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考试考前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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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
二、考试时间:
2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
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
单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为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题,20分;案例题为1题,1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
备选答案是4个,但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
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二章劳动法总论
劳动就业的原则
第三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权利
第五章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缔结劳动合同可以不包括的条款
第六章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签订集体协商终止期限
第八章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的适用对象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十五章养老保险
我国男性公民的劳动年龄
第十八章工伤保险
劳动者死亡后的遗属津贴
第十九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第二十章法律责任和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纠纷的诉讼主体
三、练习题
1.以下各项不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是()。
A.劳动权
B.劳动报酬权
C.职业培训权
D.获得认证权
2.以下各项中不属于劳动就业的原则的是()。
A.所有劳动者就业原则
B.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C.劳动就业市场原则
D.平等就业原则
3.在我国最低工资制可以适用于()。
A.公务员和公益团体的工作人员
B.租赁经营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租赁人或承包人
C.学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残疾人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以及在其中领取报酬的劳动者
4.劳动合同的缔结()。
A.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B.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C.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D.应当采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
5.我国男性公民的劳动年龄通常为()。
A.16-60
B.16-55
C.18-60
D.18-55
6.集体合同通常由()签订。
A.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
B.工会与企业
C.全体职工与企业
D.全体职工与工会
7.劳动合同的缔结,可以不包括以下条款()。
A.合同期限
B.工作内容
C.劳动报酬
D.保密义务
8.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处理中,()。
A.必须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B.原用人单位为一方,新用人单位为诉讼另一方
C.原用人单位为一方,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为诉讼另一方
D.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9.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
A.应当向法院起诉
B.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应当向法院起诉或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10.劳动者死亡后()。
A.其遗属不能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B.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C.企业可以选择是否给予其遗属津贴
D.遗属不能主动要求企业给予遗属津贴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的是()。
A.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聘用合同
B.事业、机关、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录用合同
C.私营业雇主与劳动者签订的聘用合同
D.两个单位之间有关劳务输出输入的协议
附:
参考答案
1.D2.A3.D4.B5.A6.A7.D8.D9.D10.B11.D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这种题型与上述单项选择题相似,其特点是,在给定的几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2个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选对的得分,少选、多选和错选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多项选择题的难度大于单项选择题,难就难在在备选答案中到底有几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增加了选择的迷惑性。
为了提高选择正确答案的可能性,考生除了需要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例如采用排除法、比较法或推理法对备选答案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外,关键还在于全面、系统地学习课程内容,扎实地掌握课程中的基本概念,正确界定问题的界限,理解问题的实质。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本原理
国际劳动立法起源的时间和地点1956年我国同时发布的在劳动安全与卫生方面三大规程国民党政府派员出席国际劳工大会
第三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义务公民的劳动权利
第五章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六章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条件
第八章劳动报酬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十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未成年人工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
第十三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社会保障的特征
第十四章社会保险法基本原理
社会保险费的筹集方式
三、练习题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组成。
A.职工代表
B.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C.工会代表
D.用人单位代表
E.仲裁机构代表
2.以下说法中属于社会保障的特征的是()。
A.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
B.社会保障也对社会成员的特殊对象给予特殊帮助
C.社会保障的对象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
D.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和实施的
E.社会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促进社会发展
3.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B.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C.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的劳动
D.对怀孕女职工其夜班劳动
E.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是()。
A.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B.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C.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D.由于发生破产等事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E.由于企业发生合并分立事项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5.工资分配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A.按劳分配原则
B.实行同工同酬原则
C.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原则
D.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原则
E.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自主原则
6.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A.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B.为终局裁决
C.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D.其效力优于法院判决
E.当事人可以以协议方式改变其内容
7.各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职工加班加点,下列哪些情况除外()。
A.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的
B.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C.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D.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进行抢修的
E.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以下属于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的是()。
A.必须是劳动争议
B.必须是本企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C.必须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D.必须是争议双方自愿调解的劳动争议
E.一方请求调解,另一方已申请仲裁的
9.下列属于劳动者义务的是()。
A.劳动义务
B.提高职业技能义务
C.执行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
D.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E.遵守劳动纪律
10.以下条款中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
B.劳动纪律
C.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D.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劳动合同的社会作用
11.在劳动安全与卫生方面,1956年我国同时发布的三大规程是()。
A.《工广安全卫生规程》
B.《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C.《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D.《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规程》
E.《电器设备操作规程》
12.从1929年开始,国民党政府每年都派遣包括()三方代表的代表团出席国际劳工大会。
A.政府
B.雇工
C.工人
D.雇主
E.劳动管理部门
附:
参考答案
1.ACD2.ABCDE3.ABCE4.ABCD5.ABCD6.AC7.ABCDE8.ABCD
9.ABCDE10.ABCD11.ABC12ACD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此类题型要求考生对课程中的一些重要概念能够扼要地予以回答,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概念的掌握程度。
回答这类题目,应紧扣课本的相关定义、概念,准确地概括所考核名词的涵义,而不需要展开回答。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本原理
劳动
第二章劳动法总论
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职工的拒绝执行权
第五章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六章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
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延长工作日
第八章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
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的诉讼
第十三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社会保障
第十四章社会保险法基本原理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章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第十六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三、练习题
1.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对社会保险的项目体系、实施范围与实施对象、经费来源、待遇标准、发放办法等内容作出法律规定,并且明确社会保险机构的性质与职能,社会保险的组织形式与地位,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
2.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
劳动法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在我国传统立法中称为劳动保护。
劳动安全卫生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3.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又称用工单位,常常也被称为企业主、资方、雇主、雇佣人等,我国在法律上统一称为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对劳动者承担有关义务者。
