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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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规则
第二条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各课题组负责管理保存各自实验物品。
第三条进入实验区域严禁大声喧哗。
第四条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对于违反操作步骤和规程造成的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对于损坏的仪器进行赔偿。
第五条仪器及相关实验区域实行预约制度,实验完成后恢复原状,并清理实验环境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
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做好书面记录并上交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实验室人员组成及责任分工
姓名
实验室职务
职责分工
主管技术员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及实验室工作安排。
负责免疫组化实验室、显微镜室、分子病理实验室管理工作
实验室秘书
负责订购实验室所需材料、及实验室成员申请项目。
负责行为学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管理工作
技术员兼助管
组织实验室学术报告会和期刊俱乐部、负责实验室纪律及规章制度落实。
负责化学试剂室、样品制备室、化学实验室管理工作
技术员兼会计
负责动物实验室、手术室及账目经费管理
技术贝
负责研究生管理、实验室杂务及行为学实验室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责任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防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熟悉可能发生的事故与预防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于规定地方。
第九条实验室门禁与钥匙管理是安全的重要环节。
实验室工作人员会分配独立的电子密
码门禁,数字与指纹均可,离开实验室时要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对门禁密码进行删除。
实验室钥匙一套正常使用,一套为备用,由每天的轮值人员管理,不得私自配用。
离开实验室未删除门禁及私自拥有钥匙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剧毒及麻醉类药品设专门记录,包括购进、使用时间以及使用人员、数量及使用项目,存放于保险柜中,两人双锁共同保存。
第十一条剧毒及对人身体有累积损害的药品,要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防止出现中毒情况。
如在使用中感觉身体不适或中毒情况,立即离开现场并进行治疗。
有毒害或强腐蚀性的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或倒入下水道及垃圾桶内,实验室有专门设置的保存有毒废液的容器。
第五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方式及措施,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所拥有的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维护的管理行为。
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行为时,解释及执行权在实验室。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对院内完全开放。
使用前需填写《入驻实验室申请表》,
申请审批完成后即可进行相关课题研究。
第十四条实验室人员使用相关仪器设备采用预约制(具体见《实验室预约及收费制度》),预约时间限工作时间内。
如有超出工作时间的预约及使用情况,需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后即可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在预约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如无预约,或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意,私自安排时间进行操作的人员,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提出警告加书面检查,累积三次者取消其在实验室进行操作及学习的机会。
第十六条预约制为书面登记制,需要进行实验操作或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需提前一天在相应的登记表格上进行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开始及结束时间)以及使用人姓名联系方式,对于出现仪器使用或操作空间争议的情况以预约记录本登记为准。
第十七条出现预约后不使用或不按预约时间段使用,并给他人造成不便时,取消其当次
预约的使用仪器及实验环境使用资格1周。
对于确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预约时间者,可以通过实验室内部协调,调整预约时间,并对预约登记表相应位置做备注处理。
如无法调换时间需要取消的需在预约前最晚两个小时内通知相应负责人进行取消处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相关使用人员对于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上报,并且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拆开修理仪器设备。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做好操作规程,使用后做好使用记录。
第二十条各种仪器设备按照耐用年限,逐年折旧,核减固定资产总值。
由于长期使用,
已达到使用年限,技术性能已达不到技术指标,没有维修和继续使用的价值,应提出报废中请,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章实验室开放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交流与技术合作,实验室向院内学者及工作人员开放。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开放对象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及工作人员;开放时间
