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买卖合同的有效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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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买卖合同的有效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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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买卖合同的有效期
超过买卖合同的有效期
篇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
未约定付款时间的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未约定付款期限的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邓盛友
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4日,被告黄某陆续从原告处购得水泥334吨。
20XX年6月2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称,被告购买水泥后分文未付,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水泥款并支付逾欺付款利息。
被告辩称,其已支付了所有货款,并不存在拖欠事实。
且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不应受法律保护。
对于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有如下几种观点:
一、原告起诉未过诉讼时效。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付款期限的约定,根据六十一条规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但双方没有书面合同,因此应按交易习惯确定,但双方均无法提出存在交易习惯。
为此,只能引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既然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当然就没有期限限制。
超过2年再主张权利,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二、原告起诉未过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仍然无法确定履行期限,因此,诉讼时效应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解释与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相同的。
在诉讼之前,原告并未要求被告履行义务,不存在宽期满的问题,所以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和超过的问题。
因此,原告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三、原告起诉已过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本案无法按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确定履行期限,因而应按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确定履行期限。
由于双方没有约定付款期限,所以作为买方的被告应在提取货物的当时支付货款。
被告最后一批水泥于20XX年5月4日提走,就应在当日支付款项,逾期未付,原告的权利即可认定受到损害,则从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0XX年5月5日时效届止。
在此期间原告未向被告主张权利,直到20XX年6月28日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笔者认为,关于履行期限,如果合同法分则中已有明确规定,则应优先适用分则规定。
既然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于合同当事人未约定付款期限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就应适用该规定,而不能再回过头去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同样不能再适用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该司法解释适用前提应该是:
当事人没有约定付款期限且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如果法律对付款期限已有明确要求,则无司法解释适用的余地。
与此不同的是,借款合同中,如果合同双方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那么该如何确定还款期限,以及计算诉讼时效?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此,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只要出借人未提出还款要求,那么,“合理期限”也就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无从算起。
换句话说,出借人可以在出借二年后的任何时候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比如八年、十年才主张还款,都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这与合同法第六十二第(四)项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却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迥异。
对比合同法对上述两类合同的不同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同样是未约定履行期限,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点有着天然的差异,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不同,法律后果自然也就完全不同。
篇三:
(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
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质量检验期限:
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
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不合格产品:
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
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保质期:
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相应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如果系甲方品质问题所致,相应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七、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
甲方按照采购定及合同要求提供采购订单中的产品和服务。
乙方每次购货时,应提前25个工作日向甲方下采购订单,列明订购产品的品牌、规格封装、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单价及付款条件与支付方式等内容,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甲方。
产品型号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
订单签返:
甲方在到乙方的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正式签返(以订单为准)。
经正式签返的订单将列明价
格、交货期、数量、交货地点等。
甲方定期向乙方传送未执行完订单的出货计划。
采购订单的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终止采购订单。
如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擅自终止采购订单,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订单变动:
乙方有权对尚未交货的采购订单提出变更要求,但是应提前原约定交货日期17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签返给乙方,乙方确认后双方按变动后的订单执行。
八、交货
、交货服务:
本合同的交货是指甲方将产品交付到采购订单中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其指定的人,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
、甲方须满足采购订单中交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
当一份要求先于交货期交货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交期,但甲方可以根据库存情况满足乙方要求。
、甲方如不能按照已经签订的采购订单的货期交货时,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在同等技术与质量条件下,甲方优先组织调货,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交货日期。
、包装要求:
除非乙方指定特殊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及条件可依双方另行约定),包装物由甲方按照通用的方式予以包装
九、收货
、甲方提交《销售出库单》(该单由甲方统一印刷)交乙方接收,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在《销售出库单》上签收,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或收货专用章,否则甲方有理由拒绝交货,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灭失,出现品质问题等因乙方未及时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接收货物签收《销售出库单》后发生的灭失风险由乙方负责。
在乙方签收《销售出库单》后乙方享有产品的所有权,但此前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根据价格术语确定),但乙方对已接收的货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十、保证条款
、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甲乙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
(3)甲方产品规格书约定的标准。
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设计上、材料商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符合本合同的品质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在这种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交给乙方的产品,均不超过相应的存储期限。
十一、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及其对应的价格、甲方对产品的检查报告内容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包括双方谈判期间、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三年。
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并且赔偿损失。
十二、知识产权
、使用许可:
对于乙方在使用、销售产品时必须拥有知识产品许可的产品,甲方通过书面授予乙方使用甲方相关知识产品的范围和方式。
无特别书面使用许可,本合同不授予任何一方使用他方商标、公司名称和服务标志的权利。
、甲方提供的部件:
如果甲方提供部件供乙方使用以履行本合同,则乙方只能将其用于此目的。
、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乙方违背相关知识产品规定所引致的法律责任。
如乙方由此引起法律纠纷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索赔权利。
十三、担保条款
、乙方以如下自有财产设定抵押,为其所欠甲方所有货款进行担保:
、本合同的担保方愿意为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货款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并且同意以如下所有财产设定抵押担保:
。
、担保方担保的范围为对乙方所欠货款及本合同下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诉讼费、诉讼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也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对保证之日(即本合同签字之日)之前发生的到期货款,担保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之日起贰拾年;对保证之日前发生的味道期货款和保证之日后发生的货款,保证期间为自货款应付之日(即货款到期之日)起贰拾年。