4.劳动争议的诉讼
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获得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6.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社会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在劳动者达到法定老年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法定年限后,由国家和社会依法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法定年限,被依法解除法定劳动义务后,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7.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方式。
8.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9.社会保障
在我国,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法律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10.劳动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在"劳动"的一般意义上具有其新的内涵。
它首先要求从事劳动的人具备作为劳动者的法定条件;而且是由劳动者从事的,能够得到劳动报酬,从而用以满足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生活需求的劳动;这种劳动的对象必须是除本人和家人以外的他人的,具有明显的社会性;这种劳动还必须建立的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关系基础上,是从属于一定的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的,从事劳动的人须服从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的管理。
11.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又称用工单位,常常也被称为企业主、资方、雇主、雇佣人等,我国在法律上统一称为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对劳动者承担有关义务者。
1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简答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这类题型一般是根据课程中的有关理论、观点、方法原理等,直接提出问题,要求考生简明扼要地回答。
所提问题在“课程讲解”中大多有现成答案。
回答这种试题,一定要抓住要点,观点明确,要点全面。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三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劳动权"
第五章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
第六章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审查
第八章劳动报酬
在何种情况下扣除劳动者部分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
第十六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特点
三、练习题
1.简述在何种情况下扣除劳动者部分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
在下列情况下扣除劳动者部分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
(1)由于劳动者本人过失造成事故,使单位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时,按规定令其赔偿损失;
(2)劳动者本人违反劳动纪律旷工或事假超过一定期限,按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扣除一定数额工资;(3)法院委托单位扣除的抚养费、赡养费或赔偿费等;(4)劳动者应偿还用人单位债务;(5)法律规定应由劳动者本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6)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代扣缴的其他费用。
2.简述失业保险的特点。
第一,失业保险的对象为失业劳动者。
即失业保险只对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但无劳动岗位的人提供保险。
我国对失业保险对象进一步限定为已经就业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办理失业登记的那部分劳动者,未曾就业者不在此列。
由于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
不像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那样,劳动者可以长期享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只能在法定期限内享受,超过法定期限,即使劳动者仍处于失业期间,也不可再享受。
如我国规定劳动者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3.简述集体合同的审查。
解答:
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法律效力进行审核确认,是集体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七日内由企业一方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书后15日内应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
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书后,对其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条款应进行修改,并于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查。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4.简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主观表现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三)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在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
5.简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表明在劳动诉讼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程序和内容都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也必须符合这从程序到内容的这两个基本前提,否则应当视为无效。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的组织生产经营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
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因此,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如操作程序、劳动纪律、奖惩规定等,以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通,更不得不明确告知劳动者。
6.如何理解劳动者的"劳动权"?
劳动权,是劳动者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劳动权既具有经济属性也具有政治属性。
劳动权的经济属性表现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仍然是劳动者谋生的一种基本手段,通过向社会提供劳动和生产社会产品。
取得满足自身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劳动报酬。
劳动权的这性质。
不仅将依据劳动权所产生的劳动与义务劳动和自己从事的家庭劳动区别开来,而且也将它与劳改人员所从事的以改造为目的劳动区别开来。
劳动权的政治属性,主要由社会主义性质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决定.依据这一属性。
便产生了劳动者在享有劳动权时的平等原则。
2.劳动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资格,它只有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才能成为现实的权利,即劳动者普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实现劳动权。
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
劳动者拥有择业自主权,用人单位享有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双向选择,在双方意愿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论述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这类题型一般是根据课程中有关的重点理论、观点等提出问题,要求考生能够全面理解这些基本原理,考生在回答此类问题时,要注意点面结合,对其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能够全面展开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合理,论据充分,说理流畅。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十五章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改革的内容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征
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的意义
三、练习题
1.试论养老保险改革的内容。
2.试论述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征。
3.劳动安全卫生的意义
附参考答案:
1.解答:
1.养老保险适用范围的改革。
扩大养老保险适用范围,建立一体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及其职工,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展到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直至农民劳动者。
并实行适用于各类劳动者的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多层次养老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一种养老制度。
我国《劳动法》在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劳动者退休后基本生活的同时,还规定: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
(1)基本养老保险,又称法定养老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标准基本统一,保险费用实行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万共同负担,基金实行社会统筹。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经营状况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保险费用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基金,以提高职工退休养老的生活水平。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指职工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收入状况储备一定资金,为将来养老所用。
3.改革养老保险资金来源负担。
要打破传统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或企业包下来,职工个人不缴费的做法,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的办法。
4.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在继续实行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同时,建立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与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一部分,一并记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到职工退休养老时使用。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之一。
建立这一模式,既有普遍性,又有灵活性,有利于建立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既增加了职工个人的参与和责任,又保持了社会统筹的互济功能,有利于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5.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监督和发放的社会化。
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和发放必须实现社会化,应设置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服务工作。
6.建立正常养老保险基金调节机制。
7.实行养老保险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管理体制。
2.解答:
(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企业与职工"具有特定含义,是指彼此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和职工",即企业是职工所在的企业,职工是企业招用的职工。
"企业"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另一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当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时(如一些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应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职工"也有特定的含义,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是限定在一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如前所述,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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