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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在2010年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田力普
(2010年2月9日)
同志们:
这次党组扩大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9年工作,检查知识产权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部署2010年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的目标和任务;分析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思路。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请大家讨论。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
一年来,各级政府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上水平,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培育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
专利申请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PCT申请上升至世界第五位,一些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表现出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强劲的发展势头,知识产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开局良好
战略统筹协调工作扎实推进。
2009年召开两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全体会议,及时总结战略实施进展情况,落实联席会议后续工作。
会同27个成员单位联合制定《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提出240条具体举措,推动6个部门成立知识产权战略专门领导机构,14个部门制定战略实施配套政策,各部门开展和完成战略相关工作210余项。
建立覆盖各部门、地方、局内以及专家学者的战略信息沟通机制。
2009年共编发“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48期、“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动态”35期,改版推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王岐山副总理对我局上报的《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行业和区域战略实施工作深入推进。
与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拟与科技部共同发布《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起草我局《全面参与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方案》。
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共同形成《关于半导体照明技术专利分析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的报告》并报国务院,与发展改革委共同起草《落实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任务分工方案》,并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指导,起草《加强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完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和《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009—2020)》。
启动长三角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
指导和推动7省市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我局与江苏省合作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
我局实施战略工作稳步推进。
成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领导小组,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纲要〉任务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共制定84项具体措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共同推动我局战略实施工作稳步开展。
(二)专利法律法规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2009年2月27日,我局起草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上报国务院。
在对送审稿进行认真修改和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该草案在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修改后的细则已于今年2月1日实施。
审查指南修订工作同步完成。
2009年底,历时一年的审查指南修订工作全部完成,审查指南的修订注重吸纳已有研究成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修订内容兼顾实践中一些相对成熟的做法和已出现的需要调整的内容。
新的审查指南已与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同步实施。
积极开展修订《专利代理条例》的准备工作。
2009年上半年,重新启动修改《专利代理条例》的准备工作,对2006年11月法制办提出的修改稿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新的征求意见稿。
9月下旬,《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各地征求意见。
制定修改并完善部门规章。
颁布《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对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所涉及的衔接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正在修订中。
(三)专利受理和审查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种专利申请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全年受理三种专利申请97.7万件,同比增长18%;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比分别增长9%、38%和12%。
其中,国内发明专利申请22.9万件,同比增长18%;职务专利申请48.3万件,占55%,同比增长33%;企业申请量39.4万件,占职务申请的82%,同比增长33%。
全年共受理PCT国际申请8,000件,同比增长31%。
全年受理复审无效请求11,442件,同比增长79%。
截至2009年底,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累计达582万件,专利授权累计达308万件。
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817件,颁发证书655件。
截至2009年底,累计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3,368件,颁发证书2,957件。
三种专利的处理能力显著增强,超额完成预定审批任务。
发明专利审查结案19.5万件,同比增长3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结案分别达到26.3万件和38.9万件,同比增长28%和80%。
复审与无效请求审理结案9,007件,同比增长37%。
专利审批和复审无效周期基本保持稳定。
三种专利全流程顺畅无积压。
发明实审结案周期25.8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周期分别为5.8个月和5.5个月,复审无效周期7.4个月。
专利审查质量的正确性、一致性和时间性指标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审查业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审查政策的研究制定能力得到增强,更加注重实证研究和基础研究,完成了社会需求调研和审查工作“十二五”规划的专题研究工作;二是审查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取得新进展,实现了审查人力资源在三种专利审查工作间的灵活机动调配,三种专利审查周期的综合控制能力得到增强,专利审查质量评价系统投入使用,新开发的案源调配和统计分析系统运转良好;三是审查部门的业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各部门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审查方式。
(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专利分析与预警工作有效开展。
完成了煤液化、LED照明、高端光刻机等专利分析和预警项目,项目研究成果对国内重点企业和相关行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确定研究和攻坚方向、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以及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国家重大经济活动和科技专项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2009年又启动了“大型飞机”、“风力发电”等10个重点领域的专利分析和预警项目。
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政务信息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009年,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了若干课题研究,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有多项研究成果得到领导批示。
政务信息上报质量和数量创新高,全年报送《知识产权局信息》被中办、国办采21篇次,同比增长60%,4篇信息得到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7次,有数篇信息得到省一级领导批示。
信息采用数量和领导批示次数均取得历史性突破。
规划管理与专利统计分析工作不断加强。
全面启动了“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准备前期的课题研究和征求意见等工作。
拟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体系。
有效专利指标首次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专利实施状况调查顺利完成,国际统计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
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清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政府网站点击率全年约40.6亿次,页面浏览量13.6亿次,在2009第四届中国特色政府网站评选中我局政府网站获得“服务创新奖”。
知识产权会商和示范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9年,与湖北省、科技部建立了合作会商工作机制,与江苏省建立战略实施会商制度。
截至目前,已与14个省(区、市)以及3个中央部门建立合作会商机制。
针对经济、科技、贸易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会商。
