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123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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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123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1123-2009
安全标志的配置要求
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多个安全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为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类。
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见图2)。
临时悬挂的标志牌应采取防止脱落措施,室外悬挂的临时标志牌应防止被风吹翻,并宜做成双面的标志牌。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决定。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见图3。
安全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与标志高度之间的关系应符合GB/T的规定。
当厂区或车间内所设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整个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几个安全标志牌。
生产场所建筑物入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装设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
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宜装设“必须戴防尘口罩”指令标志牌;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腐蚀”警告标志牌,宜装设“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指令标志牌;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宜装设“必须戴护耳器”指令标志牌;高温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烫伤”警告标志牌;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牌。
凡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均应执行GB2894的规定。
设备标志配置基本原则
设备本体或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
设备标志应为双重编号,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企业可根据需要在设备标志中增加设备编。
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后准确放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
同一企业内每一台设备的设备标志内容应是唯一的。
功能、用途完全相同的设备、其设备名称应保持一致。
2台及以上集中排列安装的电气、热控盘(柜)不能只装设1个设备标志牌,应根据每台盘(柜)的不同用途,采用编号加以区别,分别装设设备标志牌。
2台及以上集中排列安装的前后开门电气、热控盘(柜),前、后均应装设设备标志牌,且同一盘柜前、后设备标志牌应一致。
现场动力、控制电缆两端应悬挂标志牌,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见)。
现场阀门应装设标志牌,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及开启、关闭操作方向(见)。
设备压接型接地线的地端应有地线接地端标志(见)。
生产场所建筑物(锅炉房、汽机房除外)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见)。
安全防护配置基本原则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根据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厂房内沟道、孔洞、电缆隧道入口的盖板,应具有防滑功能,并标有禁止阻塞线。
电缆隧道的盖板应能从下部随时打开。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有限位的盖板。
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限位块与孔洞边缘距离不应大于25mm~30mm(见图4)。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遮拦。
临时打开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将盖板恢复;夜间不能恢复的,应加警示红灯。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A.所示的固定式防护栏杆。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应装设A.所示的临时防护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恢复。
厂房门口、库房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禁止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
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开关室、电子间、电缆夹层等出入口应加装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见A.)。
