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微企业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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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微企业制度及操作规程
四川省三台县鑫泰机械加工厂
各类人员职责、制度、操作规程
目录
一、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三)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四)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五)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七)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八)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九)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六)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保障制度、管理制度
(九)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十一)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十二)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六)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危险源管理制度
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二)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三)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平面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五)无心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六)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九)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4、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6、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方案、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组织拟订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加大安全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9、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0、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11、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2、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3、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14、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5、督促落实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检查和指导其他领导及部门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三)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保证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所用物资的供应。
3、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主管部门的安全情况。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安全工作。
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和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3、要树立“生产当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必须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落实防范措施,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解决。
5、督促检查职工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6、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保证消防设备齐全、防止火灾发生。
7、定期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五)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有关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实现文明生产。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企业的每位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班组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职工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
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组织班前会,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态等具体情况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做好排危工作,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七)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在企业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在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学习、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5、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八)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办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企业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和接待服务工作。
完成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九)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内各类运输车辆(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装载机等)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文化和身体素质,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驾驶证方可从事车辆驾驶作业,并对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负责;
2、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应仔细检查驾驶证、行驶证、派车作业单及其它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并对车况作仔细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装置、各类仪表和灭火器应保持齐全有效,各类油、水和车胎气压应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驾驶员在驾车作业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中注意观察路面,保持中速行驶,不开带病车,不开英雄车,做到文明驾驶,礼貌待人;
4、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或将车交与他人驾驶;
5、车辆装载不超高、超宽、超重,如确需超高、超宽应做好警示标志。
货物装载均衡平稳、捆绑牢固;
6、配合交通管理机关做好车辆年检,驾驶证年审工作;
7、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参加事故应急演练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听取各部门、车间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
研究、布置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的工作,小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各车间、工种、各岗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类机电设备、安全消防设施和房屋建筑等是否正常完好的情况;
3、检查各班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文件资料归档情况;
4、检查24小时值班执行情况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5、检查研究生产环节中的隐患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作出整改决定;
6、安排每年举办安全技术知识或应急演练培训工作;
7、对违规违章作业,视其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对遵章守规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提出奖励建议。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企业及各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安排布置安全工作任务。
遇重大安全事项,也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相关问题;
2、企业安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厂长或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主持。
根据近期安全生产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和参会人员;
3、部门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部门全体职工参加;
4、生产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全员参加,安全员应参加班组安全会;
5、各级安全员必须将安全会议情况及有关重大安全问题的分析处理情况记入记录薄中,以供备查、分析;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2、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班组进行,做好检查记录;
3、各部门(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安全技术部门结合阶段性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5、企业每季度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放假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存在的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机电设备、房屋建筑等)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安全缺陷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定期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月向企业书面报告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7、事故隐患整改的原则:
按生产班组能处理的不推给部门(车间),部门(车间)能处理的不推给企业的原则进行。
部门(车间)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技术部门在接到报告后一周内应作出安排,超过管理权限的,应立即报告企业研究处理;
8、对各类事故隐患,应按照“先急难,后一般”的处理原则安排整改,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的急重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但应注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9、企业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安排整改。
安全技术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追踪监督管理;
10、企业对企业不能整改处理的特别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企业在制订每月生产作业计划时,应同时针对不同季节变化提出相应安全要求,与生产作业计划同时下达;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均衡地组织生产、防止出现因调度失当造成前后脱节或加班加点的异常情况;