通过建立重点工作项目督导考核制度和工作评价指标等,进一步深化了城市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截至目前,共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23个、示范创建市34个、试点城市52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9个、试点园区26个。
124个区县进入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12个县(市、区)进入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
初步形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工作在省市县三级政府中的工作体系。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稳步发展。
确定57家单位为首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800家单位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继续推进全国专利工作交流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专利交流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设立75个专利工作交流站。
启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促进工程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制定《关于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有效促进了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专利产业化工作有效推进。
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工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项目计划、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第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评选活动等专项工作,建立起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的有效机制和平台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
截至目前,共有47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实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工程,12个知识产权局被列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建立15个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1个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基地、42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获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15个金奖项目自实施日起至2008年年底,新增销售额累计428亿元,新增利润累计166亿元。
完成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工作。
与财政部共同起草制定并以财政部文件印发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财政部顺利完成2009年度的资助工作,共资助PCT申请1,146项,发放资助资金5,285万元。
(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工作稳步开展。
联合27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发布《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提出170条具体措施。
联合8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从预防、援助和协助企业自我维权三方面提出10项应对措施。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专项保护行动即将全面展开。
专利行政执法效果明显。
印发《2009年度“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在“4·26”期间,加大集中检查、公开办案力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
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37件,受理其他专利纠纷案件26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0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548件,出动执法人员13,240人次,检查商业场所6,013次,跨部门执法协作533次,跨地区执法协作204次。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
目前,已经批准成立了61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开通了“12330”全国知识产权维权公益服务专用热线,广泛开展维权援助工作。
正式启动“5·26”工程,选择部分省市局着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41个地方知识产权局进入该工程。
启动全国专利重点联系基地建设,批准26家单位进入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力促进了专利执法水平的提高。
(六)信息化建设与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信息化重点项目稳步实施。
“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E系统)”实现从专利申请的提出到专利权失效全部法律程序、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大幅度推动了专利审查业务的信息化进程。
系统全面完成了开发、测试、演练等上线前的准备工作,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S系统)”局内部分完成全部开发并在下半年进入试运行阶段,具备配合E系统上线运行的能力。
完成“外观设计专利智能图形检索系统(D系统)”升级项目,实现了对中外外观设计专利文献的图形检索。
信息化基础建设扎实开展。
实施内网存储扩容及优化,分析、整合现有存储业务,内网存储容量达到650TB。
有力开展信息资源建设和标准化工作。
截至2009年底,我局已累计拥有全球48个知识产权机构的专利全文说明书、102个知识产权机构的检索数据,在专利文献资源收集的种类和数量方面,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组织实施中国专利数据初加工、深加工、中国专利摘要英文翻译等19个数据加工项目,着力提高数据加工质量。
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制定《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网点三级架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
完成所有47个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建设。
牵头建设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积极配合国务院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共同建设配套专题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提供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
截至2009年底,10个产业专题数据库已全部开发完成,即将正式交付使用。
(七)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制定了《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副司级领导干部普遍推行竞争上岗,10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干部岗位。
加大了交流挂职力度,2名司级领导干部、30名处级及以下干部到地方挂职,23名干部来我局挂职,8名司级领导干部、2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组织两期司部级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
选派25名司部长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等党校学习。
及时组织处长论坛和任职培训,加强处长能力建设。
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办法》,建立360度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模型。
中央组织部检查组对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检查,总体评价较高。
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干部人事管理。
开展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首聘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管理工作。
按照中央要求,启动了出版社转企工作。
制定了年功荣誉制度,为全国专利系统工作满15年、局系统工作满15年和30年及离退休干部共5,225人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开展了机关借调人员情况调研。
完成全局人才资源报告。
建立了专利审查员资格、星级审查员、星级审查员导师制度。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召开了首次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会议。
在湖南建立了首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启动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起草知识产权人才库工作方案。
继续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全年共选派包括各地知识产权局人员在内的优秀干部和业务骨干36人分赴美英日韩等国进行中长期学习进修,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中长期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远程教育不断拓展。
全国共举办各类培训项目3,000多期,培训50余万人次。
开展局内高培工作,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局人才培养的机制和模式。
审查员培训、半脱产教学研究及培训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强,开展了2010—2015教学研究规划和实审审查员培训体系研究,并积极开展涉外教研工作。
专利业务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全年局系统共招录职工800名,截至2009年底,我局职工已达9,100余人,正式在册7,200人。
其中,司部级领导干部101人,35岁以下青年干部职工约5,800人,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八)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进一步规范
