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学校建设学生社团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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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学校建设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尉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学生社团建设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办学水平,深入推进“精细管理提质量、特色办学树品牌、内涵发展促均衡”的工作思路,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促进学生特长发展,努力实现“校校有特色,人人有特长”的创建目标,特制定《尉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在开齐开足课程、精细管理、高效课堂、养成教育、综合实践、体艺2+1等工作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抓好特色创建工作;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做好学生社团建设。
逐步做到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活动有成效、素质有提高。
一、特色学校建设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创建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模式科学、师生素质优良、学生个性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品牌特色学校。
争取100%的学校具有“特色项目”,60%的学校达成“学校特色”,40%的学校创建“特色学校”。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继承创新,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满足学生成长需求。
2.发展性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的总体要求,逐步分类分层推进。
3.独特性原则。
注重在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凝练独特的办学思想和推进举措,在学校共性的基础上,体现学校特色。
4.校本性原则。
认真审视学校历史资源和文化氛围,寻找创建的着力点,将其打造成优势项目和强势特色。
5.稳定性原则。
学校特色一旦形成,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学校要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一般不因为校长、师资以及其它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
(三)特色项目:
我县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主要分四种类型:
1.教育类特色。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过程,具有良好教育效果。
包括爱家爱校爱国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理想教育、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家长学校等。
2.教学类特色。
围绕打造高效课堂,推行教学改革,不断实践探索,教学成效显著。
教学类特色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开发(心理健康教育、国学教育等)、校本教研、学科特色等。
3.师训类特色。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
包括师德建设、教学活动、教师专业成长等。
4.活动类特色。
坚持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学生社团活动,充实学生课外生活。
活动类包括团队会、阅读、摄影、书法、绘画、演唱、声乐、器乐、舞蹈、体育、科技活动、综合实践类等。
(四)实施思路
特色学校创建活动设定三个层次的目标,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即特色项目。
在某个方面形成学校的单项特色,能够长期坚持实施,学生参与人数广泛,育人效果明显。
第二阶段:
即学校特色。
基本形成学校独有的办学特色,能够长期坚持实施,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较好的影响。
第三阶段:
即特色学校。
办学特色明显,形成学校独有的、鲜明的办学特色,能够长期坚持实施,对于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在全县乃至全市全省具有较大的影响。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自主申报(2015年3月)
各校要全面总结梳理本校传统办学特色,结合时代发展趋势和教育改革需求,选定校特色主题,于2015年3月20日前向县教体局基教股自主申报(申报表见附表)及学校创建方案。
第二阶段:
实施创建(2015年4月——12月)
各校围绕已确定的教育特色主题,按“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分层分类推进创建工作,特色建设学校要着眼于本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全局,立足学校实际、结合传统积淀、挖掘各方资源,努力寻求突破,全面实施特色学校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
积淀凝练(2016年1月——12月)
由基教股牵头,组织专家对各校教育特色成果进行中期评估,同时举办教育特色经验交流推广活动,不断提炼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成果。
第四阶段:
铸造品牌(2017年1月——2018年3月)
教育局汇总学校自主发展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进,真正形成尉氏教育品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推进特色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孙席珍任组长,张清海、张富洲、吴铁钢任副组长,由基教股、督导室及教研室负责人为成员,建设办公室设在基教股,具体负责申报、指导、考核和评估工作。
2.注重分层推进。
各乡镇中心校要按照“全面启动、示范引导、分层推进”的工作思路,制订各乡镇特色学校建设规划。
各校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找准特色建设着力点,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好建设规划,确定总目标和工作任务、举措,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3.重视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充分重视对特色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专业研修、课程开发、校本培训、激励制度等措施打造稳定的特色教师群体。
4.优化学校文化。
各校要确立并优化与本校特色学校建设相一致的办学思想,并将办学思想渗透到学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如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班级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文化活动,建立与特色建设相适应的校本课程体系等。
5.做实考核评估。
教体局将按照“自主申报—过程指导—评估鉴定”的评估机制,遵循“积极稳妥,保证质量,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依照《尉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评估考核标准》对特色学校进行评估验收。
县教体局定于2015年开始对初具规模的特色学校进行评定,以后每年3月由各乡镇申报,教育局特色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学校进行严格考核,评估合格的特色学校将颁发“尉氏县特色学校”牌匾,并给予经费投入、招生政策、设备添置、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支持。