为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开放内容为研究生科研课题,本院的科研项目及横向课题,为研究提供设备及技术资料服务。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实行申请批准制,具体见《入驻实验室申请表》。
第七章实验室学术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严厉禁止实验数据造假,发现造假情况立即上报科研科,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暂停并取消相关课题的研究。
第二十五条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自己操作并出图分析的文章,需在合作单位中体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疾病研究所字样。
第二十六条委托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出图分析的文章,其一:
合作单位必须标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疾病研究所,其二:
作者中必须实验室工作人员署名,其三:
作者中有实验室共同通讯作者署名。
第二十七条署名排序方式具体以数图片方式进行。
委托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出图分析的文章中所用图片超过40册须为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第八章实验室收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为了实验室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收费制度以维持实验室运转成本,以及仪器设备的损耗和维修经费。
第二十九条实验课题所需试剂材料,为课题负责人购买并妥善保存。
实验室免费提供常温及低温保存环境。
第三十条由于超低温保存环境有限,一共容积为756升(4X30cnrK90cmK70cm)空间,最多不超过12个课题组或实验员共享。
每个课题组分配空间最多不超过63升(30cmK30cm
X70cm)容积。
在实验室空间环境允许情况下,因实验需要可自行购买冰箱。
第三十一条需要使用液氮保存样品及实验材料,需自行解决液氮供给问题。
实验室提供1个公共液氮罐。
第三十二条进驻实验室前每位研究生或每个课题组需缴纳一定量的押金2000元,用于
约束及促使进驻人员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环境的稳定性。
第九章实验室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技术资料包括:
文献、书籍、仪器及耗材说明书、论文、报表、标书、合同、实验记录、实验数据、计算机数据(硬盘)等。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工作中注意累积,整理,保密并防止流失。
第三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已经毕业或离开实验室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实验室相关技术资料公开发表,若要发表,需经实验室负责人书面同意,且产权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疾病研究所”方可发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实验室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与更新。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神经疾病研究所入驻实验室申请表(研究生)
科室或院系名称:
实验室名称:
申请人姓名
联系方■式
常用邮箱
申请人专业
导师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人类别
口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口硕士研究生(专业力
3)□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课题名称
课题经费
申请人课题简介及时间安排1
觇划: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签字: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实验室主任意见:
主任签字:
主管院长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1.实验室执行8:
30—12:
0013:
30—17:
30的学习时间制度,由实验室老师不定期
进行巡查、考勤。
2.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必须了解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员的安排学习实验室的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夜间在实验室内学习和工作应尽量保证2人以上,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学院。
3.进入实验室需缴纳押金,用于偿还申请人丢失或损坏的实验仪器及实验材料,如数额较大押金无法偿还,由申请人本人赔偿所缺部分。
实验完成后,无丢失或损坏实验室仪器及实验材料的情况,押金如数退还。
4.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做到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对自己所用设备的安全和使用负责,若丢失或损坏,必须承担相应赔偿。
节约用电,做到离开时关灯、关闭空调、计算机等电器和设备,空调使用适度,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夏季不低于26C,冬季不高于20Co
5.实验室钥匙不得自行配制和转借给其他人员,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门窗,不带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禁止将实验室的各类财产随意带出实验室,实验室的每
名成员有义务维护本实验室的各项安全。
6.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喧哗、打闹、影响其他人员学习和工作、不准在实验室内进行各类娱乐活动和搭设床铺,进入实验室时应衣着整洁、得体,实验室的每名成员有义务阻止实验室内各类不文明的行为。
7.实验室计算机及网络仅供学习、研究及交流使用,非公务网上交流应有限度。
不准在实验室登陆不健康网站,不准下载、收听、收看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网络信息,不准在实验室内看电影和视频、玩游戏等。
8.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及防病毒要求,避免涉密和非涉密,
