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常用工艺控制要点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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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常用工艺控制要点和管理规定
前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2011]70号)要求,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黔交建设[2011]144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
其中施工标准化要按照规范要求,结合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细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
依据《贵州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常用工艺控制要点和管理规定》,本规定在现行桥梁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多年来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着重从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指南作进一步深化,旨在消除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施工标准化,确保公路工程质量。
为使其更符合公路建设实际和更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我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1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目的
为根治我省公路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通病,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特点和环境条件,针对公路施工中质量通病的成因与影响,在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的基础上编写本规定,提出公路施工中常见工艺工法的控制要点及具体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促进并实现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提高公路施工实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
1.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含连接线)工程建设,二级以下及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本规定与附件中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2008年至今印发的相关文件若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1.2编制依据
1.2.1交通运输部现行设计、施工规范、竣(交)工验收等相关标准;
1.2.2《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1.2.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黔交建设[2011]144号)及其有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
1.2.4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2008年至今印发的相关文件:
1.《关于印发《毛勒式伸缩缝安装指南》、桥梁板式橡胶支座安装质量控制及养护要点》的通知》(黔交质监[2008]3号);
2.《关于再次重申桥梁施工支架安全工作的通知》(黔交质监[2008]10号);
3.《关于加强全省公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监控工作的意见》(黔交质[2008]103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桥梁空心板施工工艺的意见》
(黔交质[2008]104号);
5.《关于严格隧道防水层施工工艺及使用合格防水材料的意见》(黔交质监[2009]63号);
6.《贵州省公路隧道工程湿喷工艺实施意见》(黔交质[2010]52号);
7.《贵州省公路桥梁工程孔桩开挖工艺实施意见》(黔交质[2010]71号)。
2路基工程
2.1片石砼挡墙
2.1.1施工控制要点
12m及以上高度的片石砼挡墙,应采用单块面积大于2平方米的钢模进行关模施工。
2.1.2管理规定
12m及以上高度的挡墙宜按片石砼挡墙进行设计。
2.2三背回填
2.2.1施工控制要点
1.三背填料宜采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非透水性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回填。
2.对于非片石或非砂砾石的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回填材料,要求用粒径为5-10cm的匀细材料,填筑层厚按20cm分层填筑压实;对于片石回填材料,选料应为坚硬不易风化的材料,填料粒径宜小于15cm,填筑层厚按20cm分层填筑压实。
3.台背填筑应顺路线方向,自台身起,其填筑长度在顶面应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m,拱桥台背填筑的长度不应小于台高的3~4倍,锥坡填筑应与台背填筑同时进行,并应按设计宽度一次填足。
4.台背填筑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
5.涵洞施工完成后,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后,方可进行涵洞洞身两侧的回填,回填料每侧长度应不小于洞身填筑高度的1倍,应在两侧对称填筑,均衡地分层碾压。
