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龄童落难岳阳廖家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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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龄童落难岳阳廖家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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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龄童落难岳阳廖家坡
十二龄童落难岳阳廖家坡
十二龄童落难岳阳廖家坡
负气出走:
十二龄童误入火坑
2001年5月16日,湖南岳阳市华容县操军乡护安村段可蔚12岁的大女儿段花(化名)因小事与父母吵架后负气出走。
家人四处寻找达3个月之久,就是没有发现小段花的踪影,家人焦急万分。
2001年8月24日下午,段花给家里人断续打来了两个哭诉电话(来电显示是岳阳市区电话)说:
“我在这里很不好……”然后,电话里就有一女人抢过来说:
“你女儿在我的餐馆里洗碗,表现很乖,你们要放心,孩子过得很好。
”
接了这个电话后,家人心中喜忧参半:
喜的是小段花还活着:
忧的是从电话里听得出小段花遇到了难处。
段家通过电话摊老板追查记录下来的两个电话号码,打通后发现是在廖家坡附近。
其父段可蔚当晚赶到了岳阳城五里牌一带。
经打听,廖家坡位于岳阳火车站附近,是一条有名的发廊街。
段可蔚此时猜测小花可能坠入了火坑,心里更加焦急。
第二天一大早段可蔚便来到土桥派出所。
该所教导员孟建听完段可蔚的哭诉后,立即组织警力,四处打探小段花的下落。
为找到女儿,段可蔚决定扮作嫖客,深入廖家坡险地寻亲。
他一家一家“门面”看,拿照片对,终于有了结果,一名拉客的妇女说她认识这个女孩,愿意带路去找。
孟教导员和两名便衣民警赶到后,找了当地一名姓陈的“地头蛇”做工作,段花终于被人领了出来。
父女重逢时,段父几乎认不出自己的亲骨肉。
他回忆说:
“当时娃儿全身浮肿,满脸斑痕,走路两腿打颤,只有声音还是我原来那个娃儿的。
”
重新回到父母身边的段花向父母哭诉了自己遭人拐卖、被强迫卖淫的悲惨经过。
2001年5月15日晚,被害人段花因未经父母同意,在家里拿了100元钱交学校校服、伙食费受到母亲责怪,就负气出走。
段花出走时,身上仅有8元钱,她坐车到了岳阳,想去找舅舅蔡某,因不知蔡的具体住所,至次日凌晨一时许仍未找到,便在市内站前路金日菜场一带徘徊。
5月17日零时许,一个叫邓光平的无业游民盯上了小段花。
邓对段花说:
“我可以帮你找到舅舅家,还可以帮忙找工作,300元一个月,跟我去做事……”当日上午,邓把小段花带到了廖家坡菜场三楼谭龙芳开设的“旅店”里,以500元的价钱把她卖给了老板娘刘利平“做事”。
当晚,谭龙芳拿来纸笔写了一份“做事”的契约,欺段花年幼不知事,叫段花照抄下来,在那份“卖身契”上按了手印。
谭、刘将小段花藏在屋子内。
关了四五天后的一个晚上,谭龙芳的妹妹谭丽英与刘利平出马张罗给小段花“开苞”:
段花被带到附近的国际大厦酒店某客房。
尽管小段花又哭又叫直喊妈,还是没有摆脱自己的厄运。
从此,小段花每天早上从7点起,到晚上12点都得“做事”。
每次都是由老板娘监押着来去,做完后回“门面”等下个“客人”。
被解救前20天,老板娘联系好了开苞“业务”,找来了一名“女医生”,强行给小段花“打血”,即向子宫打一针扩宫针,用钳子夹着浸饱人血的棉花放进子宫,不顾她疼得打滚,送去给一个老头“开苞”。
7月25日前后的一天,谭龙芳和另一个名叫吴再的做“皮肉”生意的老板合计将段花假冒处女,将一管从别人身上抽出来的血强行注入段花的子宫腔口。
段花告诉记者:
注血后几分钟,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给她“开假苞”。
她痛得在床上直打滚。
自打陷入火坑后,小段花来月经的时间就从三四天变成了六七天,最后竟变成了12~15天,伴有大块大块紫黑色的血团。
地狱般的生活让小段花愁眉苦脸。
老板娘凶恶地骂她:
“就会哭丧着脸,你就不会笑吗?
