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市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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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背景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自省人民政府1996年政复(1996)147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指导城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适应区域空间结构的发展变化,适应城乡统筹的发展需要,适应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发展要求,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以规和指导新时期的城乡发展和各项建设活动。
第2条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7);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04);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
4.《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5.《锡常都市圈规划(2001~2020)》;
6.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8.相关规划的协调: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送审稿)等规划。
第3条指导思想
1.坚持规划的超前性。
高瞻远瞩,从长计议,以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为目标,瞄准国外先进城市水平,从城市发展和进步的趋势研究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
2.坚持规划的科学性。
从的自然、区位、交通等条件出发,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形态、布局和规模,重视近期建设规划,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3.坚持规划的整体性。
在大力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重视区域协调,谋求城乡一体化发展;重视与各辖市资源的整合,谋求共同繁荣;重视远近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和城市各功能要素之间的协调整合。
4.融贯生态城市理念。
遵循可持续发展要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按照建设生态市的目标,确立各类区域的生态管治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谋求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宜人的人居环境。
5.融贯特色城市理念。
围绕建设现代化城市目标,从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条件出发,努力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6.融贯经营城市理念。
贯彻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统一原则,强调规划的宏观引导功能,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布局用地,优化建设时序,谋求集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效益。
第4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远期为2016~2020年。
第5条规划层次和规划区
规划围分为三个层次:
市域、市区、中心城区。
市域:
指市行政辖区围(含金坛市、市和市区五区),面积4385平方公里。
市区:
指市区围(含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五个区),面积1872平方公里,为规划区围。
中心城区:
市区的城市建设集中连绵区,面积约700平方公里。
第6条本规划区围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7条本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发展目标
第8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围绕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总任务、总要求,城市发展总目标为:
先进制造业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
历史文脉彰显、现代科教先进的文化名市;
连东接西、承南启北的区域性枢纽城市;
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城市。
第9条经济发展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
2015年全市5500亿元,市区4100亿元;2020年全市9000亿元,市区6800亿元。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015年全市10万元/人,市区11万元/人;2020年全市15万元/人,市区17万元/人。
3.市区一、二、三产构成:
2015年为1:
49:
50;2020年为1:
47:
52。
第10条生活水平目标
1.人均收入:
全市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幅,2015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缩小5%,2020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缩小。
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达4.0万元/人;2020年达8.0万元/人。
2.恩格尔系数:
市区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2015年≤32%;2020年≤25%。
3.信息化普及程度:
市区居民2015年每百户拥有(含移动)达400部,2020年保持在400部以上;2015年每百户家用电脑拥有量达85台,2020年达户均一台。
4.居住水平:
中心城区201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3平方米,成套率达95%;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成套率达98%。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年度住宅开发建设总量的10%;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屋的住宅项目,配建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应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第11条社会发展目标
1.教育:
市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5年达100%,2020年保持在100%;提高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全市适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50%,2020年达60%。
2.卫生:
全市2015年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100%,千人卫生机构床位达5;2020年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保持在100%,千人卫生机构床位达6。
3.体育:
中心城区人均体育用地2015年达0.8平方米,2020年达1.0平方米。