移动存储设备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避免计算机病毒的扩散
9.自觉保持实验室的公共卫生及个人工作区卫生,对工作台应经常打扫整理,保持整洁,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扫。
10.申请者请假由其导师批准,在安排好自己课题实验的基础上,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出具带有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及导师签字的请假条进行备案,即可完成请假过程。
11.实验数据禁止外传,课题完结后原始数据由申请人导师及实验室妥善保管。
发表文章
需注明合作单位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疾病研究所。
12.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轻者将予以警告、取消其在实验室学习的资格,重者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乃至校纪处分等处理。
神经疾病研究所入驻实验室申请表(工作人员)
科室名称:
实验室名称:
申请人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方■式
常用邮箱
研究方向
经费及来源
课题名称
申请人课题简介及时间安排规划:
备注: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签字:
科室主任意见:
科室主任签字:
实验室主任意见:
主任签字:
主管院长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1.实验室执行8:
30—12:
0013:
30—17:
30时间制度,确因临床或行政工作安排,不能跟随实验室时间制度,以及额外时间使用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必须了解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员的安排学习实验室的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夜间在实验室内学习和工作应尽量保证2人以上,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学院。
3.进入实验室需缴纳押金,用于偿还申请人丢失或损坏的实验仪器及实验材料,如数额较大押金无法偿还,由申请人本人赔偿所缺部分。
实验完成后,无丢失或损坏实验室仪器及实验材料的情况,押金如数退还。
4.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做到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对自己所用设备的安全和使用负责,若丢失或损坏,必须承担相应赔偿。
节约用电,做到离开时关灯、关闭空调、计算机等电器和设备,空调使用适度,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夏季不低于26C,冬季不高于20Co
5.实验室钥匙不得自行配制和转借给其他人员,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门窗,不带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禁止将实验室的各类财产随意带出实验室,实验室的每名成员有义务维护本实验室的各项安全。
6.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喧哗、打闹、影响其他人员学习和工作、不准在实验室内进行各类娱乐活动和搭设床铺,进入实验室时应衣着整洁、得体。
实验室的每名成员有义务阻止实验室内各类不文明的行为。
7.实验室计算机及网络仅供学习、研究及交流使用,非公务网上交流应有限度。
不准在实验室登陆不健康网站,不准下载、收听、收看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网络信息,不准在实验室内看电影和视频、玩游戏等。
8.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及防病毒要求,避免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避免计算机病毒的扩散。
9.自觉保持实验室的公共卫生及个人工作区卫生,对工作台应经常打扫整理,保持整洁,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扫。
10.申请者请假由其科室主任批准,在安排好自己课题实验的基础上,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出具带有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及科室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进行备案,即可完成请假过程。
11.实验数据禁止外传,课题完结后原始数据由申请人及实验室妥善保管。
发表文章需注
明合作单位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疾病研究所。
12.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轻者将予以警告、取消其在实验室学习的资格,重者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乃至校纪处分等处理。
实验室研究生培养及管理规范细则
1、实验室研究生培养规范
1.1实验室工作时间
实验室鼓励研究生在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研究生在实验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
30—12:
0013:
30—17:
30。
每位研究生需向实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当学期的课程表,没
有课程需在实验室进行学校及工作。
如不能按照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实验,需向实验室工作人员出具申请,并写明理由。
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如临时有事不能工作(临时外出及半天),需向实
验室指导老师请假,并记录备案。
含一天及一天以上假期,由其导师批准,在安排好自己课题实验的基础上,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出具带有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及导师签字的请假条进行备
案。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在实验室而且没有请假者,次数超过三次,即要求其退出课题组及
实验室。
1.2研究生的培养原则
