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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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记录表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
要素评审记录表
被评审方:
评审组长:
日期:
年月日
一、法律法规和标准(本要素得分)评审员:
要素
评审内容
扣分
扣分说明
扣分原则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
1.1.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1.1.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未明确专门部门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1.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1.1.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1.1.5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50分)
1.2.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1.2.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1.2.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二、机构和职责(本要素得分)评审员:
要素
评审内容
扣分
扣分说明
扣分原则
2.1方针目标
(20分)
2.1.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3.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4.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或指标未进行量化,扣2分;
5.发布安全生产目标的方式不符合公众易于获得的要求,扣2分。
2.1.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1.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目标。
2.1.4将企业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每缺一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与本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符,扣1分;3.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4分;各级组织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缺一个组织扣2分;4.未定期考核,扣4分;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扣2分;5.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扣2分;6.有关人员不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2.1.5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2.1.6企业及各级组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2负责人
(20分)
2.2.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扣5分。
2.2.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与基层工作。
2.2.3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无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扣3分;
3.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扣2分。
2.2.4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2.5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2.2.6二级企业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
(未初步形成扣100分(A级否决项))
2.2.7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1.主要负责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10分;
2.安全承诺未明确、公开、文件化,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资源支持、配备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清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1人次扣1分。
2.2.8主要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资金、人员、时间、设备设施等资源。
2.2.9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听取汇报,扣10分;
2.未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扣2分;
3.安全生产问题未及时解决,一项不符合扣2分。
2.2.10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未落实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带班,1人次扣2分;
2.带班记录一项不符合扣1分;3.未按规定进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扣2分;
4.主要负责人不清楚领导干部带班情况,扣2分。
2.2.11主要负责人要对领导干部带班负全责。
2.3职责
(30分)
2.3.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缺少一个管理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与部门安全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3.主要负责人不清楚安委会安全职责,扣10分;
4.有关人员不了解本部门安全职责,1人次扣2分。
5.缺少安委会的安全职责,扣10分。
2.3.2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对《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进行细化。
(主要负责人不清楚安全职责的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安全职责与其所在岗位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2.其他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2.3.3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3.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按考核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2.3.5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2.3.6二级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
(不符合扣100分(A级否决项))
2.4组织机构
(20分)
2.4.1设置安委会。
(未设置扣100分(A级否决项))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2.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未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扣2分;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扣1分。
2.4.2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AQ3040-2010中5.2.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00分(A级否决项)
2.4.3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4.4根据生产经营规模设置相应安全管理部门。
1.机构设置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符,扣2分;2.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一项扣1分。
2.4.5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2.4.6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级机构要配备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
1.机构设置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符,扣2分;2.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一项扣1分。
2.5安全生产投入(10分)
2.5.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一项扣1分。
2.5.2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未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扣5分;2.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扣2分;3.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内容与规定要求不符,一项扣1分;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台帐记录不符,一项扣1分。
2.5.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2.5.4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5分;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1分。
2.5.5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责任保险。
未考核兑现,扣2分。
三、风险管理(本要素得分)评审员:
要素
评审内容
扣分
扣分说明
扣分原则
3.1范围与评价方法(10分)
3.1.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1.未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一项不符合扣1分;2.未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一项不符合扣1分;3.企业负责人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或不了解风险评价工作情况,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了解风险评价制度内容,1人次扣1分。
3.1.2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3.1.3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风险评价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3.1.4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1.未规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3.1.5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
1.未根据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准则,扣2分;
2.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标准规定,一项扣1分。
3.风险评价涉及的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不明确,或风险等级评定标准不明确,一项扣2分。
3.2风险评价
(10分)
3.2.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3.2.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未按规定的时机和频次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企业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生产工艺过程、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