4.文化: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方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中心城区人均文化用地2015年达0.8平方米,2020年达1.0平方米。
5.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全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接轨。
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社会劳动就业率达96%以上。
第12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1.道路:
中心城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015年达16平方米;2020年达18平方米。
2.给水:
市区城市供水普及率达100%。
3.排水: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2015年达90%,2020年达100%;其中集中处理率2015年达70%以上,2020年达80%以上。
4.燃气:
市区城市燃气气化率2015年达99%;2020年保持在99%以上。
5.供电:
市区2015年人均用电量8960千瓦时,2020年人均用电量10800千瓦时。
第13条城市生态环境目标
1.绿化指标:
2015年中心城区绿地率达39%,绿化覆盖率达43%,人均公共绿地达12.5平方米;2020年中心城区绿地率达39%,绿化覆盖率达45%,人均公共绿地达12.5平方米。
2.环境质量指标: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2015年达85分,2020年达90分。
3.能源利用指标:
2015年单位GDP能耗比2009年下降20%,降至0.7吨标煤/万元;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20%以上,降至0.5吨标煤/万元。
4.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指标:
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降至1.1千克/万元以下,比2009年下降58%以上。
第14条科技创新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社会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左右。
全面完成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任务,“一核八园”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年产出超3000亿元,集聚各类人才10万人以上。
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位居全省前列,科技孵化器面积超800万平方米,年均孵化企业1000家。
2020年,具备强大的自主创新和科技产出能力,在创新投入、创新应用、创新成效和创新环境等方面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和全国先进水平,成为长三角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及区域创新中心。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镇体系
第15条市域城市化发展战略
构筑和完善市域四级城镇体系,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发展金坛、两个二级中心城市,择优培育9个中心镇,积极推进一般镇的现代化建设,着力引导产业与人口的集聚,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形成布局有序、功能互补、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城镇发展新格局。
第16条市域人口规模与城市化水平
市域人口规模:
2015年达522万人;2020年达570万人。
城市化水平:
2015年达70%;2020年达75%。
第17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1.中心城市:
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248万人。
2.二级中心城市:
金坛市、市两个中等城市,城区人口规模分别达30万人和40万人。
3.中心镇:
薛埠镇、尧塘镇、南渡镇、天目湖镇、湟里镇、雪堰镇、邹区镇、横山桥镇、孟河镇,镇区人口规模达5~10万人。
4.一般镇:
按集聚发展、形成规模的要求,建设19个一般镇,镇区人口规模达1.5~5万人。
第18条市域主要城镇职能
中心城市:
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旅游名城。
二级中心城市:
1.金坛城区:
金坛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服装制造名城和盐化工城市。
2.城区:
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皖三省边界中心城市,以湖光山色为品牌的省重点旅游城市。
中心镇:
1.薛埠镇:
金坛市西部以生态休闲为主导,茶、道教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
2.尧塘镇:
金坛市东部以园艺业、商贸流通业为特色的综合型城镇。
3.南渡镇:
市中部以建材、商贸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4.天目湖镇:
市南部以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为核心的旅游型城镇。
5.湟里镇:
市西南部以花木、机电、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6.雪堰镇:
市东南部以阖闾文化、湖滨休闲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
7.邹区镇:
市西部以灯具、农贸等专业市场为特色的工贸型城镇。
8.横山桥镇:
市东部以山水文化、观光休闲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
9.孟河镇:
市西北部以齐梁文化、旅游休闲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
第19条一般镇建设指引
一般镇应按照城镇建设标准实现集约发展,合理利用既有服务设施,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进程,逐步完善与其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养老、保障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作为促进健康城市化与现代化的城镇空间载体。
第20条村庄建设指引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引导近郊型村庄向城市社区方向发展;保留集中建设的村庄;保留桥、万绥、、三星等特色村庄,保持其原生态的江南水乡、历史文化等传统村落空间形态和生活形态,使其成为乡村旅游的景观点、服务点和乡村生活的体验点。
第21条城镇空间发展轴
全市形成“两横一纵”城镇聚合发展轴。
两横:
沪宁城镇聚合发展轴,是全省城镇体系中沪宁城镇聚合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南产业密集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合高速公路城镇聚合发展轴,以常合高速公路为依托,东联江阴,经市区东、南部,至金坛,西接溧水,是横贯市域东西的一条城镇聚合发展轴。
一纵:
镇广线城镇聚合发展轴,以扬溧高速公路和镇广公路为依托,是省城镇体系中新宜城镇聚合轴的一部分,是市域西部南北向的主要城镇聚合发展轴。
第二节空间管制与协调
第22条市域空间划分
按照人口与城镇发展、土地资源条件、生态要求,将市域划分为农业发展空间、低山丘陵、林地生态空间、水域湿地生态空间和城镇发展空间四大功能空间,进行合理管制。
第23条农业发展空间及管制
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和外围城镇的周边,金坛、及中心镇外围的平原地区,包括规划面积14.82万公顷(222.31万亩)的基本农田区、数十万亩一般农田及分散的广大村庄,确保基本农田面积的保有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市都市重要粮食及菜篮子基地。