3、各部门(车间)如发生人身伤害(职业中毒)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无论该部门其它经济技术指标完成与否,均取消该部门年终评比先进部门资格;
4、职工如因直接责任发生人身伤害(职业中毒)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无论其产量、质量指标或其它方面工作完成与否,均取消该员工年终评比先进个人资格和当年各种奖励;
5、职工下班后,未经领导安排,不得进入生产工作场所从事工作。
车间或部门安排加班,领导要向加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督促检查。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坚持每月一次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要有参加培训人员签字,做到记录完整;
2、不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事故预防知识教育。
发生较大或典型事故时,要联系实际进行“四不放过”的教育;
3、新员工入厂时首先要按规定进行厂内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新员工进入工作程序时,应先熟悉工作场地、设备,由熟练工进行帮带,在掌握各项操作规程后方能上岗作业;
4、每年结合国家、省及本地区安全生产活动,例如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日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每季度至少应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做到操作动作规范准确,减少误操作,杜绝违章操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6、对新安装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对员工进行新设备操作培训及教育;
7、积极派人参加各级监管部门的培训,并将所学到的知识传授给其他工作人员;厂长、安全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8、对安全培训教育应建立员工个人档案,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六)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
各车间、班组时刻保持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禁止工作场所人声喧哗、吵闹、拥挤。
上班前责任人负责提出安全要求,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疏通运行路线,排除上班前一切阻碍。
2、上班前电工要全面检查输电设备是否完好,严禁乱接电源,严禁闸刀无护壳,严禁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防止电线脱落漏电及其它隐患等引发事故。
否则由责任人负安全责任和连带责任;
3、氧气瓶应安放在安全地带,防止曝晒、爆炸,焊机严防漏电伤人。
机械设备飞轮、齿轮、三角带及组式皮带轮等转动部分无防护罩禁止运行等。
不排除故障、不跟班检查造成的事故,经济损失等应由机械修理人员负全部责任。
4、非本机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动用设备。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操作人员首先应截断电源,待机器停稳后属自己能排除的故障,告知同班人员不准送电开机后,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
任何人不得随意排障和带电作业,否则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5、凡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披长发等,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严禁酒后上岗,委托他人代班顶替,班中串岗、脱岗、睡岗等违规现象,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6、按定位、定置管理要求放置工具、车辆,经常保持生产工作场地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企业各种安全生产(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爆炸物品管理、防火管理、事故处理等)档案,做到记录准确、完整、清楚、细致;
2、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重大企业决策,档案长期保存;
3、厂里的设备档案、技术档案、安全事故档案、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应急预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
4、按记录年限、工作类别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
5、日常的工作检查记录、会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存档保管三年,过期后整体销毁;
6、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的保密性负责,不能将档案随意借给他人传阅。
(八)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保障制度、管理制度
1、企业将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纳入预算,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保证专项资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2、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和消防灭火器具的添置、维护保养和定期试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用于防暑降温、防止职业危害等方面;
3、各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添置各种安全工器具,并适当增加资金的投入,尽量采用先进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
4、安全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配,不得挪作他用,要使用此项费用时,必须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提出建议,写出专题报告,由企业研究,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6、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使用,严格财经制度,保证专项费用用在刀刃上。
若因经费不到位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甚至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作好详尽的设备名称、台量、性能及工作状况(已使用工作年限)统计;
2、定期停车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事故;
3、配备专业的机修人员,作好日常机械设备维修工作;
4、及时报废更新落后的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
5、超过使用年限的各类设备决不留用;
6、所有设备不带病运行作业;
7、设备维修时不带电作业;
8、建立设备定期检修保养技术档案资料;
9、正确使用各类检修工具和仪器、仪表,搞好检修安全生产。
(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免费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厂有关部门验收,并应按照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各类防护用品。
5、以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原则,按照岗位工作条件和实际需要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同工种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放不同的劳动用品;
6、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后勤科统筹管理,并负责采购计划的拟定,经企业审批后采购发放;
7、员工在工作中要按企业要求着装,妥善保管使用好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安全技术部门对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设施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9、后勤科负责建立各部门劳保用品台帐,各部门建立本部门人员劳动用品领用明细台帐。
(十一)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的定义: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
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做到:
1、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发现有严重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生产活动,安全技术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7、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由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8、对接触有害因素的职工,经卫生部门诊断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需由所在生产班组提出,经企业领导批准,由企业人事科办理调岗手续;
9、对新调入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职工,要按规定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病的职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10、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发现职业及时报告企业主要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
(十二)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首先救护伤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伤亡扩大,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不得毁灭相关证据。
负伤人员或现场人员有责任立即逐级报告至企业;
2、伤员送往医院后,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教育职工,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3、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及其它影响特别严重的事故,企业负责人应在事发1小时内,向政府安监部门电话报告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救援等简要情况,并作好事故续报;
4、企业应在事发24小时内向政府安监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应如实汇报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责任和事故的发展以及整改措施、职工教育和事故处理意见等情况。
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隐瞒不报。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企业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主要包括:
电气作业、焊接作业、起重装载、锅炉压力容器作业、挖掘作业、爆破作业等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批准上岗作业,并须持证上岗;
3、未经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应操作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本专业作业前,必须熟悉本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后,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身体、生理、心理健康检查或检测。
在满足本专业岗位身体、生理、心理健康条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四)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1、根据企业的危险工种、岗位和设备设施及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继发性重大事故,实施有效的抢险救援,减少事故损失,并随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修订;
2、企业应建立与预案相适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以应急需;
3、企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预案的要求,熟悉预案内容,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掌握预案操作流程,确保预案启动后各司其职,救援有序,忙而不乱;
4、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时,事发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企业,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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