专利代理行业政府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制定发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提出了今后7年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切实履行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对27件弄虚作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申请,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依法开展专利代理惩戒工作,针对5起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代理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作了处理。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
发布考试改革方案,建设网上考务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专利代理行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加大实施倾斜政策的力度和范围。
2009年代理人资格考试报考人数近1.2万人,比上年增长35%,7,415人参加考试,924人通过考试。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1万余人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人员6,000余人,专利代理机构758家。
行业自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发布《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试行)》,并制定实施与该标准相适应的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指南,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专利代理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九)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上新水平
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我局首次牵头组织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期间,我局牵头24个部委组成了宣传周组委会并举行了启动仪式,联合工商总局、版权局和新闻办召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举办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和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组织以“走近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启动为期8年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形成了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报道的态势,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富有成效。
联合经济日报社共同举办纪念《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并通过专版对战略实施工作进行深入报道。
配合《纲要》宣传,制作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型展览活动中,积极组织知识产权成就展和系列宣传活动。
联合中央及地方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30多家媒体对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第二届知识产权与城市发展市长论坛、全国外资商业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等重要活动进行报道,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扩大了影响力。
围绕建局30周年,开展了一系列庆祝纪念活动,出版《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30年纪念文集》。
与中央新闻媒体的合作不断深入。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竞争未来”主题采访活动,邀请近20家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组成联合采访团,先后赴多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企事业单位,以战略实施带动科技创新、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为视角,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深入挖掘和报道。
联合中央电视台制作知识产权系列电视片《危险的短板》,在《经济与法》栏目播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编辑出版《每周知识产权舆情》,对重要舆情进行跟踪、监控、发布和分析。
全年组织采访、刊发重要新闻稿600余篇。
加大宣传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力度。
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日常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等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
重大活动新闻发布逐步规范化,全年举办各种新闻发布会8场。
召开我局首次宣传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的宣传任务。
加大对我局政府网站、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国发明与专利》杂志社的指导力度。
包括网站、报纸及杂志在内的宣传平台已初步形成。
(十)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向纵深发展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谈判和磋商。
积极参与PCT改革、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有关的国际谈判,树立我积极、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形象。
参加APEC知识产权专家组第29次会议,提出应当为发展中成员的国民在发达成员中获得专利提供援助的建议,为在APEC知识产权议题中,与日美等发达国家相抗衡、扭转以往被动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中欧经贸协定修改以及中国—挪威、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谈判等工作,坚决抵制欧盟和挪威等提出的超越TRIPs协议和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合理要价,维护我国家利益。
多边外交取得多项重要突破。
WIPO新任总干事高锐两次访华,首次访华期间,温家宝总理会见高锐并就知识产权问题作了重要阐述。
与WIPO成功举办“跨区域知识产权高级论坛”,王岐山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经与外交部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我国提名候选人王彬颖女士成功当选WIPO副总干事。
积极参与并推动与美日欧韩的五局合作,全年共参与11次五局相关会议。
中日韩三边合作稳步推进,三方就未来在审查、自动化、培训等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达成一致。
我局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推进我与东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进程。
首次举办以中文为工作语言面向美欧日韩的审查员培训班。
双边合作层次不断提高。
成功解决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欧洲专利局向我免费提供美国专利文献数据的问题;先后与欧洲专利局、欧共体商标局、英法等欧洲国家签署了合作协议或达成进一步合作意向;成功促成中日两局知识产权合作第一份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开展实质性合作创造了条件;中韩互派联络员项目继续实施,未来两局还将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开展合作。
开展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
利用“面向发展中国家人才资源培训”专项资金,开展了多项面向发展中国家的培训。
目前我已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非洲地区英语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法语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涵盖了非洲地区32个国家。
开展了包括邀请OAPI总干事访华、派专家赴非洲出席研讨会等多项对非合作项目,有效呼应了我对非整体外交政策。
对台交流取得实质性进展。
指导和推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与台湾工业总会先后签署3份合作文件,两岸专利领域的合作稳步向纵深发展,有力配合了中央对台工作。
(十一)基础性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
财政资金保障有力。
扣除三期工程和失效文档库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6.5亿元,2009年预算资金拨付额21.11亿元,同比增长20%。
预算编制水平和计划执行力度明显提高,审核精细化进一步增强,连续第二年实现公用经费和专利审批专项经费100%完成,除三期工程外,预算完成99%以上。
完成人员经费追加,将专利局和复审委列入2010年定员定额试点单位,理顺了局机关、专利局和复审委离退休人员关系和人员经费归属问题。
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组织112项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预算2.28亿元,已完成106项,预算金额2.1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77亿元,资金使用率为81.7%,核减节约经费3,959万元,内部评审制度获“全国政府采购十大创新制度奖”,在中央部委中仅我局一家获此奖项。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改造局锅炉房冷热水循环系统和局机关水控系统,排除新增设备等因素,全年节电30多万度,节水2,000多吨,节油4,378升,分别比上年节减了5.18%、5.33%和23.42%,超额完成国管局提出节减5%的目标任务。
办公和职工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三期工程项目按计划顺利进展,项目得到发展改革委和北京市政府的正式批复,落实700余套拆迁安置用房,完成设计招标等工作,拆迁工作正式开始。
完成食堂装修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和老干部活动室等重点工程以及1号3号楼间空中廊桥工程等多项任务,进一步改善了后勤硬件条件。
积极调整、改善、集中职工宿舍,协调北京市为职工解决384套两限房。
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稳步推进。
在医疗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管理等服务中,缩减办事程序,推进一站式服务,方便全局职工。
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彻底改造1号楼消防系统和避雷网络。
从安全保卫、维稳、综合治理等方面为全局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十二)党建工作切实加强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中央部署和局党组要求,对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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