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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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方案
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方案
一、 督导评估指标及权重、分值
A1教育地位和办学方向(0.10)100分 A4教师队伍(0.13) 130分
B1教育地位 (30分) B17教师管理 (30分)
B2办学方向 (20分) B18教师培训 (30分)
B3教育体制 (20分) B19教师素质 (30分)
B4依法治教 (30分) B20教师待遇 (40分)
A2教育投入(0.28) 280分 A5教育设施设备(0.21) 210分
B5法定增长 (60分) B21校舍及活动场地 (45分)
B6教育附加 (60分) B22实验教学设备 (60分)
B7免费政策 (20分) B23音体美器材及图书 (30分)
B8公用经费 (60分) B24教育信息化装备 (75分)
B9资助学生政策 (30分) A6教育水平(0.14) 140分
B10校舍修建资金 (20分) B25学前教育 (25分)
B11教育经费管理 (30分) B26义务教育 (50分)
A3教育教学管理(0.14) 140分 B27高中段教育 (50分)
B12教育教学思想 (20分) B28成人及民办教育 (10分)
B13学校管理 (40分) B29社区教育 (5分)
B14德育工作 (10分)
B15教学工作 (40分)
B16体育卫生工作 (30分)
二、督导评估要点及计分办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分值
计分办法(信息收集)
得分
自评
复评
认定
A1
教
育
地
位
和
办
学
方
向
100分
B1教
育
地
位
30
分
1.确立了“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思想,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做到教育规划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需求优先满足。
政府统筹协调,形成了支持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10分)
2.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县(市、区)域内各类教育得到优先、均衡、协调发展。
(10分)
3.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将教育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教育问题。
坚持每年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成效显著。
(10分)
每个要点分别按10、8、6分三档计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教育规划及教育工作会议材料等;座谈、专访;参考其他A级指标评估结果。
)
B2办
学
方
向
20
分
1.强化政府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研究、制定了推进素质教育的方案和措施,为实施素质教育创设了良好的条件。
(10分)
2.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办学思想端正;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不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10分)
1.下发文件、制定措施计5分,否则计0分;创设条件按5、3、1分三档计分。
2.按10、8、6分三档计分。
凡下达升学指标、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或以考试成绩公布学生名次的计0分。
(查阅有关文件,重点查看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座谈了解;参考A3评估结果。
)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及分值
计分办法(信息收集)
得分
自评
复评
认定
A1
教
育
地
位
和
办
学
方
向
100分
B3
教
育
体
制
20分
1.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落实了“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0分)
2.基本形成了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并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高中段教育坚持在继续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10分)
1.全部落实的计10分,否则计0分。
2.落实各类教育的办学体制,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计10分,否则,义务教育未落实扣4分,学前教育、高中段教育未落实的,各扣3分。
(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考察;参考A2、A4评估结果)
B4
依
法
治
教
30分
1.依法办学和管理教育。
建立了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及考核机制,坚持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
(10分)
2.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大教育执法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纠正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10分)
3.建立、健全与教育督导职能相适应的教育督导机构,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能正常、有效地开展督政、督学工作,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主要依据。
(10分)
1.建立了责任制计5分;认真进行督查、考核的计5分,未达到要求的计0分。
2.按10、8、6分三档计分。
近三年凡发生重大教育违法事件的计0分。
3.督导机构健全计4分,制度完善计3分;督导工作扎实有效计3分。
否则分别计0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政府教育督导室建设的批文、督导评估档案、考核奖励情况等。
)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及分值
计分办法(信息收集)
得分
自评
复评
认定
A2
教
育
投
入
280分
B5
法
定
增
长
60分
1.近三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含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
(30分)
2.近三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10分),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步增长(10分),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10分)。
2个要点均达到要求计60分,否则按相应分值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县财政预算和教育经费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帐簿。
)
B6
教
育
附
加
60分
1.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分),足额及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20分)。
2.按规定编制教育附加使用预算,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挪用(10分)。
3.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地方教育附加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10分)。
1.两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分别计10分,实征率每减少1%扣2分,各扣完10分止;两项教育附加足额拨付分别计10分,年度内实拨数占应拨数的比例每减少1%扣3分,各扣完10分止。
2.由教育部门根据事业发展要求提出使用方案,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列入预算,计5分;没有挤占挪用现象,计5分;否则,各扣5分。
3.两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均达到要求,各计5分,否则各扣5分。
(听取汇报,查看县财政、地税、国税、教育等部门账表)