客人喜欢笑呢。
”
她学会了人前装笑,没人时,躲在被子里偷偷哭。
骇人记录:
3个月内遭700名嫖客强暴
没人时,小段花就在练习本上慢慢记下她到这里后所做的“事”,她没想到这是证据,只是想到有一天出去后能把这东西给爸爸看。
她后来对记者说:
“有次我偷偷写时,被老板娘发现了,本子被抢走了,我只好更小心地记,然后藏好。
”
她的记录共有685次。
从中可以看到她“六一”儿童节总计被迫卖淫达12次:
“(2001年)6月1日:
24号门面4楼。
16号门面3楼。
29号门面5、6楼(各一次)。
18号门面5楼。
菜场前面万老板两个。
罗婆婆家1个。
罗婆婆上面一楼。
19号门面3楼。
”
……
目前,据小段花记录的血泪证据查明,在去年5月21日到8月25日间,廖家坡共有一百五十多个“老板”先后找她在各自的旅店里“接过客”,总计685次;另有四十多次是被鸨母押送廖家坡外的宾馆酒店“接客”。
给小段花“开苞”、整整糟蹋她三个多小时的嫖客,查明是钱粮湖农场液化气站经理陈新会,拉皮条的为李方军。
警方在记者一再追问下,说:
“这个人在2001年12月9日已经死了”,“据说是案发后吓死的!
”
逼她“接客”最多的是老板秦光华,高达50次!
其次是她的老板谭龙芳的妹妹谭丽英,逼她做了26次,包季香找了她25次,与25号门面4楼吴再同一“旅店”的万(音)老板、周老板对面的不知名姓的老板各找了她20次。
直接到店里找她的嫖客只有18人次,但在她七百余次被迫“接客”中,谭、刘二人都是靠别的鸨头拉皮条,嫖金分成。
廖家坡早就织就了一张互通有无、同气连枝的庞大地下黑网。
七百多嫖客中,小段花说听口音大概30%是岳阳市人,20%是周边县人,50%是来往的外省过客。
有两次她还碰到了和她同一个乡镇的嫖客,她心存侥幸想对方看在老乡的面上借手机给她打电话回家,2个嫖客“事”先都答应了,但糟蹋完她便立即翻脸,还向她的“老板娘”告恶状。
让段可蔚更伤心的是,他想为女儿讨个说法,竟然会那么难!
当晚,老板娘那边竟然还有胆子找了人到段家在岳阳的亲戚那里打听情况,问“妹子父女是不是回了家”?
