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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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课件
知识产权法课件内容
课程大纲: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6学时)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2学时)重点掌握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内容(2学时)重点掌握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体系(2学时)一般了解
第二章著作权法(20学时)
第一节著作权法引论(3学时)一般了解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3学时)熟悉掌握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和限制(4学时)重点掌握
第四节著作权的归属和转移(4学时)熟悉掌握
第五节邻接权(3学时)熟悉掌握
第六节著作权的保护(3学时)重点掌握
第三章专利法(15学时)
第一节专利法引论(3学时)一般了解
第二节专利权主体和客体(3学时)重点掌握
第三节专利权的取得(3学时)熟悉掌握
第四节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3学时)重点掌握
第五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3学时)一般了解
第四章商标法(8学时)
第一节商标法引论(2学时)一般了解
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2学时)重点掌握
第三节商标权的取得、行使和管理(2学时)熟悉掌握
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2学时)重点掌握
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4学时)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2学时)熟悉掌握
第二节原产地名称与知识产权保护(2学时)一般了解
第一章
1.教学目的:
知识产权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通过学习了解其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内容,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和发展历史,形成对知识产权法的初步认识。
2.教学要求:
通过知识产权法总论的学习,要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了解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掌握关于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
3.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比较方法;研究方法。
3.内容要点:
知识产权法是法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使学生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法律特性,了解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了解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渊源及其产生和发展,熟悉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等。
4.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法律特性,以及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还有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渊源及其产生和发展,熟悉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6.关键术语: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
7.疑难解析:
区别知识产权与智力成果权:
第一,它混淆了知识产权与智力成果权的概念。
所谓智力成果,是指人们在生产、社会实践中用脑力劳动创造的,并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所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成就,表现为科学技术、发明创造、文学艺术作品、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各种形式。
智力成果权则是对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并没有反映法定权利的本义,不具专有财产权的属性。
而知识产权具有法定产权的特性,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专有权利。
第二,“智力活动”本身直接产生的是某种智力成果,而不是法律上的某项权利。
例如,人们的发明创造活动的直接结果是某项发明创造,而并没有产生该发明创造在知识产权意义上的专利权。
第三,作为知识产权客体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仅仅是人类智力成果中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智力成果都可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而受法律的保护。
例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物质,动物品种等方面的智力成果在各国一般都不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第四,能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一产生就无条件地给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某项知识产权。
例如,发明人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申请专利,经专利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才授予专利权。
商标使用人也只有在商标核准注册后,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作品的著作权在多数国家虽自动产生,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8.自我测试:
1.什么是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3.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4.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9.参考资料:
1.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教学目的:
著作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了解其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内容,掌握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以及著作权的内容和限制,掌握邻接权的有关内容,了解计算机软件及网络著作权问题,掌握著作权的保护。
2.教学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练掌握著作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法律规范;具备该领域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务能力,能正确分析和处理著作产权相关理论问题和实务案件。
3.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比较方法;研究方法。
