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可证》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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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可证》概述
《食品流通许可证》概述
一、发放的依据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发放。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一)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二)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三)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仅由其分支机构执《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的,该企业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四)从事下列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3.销售食用农产品;
4.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应符合的条件
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许可事项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包括:
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有效期限等内容。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
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三种类别核定。
经营乳制品或婴幼儿乳粉的,核定为乳制品。
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经营方式按照零售类别核定,经营项目按散装食品核定,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标注“含现场制售”字样。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的营业执照期限低于3年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期限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
企业分支机构核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能超过该企业的有效期限。
五、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食品类别申报表;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提交);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9.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相关文书样式见附件)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所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许可范围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审核(审核申请材料和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发证或驳回申请(予以核准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一)申请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工商局(分局)或经委派的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申请。
(二)受理与审查
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
1.书面审查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情形:
①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审核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②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对更正后的材料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2)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情形: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审核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不出具通知书的情形:
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2.现场核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1)经营散装食品或者经营项目增加散装食品的;
(2)经营散装食品变更经营场所的;
(3)药店兼营食品的;
(4)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
(5)许可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进行现场核查时,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到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必要时许可机关可委派工商所或分局进行现场核查。
受委派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表报送许可机关。
(三)发证或驳回申请
对申请人直接到许可机关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件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驳回申请通知书》。
附件: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书样式
文书1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及其填报说明。
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填报说明
1.申请人指:
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
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
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的营业执照期限低于3年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期限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
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
经营期限超过3年的,许可证有效期限核定为3年。
7.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其中的一项,并在□中打√。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
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
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10.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
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乳制品指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
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名称
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主体类型
⑴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⑵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⑶个体工商户□;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期限
□3年以内:
经营至年月止□3年(含)以上
房屋使用方式
自有□、租赁□、无偿使用□
产权人
许可范围
经营方式:
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
本单位(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详细现住址
身份证件名称
及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
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主管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盖章):
年月日
文书2
食品类别申报表
经营主体名称(或持照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食品类别
相应说明
□食用油
包括动物油、植物油等食用油
□干果
包括预包装葡萄干、桂圆、柿饼等干果
□坚果
包括预包装瓜子、开心果、花生、杏仁等坚果
□肉类熟食制品
包括熟食制品、其他肉制品等
□蛋及蛋类制品
包括经过加工的蛋类制品,包括皮蛋、五香蛋、熏蛋等
□面粉
包括普通面粉、精制面粉、小麦粉、饺子粉等
□米面制品
包括馒头、包子、饺子、年糕、粽子、面条等
□烘焙食品
包括月饼及面包、糕点、饼干等烘焙食品
□豆制品
包括腐乳、豆豉、腐竹等豆制品
□糖果蜜饯
包括巧克力、水果糖、果冻、果脯、布丁、蜂蜜等
□冷冻饮品
包括冰淇淋、冰棍、食用冰等冷冻饮品
□方便食品
包括方便面、八宝粥、速冻饺子等方便食品
□罐头
包括水果、肉类、鱼类、蔬菜等罐头制品
□烹调佐料
包括酱油、盐、醋、白糖等烹调佐料
□腌制品
包括咸菜、泡菜、酱菜等腌制品
□酒精饮料
包括瓶装白酒、啤酒、洋酒、葡萄酒等酒精饮料
□非酒精饮料
包括矿泉水、果汁饮料、固体饮料等非酒精饮料
□茶(不包含茶饮料)
茶(不包含茶饮料)
□咖啡、可可
咖啡、可可
□乳制品(不包括婴幼儿乳粉)
液体乳、乳粉、炼乳、乳脂肪、干酪、其他乳制品(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婴幼儿乳粉
婴儿乳粉等婴幼儿食品
□其他食品
(此项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注:
请根据所经销的产品类型在“食品类别”栏目上的“□”打“√”。
此表务必据实填写。
文书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空调机□电风扇□电脑□打印机
□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运输车
□货架□展示台(柜)□防潮隔离板□手推车
□购物篮□台式电子秤□保温柜□冷冻冷藏柜
□消毒柜□温湿度计□洗手消毒设施□清洁容器
□夹取食品的工具□防尘罩□防鼠器具□灭蚊(蝇)灯□红外线灯□垃圾桶□拖把、水桶等清洁工具
其他设备、工具:
□□□□
□□□□
□□□□
□□□□
签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文书4
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
空间布局图:
(需标明经营场所出入口,经营场所内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的位置,标注各区域的用途以及主要设施、设备等。
)
操作流程:
⑴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⑵计划、采购、索票索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⑶运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⑷验收检查—→⑸记入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⑹贮存食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⑺上货架(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⑻食品质量自检(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⑼销售食品(售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售货工具)—→⑽售后服务
签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文书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文书6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1.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申请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委托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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