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宅分户验收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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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宅分户验收指导书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
前言
我国最早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城市是北京,2005年11月14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京建质[2005]999号文件公布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6年3月7日原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以建质质函[2006]17号文件将北京市上述规定和指导意见转发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及建筑节能工作要求,逐步建立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进一步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包括建筑节能)整体水平的提高。
我省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始于2010年12月27日(西安市自2010年4月开始,就先行开始试点实行了分户验收新制度),陕西省建设厅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12月27日联合拟发陕建发[2010]280号文件,公布了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此前,国家实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是抽样验收,抽检数量为全部竣工交付楼盘总户数的1%~3%,这也就出现了一些整栋验收合格的住宅工程对个体业主而言可能仍有质量缺陷,从而导致了消费者投诉不断。
西安市开始试点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来,总体效果很好。
业主反响非常好,试点住宅因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大大减少。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责任主体也十分明确,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规定:
分户验收施行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户内)》,并作为《住房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的整体竣工验收。
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字确认。
为了使现场监理人员尽快学习掌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适应新办法带来的验收工作变革,本指导书重点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项目、验收方法方面进行了梳理,依据现行规范制订了分户验收办法,设计了相应的工作用表,以便为大家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帮助。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住宅分户验收规定
1、成立验收组织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2、编制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验收方案内容:
(1)分户验收小组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分户验收小组组长,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成员: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等为小组成员;
已预售的商品住宅,应当有业主代表参加。
(2)检查部位和数量
确定检验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3)相关检测工具
针对检测部位配备相关检测工具,检测仪器应经计量鉴定合格;
(4)检查方法
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小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验收;
(5)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
3、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4、分户验收检查内容
(1)户内验收:
1)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2)门窗安装质量;
3)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栏杆安装质量;
6)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7)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8)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9)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10)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公共部位验收:
1)外墙面施工质量;
2)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3)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5、分户验收资料
(1)分户验收方案;
(2)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附表一);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附表二);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三);
(6)分户验收小组发出的整改通知及责任方的整改报告等。
6、分户验收资料的保管及流向
(1)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10年。
(2)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3)建设单位交付住宅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业主。
7、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出现分户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外墙制作工程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开工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
8、分户验收核查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随机核查。
第二节验收内容及方法
(同大监理作业标准)
总则
1、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分初装修交接验收和精装修分户验收两步进行。
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精装修住宅工程的专项验收方案。
2、合格标准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一、户内验收项目及方法
1、空间尺寸
1.1词语解释
1.1.1空间尺寸
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
1.1.2推算值
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1.1.3偏差
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1.1.4极差
同一自然间内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1.2验收内容
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
1.3质量要求: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项目
允许偏差(mm)
允许极差(mm)
检查方法
初装饰
净开间、进深
±15
20
用激光测距仪辅以钢卷尺检查。
净高度
-15
20
精装饰
偏差
数据
净开间、进深
±10
15
净高度
-10
15
1.4检查方法:
1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
2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cm。
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c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3)每户检查时应按附录A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及时签字。
3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1.5检查数量:
自然间全数检查。
2、门窗工程
2.1门窗开启性能
1验收内容:
门窗开关使用性能。
2质量要求:
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检查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2门窗配件
1验收内容:
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置。