4.内容要点:
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著作权的内容和归属、著作权的转移、邻接权、网络著作权问题、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国际保护制度、现代科技与著作权法律制度等内容。
5.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包括著作权基本概念、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著作权的内容和归属、著作权的转移、邻接权、网络著作权问题、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国际保护制度、现代科技与著作权法律制度等内容。
6.关键术语:
作者、作品、编辑作品、演绎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邻接权
7.疑难解析:
1.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关系:
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同属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共性。
但它们之间又存在很大的差别,主要的区别在于保护的对象不同和取得的方式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商标权保护的是注册商标,而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著作权一般基于创作而自动产生,专利权和商标权则要按法定程序申请,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查和授权后才取得。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还表现为:
第一,著作权只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和内容。
同一项内容可以由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表现方式创作作品,这些内容相同且表现形式各异的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而专利权则保护体现在发明创造中的技术思想和技术方案。
第二,著作权法仅仅要求受保护的作品是独创的,而不要求是首创的。
任何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是否与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均可取得各自独立的著作权。
可见,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在文学、艺术上达到某一水准或具有一定的价值。
而专利权则要求受保护的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条件,只有未公开的,且达到某一创造性水平的发明创造才能取得专利。
著作权与专利权也有一定的联系和交叉,主要有两种情形;第一,在对记载专利技术信息的技术资料或专利申请文件的保护方面,存在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交叉保护。
专利技术资料或文件作为一种文字或图形作品,其表现形式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一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为专利申请人或撰写者。
而记载在这些资料或文件中的技术思想和方案作为专利技术而受专利权的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这些技术。
可见,专利技术资料的内容和形式分别受到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二,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存在专利权与著作权的交叉保护。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一种富有美感的设计,它既是一种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又往往是一种美术创作。
因此,把绘画、书法、摄影等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用于产品的外观设计时,一方面应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面对取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协调其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双重保护问题。
商标标识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两者组合而成,文字、图形构成的商标标识一般具有美术作品的特征。
因此,对这些具有作品特征的商标标识的保护,就会出现著作权与商标权交叉和抵触两种情形。
首先,就著作权而言,商标标识只要具备作品的条件,而不论是否注册,都可为著作权所保护。
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复制并在商品上使用。
这有可能导致著作权替代商标权的保护。
因为商标标识一旦受著作权保护,当事人就无需再去商标局申请注册,既可免交申请费用,又可达到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上使用的目的,其保护力度强于商标权的保护。
其次,商标使用者或设计者不能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摄影等作品作为商标标识使用,否则可能构成对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商标权人通过转让取得作品的著作权。
2.区别录音制品与录音作品
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的原始录音。
所谓原始录音,即首次录音,是指录音制作者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将声音进行录制并固定在载体上,而不是转录或复制他人的录音制品。
与其他知识产权客体一样,录音制品具有无形的特征,它是一种固定在盒式磁带、激光唱盘等物质载体上,但只能通过听觉感知的“无形物”。
唱片、磁带等物质载体并不是录音制品。
录音作品则是部分国家著作权法中的概念,如英、美、意等国家都将录音作品纳入著作权客体,我国台湾的著作权法也规定了录音作品,并定义为:
声音首次直接附着于媒介物所成之著作。
美国著作权法给录音作品下的定义为;经录制一系列音乐的、说话的或其他的声音产生的作品,不论体现这类作品的物体例如唱片、录音带或其他录音制品的性质如何,但不包括伴随电影或其他音像作品的各种声音。
从以上定义看,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录音作品与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制品的概念很接近,但权利的内容有较大差异。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确认录音作品,对录音制品仅采用邻接权的形式给予保护。
作者认为,这不利于对录音制品提供有效的保护。
录音制品就其内容来说虽多种多样,但从录音制作者编排、录制等制作过程来看,主要有两类:
一是被录制的内容没有经过录制者或其委托的其他人按特定的主题、内容或演员进行选择和编排,而仅仅是将某一特定的表演、剧目、讲演或某一事件的客观过程进行机械地录制。
这类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劳动主要体现在技术方面,如对录音材料的选择、录制设备的操作等,其目的是保证录制的表演或其他音响的高保真度。
另一类是录音制作者或其委托的人对录制的内容,根据特定的主题、内容或特定的演员以及艺术效果等要求进行选题、构思、编排、取舍、连接,选择适合艺术表现的表演者,并根据自己的构思指导表演,通过录制设备的科学技术手段和录制操作人员的技艺给予弥补和提高,再配以文字的介绍和说明,最后形成一个整体的录音制品。
目前绝大多数音乐、戏曲、曲艺等磁带、唱片都是以这种方式制作的。
可见,这些录音制品不是简单的自然原声的记录,而是一种创作,其录音制作过程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加工,而是凝聚着录制者大量的创造性智力劳动。
8.自我测试:
1.什么是著作权?