段父托人捎话给对方,要对方把小段花放在那边的书包和衣物送过来,并提出要见见老板娘刘利平,要对方给个说法。
稍后,对方来了四个人,把父女俩一通臭骂羞辱,说“你最不应该叫派出所的人出面”。
8月29日中午,孟建安排两名便衣带父女俩去刘利平开的“旅社”取衣物书包,顺便认清刘利平与其夫谭龙芳的面相。
他们才走到廖家坡不远处,迎面碰见老板娘,怒火万丈的段可蔚冲上去揪住刘利平,便衣也在出示了证件后上前协助捉拿。
刘大喊救命,巷口冲出二十多人,围住便衣警察和段可蔚一起殴打。
小段花见势不妙,赶快跑回离此不远的站前路派出所喊人。
前后不过十来分钟,段父已经被打得浑身是血。
不知为何,管辖廖家坡的土桥派出所没有及时将谭龙芳、刘利平夫妇拘控。
致使这些重要涉案人员纷纷潜逃。
小段花被解救出来后的三个多月内,此案耐人寻味地沉寂了下来。
于是,段父写下告状信,要求岳阳市公安局批准将此案交由廖家坡的非管辖地派出所――站前路派出所办案;请求岳阳市政府对廖家坡“红灯区”集中整治;要求有关部门迅速处理此案。
从2001年9月到10月,为了替小段花申冤,段可蔚曾连续两个多月露宿岳阳街头上访告状。
在管辖廖家坡的土桥派出所,段可蔚多次跪在有关办案人员的脚下,求他们办案执法,迎来的却是敷衍……
闪电行动:
2小时端掉数百淫窝黑店
2001年10月20日,段父要求严惩犯罪分子的信件,送到了湖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周本顺案头。
周本顺阅后拍案而起,当天对岳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国球作出措辞严厉的批示:
请国球同志迅速派人暗访,如情况属实,对这个地点要重点整治,对该地公安部门要查清问题,严肃处理,查处情况要尽快上报。
2001年11月12日,刘国球批示:
“组织专人迅速查清严肃处理”。
其后,岳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德良先后两次召集岳阳楼公安分局、白石岭公安分局专案研究,要求彻底查清全案。
并作出了“询问被害人、调查取证、追捕罪犯、给钱治病”的具体办案措施,两局成立了专案组,由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杨克荣全程督办,限12月25日前破案。
2001年12月15日,专案组终于得知犯罪嫌疑人谭龙芳、刘利平藏匿在益阳市南县,民警们立即赶赴南县,于12月19日上午一举将谭、刘二人捉拿归案。
至此,涉案数百人中已有4人归案,涉嫌奸淫幼女的8名嫖客也已落入法网。
2001年12月29日,此案升级,成立了重案组,由岳阳市刑侦支队办理。
2002年1月25日,支队负责人毛贻忠说:
“我们一定把这一案件办成铁案,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还小段花一个起码的公道!
”
刑侦支队接手此案后,不到一个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余人,潜逃到广东中山的人贩子邓光平,也在广东中山警方协助下,于日前落入法网。
3月22日天刚亮,二百多辆执法车开进了湖南省岳阳市廖家坡。
四百多名执法人员跳下车,迅速封锁了通往廖家坡的各个路口。
岳阳市公安、城管、司法等部门对该市涉嫌卖淫嫖娼窝点――廖家坡展开大清查。
两个小时内端了数百个淫窝黑店,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
被摧毁的几百家淫窝黑店,没有一家办过正规手续。
岳阳市政法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清查中收缴的各类物品,将集中销毁。
数千岳阳市民冒雨观看了清查现场。
在四百多家发廊、旅店中,有一百五十多名老板(鸨头)涉及此案,使小段花经受了三个月的人间地狱,廖家坡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暗访中记者发现,被统称为“廖家坡”的这片小区,是由数十栋破旧的居民楼组成,据说是早年岳阳市城市扩张后形成的农民“城中村”。
许多房门上都钉着有关部门发给的“出租屋”牌号,每栋楼的底层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发廊。
据知情人说,因为羞于住在“鸡窝”里,屋主有了些钱后几乎都搬走了,只偶尔来收收租金。
岳阳警方人士承认:
这一带治安情况较为复杂,卖淫嫖娼等治安问题较为突出,曾多次对这里进行重点整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收效不大,经常出现反弹。
”
特别要提及的是,在廖家坡,小段花的遭遇并不是惟一的,受害的十四岁以下女孩不止她一个。
小段花说:
她被卖到谭龙芳、刘利平夫妇“旅店”的当天,就认识了只比她大11个月(13岁)的范丽娜。
范的老板(鸨母)包季香(音)与谭、刘夫妇的“旅店”是开在同一套(三房一厅)房子里。
因为同命相怜,她和范相互关照。
范是湖北公安县人,父母都是种田的,早在去年3月份以前,她和另3个女孩就被人以到槟榔店打工的名义骗到了包季香的“旅店”。
包季香强迫她“开苞”后,规定她每天“接客”不能少于15个,否则不许她睡觉,只能在屋里坐到天亮。
直到小段花脱离火坑时,范丽娜还在被迫给包季香“做事”。
此外,小段花还说她被带出去“接客”时,看到过四五个跟她一般大小的小女孩(14岁以下,有的比小段花还小),浓妆艳抹地被廖家坡别的老板娘们带着接客。
因为鸨母不许她与外界接触,她无从知道那些小女孩的更详细的情况。
记者对廖家坡暗访时,问揽客的一妇女:
“要找年纪小点的,有没有?