a)树脂、基料、固化剂的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合成或热炼、稀释、压滤、检验、上槽(入库);
b)成漆生产工艺过程,包括配料混合、分散研磨、调漆(色)、检验、过滤、包装、入库;c)硝化棉、固体树脂溶解工艺过程;d)稀释剂、辅助材料的配制工艺过程;
e)树脂储罐区、溶剂储罐区的物料储存、物料进出(或装卸)过程;f)硝化棉、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下简称TDI)及其他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储运过程;g)有机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电热棒加热、电感应加热等系统;h)停水、停电、停蒸汽;i)停仪表风气源;j)工艺参数偏差等。
(AQ3040-2010中5.7.7.2)
3.2.3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时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3.2.4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负责人参加,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的文件,一项扣2分;2.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未参与风险评价工作,1人次扣1分。
3.3风险控制
(15分)
3.3.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3.3.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未将重大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3.3.3风险控制措施应符合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的要求,并包括以下内容:
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3.3.4制定风险管理培训计划。
1.没有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或培训教育记录缺少风险评价内容,一项扣2分;
2.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1人次扣2分。
3.3.5按计划开展宣传、培训。
3.4隐患排查与治理(20分)
3.4.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扣5分;
2.未向相关部门下达隐患治理通知,一项扣2分;
3.通知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4.重大隐患项目未做到“五到位”,一项扣1分;
5.隐患项目未按期治理,一项扣5分。
3.4.2对查出的每个隐患都下达隐患治理通知,明确责任人、治理时限。
3.4.3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4.4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3.4.5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1.未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3.4.6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5分。
3.4.7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未书面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4.8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无措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4.9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无计划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4.10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或未书面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4.11二级企业符合本要素要求,不得失分,不存在重大隐患。
(若本要素失分,或存在重大隐患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5重大危险源(20分)
3.5.1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每遗漏一处扣5分;
2.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5分;
3.档案内容,每遗漏一项或一项不符合扣1分。
3.5.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
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
(无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5.3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1)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
(2)对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3)毒性气体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4)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
1.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安全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扣2分;
3.毒性气体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及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
3.5.4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明确定期评估的时限和要求。
1.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或要求,扣10分;
2.未按要求定期评估,扣10分;
3.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扣2分。
3.5.5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3.5.6定期检查、维护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表、附属设备及配件。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事故隐患无防范措施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未定期检查、维护,扣2分;
2.未定期检验,1台次扣2分;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扣2分;
3.无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1份扣2分。
4.设备、设施完整性或有效性一处不符合,扣2分。
3.5.7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
3.5.8按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1.没有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
2.救援器材装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3.从业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不清楚,1人次扣2分。
3.5.9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
3.5.10涉及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
3.5.11涉及剧毒气体的的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两套以上气密性化学防护服。
3.5.12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按规定频次进行。
3.5.13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未备案或备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3.5.1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装置中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
1.整改计划、措施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2.未按期整改或防范措施不落实,一项扣4分。
3.5.15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无措施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5.16二级企业应符合本要素要求,不得失分。
(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6变更
(10分)
3.6.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
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2)变更审批:
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1.未按程序实施变更,一项扣5分;
2.履行变更程序过程,一项不符合扣2分;
3.变更实施现场一项不符合,扣2分。
3.6.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1)对每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2)变更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对变更过程的风险未进行分析或控制措施不落实,一项不符合扣2分。
3.7风险信息更新
(10分)
3.7.1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排查隐患。
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一项扣2分;识别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
3.7.2每年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未定期对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进行评审或检查,扣2分。
3.7.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一项不符合扣2分。
3.8供应商
(5分)
3.8.1建立供应商名录、档案(包括资格预审、业绩评价等资料)。
1.未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一项扣2分;2.未对供应商进行规范管理,一项不符合扣1分;3.未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1次扣2分。
3.8.2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行管理。
3.8.3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四、管理制度(本要素得分)评审员:
要素
评审内容
扣分
扣分说明
扣分原则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分)
4.1.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管理;(未制订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11)隐患排查治理;(未制订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未制订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包括:
第一部分:
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制定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第二部分:
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未制订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第三部分:
高温作业。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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