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协议书_1篇(共11页)73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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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协议书_1篇(共11页)73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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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协议书
想要委托别人帮忙管理就需要签合同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有时间的来阅读哦
表达委托经营合同协议书
委托机构:
(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
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
乙方负担:
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
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
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
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第八条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
早餐时分至时分;中餐时分至时分;晚餐时分至时分。
第九条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事务处理
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第十六条监察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
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需在2个月前提出。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
第十八条解除合同
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秘密保持
乙方有义务保持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秘密。
第二十条失误处理
因乙方工作失误,不能为甲方职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外事项
发生本合同外未规定事项时,双方应以诚意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供餐开始日正式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委托经营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
位于,面积|:
平米
第二条1、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止于年日。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
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阅读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
市场)的统一管理,##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
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内,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
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
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
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
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保变更后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或由乙方按同等条件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重新订立有关合同。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
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
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市场形##市场知名度,##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
乙方认为必要时,##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
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
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
在符合##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对外租赁的,甲方不得以转让费及其它类似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且在合同期届满时租金价格的基础上环比增长不超过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甲方依照相关规定独立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不足壹个月的按壹个月计算;对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擅自将该商铺对外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
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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