”鸨母连连说有,她找来的是名约十六七岁的女孩,称只要50元一次。
我们要求找“更小点的,12岁的”,那妇女说:
“开幼价钱要高些,不能少于200元,这是犯法坐牢的事,风险大。
”
她们的话进一步证实了小段花的说法。
揭开黑幕:
“治安组”公然充当保护伞
残害小段花的嫖客和鸨头达八百五十人之多,这个数目之庞大已是足够骇人听闻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小段花涉案人中,还有一个叫“曹小红”的家伙,据警方介绍,此人乃土桥派出所廖家坡治安保卫组的治安员。
2001年8月14日晚,小段花在廖家坡25号门面4楼吴再的“旅店”“接客”时,警方将她和嫖客何宏章一起抓到了土桥派出所。
办案警员谭军问及她年龄时,因为早被老板娘警告不准说出真实年龄,她没说一句真话。
但从小段花外貌一眼望去,明显可以判断属未成年幼女(14岁以下),身高那时不到1.4米,体重仅三十多公斤。
该所将她留置了一晚后,对她作出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决定,正是曹小红和鸨头的妹妹谭丽英来把她带走的。
据岳阳市警方专案组警员向记者透露,曹小红向派出所“担保”做好有关教育转化工作,并答应将小段花送回原籍。
小段花指证说,这位“曹老板”与谭丽英一起来接她交罚款的,接出来后曹向谭要了200元饭钱,说是为保人请人吃饭的费用。
然后将她交由谭带走,重陷火坑。
致使她在其后再遭摧残一百余次。
小段花事后说:
“这里都是这样的,抓到了人,老板拿1000块钱送去,就可以放人。
其他都不问。
”
段父说:
“我女儿那时身高只有1.3米,一眼望去就能识别是个未成年小女童。
可土桥派出所不仅没对她采取应有的收容保护措施,反而只顾收罚款,竟将她再次交给廖家坡那些禽兽手中,使她重新沦为替他们赚皮肉钱的工具。
”要求追查警员渎职罪。
记者在采访重案组负责人时,追问廖家坡“治保组”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他给予了准确定性:
“这是一个名义上打着治安保卫的幌子,实质上带有犯罪性质的组织。
他们向廖家坡四百多家‘旅店’非法收取‘保护费’,保护他们组织卖淫活动。
”小段花说,每个“小姐”每月要交“保护费”30元,老板交15元。
5月27日,记者再次从警方有关人士处得到进一步证实:
廖家坡“治保组”由本地区一些无业游民组成,完全是一股黑恶势力,这个组织至少有五六人,他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连岳阳市公安局楼区分局治安大队前去执行任务,他们都敢公然对抗。
一般的民警要进廖家坡抓人,非得先行乔装改扮,然后在三五分钟内将人带出“治保人员”的视线。
否则必遭围攻。
案惊中央:
两主犯被处极刑
2001年8月28日,孟建出钱让人带段花到岳阳市卫校医院作检查,查出得了“盆腔炎,外阴尖锐湿疣,淋病,滴虫性阴道炎”四种性病。
后经法医鉴定,小段花患多种性传染病和妇科病:
尖锐湿疣、淋病、盆腔炎、滴虫性阴道炎。
小段花一出牢笼就被送到医院救治,昏睡了3天才醒。
湖南有名的妇科专家刘志坚说,这数种性病即使大把花钱也要2到3年才能彻底治好。
若不抓紧治疗,小段花很可能落下终身疾病,影响生育甚至危及生命。
如不是及时将她解救出来,这个小女童可能无法活着走出廖家坡了。
记者在段家看到,段家家徒四壁,为了找女儿,已欠下数千元外债。
段花一则怕羞,再则家贫无钱读书治病,一直呆在家里,很少出门。
连同学来看她也不愿出来。
说起女儿的遭遇,段父说:
“尽管现在家里已经折腾光了,我一定要告下去,不怕家丑外扬。
为了女儿今后的成长环境,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家得尽快迁居他乡。
”
治好小段花的病究竟需要多少钱?