什么是著作权法?
2.著作权与政治权利的区别与联系?
3.什么是著作权主体?
它有哪些分类?
4.如何理解作者概念?
5.谈谈你对作品概念的理解
6.我国法律保护的作品与不予保护的作品各有哪些?
7.如何理解作品表现形式与思想内容的关系?
8.我国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有哪几项?
对各项权利加以深刻理解。
9.什么是编辑作品、演绎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
10.什么是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11.什么是邻接权?
12.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包括哪些?
9.参考资料:
1.郑成思:
《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韦之著:
《著作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吴汉东等:
《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三章
1.教学目的
专利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了解其专利权的概念和特征、内容,掌握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以及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掌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2.教学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专利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练掌握专利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法律规范;具备该领域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务能力,能正确分析和处理工业产权相关理论问题和实务案件。
3.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比较方法;研究方法。
4.内容要点
本章主要包括专利法概述专利权主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类发明创造的含义和特征,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新技术对专利客体的影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和国家推广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掌握专利申请前的论证、专利申请的原则,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的文件,涉外专利的申请,还有关于专利代理和专利文献等内容;专利明创造的实施、专利权的转让、专利许可证贸易;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专利纠纷的处理方式。
稻草人专
高通
专利地雷阵
拖
素数论
5.本章小结
了解其专利权的概念和特征、内容,掌握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以及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掌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6.关键术语
专利权、发明人和设计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抵触申请、新颖性、独创性
7.疑难解析
如何理解申请单一性原则?
申请单一性原则,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是指一项专利申请只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只限于一项实用新型或一项外观设计。
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应当分别提出专利申请,不能把两个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放在一件专利申请案中办理申请手续。
实行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便于专利审查和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并可防止申请人以一项申请请求保护几项发明创造,以达到少缴专利申请费、审查费以及专利年费的目的。
不过,一申请一发明原则中的“一项发明”并不局限于“一项”发明创造,它可以是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下的一组发明创造,即把几项“有联系的”、“有关的”或“互相依赖的”几项“发明创造”合并到一个专利申请中,许多国家称之为“合并申请制度”。
也有人称为单一性原则的例外。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及有关合并申请作了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种申请提出。
8.自我测试
1.什么是专利?
专利一词在我国有几种含义?
2.什么是发明人?
哪些人具有发明人身份?
3.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什么是共同发明和委托发明?
4.什么是先申请原则?
什么是先发明原则?
5.什么是发明?
有哪些特征和种类?
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6.什么是实用新型?
有哪些特征?
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7.什么是外观设计?
有哪些特征?
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8.专利申请原则有哪些?
9.什么是专利权?
10.专利的独占实施权有哪些内容?
11.什么是合理使用?
什么是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对此如何规定?
12.权利要求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13.我国法律《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客体?
14.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
有哪些表现形式?
9.参考资料
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第四章
1.教学目的
商标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商标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有关商标的基本特征,具备初步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学要求
使学生掌握商标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掌握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了解商标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掌握商标权的概念和性质、商标权的内容,掌握商标权和专利权、著作权的关系,掌握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掌握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掌握商标注册的概念及原则,掌握关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定与核准,了解涉外商标注册;掌握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掌握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3.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比较方法;研究方法。
4.内容要点
掌握商标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掌握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掌握商标权的概念和性质、商标权的内容,掌握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掌握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掌握商标注册的概念及原则,掌握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掌握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5.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包括商标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商标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商标权的概念和性质、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和专利权、著作权的关系,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商标注册的概念及原则,关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定与核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6.关键术语
商标、商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商标权、驰名商标
7.疑难解析
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商标权与专利权同为工业产权,它们一为商标所有人对其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一为发明创造人对其所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二者均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即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外观设计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权与专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是一种标记,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它所体现的财产价值在于它背后的商业信誉。
而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身是有经济价值的,是具有工业实用性的。
其次,与上述特征相关,二者的保护目的不同。
保护商标的目的,在于一方面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另一方面使消费者借助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不致于误认误购。
保护专利权的目的,在于维护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有效地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权利。
再次,二者保护的时间不同。
在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因为商标权的期限实际上是无限制的。
而专利保护的期限届满则不能续展。
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期为10年。
8.自我测试
1.什么是商标?
