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课程讲解第三部分教育法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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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课程讲解第三部分教育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考纲再现】
1.理解(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
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
育行为,依法从教。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可称之为教
师的公民权利;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相
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而,也
有一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
按照我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
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第一
款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部门
都无权干涉。
教育教学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不可剥夺,教师是发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有权按照学校的安排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非因法律的规定或教师客观的原因不能剥夺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2.教师可以根据国家、学校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学校、教师和学生
的特点自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这一权限必须在国家、社会、学校许可的范围内,不得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教育的基本规律;
3.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特点,依据教学大纲,为提高教学质量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和方
法进行教学改革和实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
验的权利。
【真题回顾】
1.【2014年上-中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
A.管理学生权B.教育教学权C.学术自由权D.民主管理权
(二)学术研究权
学术研究权是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专业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第
二款规定,教师拥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
发表意见”的权利。
教师学术研究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有权进行任何专业的科学研究,科学技术开发研究,有
权将教学中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撰写成学术论文发表、出版,著书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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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参加有关学术团体并在团
体中兼任职务;
3.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和学术活动中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有学术争鸣的自由。
不同教育阶段教师的学术研究权的权限和范围有所区别。
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教师按照
既定的教育大纲和教育基本要求来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不得由于任何原因而耽误了教育
教学工作。
同时,教师科学研究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
益,违反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
(三)指导评价权
指导评价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
《教师法》
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教师指导评价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在不违反法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体差异,
因材施教,采取各种教育教学方式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行使该项权利
时不得以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为借口,违反法律规定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侵犯学生的身心
健康;
2.教师有权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和生活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教师所作的评价必须是客观的、公正的、实事求是的,不能有教师个人的偏见与私心;
3.教师的指导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
教师的指导评价权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专业性较强的一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
得非法干预教师指导评价学生权的行使。
教师也应当珍惜并以公正的态度行使这项权利。
【真题回顾】
2.【2014年下-小学】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某小学规定语文教师不得在课堂上点评学
生的作文。
该校的做法()。
A.正确,学校有权对教师提出工作要求
B.正确,学校应该满足学生的自尊需求
C.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的专业权利
D.不正确,学校限制了教师的言论自由
(四)报酬待遇权
报酬待遇权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教师
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
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教师报酬待遇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的报酬必须按时发放,不得拖欠教师的报酬,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
2.教师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津贴、奖金及其他
津贴在内的所有工资收入,如果属于学校的原因末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教师可以要求当地教
育行政部门解决,如果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因,教师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如果
是当地人民政府的原因,教师可以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解决;
3.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方面的待遇和优惠政策以
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另外,新《义务教育法》中也对教师权利的报酬待遇权进行了具体的补充,例如:
各级
人民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
于当地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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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顾】
3.【2012年上-中学】学校派张老师参加省里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但按学校的相关规
定,应扣除张老师500元的绩效工资。
学校的这项规定()。
A.节约了办学成本B.加强了经费管理
C.体现了按劳取酬D.侵犯了教师权利
(五)参与管理权
参与管理权是公民民主权利在教师特定职业下的具体化。
《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
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教师参与管理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
义: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教师
的参与管理权是公民此项权利在教师职业岗位上的具体化。
2.教师应正确行使批评、建议权,不得歪曲事实、进行人身攻击;
3.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管理,民主讨论决定学校重
大事项,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师是举办教育事业的主要力量,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民主管理充分体现了教
师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效率。
同时,教师参与学校管
理,也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化建设进程。
【真题回顾】
4.【2013年下-幼儿、小学、中学】某教师对学校管理提出改进意见,被校长打击报复。
校长所侵犯的教师权利是()。
A.学术研究权B.教育教学权C.指导评价权D.民主管理权
(六)进修培训权
进修培训权是教师职业权利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项。
《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规定,教师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教师进修培训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2.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必须在完成本人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学校或者教育行
政主管部门的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3.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教师进修培训的权利,
以提高教师的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结合《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
学人员应承担:
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业务水平六项基本义务。
(一)遵纪守法
教师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简称
遵纪守法义务。
该义务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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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教师作为承
担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更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教育教学领域起到模范示范作用;
同时,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主动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使学生能做到遵纪守法。
2.教师必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同样教师职
业也必须严格遵守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明确规定了六个方面的规范内容。
这六个方面,不仅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是教师的法定
义务,教师必须严格遵守。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职业道德约束的行
为,同样是违反《教师法》的违法行为。
3.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
师必须成为学生的楷模。
教师要从情操、言行、衣着上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学生的师表。
教
师要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教师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该义务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坚持教育教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
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必须坚持
教育教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不能有违背社会主义方向和党的政策
的任何言论和教育内容。
2.教师除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
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任意改变教学计划、不得无故缺勤、旷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
工作的有序进行。
3.教师应按照聘任合同的约定,履行本人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
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教师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
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
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该义务有四方面的具体含义:
1.应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自觉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
2.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应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
全过程。
3.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时,要突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
4.组织地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情感,体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要
求,陶冶学生的情操,扩展学生的视野。
(四)爱护尊重学生
《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
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项可称“尊重学生人格”义务。
该义务有三方
面的具体含义:
1.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应公平对待学生,不能歧视个别学生。
2.关心、爱护学生必须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应该把学生看做发展、成长的人。
不应把学生看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不能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3.教师应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能关注学生的智力和学业成绩,忽视学生德
育和体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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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
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教师履行本项义务是有特定
范围的。
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是指教师
有义务制止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和学校工作中侵犯其所负责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至于批评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
现象。
该义务有两方面的具体含义:
1.履行该项义务的范围限于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在这个范围内对有害于学生健康成
长的行为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制止的义务,超出该范围不属于教师的法定义务;
2.教师作为公民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六)提高业务水平
《教师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
务。
这项义务可简称“提高业务水平”。
该义务的具体含义是:
教师首要职责是搞好教学、教好功课、完成知识教学任务,因而教师就必须锐意进取,
刻苦学习。
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必须学好知识。
“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
这项义务实际上是国家对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
目前,我们正处在新旧之交的
关键时刻。
历史发展到今天,竞争已成为时代的特征,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作为培养
人才的教师队伍,决定着跨世纪人才的质量,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
《教师法》是从提高教师素质的迫切性这一角度,提出作为人民教师应有“不断提高思想觉
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
强化自测题
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
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
实验,从事科学研究,是每个教师的()。
A.权利B.义务C.责任D.使命
2.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为()。
A.教育教学权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3.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是()。
A.参与民主管理权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教育教学权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4.下列选项中既属于教师的权利又属于义务的是()。
A.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B.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C.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D.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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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保护
【考纲再现】
1.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
一、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人
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1.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
律的保护。
2.隐私权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
涉的权利。
隐私权与生俱来,是一种典型的私权,学生同样依法享有维护自身合法隐私权,
不能因为缺乏某种权利意识,成人就有剥夺他此项权利的理由
【真题回顾】
1.【2013年上-中学】为加强班级管理,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查阅学生日记,侵犯学生的
权利是()。
A.隐私权B.名誉权C.财产权D.受教育权
3.人身自由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真题回顾】
2.【2014年上-中学】放学后,教师李某让小强留校补写作业。
李某因临时有事离开,
将小强单独反锁在办公室直至半夜,李某的行为()。
A.合法,教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B.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格权
C.合法,教师具有督促学生完成作业的义务
D.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身自由权
4.人格尊严权
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
行为。
【真题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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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下-幼儿、小学、中学】班主任张老师按照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调整座位,
将考试成绩后5名的学生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张老师的做法()。
A.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B.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C.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D.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二、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一般而言,学生(幼
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幼儿年龄
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继承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真题回顾】
4.【2014年上-中学】某校规定,平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教室,一旦发现,将立即没收
并予以统一销毁。
该规定侵犯的学生权利是()。
A.人身权B.财产权C.隐私权D.名誉权
三、受教育权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以下五项权利,分别简称为:
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
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1.参加教育教学权
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
利,简称“参加教育教学权”。
这是学生的基本权利。
这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课堂讨论、观
摩、实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剥夺学
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这体现了教学民主精神,是广大学生接受教育和获取知识的保
障。
(2)使用教育教学设施权
学生有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权利。
为保障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学
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按规定提供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真题回顾】
5.【2014年下-小学】小学教师王某劝退了两个成绩比较落后的学生。
教师王某的做法
()。
A.合法,教师有管理学生的权力B.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荣誉权
C.合法,教师有劝退学生的权利D.不合法,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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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经济资助权
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简称“获得经济
资助权”。
奖学金是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殊的、条件艰苦的专
业的学生而设立的经济自主制度。
贷学金是指为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而设立的经
济资助制度。
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
对待贫困家庭上不起学的孩子,为此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以保障贫困
家庭学生的法定受教育权利的有效实现,从而维护教育公平。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
通过学校申请贷学金,这是受教育者享受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利。
对贷学金的款额、对象,国
家都有明文规定。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国家已经明确不收学费、杂费,并且由国家财政保障义务教
育经费。
新《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还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
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获得国家经
济帮助的权利。
3.获得学业证书权
获得学业证书权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
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获得公正评价
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的学籍档案里有学习成绩登记表,学校要如实地记录学
生各科学习成绩和品行状况。
学业成绩的评价是教育机构对学生在受教育的某一时期内学习
情况和知识结构、知识水平的概括,具体包括课程考试成绩记录、平时学习情况和总评等。
品行评价包括对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劳动态度等的评价。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
价是指学生有权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获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
教
师对学生的评价不应受到学生家长的权势、地位、金钱等影响,也不能受到其他与教育教学
无关因素的影响。
(2)获得学业证书
一个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就应该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这是学生的一项重
大权利。
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授权,学校可以制定校规、校纪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
管理和违纪处分,但是这一切都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必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从本质上来看,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对学生一段受教育时期内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和品
行的最终评定,学生除思想品德等方面合格外,完成或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
程,考试、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在该教育阶段结束时均有权获得相应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申诉起诉权
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简称“申诉起诉权”。
当学生的
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师的侵犯时,或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学生有权提出申诉,任何
人不得无理阻挠。
有关部门应积极受理,并按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依据“无救济就无管理”
的现代法治思想,各级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确保学生享有申诉权
和起诉权。
5.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
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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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顾】
6.【2014年上-中学】中学生王某扰乱课堂秩序,教师刘某将其赶出教室并罚王某做俯
卧撑,王某体力不支,头部磕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某对自身所受伤害应负主要过错责任
B.刘某将王某赶出教室后不应该实施体罚
C.学校可依法给刘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D.刘某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强化自测题
单项选择题
1.男同学小陈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同学发短信“曾某,我爱你”,被上课的王老
师发现。
王老师收缴了小陈的手机,并将小陈的短信向全班同学宣读,同时指责其“思想堕
落,道德败坏”。
下课后小陈要求王老师归还手机,王老师说:
“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
学校教育处。
”校长指出:
王老师①未经学生同意翻看短信侵犯学生的隐私权,②批评的话
语侵犯学生的人格权,③收缴手机侵犯学生的财产权,④作为老师不能以违法的方式对待学
生的违纪行为。
你认为校长的说法正确的是()。
A.①②③B.②③④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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