集控室、网控室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每个地点至少配备2台。
防误闭锁装置应具备“五防”功能,并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
“五防”功能是指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功能。
现场电气装置、设施的金属部分及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接地装置。
安全警示线配置基本原则、
4.地下设施人口盖板上、灭火器存放处,应急通道出入口等,应标有禁止阻塞线(见)。
厂内道路限速区域入口处和弯道、交叉路口处,应标有减速提示线(见)。
发电机组、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及控制台、配电盘前,应标有安全警戒线(见)。
平台与下行楼梯连接的边缘处及人行通道高差300mm以上的边缘处,应标有防止踏空线(见。
人行通道高度不足的障碍物上,应标有防止碰头线(见)。
人行通道地面上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成人身跌绊的其他障碍物上,应标有防止绊跤线(见。
明敷的接地线表面应标有警示线(见)。
消防设施配置基本原则
火力发电企业应有独立、可靠的消防水系统,并应按DL5027的规定配备足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但小于300MW的火力发电企业,应按GB50229-2006中表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应按GB50229-2006中表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
厂房、楼梯的主要通道门上方或左(右)侧应装设紧急撤离提示标志。
建(构)筑物及各工艺系统的消防设计,应执行GB50229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作业环境基本要求
生产场所建(构)筑物应保持完好,无裂纹、破损。
建(构)筑物顶棚、门窗不应漏水、渗水。
雨水排水设施应完善,并保持畅通,无堵塞。
生产场所地面应平整、防滑,并保持清洁、完整;通道应畅通,无杂物;沟道盖板及楼梯、平台栏杆应齐全、牢固。
油区、制氢站内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建筑材料。
电子设备室、集中控制室、单元控制室、化学及输煤控制室等场所应装设空气调节系统,并有与消防连锁的防火排烟设施。
开关室(配电装置室)、制氢站的电解间及储气间、蓄电池室,还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化学水处理室仓库、卸酸泵房、酸库、酸计量间及调酸室,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装设“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
按GBZ158-2003中的规定,“告知卡”是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醒目位置上的一种警示卡,将作业场所接触到的有毒物品的危害性告知作业人员,并提醒作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见)。
根据噪声控制标准的要求,在有可能造成超标的工作场所或设备周围宜设置降噪装置。
火力发电企业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229和DL5000等标准的规定。
安全设施制作要求
安全设施的规格、类型与制作标准见附录A和附录B。
5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安全设施配置规范
汽轮发电机组安全设施
汽轮机主厂房零米、运转层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氢冷发电机组汽轮机主厂房零米,运转层入口醒目位置,还应装设“清冷机组严禁烟火”禁止标志牌。
氢冷设备周围,应装设适当数量的“氢冷机组严禁烟火”禁止标志牌。
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运转层及各层平台醒目位置,应装设标注标高、荷重的标志牌。
汽轮机发电机组醒目位置,应分别装设发电机、汽轮机设备标志牌。
汽轮机发电机组周围1m处应标有安全警戒线。
汽轮机危急保安器、紧急停机按钮应为红色,并应加装红色防护罩;超速试验油门、危急保安器压入压出试验油门应为红色。
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油净化系统及储油设备区域,应在醒目位置装设“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汽轮机油系统事故排油阀应设2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2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应加铅封,不允许加锁,并在醒目位置装设“禁止操作”禁止标志牌。
汽轮机密封油系统、主油箱、储油箱、电动给水泵、汽动给水泵周围及汽轮发电机组运转层消防器材应按的规定配备。
锅炉安全设施
锅炉房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
锅炉运转层及炉本体各层平台醒目位置,应装设标注标高、荷重的标志牌。
锅炉本体各层防护栏杆上醒目位置,应装设适当数量的“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
锅炉运转层炉前醒目位置,应装设锅炉设备标志牌。
汽包水位计旁、探火孔、捞渣机炉底水封处等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烫伤”警告标志牌,宜装设“危险区域禁止长时间停留”文字标志牌。
磨煤机、排粉机、煤粉仓等区域,应装设“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