6.桥涵台背回填填料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墙背、沟背及加固路肩的回填填料压实度应按照《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2008版)中表12.2.3的规定执行。
7.挡土墙的墙体强度级别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墙背填筑施工。
8.三背回填必须和挖方路基、填方路基有效搭接,纵向接缝必须设台阶。
2.2.2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在填料采集前应做好标准的击实试验,并提出填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以及相应的物理、化学指标,据以控制压实质量。
碾压前应进行压实试验,根据压实机具、填料性质及最佳含水率,控制填料的松铺厚度,并分层压实。
2.设计单位须对三背回填的填筑顺序进行规定。
3.由于施工通道要求,施工单位须对三背临时填筑段落进行统计,并附相应的照片,报监理审核审批,未经监理审核审批,不允许对桥涵台背进行临时填筑处理。
对桥涵台背临填段落进行反挖回填须有相应的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并须监理签认。
2.3涵洞工程
2.3.1施工控制要点
1.防水层施工
1)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对涵顶进行找平处理。
2)防水涂料的涂刷宽度应与防水卷材宽度相对应,涂刷应均匀,每层涂刷厚度不得小于1.5mm,并不得漏刷,一边涂刷一边铺贴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必须按照产品适用说明进行配比,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喷涂面积计算好涂料用量,随配随用,不得一次拌制超过需用量的涂料;防水层所使用的沥青宜采用石油沥青。
3)防水卷材纵向宜整幅铺设,当防水卷材进行搭接时,纵向允许一次搭接,横向根据卷材宽度及涵洞跨度进行多次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搭接处须压满粘结并排气压实,防水卷材在两侧应超出涵洞台帽不小于300mm,边缘处挤压沥青形成密封。
防水卷材从低处向高处进行铺设,较低的一幅防水卷材粘贴完毕后,方可铺贴另一幅,涂刷防水涂料时应与前次涂层衔接好。
铺贴时应用刮板将防水卷材推压平整,并使防水卷材的边缘和搭接处无翘起,其他部分无空鼓。
2.接缝处理
沉降缝必须按图纸规定填塞嵌缝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封缝,涵洞基础、墙身、涵顶沉降缝等应在同一位置,上下顺直、贯通。
3.四级以上强风天气、雨天、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进行防水层施工。
2.3.2管理规定
1.设计单位须在设计文件中对防水材料的规格、质量及施工要求等予以明确进行规定。
2.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做好涵洞防水处理的技术交底工作;若实际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符,须按照经批准后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将设计中的预制构件改为现浇。
3.监理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对进场的防水涂料、卷材进行检验;对每一道涵洞的防水处理均应有旁站记录及相关图片;防水层施工完毕,须进行防水层施工工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时应附防水层施工验收图片。
2.4边坡开挖及防护
2.4.1施工控制要点
1.石质挖方边坡应采用光面、预裂爆破技术;禁止采用大爆破施工,边坡坡面不得有松石、危石,路基边线应顺直、曲线应圆滑。
2.边坡开挖应至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坡面应一次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3.顺层边坡应采取跳槽开挖,跳槽防护。
4.土质边坡须对边坡平台排水沟沟底及边坡平台进行铺砌,防止雨水渗入边坡后浸泡边坡。
5.边坡开挖过程中应做好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
2.4.2管理规定
1.对于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超过30m以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应进行专项勘察设计。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边坡防护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3.若开挖后的地质分界线与设计不符,需变更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及尺寸等时,应及时按工程变更规定报批。
4.施工单位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定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并报驻地高监审核,总监批准后实施。
2.5预应力锚索(杆)
2.5.1施工控制要点
1.锚索(杆)的框架应嵌入坡面,嵌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框架底端不得悬空。
2.锚固段及自由段均应按设计安装,钻孔孔径、孔深应满足设计要求。
3.预应力锚固材料可根据工程性质、锚固部位、工程规模选择高强度低松弛的的钢绞线、精轧螺纹钢筋或普通预应力钢筋。
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无粘结钢绞线。
严禁采用有机械损伤、电弧烧伤和严重锈蚀的钢绞线。
4.锚固段孔壁不能污染,长度制作允许误差为±50mm;自由段应与注浆体完全脱离,长度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张拉设备和施工工艺的要求,一般预留超长1m。