有哪些分类?
2.什么是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3.什么是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4.什么是驰名商标?
有哪些特征?
5.什么是商标权?
有哪些特征?
6.什么是商标的显著特征?
7.什么是相同商标和近似商标?
如何判断?
8.什么是商标的许可使用?
有哪些种类?
9.参考资料
⒈李永明:
《知识产权法学》,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郑成思主编:
《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郑成思主编:
《知识产权研究》第二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5唐广良主编:
《知识产权研究》第八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6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第五章
1.教学目的
了解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其他制度,如商业秘密保护和原产地名称保护。
2.教学要求
使学生掌握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商业秘密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分,掌握商业秘密权利的取得及其内容,了解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掌握原产地名称的概念,掌握原产地名称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3.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比较方法;研究方法。
3.内容要点
掌握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明确原产地名称的概念,掌握原产地名称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4.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包括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原产地名称的概念,原产地名称权的概念和特征,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6.关键术语
商业秘密、原产地名称
7.疑难解析
1.原产地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商标是特定的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别人的相区别,以图形、文字、声音为组合,附加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并已经向国家法定部门申请核准并享有独占权利的标记和符号。
原产地名称则是直接标示出商品的来源(出产地),从地域上区别这一产品与其他地区的产品。
其外在功能同商标有点相同,都是为了以自己的特有的品质或者质量吸引客户,赢得商业机会获取利益。
原产地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可以被一个地区的所有同类经营者共用,而商标则是独占的,没有经过法定的许可任意使用即构成侵权。
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是,产地名称往往是先积累了无形资产才申报批准使用,而商标一般是在先申请注册专用后,通过产品的销售和广告积累形成无形资产。
8.自我测试
9.什么是商业秘密?
包括哪些内容?
10.商业秘密具有哪些特征?
11.为什么说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
12.侵权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3.什么是原产地名称?
它与商标、货源标记、商号有什么区别?
14.原产地名称具有哪些特征?
9.参考资料
⒈李永明:
《知识产权法学》,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郑成思主编:
《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郑成思主编:
《知识产权研究》第二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5唐广良主编:
《知识产权研究》第八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6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7杨荣浩主编:
《知识产权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0.12.41
关于复习的:
1.复习提纲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重点掌握
第四节知识产权的内容重点掌握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体系一般了解
第二章著作权法
第一节著作权法引论一般了解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熟悉掌握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和限制重点掌握
第四节著作权的归属和转移熟悉掌握
第五节邻接权熟悉掌握
第六节著作权的保护重点掌握
第三章专利法
第一节专利法引论一般了解
第二节专利权主体和客体重点掌握
第三节专利权的取得熟悉掌握
第四节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重点掌握
第五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一般了解
第四章商标法
第一节商标法引论一般了解
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重点掌握
第三节商标权的取得、行使和管理熟悉掌握
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重点掌握
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熟悉掌握
第二节原产地名称与知识产权保护一般了解
2.重要概念
前几章的汇总
3.疑难解析
前几章的汇总
4.模拟测试
两套复习题
5.参考资料
⒈李永明:
《知识产权法学》,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⒉郑成思:
《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⒊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⒋韦之著:
《著作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⒌吴汉东等:
《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⒍吴汉东等:
《中国地区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⒎郑成思主编:
《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⒏郑成思主编:
《知识产权研究》第二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⒐唐广良主编:
《知识产权研究》第八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10.沈仁干、钟颍科:
《著作权法概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11.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2.杨荣浩主编:
《知识产权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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