给粉机小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和“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
磨煤机油站、风机油站区域醒目位置,应装设“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磨煤机、给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等设备周围消防器材,应按的规定配备。
变电站安全设施
室外变电站
变电站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和标明电压等级、编号的名称标志牌。
安全须知应标明变电站电压等级、编号、名称以及进入变电站注意事项等内容。
变电站通道入口处应装设限制高度的禁止标志牌,并在文字辅助标志中标明“×××kV设备区限高”。
变电站应装设高度不低于的全封闭固定围栏或围墙,围栏或围墙四周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标志牌,相邻标志牌间隔不应超过30m。
变电站母线起始、终端杆塔的每相导线旁,应悬挂相位标志牌(见)。
线路相位标志牌应悬挂在龙门架醒目处;母线相位标志牌应悬挂在母联分段两端。
变电站母线两端,面向主巡回检查路线应设置标明电压等级、母线编号的名称标志牌(见)。
标志牌以柱式装设在地面上时,应位于B相龙门架下部,其水平中心线距地面左右;标志牌以附着式装设在龙门架上时,应固定在B相一侧。
变电站内硬母线应标识相色。
断路器操作机构箱门醒目位置,应专设设备标志牌;分相操作机构箱门醒目位置,因装设分相操作断路器标志牌,并标明相位()。
隔离开关面向操作人员的适当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
对于手动操作型隔离开关,设备标志牌应装设在隔离开关操作机构上网;对于电动操作型隔离开关,设备标志牌应装设在操作机构箱门醒目位置。
读啊别哭呀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等设备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
对于三相共支架设备,设备标志牌应装设在支架横梁醒目位置;对于单支架设备,设备标志牌应装设在支架立杆醒目位置,且标志牌下缘距地面左右;对于安装在地面加独立遮拦的设备,标志牌应装设在遮拦中部醒目位置,且标志牌下缘距地面左右。
接地开关操作机构周围100mm醒目位置,面向操作人员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
电动操作接地开关设备标志牌,应装设在操作机构箱门醒目位置。
控制箱、端子箱箱门上部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
变电站内构架应设置爬梯(在安全距离允许情况下),爬梯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禁止攀登的构架距地面处应装设防护门,防护门应为红色,加锁并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标志牌。
GIS周围应装设全封闭固定围栏,并在围栏入口醒目位置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标志牌,“止步高压危险”警告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和“注意防尘、防潮”文字标志牌。
室内变电站
室内变电站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及表明电压等级、编号、名称的建筑物标志牌。
装有SF6断路器的室内变电站,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并应在变电站入口醒目位置装设“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和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
变电站内以上的巡视平台,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网)。
室内变电站长度大于7m时至少应设有2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1个出口(见图6)。
变电站室内应安装事故通风设备,通风机应在室外进行启、停操作。
室内变电站外墙通风孔、穿墙孔洞、百叶窗均应安装网栅,以防小动物进入。
室内变电站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相邻配电室室内连通门应选用双向自由门,且不应上锁。
GIS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和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
安全须知应标明GIS室电压等级、编号、名称以及进入GIS室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GIS室内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设置在室内底部,通风装置应在室外进行启、停操作。
GIS室内SF6设备防爆膜附近醒目位置,应装设“禁止停留”禁止标志牌。
GIS室应配备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并在存放处悬挂“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存放处”文字标志牌。
室内变电站消防器材应根据不同电压等级按的规定配备。
按照DL5027-1993中和的规定,室内布置的电力电容器,基坑地面宜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压光,在其上面铺以100mm厚的细沙或卵石。
电力电容器群体总油量超过100kg时,应有储油设施或挡油栏。
室内变电站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电源控制箱、端子箱、接地开关、母线及构架等其他设备的安全设施参照室外变电站执行。
变、配点设备安全设施
交、直流配电室及就地配电设备