5.锚索(杆)的防腐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作。
6.锚筋应在锚固体与台座混凝土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严格按照设计的张拉顺序进行张拉;正式张拉之前,应取设计张拉力值的10%~20%对锚筋进行1~2次预张拉,以确保锚固体各部分接触密贴,锚筋体顺布平直。
7.永久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的60%,临时锚筋张拉控制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65%。
8.锚筋锁定后,需用机械切割余露锚筋,严禁用电弧烧割,并应留长5~10cm外露锚筋,以防拽滑。
最后用水泥净浆注满锚垫板及锚头各部分空隙,并按设计要求封锚处理,封锚混凝土宜不低于20MPa,并兼顾美观。
2.5.2管理规定
1.边坡锚固设计时,应根据边坡稳定性分析资料,鉴别边坡的破坏模式,确定边坡不稳定程度及范围,对锚固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对锚固形式、锚固材料、防腐技术、张拉方式等进行确定。
2.对采用预应力锚索的边坡应进行专项地勘或施工前补勘,核对设计参数。
3.锚固工程坡面开挖成形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4.锚索(杆)施工前,应进行预应力锚索(杆)的基本试验,并向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提交试验报告,待试验报告批准并经设计锚固参数确认或调整后,方可进行预应力锚索(杆)工程施工作业。
锚索(杆)试验孔位置由监理和设计代表现场确定。
5.锚孔成孔后须经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施工单位在注浆作业过程中应做好注浆记录。
每批注浆都应进行不小于两组的浆体强度试验,保证满足设计浆体强度的要求。
2.6抗滑桩
2.6.1施工控制要点
1.抗滑桩基坑开挖前应先做好滑坡体范围内的临时或永久防排水工程。
2.抗滑桩基坑开挖及安全防护要求参照本规定4.1桥梁基础挖孔桩的要求执行。
3.应分节开挖,每节高度宜为0.6~2.0m,分节不宜过长,不得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分节,挖一节立即支护一节,护壁混凝土模板的支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护壁结构不变形后方可拆除。
4.开挖桩群应从两端沿滑坡主轴间隔开挖,桩身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时可进行相邻桩孔开挖。
5.在围岩松软、破碎和有滑动面的节段,应在护壁内顺滑动方向用临时横支撑加强支护,并经常观察其受力,及时进行加固。
6.桩身、护壁及锁口砼强度须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护壁内模必须采用足够强度的钢模,严禁采用油桶、铁皮等简易内模,以确保护壁质量以及孔洞不变形。
7.弃渣严禁堆放在滑坡体范围内。
8.锚固段和自由段的长度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9.钢筋的连接应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形式。
10.预埋声测管须达到设计和检测的要求。
2.6.2管理规定
1.抗滑桩设计之前,应对边坡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确定主滑方向、滑面位置、边界条件、岩土性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2.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核对滑动面情况,及时进行岩性资料编录,当其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项目业主应汇同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及时处理,并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及相关记录。
2.7碎石桩
2.7.1施工控制要点
1.碎石桩在施工时,应选择与处理深度相适宜的机械。
2.施工前须做现场成桩试验,应根据处理的面积、数量、地质是否明显变化来确定试桩个数及试桩范围,通过现场的成桩试验检验设计要求和确定施工工艺及施工控制要求,包括插打时间、单位长度的沙石用量、提升速度等。
试验桩的数量不得少于7~9个,正三角形布置至少要7个(即中间一个周围6个),正方形布置至少要9个(3排列,每排每列3个)。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会同设计人员调整设计或改进施工方案。
3.为保证土层变化的条件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应在施工中进行详细的观测记录。
4.对于原地基土体较软弱,侧限较大时,宜选用级配好、强度高的砂砾混合料或碎石,以利于成桩。
填料中的最大颗粒尺寸选择应与桩管直径和桩尖的构造相适应,以能顺利出料为宜。
5.考虑有利于排水,同时具有较高的强度,碎石桩中含泥量不能超过5%。
6.以挤密为主的碎石桩施工时,应间隔(跳打)进行,宜由外侧向中间推进。
7.对粘性土地基,碎石主要起置换作用,为了保证设计的置换率,应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
8.碎石桩桩顶部施工时,由于上覆压力较小,因而对桩体的约束力较小,桩顶形成一个松散层,加载前应加以处理(挖除或碾压)才能减少沉降量,有效地发挥复合地基作用。
2.7.2管理规定
1.设计单位须在设计文件中对桩位布置、桩距、桩长、处理范围、灌砂石量及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情况进行验算;须对桩顶碎石垫层的填料规格及品种、碎石垫层厚度进行规定。
2.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若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出现差异时,须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根据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处理。