2质量要求:
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的防锈措施。
3检查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1验收内容: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2质量要求: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
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3检查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4门窗的排水及窗周的施工质量
1验收内容:
门窗的排水孔、流水坡度、滴水线(槽)。
2质量要求: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
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槽)设置符合要求。
3检查方法:
观察、手模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5进户门质量
1验收内容:
分户门的种类、性能、开启及外观质量。
2质量要求:
分户门的种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损伤和划痕。
3检查方法:
检查质保书及检测报告,观察、开启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6户内门质量
1验收内容:
内门种类、外观质量。
2质量要求:
内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内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无损伤、划痕。
3检查方法:
观察;开启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7窗帘盒、门窗套及台面
1验收内容:
窗帘盒、门窗套及台面种类、表面质量。
2质量要求:
窗帘盒、门窗套种类及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套平整、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门窗套及台面表面无划痕及损坏。
3检查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室内地面
3.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3.1.1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质量要求:
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每间隔400~500m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检查数量:
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
3.1.2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应平整,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阴阳角应方正顺直。
3检验方法:
俯视地坪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逐间检查。
3.2板块楼地面面层
3.2.1板块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贴质量
1验收内容:
板块面层粘贴质量。
2质量要求:
板块面层与基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4检查数量:
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注:
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3.2.2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板块楼地面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顺直,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检验方法:
俯视地坪检查板块面层观感质量缺陷。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3木、竹楼地面面层
3.3.1木、竹楼地面面层铺设
1验收内容:
木、竹面层铺设、粘贴、响声等质量。
2质量要求:
木、竹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脚踩无响声。
3检验方法:
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4检查数量:
对每一自然间木、竹地面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检查。
3.3.2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木、竹楼地面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木、竹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严密、均匀,面层无损伤、划痕等缺陷。
3检验方法:
检查木、竹面层观感质量缺陷,俯视面层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注:
同房间每处划痕最长不超过100㎜,所有划痕累计长度不超过300mm。
3.4室内楼梯
3.4.1楼梯尺寸
1验收内容:
楼梯踏步尺寸。
2质量要求:
室内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3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4.2室内楼梯面层的施工质量按材质不同分别对应本章的质量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4、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4.1室内墙面
4.1.1室内墙面抹灰面层
4.1.1.1室内墙面面层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质量要求: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3检验方法:
空鼓用小锤在可击范围内轻击,间隔400~500m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1.1.2室内墙面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室内墙面应平整,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表4.2.11的相关要求,阴阳角应顺直。
不应有爆灰、起砂和裂缝。
3检验方法:
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1.2室内墙面涂饰面层
4.1.2.1涂饰面层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质量要求:
涂饰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等缺陷。
3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1.2.2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不应有爆灰、裂缝、起皮,同一面墙无明显色差;表面无划痕、损伤、污染,阴阳角应顺直。
3检验方法:
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1.3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
4.1.3.1裱糊及软包面层粘结、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与基层粘结、安装质量。
2质量要求:
裱糊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鼔和翘边;软包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3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1.3.2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室内裱糊墙面应平整、色泽一致,相邻两幅不显拼缝、不离缝、花纹图案吻合;同一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
3检验方法:
手摸,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1.4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
4.1.4.1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粘贴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粘贴质量。
2质量要求: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4检查数量:
对每一自然间内400~500mm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注:
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4.1.4.2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检验方法:
手摸,距墙1.50m处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2室内顶棚抹灰
4.2.1室内顶棚抹(批)灰
4.2.1.1室内顶棚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顶棚抹(批)灰与基层的粘结质量。
2质量要求:
顶棚抹(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