担保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
、担保方应当提供与担保债权最高额相当的财产权利凭证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担保方为个人)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一份附后。
费深圳市内户口需要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十四、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可抗力)
系指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火灾等;
2、政府行为如政府当局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致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一场现象如骚乱、战争、罢工及劳资纠纷等所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期交货。
受影响方应于不抗抗力时间发生后5个内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据或证明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五、违约责任
、保证责任:
当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更换、重做或退货。
对于这类产品,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解决。
经售后服务部验证后,符合条件的,在4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若乙方未事先书面告知甲方或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却擅自将产品退回,甲方一律不予办理,且相关费用、货物的灭失风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不合格品乙方负有保管责任,在甲方人员未办理前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人员办理确认后乙方才可将退货货款扣除,退货价格以原交易价格为准,否则,甲方对乙方擅自的扣款行为不予承认。
乙方扣除退货货款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财务部门重新完成对账确认货款余额,否则以原对账单为准。
、责任标准:
甲方应按照交货期按时交货,乙方须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双方之间采取的结算方式(即),总放账额度为万元(金额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
如果乙方所有应付货款额超过总放账额度,乙方需在发货前支付现金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如乙方需变更或取消采购订单,且甲方有库存产品,乙方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如果甲方唔库存产品,乙方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有库产品提前通知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但乙方应赔偿甲方另行处理因乙方变更或取消订单之货物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按照正常供货给乙方所产生的差额核算。
如无补充协议另行规定,则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对于乙方要求甲方代为开发的新产品,乙方不能取消或者变更订单,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与订单所载货款总额等额的违约金。
、对于合同或订单中约定或注明的非常码喷码电芯,出现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因此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全部赔款。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按时付款,应当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乙方应当按其支付货款,不得因任何理由(如质量保证金)延期付款,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第条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六一般条款
、修订:
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的形式来进行。
、转让: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责任分包、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其附属机构。
任何对本合同未经对方批准的转让都是无效的。
、联络:
本合同的执行双方通过合同附件确定的双方代表进行联络。
、合同份数:
合同应以一式两份的形式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无效条款:
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合同终止后的有效性条款: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由于其性质在合同终止后自动延长,这些条款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此规定还适用于双方的继任人和指定人。
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有效:
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财务记录与审查权。
、联系方式变更:
如本合同所载任何一方的联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该方应自变更之日起壹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如变更方未履行通知方式的,另一方仍有权按原有联系信息进行联系,且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变更方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在收到对方的回执后,变更内容生效。
十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的,则甲乙双方、与担保方均同意提交签字地人民法院管辖。
且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诉讼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支付费用。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后双方基于本合同签订的附件、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受本合同约束。
甲方/卖方(签章):
乙方/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乙方担保人(签名、按指印):
乙方担保方(单位盖章):
姓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签约代表:
身份证住所:
地址:
现住所:
手机:
电话:
手机: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
年月日
本合同签署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篇四:
20XX注册监理继续教育必修课试卷(80分卷)
1.单选题【本题型共60道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
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的材料证明乙公司确实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
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2.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施工监理部分发包服务收费的计算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总额的()。
A.45%
B.70%
C.60%
D.68%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A.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B.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D.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4.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20XX年4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20XX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t。
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
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
促交货,甲公司未交。
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延迟交货的事实。
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
则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延迟交货,对乙公司扣罚的1万元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延迟交货,对乙公司扣罚的1万元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后,免予承担赔偿
D.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赔偿责任
5.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A.14
B.28
C.30
D.60
6.根据《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
A.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但可以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可以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C.可以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备案。
A.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B.有关行政检查部门
C.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
D.投标人所在地政府部门
8.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标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要求不少于()。
A.3
B.8
C.10
D.5
9.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下项目中,可以不实施监理的是()。
A.紧急抢险项目
B.总投资额在4000万元的卫生项目
C.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D.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10.根据《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不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的是()。
A.易产生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
B.易产生热桥缺陷部位的施工
C.门窗制作与安装
D.屋面保温工程的施工
1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
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分别按()比例计入计费额。
A.100%、60%
B.100%、40%
C.60%、60%
D.60%、40%
12.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者效力之间的关系是()。
A.法律效力最高,部门规章次之,行政法规最低
B.部门规章效力最高,法律次之,行政法规最低
C.法律效力最高,行政法规次之,部门规章最低
D.部门规章效力最高,行政法规次之,法律最低
1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负责其他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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