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水平能力测试复习资料29976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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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水平能力测试复习资料299766
张畈中心小学水平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填空题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关键环节:
一是积极积推进课程改革;
二是改进和加强德育;
三是要改革评价制度;
四是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新课程的三维目标是:
知识与技能;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3、新课程整体设计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
4、要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弊端,就必须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
5、新课程要求,要对教学实施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加以改变。
6、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
7、新课程要求,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8、(新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价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9、新课程教师角色最突出的要求是由(传授者)角色转变为(促进者)。
10、(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影响着教育目的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
11、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活动的过程,是认识过程的一种特殊形式。
12、(教学原则)是教学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体现了教育目的和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对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1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整体性、实践性、开放性、生成性、自主性)五个特征。
14、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1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16、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17、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18、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20、《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21、《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23、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4、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25、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八)章(六十三)条。
26、(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8、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9、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0、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1、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
3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3、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34、(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35、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36、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37、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38、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3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4年1月1日____起开始施行.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之日起开始实施。
4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4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2006.9.1)
44、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4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4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47、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48.研究发现,人们通过视觉获得知识一般能记住25%,通过听觉能力记住15%,如果将视觉和听觉结合起来,是65%这种促进记忆提高方法是(多感官参)
49.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上课)
50班级授课制的实施在我国始于(清末)
51.我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是(癸卯学制)
52.体育的根本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质)
53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了解学生)
54."学而时习之"体现的教学原则是(巩固性原则)
55."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说的是(道德意志)
56."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体现了教师工作的(主体性、示范性)
57智力因素的核心是(思维力)
58.教育科学有诸多的分支学科,其中在整个教育科学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的是(教育学)
59.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带好班级,教好学生)
60.教师的备课要求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钻研教材、了解学生、设计教法)。
61..历史上曾出现过两种相互对立的教学方法思想,{启发式和注入式}。
62.小学生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方式)为主,这是小学教学中必须贯彻直观性教学原则的依据。
63.三结合的教育一般是指(学校、家庭、社会)教育
64.孔子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这反映教师劳动的哪种特点?
(示范性)
65.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提出的德育要求)和(受教育者已有的品德)基础之间的矛盾。
66.课外校外教育的组织形式有(群众性活动、小组活动和个人活动)。
课外校外教育的主要特点是(自愿性、灵活性、实践性)
67.课程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课程计划、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
68.近代教育史上,是下列哪一位教育家首次试图把教育学建立在心理学和哲学的基础之上(赫尔巴特)
69.学校实现德育内容、达到德育目标的基本手段是(各科教学活动)
70.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71.一名合格教师应具备的能力结构包括:
(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自我调控能力。
)
72我国颁布实行的壬戌学制是在(1922年)
73.人们常说"教育有法而教无定法",这反映教师劳动具有(创造性特点)
74.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二、判断题
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2.、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四、词语理解
1、思维:
是事物在人脑中的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是在感知基础上产生的认识的高级阶段。
2、知识:
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规律的认识所作的概括,是人们从社会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理论。
3、启发性原则:
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己动脑、动口、动手去掌握知识,并且能够把知识创造性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4、课程标准:
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体现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
五、简答、论述题
1.、有的老师参加新课程培训后感慨地说:
“新课程改革实际上就是新一轮教材改革。
”请谈谈你的观点和认识。
第一,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教材改变只是新课程改革的一部分,不能完全等同于新课程改革。
第二,新课程改革除了改变旧的教材,还包括课程目标的改变,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改变,评价方法的改变,课程理,制度的改变
2、分析论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这一新课程理念。
第一,“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
第二,要贯彻落实“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正确的课程观;
(2)树立正确的发展观
(3)树立正确的评价观;
(4)树立正确的师生观
3.为什么说教育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手段?
①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手段
②教育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手段。
③教育是产生新的科学技术的手段。
4、在教学中如何才能保持学生稳定的注意力?
①要利用教学内容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②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要富有艺术性。
③教师讲课要富有激情,以此感染学生。
④要排除影响、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因素。
5.、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是怎样的?
①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的依据。
②课程标准提出了教材教学的最低要求。
③教材是课程标准的一次再创造,再组织。
④教材的编写和实验能检验课程标准的合理性。
6、新颁发的课程标准有哪些主要特点?
①努力将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
②突破学科中心,加强学科间的联系。
③改善学生学习方式,强调“自主、合作、探究、交流”。
7.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
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8、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9.、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10、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
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11、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
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
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6、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7、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8、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办学
19、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
20、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1、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
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22.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3、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4、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5.义务教育法对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有何要求?
(1)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2)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
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
(3)国家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
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
26、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27.、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28.、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9、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3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
什么时间实施的?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1992年3月14日实施的。
3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
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教学点(班或者组),,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
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37、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个部门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由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38.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谁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3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
(1)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3)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4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
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标志是什么?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4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可否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可以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4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
谁批准?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4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是如何保护的?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2)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45、与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相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优势或独特性在哪里?
第一,它有非常强的专门性,紧紧扣住义务教育的性质作出规定。
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义务性都是它的专门性带来的。
第二,它有可操作性,这部法律尽量写得具体,对于政府、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和投入都作了比较细的而不是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它有针对性,立法意图很明确。
比如对于政府保障的责任、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校不能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规定等,都是针对当前存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
第四它具有明确的规范性,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具体。
在突出义务教育性质方面的条款很清楚、准确,容易操作,不会发生歧义。
而且尽可能对义务教育阶段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而过去我们立法的一个难点往往是绕着走,比较原则。
46、与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义务教育法》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
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47、什么是教育、教育学、学校教育?
答:
“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泛指增进人们的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所有活动。
它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这三者既有各自的内涵、特点和功能,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制约。
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学校教育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产生的基本条件是生产力的发展和文字的产生。
普通教育学中使用的“教育”概念,即是这种狭义的教育。
其特点:
它的对象主要是新生的一代,其任务是实现个体社会化;这是在受过专门职业训练的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它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提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教育现象是对教育活动的基本概括,是各种各样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教育问题是具有矛盾和冲突的教育现象;教育规律是教育内部诸葛亮因素之间以及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教育学存在的意义在于通过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提示教育规律,为教育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48、教育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简述教育各构成要素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
答有三个基本要素,即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
1.教育者是从事学校教育活动的人,包括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心脏参加教育活动的其他人员,其中教师是学校教育者的主体,是直接的教育者。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2.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人,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他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
人微言轻教育的对象他既要接受教育者的改造和塑造,同时也要自我改造和塑造。
3.教育影响是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及其联系的总和。
它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工具,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
49、简述教育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教育影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工具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
从教育者的角度来看,教育的过程是教育者选择教育影响并向受教育者施加教育影响的过程;从受教育者的角度来看,教育的过程是受教育者根据自己的发展水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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