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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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篇一: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提高城乡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缩小城乡差异,促进社会和谐。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化得居民健康档案,利用健康档案,规范、科学的记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到20XX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为重点的健康管理体系在城乡居民中基本建立。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8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8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80%。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以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三、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及其
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
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
并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做好项目宣传、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基本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和更新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以下几个方
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服务能力。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录入质量。
3、要加强项目宣传。
中心及社区服务站要做好宣传活动,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居民了解建立健康档案的内容和好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加。
4、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
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建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XX年5月23日
篇二: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居民健康档案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国家及省已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总目标
通过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全市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年度目标
20XX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和农村地区分别达到60%(40%)和20%。
20XX年分别达到70%(50%)和30%。
优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
20XX年1月1日起,新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必须符合卫生部制
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和省卫生厅颁布的相关规定。
20XX年1月1日前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应在20XX年年末前逐步完善,使其达到上述要求和规定。
(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培训
1.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规范、要求、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必须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档案管理信息化技术等。
主要教学资料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病历管理规范》,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3.培训计划:
20XX年和20XX年分别完成50%培训任务。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5)农村地区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可增加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
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
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
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5)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的机构必须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并成绩合格。
应制定本单位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
(5)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20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7)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
医疗保健机构撤销、合并等,必须将所保存的健康档案交辖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利用省级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网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网络用户包括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开放。
统一使用省级开发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软件,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为医学研究、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篇三:
卫生院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文水凤城镇卫生院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
根据《山西省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到20XX年底,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达到50%;到20XX年底,达到75%。
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
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居民自愿。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3、规范建档、有效使用。
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我镇卫生院为基础,充分利用监测
网络,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四、工作要求
通过辖区居民到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和入户服务形式进行疾病筛查和健康体检,由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分类归档,并逐步实行计算机化管理,要求各项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重点人群重点管理。
五、健康教育
1、20XX年主要培训对象为公卫办工作人员。
通过视频教学集中培训,使医疗人员系统掌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管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必需的医学知识、技能,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操作应用等。
2、广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墙报、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宣传防病治病的卫生知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涂刷固定墙体标语,张贴挂图,对居民发放宣传折页以及消灭“四害”、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以及洪水灾害之后的卫生知识宣传,确保无疫情发生,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和卫生院要加强领导,把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要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
凤城镇卫生院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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