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物业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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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物业服务合同
商业地产物业服务合同
篇一:
商业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区域全部与甲方签订返租合同的商铺、持有物业由乙方代出租商铺等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商业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据实结算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公用照明、天线、配电系统、屋面水箱、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停车库(场)等。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协助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门岗值勤。
七、对商铺进行装修控制与管理;
八、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责令停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九、协助商业公司完成对各商户经营状态的管理;
十、完成商业公司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双方权力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一、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配合物业公司对各租赁商户的管理;
三、按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的服务内容与质量进行监督与考核。
乙方权力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与质量提供物业服务;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三、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四、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五、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六、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七、对本物业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如未达到标准,按考
核评分予以处罚:
一、基础服务:
(一)客服服务:
负责商户接待、投诉处理与资料内部管理。
1、热情接待街区租赁商户的来电、来访并做好记录,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建议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办理;
2、积极面对街区租赁商户的投诉(接到投诉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解决投诉要耐心、细致,并对投诉的原因进行分析,跟踪投诉的处理情况;
3、负责街区租赁商户进场装修及退场等手续的办理,若非因商户原因24小时内办理完毕;
4、做好商户档案等内部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商业秘密;
5、接待客户态度良好,遵从基本商务礼仪,工作时间着工作装,不得打骂客户,1月内因服务态度造成客户投诉的不能超过3次。
(二)维保服务部:
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1、负责街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每天至少对设施设备进行二次巡查并记录,如有设施、设备需保养或损坏维修及其他原因不能使用,应通过客服提前一天通知受影响的商户;
2、因街区设施损坏或故障,接客服部的电话通知维修人员应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检查原因并及时维修,小修两小时内解决,中修、大修向商户说明原因并给予解决时限,同时给商业公司予以书面回函;做好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一天至少巡视一次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4小时内)。
3、对商户服务要热情耐心,工作时间着工作装,1月内因服务态度造成客户投诉的不能超过3次。
(三)安保服务:
负责街区的安全防范与消防管理,商铺的门卫、巡逻、监控、消防和车管工作。
1、负责街区的安全,街区的主要出入口应有人值守,禁止车辆进入,如
有突发事件,应在接到客服电话通知后十分钟内派人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2、定时派人到街区巡逻,二小时一次,纠正街区占道经营,禁止机动车辆进入街区;
3、着装上岗,要求仪容整洁、精神饱满,不得串岗、拖岗。
1月内因服务态度造成客户投诉的不能超过3次。
(四)保洁绿化:
街区的室外保洁与绿地养护工作。
1、负责街区的室外保洁工作,各区域划分到人,并派人每日三次检查卫生情况;
2、每天早、晚清理街区的垃圾箱,营业时间应三小时派人巡视,并及时清理,对餐饮商户应指定专门的垃圾倾倒地点;
3、负责街区卫生间的保洁工作,每天至少早晚一次,应做到干净、无异味;
4、着装上岗,要求仪容整洁、精神饱满,不得串岗、拖岗。
1月内因服务态度造成客户投诉的不能超过3次。
二、个性化服务:
(一)如出现商铺业主无理闹事、拒交租金等事项,物业需协助商业公司进行秩序维护并维护公司利益;
(二)如出现街区大型活动等,物业公司在人员可调配基础上,需给予协助及秩序维护;
(三)对餐饮区域的商铺,对不接受正常管理的,协助商业公司进行经营秩序维护;
(四)商业公司临时安排的其它事项。
以上个性化服务,由商业公司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物业;物业按时完成。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委托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本合同委托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
总费用:
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费:
乙方按建筑面积3元/月/平方米向甲方收取;
二、物业服务费付费时间为:
每半年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度6月及12月按上述各项双方确定面积后支付;
三、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记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四、房屋公共部位、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公用场地的小修及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用承担;大、中修、更新所需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章附则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管理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应提请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鉴定,明确责任主体。
篇二:
商业地产物业管理合同
商业地产物业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石家庄天元名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合法筹建及拥有位于物业的使用权,并在上述物业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乙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从事商业物业运营筹备、销售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地产物业标的及事项
1-1甲方同意将位于与乙方合作进行市场销售,
建筑面积平方米(核定面积以房管局测量的平面面积为准)。
1-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物业以该商业物业发售中,乙方收取物业售价作为返租佣金。
1-3商业物业发售后,由乙方进行返租经营管理,具体返租条件详见商铺承租合同。
1-4对该物业地产总体,住宅物业管理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乙方应于前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对该地
产进行整体物业管理,即对发售部分进行返租物业管理,对未发售部分进行委托物业管理。
针对住宅及商业部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相应的物业收费标准。
1-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待商业物业销售后,从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证金5日内应派遣专业团队进驻完成对该地产商圈调查报告,业态定位方案、物业调整方案。
由双方认同后进行实施。
1-6完成整体方案后,甲乙双方与地产销售公司共同制定商业地产销售计划及整体落实方案。
1-7乙方拥有对该物业整体规划、管理权,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后,甲方不参与该物业的任何经营管理。
二、物业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业具备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甲方交付的物业必须符合补充协议约定,能够实现销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业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需维修至合格。
2-2交付时,标的物及设备、设施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接。
标的物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双方签字验收后,视同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符合本合同约定,满足实现销售的目的和条件。
三、标的物的装修、维修及经营
3-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楼体内的商铺分割方案。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场内的商铺分割方案进行空调、消防、供电等附
属设施的安装调整和装修。
达到和满足实现租赁的目的和条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配合销售地产的权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商业技术报告的权利。
4-4因销售商业物业产生的各种税点由甲方承担。
4-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各种佣金的义务。
4-6在双方物业交接前,甲方有物业管理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拥有完整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5-2乙方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及物业费的权利。
5-3乙方有保证物业整体顺利经营使用的责任。
5-4乙方有配合物业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的责任。
5-5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物业守法经营的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规定之处,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约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单方提出解约,需向对方提供违约金200万元作为违约赔偿。
八、其他
8-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沟通,并以合同载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点送达,送达以对方签收为有效送达,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向原地址发出的通知均视为送达。
8-2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篇三:
商业地产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商业委托管理合同
**广场商业经营合同
委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场委托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
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
**广场为商业商场,经营范围以**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商场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年月日,止于年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商场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
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商场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4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58天计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最后1个月之25日至30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商场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商场,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商场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商场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商场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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