第24条基本农田保护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82万公顷(222.31万亩),其中金坛市4.09万公顷(61.28万亩),市6.09万公顷(91.33万亩),市区4.65万公顷(69.70万亩)。
市区中,武进区4.05万公顷(60.75万亩),新北区5967公顷(8.95万亩),上述基本农田分别在地域上落实;在此基础上,划定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用地区域围。
上述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予以严格保护,并列为禁止建设区;不得随意征用或改作他用,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挖河、取土、采石、采矿、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限制进行非农业开发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25条水域湿地生态空间和低山丘陵林地生态空间及管制
包括江(长江)、河(京杭大运河、德胜河等)、湖(太湖、滆湖、长荡湖等)等水面及沿岸湿地和山(东部芳茂山、北部小、南部竺山、西部茅山、西南部的南山)等地区均为重要的绿色生态库,应严格保护,保障市域围的生态平衡。
第26条城镇发展空间及管制
按照市域城镇现状和城市化发展趋势,市域形成东部平原城镇发展区、西部平原城镇发展区及西部低山丘陵城镇发展区。
东部平原城镇发展区:
市区所辖城镇,规划形成“一城七片”的城镇结构,中心城区按照“拓展南北,提升中心”的空间发展战略指导城市建设,北部沿长江18公里岸线,合理安排常泰过江通道、城市生活岸线、万吨及千吨级港口、水利枢纽、取水口等用地,按照“集约化、规模化”思路,加快工业布局的调整,促进旧区有机更新,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创造条件。
中心城区外围城镇建设按“七片”要求相对集中,把七片中心建成经济发达、现代化生态城镇。
西部平原城镇发展区:
金坛、两市城区及平原区的别桥、上黄、儒林、尧塘、指前等城镇。
促进金坛、建成两个中等城市,加快发展高科技、无污染工业;打造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生态型城镇。
西部低山丘陵城镇发展区:
主要有薛埠、竹箦、上兴、戴埠等城镇,主要向生态型、旅游型城镇发展,限制小水泥工业发展,禁止发展印染、造纸、化工等污染行业。
第27条与周边城市协调
依据《锡常都市圈规划(2001~2020)》等相关规划,加强与等周边城市市际绿色开敞空间的间隔,划出不少于2公里的禁止建设区,防止城市连片发展;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有效协调上下游港口分工,合理保护沿江水源,控制排污口设置;有效协调区域供水、水环境治理及用地布局。
第三节交通网络布局
第28条交通发展策略
按照国家及长江三角洲的运输通道规划,切实保障运输通道的建设。
引导生产要素的有序集聚,促进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构筑“1小时交通圈”,覆盖长三角北翼主要城市,“2小时交通圈”覆盖长三角南翼的、、等城市。
按照全省生产力布局和锡常都市圈规划,加强与中北的交通联系,形成服务于产业总体布局和城镇发展布局,与境运输通道布局相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成为产业开发和城镇发展的战略依托。
第29条交通网络布局
加强铁路、公路、航道和机场的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畅通、便捷、安全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
按照国家、省区域交通网规划,市域形成“两纵六横”的铁路网络;形成“三纵四横一环”的高速公路网络、“五纵七横一通道”的干线公路网络;形成以长江和京杭大运河等国家水运主航道为骨架、港为主枢纽的“三纵两横一港”水运主航道网络,实现河航道网络化;扩空港。
构建由铁路、公路、水运和航空组成的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第四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30条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专业化为基础、高附加值为主导、战略新兴产业为龙头的现代产业体系;实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实现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有机整合,制造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专业分工,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
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31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业向高效型、生态型、品牌型和外向型转变,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努力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区和长三角都市圈优质农副产品供应中心。
第32条集中力量发展先进制造业
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具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实施龙头企业发展计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向“一核八园”和特色产业基地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做强产业链,打造具有主导产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的特色园区。
第33条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计划,促进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和品质提升。
重点突破生产性服务业(科技信息服务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业、金融服务业等)、创意产业(软件、动漫、网络游戏、服务外包、设计服务等)、旅游业(环球恐龙城、春秋淹城、天目湖、太湖湾等),提升商贸流通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要素市场、商品市场、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房地产业(旅游地产、科技地产、养老地产等),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现代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第五节风景旅游规划
第34条目标定位
1.充分利用市域江、河、湖、山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以观光旅游和商务旅游为主体,逐步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争创国家文化旅游名城和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2.规划至2020年旅游总人次当年达464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922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5%左右。
第35条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规划建设六处重点景区和六处次重点景区。
六处重点景区为:
天宁风景名胜旅游区、环球恐龙城现代休闲旅游区、淹城遗址公园和西太湖风景旅游度假区、环太湖湾旅游度假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茅山旅游度假区;六处次重点景区为:
市区游憩商务区、小旅游度假区、清明—芳茂山风景区、历史文化旅游区、金坛城南旅游区、洮湖(长荡湖)旅游区。
2.发展人文景观与革命传统观光旅游。