3.碎石桩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试验总结工作,应由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8路床及上路堤施工
2.8.1施工控制要点
1.上路堤填筑完毕后,必须采用重型压实设备,对路基进行补强碾压后,方可进行路床的填筑,以尽量减小路基填筑的工后沉降变形量。
2.土方、土夹石、强风化路堑段落,须采用合格的路床填料对路槽顶面以下不小于80cm的路槽进行进行换填处理。
3.如挖方段落地下水丰富,可适当增设排水设施疏导地下水。
4.路床填料须选用CBR≥8,粒径10cm以下具有一定级配的透水性材料进行填筑。
2.8.2管理规定
1.上路堤施工完成后由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及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路床施工。
2.质监机构在路槽交工验收阶段要对路床填筑情况进行破检(每1000m路基至少破检1处),填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以验收。
2.9高填方路堤施工
2.9.1施工控制要点
1.填筑前划线确定超宽填筑边缘线,确保边部有效压实宽度。
2.施工中应对路堤高度与宽度进行动态监控;
3.根据试验路段数据确定碾压遍数、松铺厚度等。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沉降观测,并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及速率。
4.临时排水设施施工应及时跟进;
5.如填筑前地基地表水或地下水丰富,可适当增设排水设施疏导地下水。
6.应严格进行基底填挖交界及斜坡台阶的开挖工作,对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先进行处理。
7.上路堤填筑完成后,须采用击振力≥80吨重型压路机、大功率冲击碾或强夯机对路槽进行补强碾压。
8.每填筑2m应采用冲击追密补压进行补强。
2.9.2管理规定
1.对填前属高陡斜坡路段的地基,应进行专项勘察设计。
2.填方高度≥20m的填方段落,设计单位要明确填前基底地质情况并提供钻探及水文资料;明确基底承载力的范围要求并进行补强措施设计;明确填料规格要求;明确进行补强夯实。
3.对于高度≥20m的填方段落,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计划中,宜优先安排施工。
2.10小型预制构件
2.10.1施工控制要点
1.预制块件应采取覆盖措施进行保湿养生,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
2.小型预制构件的模板须采用钢模或塑钢模进行施工。
3.小型预制构件在预制、养生、运输及安装过程中须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边角。
2.10.2管理规定
1.涵洞盖板、边沟盖板、隧道电缆沟盖板、路缘石、边坡镶面石等小型预制构件加工采用集中加工管理,每个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个预制构件加工场,如因地形困难等其他原因需在合同段内增加小型预制构件加工场的,需得项目业主和监理的书面审批许可。
2.要求采用强制拌和机拌制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的用量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进行称重计量。
边沟盖板、隧道电缆沟盖板、路缘石、边坡镶面石等采用振动台对小型预制块进行振捣,确保小型预制块的砼密实和外观质量。
3路面工程
3.1路面排水
3.1.1施工控制要点
路面施工期间应加强路面排水工作,特别是竖凹曲线段落应在低洼处两侧硬路肩开槽排水,防止浸泡路槽及已施作路面结构层,确保路面施工质量。
3.1.2管理规定
路面单位在路面施工前应对路槽进行修整和检测,待项目业主、监理联合按有关规范对已交验路槽组织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路面施工。
3.2路面水稳层施工
3.2.1施工控制要点
水稳层应按规范加宽摊铺后切割或采用钢模关模施工。
3.2.2管理规定
1.路面水稳层分两层施工时,下水稳层施工完成后养生7天后才能进行上水稳层施工,养生期间需确保水稳层表面始终保持湿润,并严禁重车通行。
2.养生采取覆盖措施保湿养生或沥青乳液养生。
上水稳层养生7天后必须尽快喷洒透层油、封层油,加强交通管制并及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水稳层施工需采用自动化吸尘设备进行层间除尘。
3.3沥青混凝土施工
3.3.1施工控制要点
严格按照沥青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下卧层表面温度低于5℃时,严禁进行普通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下卧层表面温度低于10℃时,严禁改性沥青混合料、SMA沥青混合料或厚度小于50mm普通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
3.3.2管理规定
1.沥青混凝土拌和楼必须安装沥青混合料动态质量控制与分析监控设备及软件,配备计算机打印设备,具有记录并打印每盘拌合料各原材料添加数量、加热温度、沥青混合料数量、拌合时间等数据及异常报警与分析反馈功能。
每天沥青混合料生产结束后能将各仓集料、矿粉、沥青、沥青混合料总量等数据打印出来,路面施工各级建设、监理单位按相关规定检查其数控监控设备的完好状态及施工数据采集,条件具备应随时同步上传施工数据。
2.沥青路面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要求进行合理的沥青拌和楼设计,以满足施工需要。
沥青拌和楼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活区、拌合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
3.沥青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须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并对沥青路面施工进行现场动态技术监控。
4.所有与沥青混凝土有关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及计算数据、汇总表格,必须如实记录并保存。
