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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痔的健康宣教
枣庄市广播电视电影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行政裁量标准
345
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46
变更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二)变更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47
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48
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并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49
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0
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六)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1
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2
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八)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3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九)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4
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
轻微
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5
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一)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6
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
有本条第十二项行为的,发证机关应撤销其许可证。
轻微
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许可证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许可证;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
严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许可证;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2万元(含)以下罚款
357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较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
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358
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较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
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359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
(二)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三)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四)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五)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六)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七)教育电视台播放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播放的节目的;(八)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较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
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360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
(二)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四)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五)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七)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
轻微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提出改正的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含)以下罚款
较重
未及时整改到位,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不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
严重
拒不整改,多次实施违规行为,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361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设立,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罚款
严重
(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整改,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5倍罚款
特别严重
(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违规)经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2倍罚款
362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般
初次违法设立,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罚款
严重
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整改,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5倍罚款
特别严重
经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2倍罚款
363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设立,未造成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
严重
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整改,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3万元(不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5万元(含)罚款
364
擅自制作、发行、播出电视剧或者擅自制作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制作、发行、播出电视剧或者变更主要事项未重新报审的,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1.擅自、发行、播出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1集以内(电视剧一集按40分钟,电视动画片一集按10分钟),或者造成较小社会影响的2.擅自制作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时长半小时以内,或者造成较小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罚款
严重
1.擅自、发行、播出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1集以上4集以内(电视剧一集按40分钟,电视动画片一集按10分钟),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2.擅自制作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时长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3万元(不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1.擅自、发行、播出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4集以上(电视剧一集按40分钟,电视动画片一集按10分钟),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2.擅自制作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时长4小时以上,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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