保护和修缮革命先烈瞿秋白故居、太雷旧居、恽代英故居、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旧址列馆、革命史纪念馆、烈士事迹列馆等;保护和修缮名人馆藏和故居,包括数学家华罗庚纪念馆、美术家海粟美术馆和吴青霞艺术馆、文字训诂家段玉裁故居、经学家洪亮吉故居、清代诗人黄仲则故居、教育家庄蕴宽故居、史学家吕思勉故居、藤花旧馆,以及博物馆、书画馆、花木盆景馆、屠一道根雕馆、科技博物馆等;规划建设展现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名人苑。
3.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与旅游区(点)联网运行,并与江浙沪各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无缝”对接,互送客源。
4.合理布局旅游宾馆、饭店、旅游用品市场等配套设施,开发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
第六节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36条市域划分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引导建设区和生态改进区四大生态功能区,各生态功能区按照不同生态管治要求进行规划控制。
严格保护沿江地区、沿湖(太湖、滆湖、长荡湖等)地区、沿河地区、低山丘陵和水库库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平衡。
1.结合水系拓浚和新建,加强市域长江、滆湖、长荡湖、天目湖、太湖之间的沟通,建立完善的生态水网系统。
2.完善绿色体系,加强外围生态屏障的建设,规划建设小、芳茂山、竺山、淹城、新芳桥、长荡湖六处森林公园。
保护沿江、沿湖、沿河等湿地,建设和控制绿色廊道:
沿长江原则上不小于50米,“三湖”(太湖、滆湖、长荡湖)原则上不小于100米,主要水库原则上不小于100米,主要河道两侧原则上各50~100米。
3.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建立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农业体系。
4.加强市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好金坛磨盘山和方山以榉树为主的落叶宽叶林。
第37条环境保护
1.治理水污染:
加强“三湖一河”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在无法纳入市政管网地区推广小型生态处理设施及综合利用。
2.发展生态农业:
限制化肥、农药用量。
推广农村使用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河泥沤肥,改善河塘水质。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贯标,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全面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和生态处理。
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逐步实施达标排江,改善地表水质量;推广使用天然气,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实施烟气脱硫;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控制交通和工业等噪声污染;加强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加快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步伐。
第七节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38条指导思想
从社会整体效益出发,突破行政界限,实行区域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设施的共建和共享,引导市域人口、产业有序集聚。
第39条给水
市区:
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供水围覆盖市区,并向辖市金坛市供水。
以长江为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京杭大运河、滆湖及其他水质相对较好的水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保留西石桥水厂、第二水厂,移建湖塘水厂,扩建村水厂、礼河水厂、小河水厂。
金坛市:
以长江为主水源,长荡湖、茅东、海底水库等为应急备用水源。
村水厂及新建长荡湖水厂向金坛城区及市域东部、北部及南部平原地区供水,茅东、海底等水库水厂向西部丘陵地区供水。
市:
以沙河、大溪水库为主水源,西、南部山区诸水库为辅。
扩建燕山和清溪水厂,适度发展水源安全的乡镇水厂,实现区域统筹供水。
第40条污水处理
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城镇污水处理率:
近期达90%,远期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近期达70%,远期达90%以上;远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市区80%,辖市城区75%,镇区70%。
城镇污水处理程度达到三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应符合《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
市区扩建江边、戚墅堰、牛塘、武南、湟里、横山桥、横林、漕桥等城镇污水处理厂;金坛市域污水处理划分为7大系统共7座污水处理厂,扩建第一、第二、儒林、薛埠、直溪、指前污水处理厂,新建朱林污水处理厂;市域污水处理划分为4大系统共5座污水处理厂,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花园、社渚、南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埭头污水处理厂。
对城镇污水管网能够到达的农村地区应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城镇污水管网不能到达的边缘地区,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2008年试行版)》(建村[2008]154号),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就地解决。
第41条燃气
与国家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战略协调,市域以天然气为主气源,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天然气环网。
近期燃气气化率达99%,远期达99%以上。
门站设置:
沿西气东输长输管道,设置福成、东尖和金坛三座门站;沿川气东送长输管道,设置春江与陆两座门站。
第42条成品油
建设成品油输送管道及油库(分输站),满足辐射市区和金坛市用油需要。
第43条供电
合理布置电源点,电源与电网建设同步协调发展,把电网建成为高电压、大容量、装备先进、生产调度灵活、供电安全可靠、运行管理自动化、现代化的智能电网。
1.配合国家特高压电网发展,建设±800kV换流站;
2.扩建电厂;
3.改造戚墅堰电厂,扩建燃气机组;
4.新建500kV竺山变、芙蓉变、茅山变、变,扩建武南变、晋陵变;
5.在市域新建和扩建奔牛、新龙、卞墅等多个220kV变电所及配套线路。
第44条信息化
贯彻“统筹规划,鼓励竞争,联合建设,互联互通”的方针,规划期末建成宽带化、智能化、个人化、现代化的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覆盖全市、联接全国、通向世界的高速信息网络。
普及计算机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将市建成数字城市。
第45条防洪
市中心城区运北片采用200年一遇标准,其他城区和金坛、两市城区采用100年一遇标准,一般镇区采用50年一遇标准。
地面沉降区域在确定防洪堤堤顶、桥梁和建设区室外地坪等高程时,还应考虑地面惯性沉降值。
第46条生活垃圾处置
按焚烧与卫生填埋相结合的原则,在市区建设戚墅堰、西夏墅、牛塘三处生活垃圾焚烧暨热能利用综合厂,完善夹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金坛市建设薛埠垃圾焚烧填埋场;市建设上兴垃圾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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