配电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标明电压等级、编号、名称的建筑物标志牌(只留配电室还应注明电源性质)和“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
配电室出入口门应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
配电室出入口应加装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防小动物板在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下应易于取下。
长大大于7m的配电室至少应设有2个出口,其位置应按从室内任一点到达出口的距离不大于30m进行设置(见图7)。
配电室通风孔、穿墙孔洞、百叶窗均应安装网栅,以防小动物进入。
相邻配电室室内连通门应选用双向自由门,且不应上锁。
配电室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窗子应常闭,外墙上所有的孔洞均应堵塞或加网栅,走廊内不应有门槛和台阶,金属门窗以及屋内或屋外配电装置的金属结构均应防锈。
配电室内交,直流配电柜(开关柜)屏前处,应标有安全警戒线。
屏柜的备用间隔应用盖板盖住,盖板上应标有禁止阻塞线。
交直流配电柜(屏)前,后门楣处,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
手车式、成套式开关柜柜前,柜后门上,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和)。
安装于操作柜面板上的就地控制盘,应有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的标志牌。
交、直流配电柜(屏)盘面上的仪表、操作按钮、操作手柄,均应有名称标志牌。
配电室硬母线应标明相色,软母线应标明相位。
配电室应安装事故通风设备,通风机应能在配电室外进行启、停操作。
敞开式配电盘(柜)、控制屏、保护屏应装有防治人员误碰带电设备的防护网、防护栏杆或防护门,并在其醒目位置装设“当心触电”警告标志牌。
交、直流配电室消防器材,应按的规定配备。
变压器
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的固定、全封闭围栏或隔墙,围栏或隔墙与变压器本体距离不宜小于3m。
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围栏四周,应装设“止步高压危险”警告标志牌,每侧至少应有1个,相邻标志牌间隔不应超过20m。
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围栏上,应装设“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室外变压器本体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见)。
单相变压器每相,应装设标注名称、编号、相位的标志牌;线路电抗器每相,应装设标明线路电压等级、名称、相位的标志牌。
室外变压器本体爬梯上,应装设“禁止攀爬高压危险”禁止标志牌。
按照DL5027-1993中的规定,室外单台油量在1000kg以上的变压器及其他油浸式电气设备,应设置储油坑和排油设施。
储油坑容积应按容纳100%设备油量或20%设备油量确定,当按20%设备油量设置储油坑时,坑底应设有排油管,排油管内径不应小于250mm,卵石粒径应为50mm~80mm。
风冷变压器的风冷器上,应装设标明编号、名称的设备标志牌;风冷器上应标明风扇转动方向。
变压器输入侧、输出侧均应标注相色。
变压器进(出)线构架爬梯距地面处,应装设防护门(遮拦门),防护门(遮拦门)上应装设“禁止攀爬高压危险”禁止标志牌。
防护门应为红色,并加锁(见)。
变压器放油门上应悬挂“禁止操作”禁止标志牌。
变压器容量在120MV·A及以上时,宜设置固定灭火装置;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其主变压器和厂用高压变压器应设置固定水喷雾灭火装置。
按照DL5027-1993中和的规定,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室外变压器之间,防火距离小于表2的规定时,应在变压器之间设置防火隔墙。
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及以上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防火距离小于5m时,应设置防火隔墙。
防火隔墙与变压器散热器外缘之间应有不少于1m的散热空间。
防火隔墙高度宜高于变压器油枕顶端,宽度大于储油坑两侧各,并应达到国家一级耐火等级。
表2油量2500kg及以上室外变压器之间防火距离m
电压等级
距离
电压等级
距离
35kV及以下
5
110kV
8
63kV
6
220kV~500kV
10
室内变压器入口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室内油浸式变压器宜设置事故排烟或消烟设施。
变压器消防器材应按的规定配备。
蓄电池室
蓄电池室入口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注意通风”警告标志牌、“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按照DL5027-1993中的规定,蓄电池室应装有通风装置,通风道应单独设置,不应通向烟道或厂房内的总通风系统。
距通风管出口10m内(含10m)有引爆物质场所时,通风管的出风口至少应高出该建筑物屋顶2m。
蓄电池照明、排风机和空调机应使用防爆型,开关、熔断器、插座等应装在讯电池室的外面。
蓄电池室的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
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室内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腐蚀”警告标志牌。
蓄电池室内应装设紧急洗眼装置,并在其上方处装设“紧急洗眼水”提示标志牌(见)。
蓄电池室消防器材应按的规定配备。
电缆安全设施
电缆
电缆两端应悬挂标志牌,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