6.强化示范带动。
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将于2015年全面启动,县教体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特色项目研讨会、现场会和特色学校巡礼等活动,在尉氏教育信息网上开通学校特色展示平台,推广学校特色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附:
1.尉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申报表
2.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评估考核标准
附件1尉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办学时间
办学性质(公办、民办)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特色学校名称
项目实践探索起止时间
特色教育理念
申报理由综述(重点申述已获成果及影响)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二O年月日
专家
评审
委员会意
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二0年月日
县
教
体
局
意
见
(盖章)
二0年月日
附2.尉氏县中小学特色学校评估考核标准
项目指标
评估情况
分值
中心
校评
县局评
A
目标管理10分
A1
组织
机构
4分
1.成立创建特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
校评评
2.领导重视,创建特色学校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
2
A2
制定
方案
6分
3.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创建特色学校工作方案。
3
4、创建特色学校工作有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分段实施。
3
B
物质保障5分
B1
专项
经费
3分
5、创建特色学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经费得到充分保证。
3
B2
设备
设施
2分
6、开展特色教育的设备设施能满足创建工作的需要。
设备设施能定期维修,完好率高。
2
C
师资队伍10分
C1
建设
措施
5分
7、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特色教育教师的培养,确保师资能够满足特色学校建设的需要。
5
C2
建设
成果
5分
8、创建特色学校得到全体教师的认同,实施过程全员参与。
3
9、初步形成教育特长、热心学校特色教育的教师群体,部分教师在特色教育方面在县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
2
D
过程管理20分
D1
管理
机制
7分
10、建设创建特色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3
11、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突出创建特色学校内容。
4
D2
课程
开发
5分
12、开设关于特色教育的校本课程,编写关于特色教育的校本教材。
5
D3
活动
记载
4分
13、定期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并在专业的场(室、馆)中进行。
有较详实的特色教育活动记载.
4
D4
目标
检测
4分
14.定期按规定对特色教育进行检测。
4
项目指标
评估情况
分值
中心
校评
县局评
E
教学效果10分
E1
教学任务
5分
15.任课教师能如期完成学校提出的特色教学任务。
5
校评评
E2
教学活动
5分
16.教学活动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5
F科研课题5分
F1
立项情况
5分
17.将特色教育列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重要内容,并成立课题研究组。
.有一个以上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的特色教育课题。
2
18.特色教育在理论指导下进行有效的实践,特色教育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3
G
成果
展示
40分
G1
学生发展10分
19.学校特色建设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部分学生开始形成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个性特征。
5
20.学生学有所获,有一定的物化成果,有与特色学校建设相关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获奖证书、音像制品或其他形式的成果作品。
5
G2
教师发展10分
21.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推动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形成一个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较为优秀的教师群体。
5
22.教师在特色学校建设方面的经验、论文在县级以上相关报刊媒体上发表或相应级别会议活动上交流、获奖。
5
G3
学校发展10分
23.特色教育思想能够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中,特色学校建设提升了学校办学质量,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5
24.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在全乡范围内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学校为乡级以上的会议、活动提供现场并作成果展示;为兄弟学校相关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5
G4
社会评价10分
25.学校特色建设成效被学生家长、社会赞同,多次被县级以上报刊媒体宣传报道。
5
26.学校特色建设成果得到县级以上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在县内外已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5
总评分
100分
说明:
ABCD作为特色项目考评的依据,ABCDE作为学校特色考评的依据,ABCDEFG作为特色学校认定的依据。
二、学生社团建设
中小学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愿组成并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社团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特色建设的有效方式。
同时,学生社团在传承和培育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拓宽认知领域、提高各项技能、实现自我价值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社团建设工作。
(一)目标任务
1.建设目标:
以“让每位学生每学期都能参加一个自己喜爱的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到社团活动中,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各中小学达到每班拥有1个社团组织,逐步形成“以学生自主选择、实施为主体,以教师有机引导、服务为手段,以学校大力支持、引领为保障,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和需求”的社团活动的课程化实施。
2.主要任务:
整合、发掘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多彩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建设管理并重,丰富校园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积极探索学生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课程化、品牌化之路,努力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课堂、实践基地和展示自我的大舞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激发主体作用,因势利导推进的原则。
推进社团建设,学生是主体。