B7
免
费
政
策
20分
按要求免除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学校)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县本级应承担及省、市拨付的免费资金足额及时安排到位(20分)。
注:
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自省下达文件之日起执行。
按省文件规定的分担比例,县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和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资金均足额及时拨付到学校,各计10分,否则,各扣10分。
只要有1所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该要点计0分。
(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看县财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账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及分值
计分办法(信息收集)
得分
自评
复评
认定
A2
教
育
投
入
280
分
B8
公用经费
60分
中小学公用经费按标准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县(市、区)直和街道办事处初中和小学每生每年分别不低于720元和460元,乡镇初中和小学分别不低于660元和420元,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经济发达地区要逐步做到县域内按县(市、区)直标准统一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
(60分)
注:
上述公用经费标准不含两项教育附加。
初中、小学均达到要求计60分。
未按标准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扣10分;未按季度(或按月)、按标准及时拨付到每一所学校,年终一次拨付或跨年度拨付,扣10分;城市初中、城市小学、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生均额达不到标准,各扣10分。
(听取汇报,查看县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教育部门及学校账册)
B9
资助学生政策
30分
1.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2分)
2.建立完善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制度,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
(12分)
3.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并对特困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6分)
1.达到要求计12分。
没有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进行救助的,各扣6分。
2.达到要求计12分。
没有实行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的,各扣6分。
3.达到要求计6分,否则扣6分。
(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件及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账册)
B10
校舍修建20分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积极落实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足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20分)
达到要求计20分。
维修改造资金未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扣5分,资金落实不足,扣10分;未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扣5分。
(查阅财政预算及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账册)
B11
教育经费管理
30分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财务工作,对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10分)
2.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及时拨付教育经费,无截留、挪用、统筹现象,学校无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
(10)
3.对各项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10)
1.教育部门成立教育核算中心,对中小学财务进行集中管理和核算,计10分。
否则,扣10分。
2.达到要求计10分,否则扣10分。
3.达到要求计10分,否则扣10分。
(查阅核算中心成立文件,实地查看核算中心情况;查阅财政预算及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账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及分值
计分办法(信息收集)
得分
自评
复评
认定
A3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140分
B12
教育
教学
思想
20分
1.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分)
2.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教育公平的原则,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均衡教育资源配置。
学校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公办普通高中不办复读班。
(10分)
1.教育教学思想端正,素质教育氛围浓厚计10分,否则按7、4分二档计分。
2.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资源配置均衡计10分,否则按7、4分二档计分;出现举办“校中校”、重点班、复读班等现象的,该条计0分。
(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同时参考教育设施评估结果和依据群众来信来访。
)
B13学
校
管
理
40分
1.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实行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符合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科学、民主、规范;校园秩序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校园环境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的要求,营造了平安、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10分)
2.建立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机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0分)
3.积极推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效地激发了学校内部活力;建立健全了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加大了校内监督力度,实行民主管理。
(10分)
4.后勤管理规范、精细。
学生食堂、宿舍等场所管理到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分)
1.制度健全计3分;学校管理科学、规范计4分;校园环境良好计3分。
否则分别扣分。
发现1处学校脏、乱、差,该条计0分。
2.学校建立了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机制计3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计4分;无安全事故发生计3分。
否则分别扣分。
三年内曾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该条计0分。
3.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的,计10分,否则每有一项制度不落实扣2分。
4.按10、8、6分三档计分。
食堂、宿舍等场所存在脏、乱现象或安全隐患的,该条计0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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