何时才能治好?
小段花何以面对周围的人?
想到这些,段可蔚义愤填膺,他发誓即使倾家荡产也要告到底。
他像疯了似地往返奔波于县、市、省有关部门反映、上访。
2002年1月,段可蔚父女俩亲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云写信,反映此案的有关情况。
小段花在心中哭诉了自己作为一个年仅12岁的女童在3个月内竟遭七百余名嫖客强暴的骇人听闻的悲惨遭遇。
案情令彭云副委员长震惊。
她对小段花的遭遇深表同情,对犯罪分子的恶行深恶痛绝。
她向湖南省人大和湖南省妇联作出批示:
要对小段花的病情给予关注,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惩犯罪分子。
一接到彭
云副委员长的指示,湖南省妇联主席冯湘保就表示,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惩犯罪分子,为小段花做主到底。
她亲自过问此案的有关情况,并亲自询问了小段花的病情。
3月12日,在湖南省妇联主席的直接指示下,小段花被省妇联接到了省城长沙,入住省妇幼保健医院治疗身患的多种性病。
湖南省人大也严格按照彭云副委员长的指示,加大了对此案的督办力度。
湖南省人大岳阳市人大的主要领导要对此案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今年1月13日,岳阳市人大常务副主任胡罗涛认真听取小段花的控诉,在控诉的过程中,小段花跪在了他面前。
胡将她扶起,声音哽咽地说:
“孩子,你再也不要下跪了!
你不需要给任何人下跪!
只要你有理有证据,我们一定给你申冤督办到底!
不管牵涉到什么人,我们绝不留情,绝不姑息迁就。
”
1月16日,在岳阳市人大召开的第25次常委会议上,岳阳市人大主任刘泗元对该案提出4点督办意见:
一、定性不能避重就轻,没有任何理由为任何人开脱;二、对犯罪分子应该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猥亵妇女儿童罪、强奸幼女罪、传播性病罪;数罪并罚;三、对执法人员中的害群之马绝不能姑息,要彻底清查;四、对廖家坡这个“毒瘤”要彻底捣毁。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岳阳市妇联主席易丽珍请求严查少数公安人员玩忽职守、工作渎职问题,要求公安清理队伍,加大查处力度;呼吁对犯罪分子在量刑上从重从严,要求对犯罪分子给以经济处罚,给小段花治病。
此外,特别提出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的打击力度。
鉴于此案受害人系未成年人,且事涉隐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一审判处邓光平、刘利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谭龙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另7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5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决上述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4.3万元。
被告人邓光平、刘利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段某不服一审判决民事赔偿部分同时提出上诉。
省高院二审认为,邓光平、刘利平、谭龙芳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幼女拐卖收买,并强迫、容留介绍其卖淫,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段某因被强迫卖淫后,身心遭到严重损害,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应由各被告人承担,其请求增加民事赔偿的理由成立。
故判决维持一审的刑事部分,判令上述被告人共同赔偿受害人段某经济损失6.2万元。
6月20日,拐卖儿童、强迫卖淫案主犯邓光平、刘利平被依法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
连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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