学校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以生为本,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潜能,因势利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适合自我发展的各类社团活动,通过活动积累和磨炼,让学生长见识、得乐趣,从而习得特长,提高能力和水平。
2.坚持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原则。
推进社团建设,要以张扬学生个性、发展学生特长为根本,不断满足广大学生完善人格、学有专长、技能发展的需求。
要立足学校特色建设的整体规划,把社团活动与特色学校建设结合起来,以精品社团建设为依托,以点带面,多渠道、深层次推进学校特色建设。
推进社团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优化育人模式的内在要求。
社团建设必须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系统地设计活动内容和方法体系,积极探索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多样化、课程化、品牌化之路,努力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课堂、实践基地和展示舞台。
3.坚持教学相长,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原则。
开展社团活动,要与发展教师特长、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在社团活动设计、组织和指导方面有较高能力的教师队伍。
要以课程建设为主线,以校本课程、学生综合实践课程实施为主渠道,面向全体学生,提高课程开发能力,建设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教育课程体系,不断扩大师生的参与面,满足学生选择发展和心智水平提高需求,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三)完善管理,规范实施
1.完善领导机制。
各校要将学生社团建设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建立学生社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社团的开发建设、活动策划和组织管理等工作。
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具体部门管理,专人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关心支持。
要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切实为学生社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鼓励聘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专业人士和家长志愿者担任学生社团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
2.加强组织构建。
各校要立足校内外实际,筹划建立数量规模适当、不同层次的社团,形成班级社团、年级组社团、学校中心社团、精品型社团相互衔接的社团组织体系,确保每位学生,尤其是三年级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学生搭建展示个性特长的平台。
组建学生社团可以由对某一方面感兴趣的同学自发联合组成,人数可多可少,也可由学校在广泛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结合学校传统项目、特色项目、素质教育、师资优势,根据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以及学科延伸拓展的需要,指导学生组建相关社团。
要避免社团规模过于庞大、单一化倾向,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3.修订制度章程。
各校要加强学生社团的自主化管理,依据本意见及《尉氏县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制定校本化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保证社团活动时间,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权利义务、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
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实现社团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活动是社团的生命。
学校要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特长,因势利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
1.活动设计。
应顺应需要,贴近生活,百花齐放,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要体现通俗性、高雅性、益智性和趣味性,体现校园文化精神,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组织、总结等全部环节。
2.活动领域。
要体现广泛性、多样性、实践性,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多方面的素质,可以涵盖文化类、科技类、实践类、公益类、体育类、艺术类、技能类、娱乐类等多个领域。
3.活动组织。
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互动性,深化中小学生社团的实践环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社团实践活动中寻找到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份体验。
要突出成员主体间的精神沟通,激励学生表达观点、张扬个性,真正成为社团的主人。
4.活动范围。
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社团活动可以是校内活动,也可以深入新农村、工厂、企业、机关、社区、场馆等进行参观、考察,增长见识。
各校要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积极培养校外社团活动阵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假期学生社团活动。
(五)提供保障,健康发展
1.落实保障机制。
各校要通过政策保障、强化宣传、评优树先等举措,为学生社团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空间。
要通过各种途径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表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社团活动时间及活动场地、设施设备。
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与周边社区、街道公共单位密切配合,扩大学生社团活动范围,促进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
2.完善评价机制。
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是实现学生主动参与社团活动,达成社团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各校要以育人功能、组织过程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积极探索中小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情况的考评机制,科学评定学生社团的建设和活动情况。
要将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要完善社团辅导教师的评价机制,将辅导教师对社团的指导纳入教师工作量和学校绩效考核。
3.建立创新机制。
各校要顺应时代要求,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研究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的社团活动,使社团成为培养学生兴趣、引导学生需求的阵地,成为课堂的延伸和补充。
要整合地方资源,积极创新,培育特色,提升层次,努力打造一批立意新、品味高、策划好的社团活动和精品社团。
要积极研究跨校际社团活动、网上社团活动、协调社团内外关系等课题,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社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4.优化激励机制。
各校要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团活动,使中小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正常化,活动形式多样化,活动组织规范化。