1)各导师需负责自己名下研究生的的课题选题及安排尽量亲自指导。
2)如不能亲自指导,实验室指导老师会负责指导实验技术及实验方案的安排。
导师需要
负责自己学生的课题安排及毕业论文工作。
1.3研究生的学术规定
1)实验室进行课题实验操作的硕士生、博士生须于每周将本周学习实验总结及下周的学习实验计划周报电子版本发给实验室指导教师;
2)实验室课程学习阶段的硕士、博士生须于每月1日和16日前将上半个月度学习总结及下半个月学习计划电子版本发给指实验室指导教师;
3)论文投稿需征询导师的同意,投稿论文作者中需包含导师,作者单位第一单位须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疾病研究所(河南省神经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论文需按导
师要求填写相应项目资助基金。
2、实验室研究生职责规范
学生的导师需为学生所在实验室指定一名学生助理。
学生助理配合教师实现对实验室及学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不能按照规范履行相应职责的研究生,经警告无效后,要求其退出课题组及实验室。
1)实验室学生助理职责
(1)制定值日登记表并贴在实验室进门处;
(2)指定每天的值日生,并与值日生共同负责并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3)制定研究生考勤登记表,执行研究生考勤工作;
(4)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
2)实验室值日生职责
(1)工作日设定一至两名值日生,负责实验室开门关门、实验室安全、实验室清洁以及快递的接收与投递工作。
当日实验室公共设备若有丢失,值日生须负有一定责任。
特殊原因除外,值日生若有事情应提前实验室相关老师请假进行提前调班。
(2)每个实验室当日值日生须在8点30前到实验室开门并做卫生,晚上离开实验室时负责检查电脑是否全部关闭、电源是否切断并负责锁好门窗;
(3)值日生做完当天值日后在值日登记表上签字;
(4)当天值日生有责任维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如清理地面垃圾、清空垃圾桶、整理公共桌面(如:
放置打印机和服务器的桌子)、开窗换气等。
当实验室聘请专职保洁人员保洁时,值日生只需担负维持责任即可;
(5)如当日值日生当天有事并已向主管教师请假,则必须协调好其他同学负责当天值
3)每名研究生的职责
(1)实验室每一名人员均有责任保持实验室整洁,如保持桌面整洁,喝不完的饮料及时清理,不在实验室长时间放谿易腐烂或有异味的物品等。
(2)保证实验室安全当陌生人进入实验室时,应询问其目的并注意其动向,注意
避免浑水摸鱼的偷盗事件发生;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锁门(包括短暂离开)。
如果没有钥匙,必须等到其他人来实验室后方可离开;实验室每一名人员在当天离开实验室后,必须关闭桌面上所有电器的电源(包括显示器电源)。
如因工作需要,需要隔夜运行电脑等电器,必须征得主管教师同意,并由主管教师进行登记;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关闭电灯及电源总闸(有需隔夜运行电器的登记记录时除外);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
电器时,必须在使用完毕后立刻断电;严禁长时间运行大功率电器;实验室严禁明火。
如确因工作需要,且必须在实验室进行明火操作,必须征得主管教师同意,并指定两人以上协助操作,确保明火最终熄灭。
3、实验室工位及电脑设备等管理规范
2.1实验室工位管理规范
1)申请实验室工位的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进驻实验室登记表》,经导师、实验室主任
及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到实验室办理并记录;
2)实验室研究生在实验室工位为固定工位,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工作期间如需调换需填写《研究生申请变更工位审批表》,经指导教师、原主管教师、新主管教师批准同意后,到研究生管理员处重新分配并记录。
2.2实验室钥匙管理规范
1)实验室钥匙由当天值日生掌管。
值日生所拿钥匙实行每天轮流管理。
当天值日生负责实验室当日开门和锁门。
当日实验室公共设备如因房门忘锁而导致丢失,值日生须负有一定责任;
2)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者私配实验室钥匙。
若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实验室公共设备及文件等丢失,私配钥匙者需承担一定责任。
3)周末及节假日进实验室需要做好登记记录。
2.3实验室电脑管理规范
1)已经在实验室具有工位的研究生可以携带电脑,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
2)研究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看挪动他人电脑,一经发现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研究生电脑内数据要妥善保存,设置备份或刻录光盘,谨防电脑丢失或因故障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损坏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实验室设备管理规范
1)研究生在使用实验室设备时,须填写设备预约登记表,经设备管理老师备案登记后方可使用。
2)研究生在借用和归还实验室设备时应对设备状态进行确认,如发现故障或损毁须,需
向设备管理老师进行登记维修。
3)研究生在借用实验室设备期间,应对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完好,如出现人为损坏情况,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实验设备仪器及实验环境预约制度
1.因实验室核算成本及良性发展需要,特制定此规则及细则。
2.预约制度对在实验室工作全体人员适用,收费制度仅适用于外来人员。
3.预约时间为工作时间,即周一当天上班后,在预约表上填写一周内需要使用的仪器及时间段。
4.需要连续工作的仪器,如荧光显微镜、PCR<等,距离下一个预约使用时间在半小时之内的不需要关闭仪器。
5.预约时间使用完成后,如后续无人预约或与下一位间隔时间较长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关闭仪器。
继续使用需记录结束时间,并在预约登记表(附表1)备注记录。
6.禁止出现跨周预约情况,发生跨周预约者时间作废。
7.已预约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能取消,可以进行调换,但须进行备注。
8.禁止以他人名义进行预约,如有发现立即暂停其课题研究。
附表1:
仪器及实验环境名称:
记录日期:
预约日期
预约人姓名
起止时间
联系方■式
仪器情况
备注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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