应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
1
1、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
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
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
2、抓好作业场所危害警示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向外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向外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6)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警示标识。
(7)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
3、职业健康培训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救护自救技能等。
1
4、做好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及时更新HSE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真实有效,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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