3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当发现顶棚抹(批)灰有裂缝、起鼓等现象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4质量要求:
全数检查。
4.2.1.2顶棚抹(批)灰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顶棚抹(批)灰观感。
2质量要求:
顶棚抹(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表面应平整。
3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2.2室内顶棚涂饰面层
4.2.2.1室内顶棚涂饰面层的质量要求同4.1.2条。
4.2.3室内顶棚裱糊面层
4.2.3.1室内顶棚裱糊面层的质量要求同4.1.3条。
5、防水工程
5.1外墙
5.1.1外墙防水
1验收内容:
外墙面的防渗漏功能。
2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有渗漏等缺陷。
3检查方法:
1)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及墙面开裂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开裂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
2)在按5.2.1做外窗淋水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逐户全数检查。
5.2外窗
5.2.1外窗防水
1验收内容:
住宅外窗的防水性能。
2质量要求:
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水密性、气密性应由经备案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抽检合格。
2)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3)住宅工程外窗及周边不应有渗漏。
3检验方法:
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2)淋水观察检查或雨后检查。
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3~4层(有挑檐的每1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1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门、窗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详细书面记录。
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
1宜选择镀锌钢管或PPR管等具有较好刚度的材料制作引水和淋水管件,引水管从外窗引出,并做有效固定和保证淋水管不变形(每2米设置不少于1个引水管或固定管);
2淋水管管径宜为15~20mm,距窗(墙)表面距离宜为100~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左右,孔径4~5mm,孔间距100~15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下最大量或采用增压泵增压取水,确保在外窗(墙)表面形成水幕;
3淋水1小时后拆除至下一个淋水层,并观察记录该淋水带范围内外窗(墙)及周边的渗漏情况。
4检查数量:
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窗复验要求的数量,现场检测可代替窗进场抽样复验。
同一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一材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外墙窗可按同一检验批进行抽检。
2)人工淋水逐户全数检查。
5.3防水地面
5.3.1厨卫间、开放式阳台等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
1验收内容:
厨卫间、开放式阳台等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防水质量。
2质量要求:
防水地面不得存在渗漏和积水现象,排水畅通。
3检验方法:
蓄水、放水后检查。
蓄水深度不小于20㎜,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4屋面
5.4.1屋面防水
1验收内容:
住宅屋面防水性能及节点构造。
2质量要求:
1)屋面不应留有渗漏、积水等缺陷。
2)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方法
1)对照设计文件要求,观察检查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24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户内顶棚,天沟、管道根部,不应有渗漏现象,。
3)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
4检查数量:
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护栏和扶手工程
1验收内容:
护栏和扶手的材质、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质量。
2质量要求:
护栏和扶手的材质、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无毛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栏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3)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
当采用花式护栏或有水平杆件时,应设置防攀爬(设置金属密网或钢化玻璃肋)措施。
4)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5)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6)外窗台低于0.9m,应有防护措施。
7)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8)当设计文件规定室内楼梯栏杆由住户自理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3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室内采暖系统
7.1管道及管配件安装
1验收内容:
管材、阀门、伸缩装置及配件的规格、型号,管道接口,管道坡度,管道支吊架,管道的防腐与保温。
2质量要求:
⑴管材、管件、阀门、保温材料的规格、型号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化学管材应为符合要求的热水型产品。
⑵供回水水平干管宜采用热镀锌钢管,镀锌层破坏处应作防腐处理;保温层应完整无缺损,无漏保材质、厚度、平整度符合要求。
⑶供回水干管的固定与补偿器的位置应符合要求;当散热器支管>1.5m时应设管卡固定。
⑷供回水水平干管坡度和连接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⑸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应设置金属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套管与管道之间用柔性防水阻燃材料填实。
⑹暗装塑料管道不应有接头,且宜在塑料管道外设塑料套管。
立管过楼板处应设套管,防水要求的房间套管高度为50mm,其它为20mm,套管与管道之间封闭严密。
⑺供、回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
3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2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
1验收内容:
各种阀门、热量表、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等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
2质量要求:
⑴各种阀门、热量表、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等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运行正常,安装固定牢固,接口无渗漏,表面无损伤和污染。
⑵热量表前宜有不小于5倍管道直径的直管段,以免影响计量的准确性。
⑶各种阀门及配件性能应符合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⑷平衡阀、调节阀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好调试标记。
3检查方法:
对照图纸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3分、集水器
1验收内容:
分、集水器材料、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
2质量要求:
⑴分、集水器材质宜为铜质,成型良好,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⑵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⑶固定牢靠,阀门及接头连接严密无渗漏。
3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4散热器
1验收内容:
散热器材质,散热器安装。
2质量要求:
⑴散热器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设计及相关产品的要求。
⑵散热器防腐及面漆附着良好,色泽均匀。
⑶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内墙面安装距离宜为30mm,支架、托架埋设牢固、安装位置正确。
3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8、给排水工程
8.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8.1.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验收内容:
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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