5.拌和楼必须逐盘打印生产记录,作为计量的依据之一。
6.沥青拌和楼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施工单位应经常性进行电子秤、测温计的校正检查工作,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7.桥面在进行沥青混凝土摊铺前应采用喷砂打毛、铣刨等自动化专用设备对桥面铺装层进行凿毛处理。
8.沥青混凝土透层、粘层及稀浆封层的洒布施工设备须采用自动化洒布设备。
9.桥面及上水稳层顶拉毛后均须用自动除尘设备进行吸尘处理。
4桥梁工程
4.1桥梁基础
4.1.1施工控制要点
1.平整场地,清除坡面危石浮土;坡面有裂缝或坍塌迹象者应加设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铲除松软的土层并夯实。
2.每个孔桩开挖前,将孔位四周的场地整平,并进行夯实。
3.孔口四周挖排水沟,完善排水系统,及时排除地表水,并应搭设孔口雨蓬。
4.安装提升设备,布置好出碴道路,合理堆放材料和机具,避免增加孔壁压力,不影响施工。
5.井口周围须用木料、型钢或砼制成框架予以围护,护壁高度应高出地面20~30cm,防止土、石、杂物流入孔内伤人。
孔口地层松软,为防止孔口坍塌,应在孔口段设置2m高的钢筋混凝土护壁。
4.1.2管理规定
1.岩溶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技术条件复杂的灌注桩要求必须每个桩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地质资料。
2.挖孔桩基础采用人工配合简单机具设备下井挖掘成孔,灌注砼成桩。
适用于无地下水或地下水很少且孔深小于15m的密实土层或岩石地层。
岩孔内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规定的任何一次检查三级标准浓度限值时,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施工。
3.孔深15m以上的应采用机械成孔。
确因地形地质条件限制,孔深大于15m需采用人工挖孔作业的,以及将钻孔桩改为挖孔桩的,须由施工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进行专项安全设计,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4.岩溶强发育地区和大型采空区不宜采用人工挖孔施工。
若必须采用人工挖孔施工,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实施。
每次开挖作业时,需对桩底以下5m范围做钎探。
5.根据桩类型合理选择护壁型式,当采用现浇混凝土护壁时,护壁混凝土须采用机械拌合,混凝土和桩身同标号,并有相应的试件资料。
护壁内模型式应以专项方案报监理审批,严禁采用油桶、铁皮等简易内模,以确保护壁质量以及孔洞不变形。
4.2高性能混凝土
4.2.1施工控制要点
1.原材料的选择
水泥:
选用低水化热的水泥,限制使用早强水泥。
集料:
选用球形粒形、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集料,严格控制集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和空隙率,粗集料宜选用二级或多级级配。
细集料宜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小的洁净人工砂,要求使用一次破碎的清洁碎石二次破碎制砂,保证机制砂原有的颗粒级配,不得使用天然山砂。
掺合料:
粉煤灰、矿粉等选用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优质产品。
外加剂:
外加剂与胶凝材料的相容性要好,高效减水、适量引气、能细化混凝土孔结构、能尽量降低拌合水用量。
2.施工控制
高性能混凝土由于水胶比低、掺和料用量大、外加剂相对敏感而使拌和物性能不容易掌控,极易因原材料品质的波动出现混凝土工作性不良。
应严格进行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和最大胶凝材料用量,尽可能减少混凝土胶凝材料中的水泥用量。
明确主要通过严格控制计量、控制混凝土搅拌时间、控制骨料含水率波动、按照实际原材料及时调整相应参数的办法对混凝土施工性能进行控制,建立混凝土配合比动态监控体系。
4.2.2管理规定
1.高性能混凝土应对下列性能予以保证:
耐久性、工作性、强度、体积稳定性、经济性。
2.设计阶段应针对混凝土不同结构和特殊部位增加使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有关要求,电通量和含气量作为评价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的主要指标之一,在设计中应提出等级指标要求。
C40及以上混凝土或桥梁、隧道等有防腐要求的工程部位应采用高性能混凝土。
3.施工阶段,应加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配合比设计,要根据环境条件提出合适的生产控制指标,严格落实配合比签认制度,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和管理,按照高性能混凝土生产要求进行标准化工地建设,规划标准化的拌合站,配备满足要求的生产设备,做好岗前培训,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主要采用适宜的塌落度,加强混凝土性能检测和控制。
4.3钢筋制作安装
4.3.1施工控制要点
1.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
钢筋应堆存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2.钢筋加工焊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钢筋焊接焊点无脱落、漏焊、裂纹、多孔性缺陷及明显的烧伤现象。
钢筋机械连接带肋套筒挤压接头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锈蚀及沾污,接头抗拉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并且有高延性及反复抗拉性能。
3.钢筋笼安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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