电缆穿墙进出两端和防火墙两侧应至少涂刷1m长的合格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防火涂料应涂刷均匀,涂刷厚度应符合要求,并保证其有效性。
按照DL5027-1993中的规定,当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时,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按照DL5027-1993中的规定,电缆中间接头盒的两侧及其邻近区域,应增加防火包带等阻燃措施。
电缆敷设在易积粉尘或易燃的地方时,应采用封闭电缆槽或穿电缆保护管。
电缆夹层
电缆夹层入口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入口有效高度低于处应标有防治碰头线。
电缆夹层门应为耐火防爆材料制作。
电缆夹层出入口应加装高度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防小动物板在工作需要或特或特殊情况下应易于取下。
电缆夹层高度低于时,照明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或采用24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
电缆夹层主要电缆桥架电缆上应敷设感温电缆,主电缆层内应装设烟雾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引入主控室报警显示。
电缆夹层消防器材应按的规定配备。
电缆隧道(沟)和电缆桥架
电缆隧道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必须戴安全帽”和“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及整个电缆隧道平面示意图(见图8),入口盖板上应标有禁止阻塞线。
电缆隧道内应设置指向最近安全出口处的导向箭头,主隧道、各分支拐弯处还应在醒目位置装设整个电缆隧道平面示意图,并在电缆隧道平面示意图上醒目标注所处位置及各出入口位置。
电缆隧道内宜装设适当数量的“当心碰头”文字标志牌,有效高度低于且低于隧道其他位置处,还应标有防止碰头线。
电缆隧道内应装设烟雾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引入主控室报警显示。
电缆隧道不应有渗漏水现象,应装有自动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可用的状态。
按照DL5000-2000中的规定,电缆隧道内照明电压宜采用24V的电压供电,如采用220V的电压,应有防触电措施。
主电缆隧道及重要回路电缆沟中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门、防火墙。
电缆隧道门应为耐火防爆材料制作,正常情况下,防火门应是打开的,并通过易烧断的绳子拉住,当火情发生时,绳子能快速烧断,防火门通过闭门器能快速关闭。
电缆廊道内宜每隔60m划分防火隔断,每个防火隔断应使用合格的耐火材料封堵。
靠近油管道或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有防火延燃措施,盖板应密封。
电缆夹层和电缆隧道及穿越墙壁、楼板、柜、盘等通过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的缝隙)。
应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电缆隧道电缆上宜敷设感温电缆,并呈S形布置。
电缆隧道、电缆沟内部要保持干燥、清洁,无积水,禁止堆放杂物。
室外电缆沟沟壁边缘和排管的人孔,宜高出地坪约100mm,盖板及入口应做好防水措施;电缆隧道的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或电缆沟与工业水沟并行相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水措施;电缆隧道与其他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应采取妥善的防水措施。
电缆隧道宜采用自然通风,但不应作为通风系统的进风道。
按照DL5053-1996中的规定,隧道应设置带有爬梯的人孔,相邻人孔间距离不应大于75m,人孔距终端不宜超过5m,人孔直径不应小于700mm。
厂房内电缆桥架宜采用全封闭式桥架。
靠近油管道或充油设备的电缆桥架应有防火延燃措施。
电缆桥架电缆上面应敷设感温电缆,桥架每层之间应有防火隔板。
如需要在已完成电缆防火措施的电缆桥架上新敷设电缆,应及时增加相应的防火措施。
转动机械安全设施
机炉辅助设备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
转动设备联轴器上应加装牢固的红色防护罩,防护罩的大小应将联轴器及联轴器连接的螺栓一起罩起来,防护罩上应标注设备转动方向,并应与电动机转动方向一致,颜色为白色。
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处,应标有安全警戒线。
电动机应装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点应明显,禁止用电缆套管代替接地装置。
高压电动机接线盒上应装设“高压危险”警告标志牌或“高压危险”文字标志牌。
转动机械事故停止按钮应加装红色防护罩,并注明按钮名称。
管道、阀门及容器安全设施
管道
按DL/T5072-2007中表的规定,火力发电企业的管道面漆颜色应按表3执行。
表3管道面漆颜色
序号
管道名称
面漆颜色
1
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
—
2
抽汽、背压蒸汽、供热管道
—
3
其他蒸汽管道
4
凝结水管道(保温)
—
5
凝结水管道(不保温)
浅绿色
6
给水管道
—
7
除盐水、化学补充水管道
浅绿色
8
疏放水、排水管道
—
9
热网水管道
—
10
循环水、工业水、射水、冲灰水管道
黑色
11
消防水管道
红色
12
油管道
黄色
13
冷风道
浅蓝色
14
热风道、除尘器加热风道
—
15
烟道
—
16
原煤管道
天蓝色
17
制粉、送粉管道(保温)
—
18
送粉管道(不保温)
浅灰色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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