要创造条件,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个体、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从2015年起,尉氏县教体局将每年举办一次社团工作总结表彰及“优秀社团”展评活动,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分享交流。
参照《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办法》(附件2),评选表彰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先进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成员。
各中小学要按照要求,将学生社团建设作为学校实现内涵发展、彰显学校特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制定适合本校校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要求,加强组织管理。
要逐步探索学生社团建设的新途径、新方式,及时总结社团建设发展的经验,整体推动社团建设和谐发展,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的精神乐园、成为学校文化建设的亮点、成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的重要阵地。
附件:
1.尉氏县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2.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3.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方案
4.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校长推荐信
5.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指导教师评价书
6.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注册申报表
7.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注册申报汇总表
8.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细则
附件1
尉氏县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规范社团管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主动参与、自主合作、自我教育的发展意识和实践能力,繁荣学校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学生社团,是指尉氏县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各校中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尉氏县教体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中小学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 学生社团由学校领导,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由学校分管部门负责本校中小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生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划拨和管理。
社团通过学校划拨、接受奖励或赠与等方式获得的经费由社团自主管理,但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七条 中小学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定期报尉氏县教体局注册备案。
第八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本校学生联合发起(包括10人);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在校内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教室、功能室、活动场地,在校外的应在学校和指导教师深入了解考察,在学生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征得场地所有部门负责人的支持后方可确定;
4.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具体人选可以由社团自主邀请,也可以由学校指定安排;
5.有相应的章程。
第九条 社团数量较多的学校可成立社团联合会,与学区内学校相互协调沟通,有专人负责管理指导。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学生社团由学校社团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并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要为社团活动设计载体,搭建舞台,充分展示成果。
第十二条 中小学学生社团开展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具有指导能力,并能认真、负责地对社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科学评价。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应纳入工作量和学校绩效考核,学生社团主管部门要协调学校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做好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社团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 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
2. 对学生社团的组建、活动开展、财务管理、刊物编印实施定期检查;
3. 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和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4. 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5.负责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骨干成员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不允许向团员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学生社团接受社会等捐赠、资助所获得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第十六条 社团活动需要固定场地的,须向学校申请、审批并备案。
社团活动的临时校外场地须在活动上报之前确定,并征得学校的同意。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设立社团标志,但须由学校批准。
社团需要创办刊物的,需明确刊物名称、宗旨、指导老师、编委会成员、出刊周期等有关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报学校审查,经批准后方能出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奖励
第十八条 各校要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施行相应的奖惩措施,措施由各校自行制定。
第十九条 尉氏县教体局定期对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原则上每年6月底评选命名一批优秀社团,并对社团负责人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具体参见《尉氏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尉氏县教体局制定、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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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学校 建设 学生 社团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