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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涉税问题的探讨
电子商务涉税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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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涉税问题的探讨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网络的出现使电子计算机的应用环境发生了巨变从单机应用到网络的群机联动实现数据共享;从单纯的文书处理到个性化的社会资料资源共享近年新兴的IT(Internet)业已从单纯的PC生产和软件开发业务纷纷进军网络市场从而引发了一种崭新的经营方式——电子商务(ElectronicBusinessorElectronicCommerce)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务活动它有关税收的问题我们应如何认识呢
一、电子商务与税收
电子商务以电脑通讯网络(Internet)提供的网络空间(Cyberspace)作为支持按其协议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伙伴之间实现电子商业交易的目的据信息产业部今年预测我国200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8亿元2002年可望达到100亿元在我国注册的企业类域名有3.4万人其中消费类电子商务网站已超过1000家这表明电子商务在整个商务中占的比重将迅速增加甚至在未来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要方式
目前世界上还没制定出一部有关电子商务税收完善的法规但是电子商务发展所引发的税款大量流失的问题引起了各国政府、各大国际经济组织及其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据国际电信联盟称预计200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00亿美元美国因此而损失的税收收入达40亿美元就我国的税种而言因电子商务流失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印花税等
二、Internet=“避税港”
众所周知Internet网站在世界范围内都可以通过接入代理服务器(如163、金税网等)电子计算机浏览因此一间注册某一地区的网站公司就可以成为“国际化”的公司然而对其电子商务征税却受到Internet的无固定场所、无纸质凭证、电子交易技术等问题的制约
作为税收征管的两大因素——纳税人住所和帐册赁证将受到Internet的无纸化操作及无固定营业地点而被动摇并且网上银行提供计帐的电子货币(如CreditCard)服务可实现瞬时转帐而非计帐的电子货币(电子借记卡)可实现无名化交易而在中国电子交易则以现金交易为主以上几种无交易凭证的交易方式都使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而且加密技术、保护个人私隐、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使税务机关在合理范围搜集资料的难度加大
在国际税收中以公司所设机构的地点确定国家税收管辖权然而Internet网站可以租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服务器而用户同样可以访问该网站另外网上远程控制的技术发展使网络公司无需在一个国家建立固定的场所进行管理、控制使公司机构的概念淡化就如全球最大网络书店——“亚玛逊书店”只要您拥有国际信用卡你照样可以在中国上网购买书籍这种公司机构地点的不确定性使各国在协调税收管辖权上遇到极大的困难
综上所述Internet的确以其自身的特点为电子商务造就了庞大的天然“避税港”然而为了使电子商务与国家税收达“双赢”我们应完善立法与提高税务机关电子计算机技术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且增加国家税收
三、电子商务税收“征”与“不征”
据国家税务总局透露我国在对电子商务制定税收政策时在“征”与“不征”的问题上仍存在分岐赞成征税一方认为电子商务无论是商品实物交易还是数字化商品交易或是服务交易都没有改变交易的本质仍然有买卖双方或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双方有收付款行为它的存在也是为实现利润因此电子商务也应该和一般商务活动一样纳税反对征税者则认为我国IT业处于萌芽期间许多新兴网络企业尚未发展成熟如果对其征税不利于发挥这些企业的潜力也不利于开发占领这个市场况且像美国这个全世界最大的信息输出国也实行“零”关税政策如果我国IT业刚起步就征税等于是让外国网络企业更容易地抢占中国市场
我们应看到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潜力既不能对其不征税也不能征重税建议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
(一)完善金融与商贸立法制定电子货币立法规范其在用于本国以及国际结算的规程保证其在网上的金融服务的可靠性制定网上电子商务行为规范如反不正当贸易法、修订进出口贸易的法规、修订合同法增加电子合同的有关规范等扩大海关的职权使其对网上的BtoB(网上外贸)业务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协调国际金融贸易间的法律差异一方面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进行走私及贩卖违禁品的行为
(二)完善税收法律
1、保持税收中性不开征新税首先我国的IT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极需要政府的扶持;其次它的收入的税收政策应视同与一般商务一致平等如果开征新税将阻碍其发展如BtoBBtoc(特别是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形式就不应开征关税以保持其国际邮件服务因此电子商务征税应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开征新税或附加税应通过对现行税法的修改与弥补实现对网上商务所引发的税收问题
2、税负应公平保持传统贸易与网上贸易的相同的税率如前所述电子商务与一般商务活动比较并没有改变交易的本质另外电子商务网站已经从过去的风险投资到现在向传统行业靠拢电子商务依靠传统行业才是其发展的空间因此对电子商务的税负应与传统行业保持一致
3、居民管辖权与国家(地域)管辖权并行如前文所述单纯的使用地域管辖权在互联网上是行不通的这将失去大量税收收入然而同时使用居民管辖权将有效解决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不同而造成无法征税情况两者相结合将可以完善公司网站还是个人网站提供商务服务以及国内与国外网上贸易的征税依据
(三)完善计算机与网络安全法现在随着信息技术日益发达保证网上商务的安全与保密减少不法网站的营销活动减少商务网站受到“黑客”的冲击打击盗版等为IT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具体的征管措施
(一)开发税务软件及建立自动税收系统这个系统可以用于企业自行报税与消费者网上选购商品自行扣税因为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上的数据连接电子银行数据使征管依据更加充分在建立这个系统时可以参照电子银行的设立方法用户下载软件用数字证书确认身份等方法
(二)在申请域名时同时增加税务登记资料由于网址的后辍有“.com”、“.net”“.org”“.cn”表示有不同含义作为电子商务的网站是公司网站(“.com”)所以有申请这一类网站时同时进行(补充)税务登记使税务机关可以追踪其在网上的商务活动及方便网络公司申报纳税
(三)其他征管措施
1、截留网上银行与网站公司交易记录因为网上交易没有纸质凭证且容易偷逃税款所以截留网上银行与其交易数据特别是电子货币交易数据则是最好的赁证这一方法按资金流向记录在收取外国网站在我国进行交易的税款是比较有效的
2、对于网上零售商品在没有完善税收系统前则宜实行定额定期计征方法;对于网上的广告收入则要求按合同或发票金额计征因为在我国网零售业务主要还是通过现金交易且发票单据不齐所以采取按网上销售物品总额为计算依据定期定额计征但如果该公司通过电子银行交易由于可以截留交易数据作为凭证则应按销售额计征而网络公司的网上广告业务一般会签订合同及开具发票所以可以按发票金额或合同金额计征而对于中介性质的电子商务应按取得的代理收入为征税依据
3、建立网上稽查部门可以参照现时的税务稽查系统定期稽查在我国注册的网站对电子商务公司在互联网的业务实施网上观测与其自报数作比较观测该企业纳税是否正常核定税款是否合理定期上门稽查帐册发票等方法规范网站公司纳税
来源:
广东地方税务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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