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工作安排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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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工作安排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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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工作安排新
学籍管理工作安排新
2015年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省平台技术邮箱:
sdedu2011@
一、2015级新生学籍注册(一人一籍,终身不变)
继续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籍。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注册何时关闭平台?
答: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的通知》(鲁教基字〔2013〕49号)规定,11月1日,管理平台关闭各学段新生注册程序。
兰山各学校信息注册上报工作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于10月26日前完成审核。
(二)数据要求:
使用市下发的新生管理系统,以报名数据为基础数据,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一般不予变动。
区直小学以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本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1、小学以入学通知书和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为依据;
2、小学要以户口信息为基础信息,不允许出现私自更改学生信息,以前录入存在的问题如同音字,形似字,身份证号码错误,家长姓名错误,张冠李戴等。
一定注意,学生姓名为两个字的不要在中间加上空格!
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熟人招呼等导致学生信息与公安系统信息不对应而无全国学籍号,出现问题,自行处理。
3、籍贯、出生地要具体到村,统一选择XX省XX市XX县XX乡镇XX村,现住址要具体到XX县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XX县XX乡镇XX村或者为XX县XX街道XX号;
4、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就读方式不能为空;民族、留守儿童、独生子女、进城务工、国籍、港澳台等项目一定要准确;
5、10月13日前,各小学备份学生信息上报。
6、学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录入完成后,打印《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让学生、班主任、监护人核对,签字确认后存档。
《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民族、独生子女、监护人姓名等;
7、学籍信息审查通过后,打印简明学籍表存档。
8、不足龄学生不予建籍。
(2009.8.31前)
9、无户籍的孩子入学后,如何注册学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建立学籍还需要孩子的身份证号等相关户籍信息,还需尽快解决户籍问题。
确因无户籍,无法确认孩子的年龄等相关信息,但为满足社会需求,没落户口的学生:
可持《出生医学证明》或镇级政府部门出具含孩子姓名和出生日期的相关证明注册学籍;
根据卫计部门规定缴纳罚款的,可持含孩子姓名、出生日期的育龄妇女卡或缴纳罚款的相关证明注册学籍。
需要采集监护人的身份证号,录入到监护人信息里面,不要录入到学生身上。
这个必须录入,否则不能进入全国系统。
小学新生可以在山东省学籍管理客户端新生管理的编辑新生信息中添加。
须填写下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经学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提供家长(监护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适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存档。
兰山区未落户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籍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就读学校名称:
年级:
班级:
家长(监护人)1:
家长(监护人)1身份证号:
家长(监护人)2:
家长(监护人)2身份证号: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学校盖章
日期:
年月日
请未落户学生家长(监护人)认真填写此表,贴附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备审核建学籍。
二、转学休学等学籍异动(籍随人走)
1、按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省内转学,开学后的第一个月集中办理;跨省转学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
工作日周二至周五上午8:
00—11:
30办理学籍异动业务,其他时间处理其他工作,特殊情况提前电话联系。
2、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
接收学生之前,首先审核转学证、全国学籍号,以确定年级,查询地址:
3、不允许接收年龄不够的学生。
(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4、规范手续(回执家长签字,填写日期,签字),转入学校先盖章提交,避免提交错误,如提交错误,及时联系退回;
5、市区(五区)内转学如何办理?
(高中五区内不准转学)
答:
A学生的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家长需提供学生准确的学籍号(全国)或转学证回执;平台支持转入学校打印转学证回执;
B学生的监护人持盖章后的转学证回执到转出学校(原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学籍管理平台提交转出,并打印转学证,家长把盖章后的转学证交到转入学校(新学校);
例:
临沂九小的学生转到临沂一小,必须由临沂一小提交转入申请,并打印转学证回执,家长拿盖章后的回执到临沂九小,临沂九小平台提交转出,并打印转学证,家长把转学证交给临沂一小。
(一个来回,家长不用到县区教育局盖章,由学校集中到县区办理)
要求:
①转学申请须由转入学校先平台提交,提交信息一定要准确,学籍管理员在平台提交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②准确填写日期并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③开学后一个月内集中办理;
④定期到班级核查,学籍与学生数要保持一致,落实无籍学生和空挂学生,督促及时办理手续。
6、休学手续如何办理?
答:
休学复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高中学生休学,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1000元以上药费单据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材料),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学生有重大疾病等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让班主任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班主任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
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对申请休学的,可及时上报手续,及时审批。
三、问题学籍
(各学校10月底通过平台自查,整理出学生名单并编号上报,11月份集中办理,消号处理解决)
全国学籍系统为问题学籍(没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生如何处理?
(G开头的为全国正式学籍号,L开头临时全国学籍号)
问题1、什么是问题学籍?
答:
问题学籍是指全国学籍系统认为该学生的学籍存在异常,标记为问题学籍的学生。
问题2、怎样找到是问题学籍的学生?
答:
通过省平台“系统维护-信息管理-全国系统-问题学籍”查询出来的处理结果为“未通过”的学生。
一般学生只要是查重有问题,均会在问题学籍中查到。
问题3、怎样处理问题学籍的学生?
答:
集中统计报中心小学处理。
四、学籍管理
1、无籍学生、转学未完成等特殊学籍或历史问题学籍如何办理?
答:
由相关学校写出申请,校长签字、盖公章上报区教体局,教体局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
问题学生较多的一次性汇总编号,实行消号处理。
基教科下发每学期统计表,10月底和3月底上报,电子稿发到基教科lsqjjk@,纸质材料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基教科。
上学期末
本学期
变动人数
变动原因
无籍人数
空挂人数
异动未完成人数
全国系统问题学籍人数
无身份证号人数
特殊情况说明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转出
转入
休学
复学
辍学
其他
五、学籍应用
1、统计全区的学校处数,学校地址,校长电话,学校名称,机构代码等?
答:
要求各学校及时更新学校信息,一定要准确,学校名称要与年报公章一致,每学期初核对一次。
2、统计学校规模,大班额,新疆籍的学生,外国籍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留守儿童信息?
答:
要求学生数准确,班级数准确,因特殊情况分班合班的,要及时报基教科,并处理学籍上的班级,保持学籍和学校学生管理高度一致。
转入的学生特别是省外转入的,要及时补充学生基本信息和照片并分配到班级。
户籍,国籍等信息一定要定期通过平台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3、满意度调查,执法部门调取学生及监护人的信息及转出?
答:
学生的现住址、监护人等信息要尽量准确,联系电话要有。
(有个别学校,联系电话全空,有的个别学校转出的学生,只有学生姓名和省内的学籍号,基本是白板,转到哪里都丢咱兰山的脸。
如果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通报批评。
)
六、其他事项
1、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做到专人、专机,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增强服务意识,要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及时,程序规范,服务热情。
2、严格执行学籍数据保密制度,加强网络管理安全,确保学生基本信息不公开,不扩散,保证学籍管理在相对封闭的系统内正常运行。
及时修改平台登录密码,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
3、村级小学学籍由中心小学集中管理,对村小的管理权限,平台已经设定。
学籍异动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统一操作,也可由村小操作,中心小学审批,必须加盖中心小学学籍管理章,否则不予审批。
家长要求的草稿式接收证明由各学区自己开,中小负责开正式转学证明。
格式如下:
接收证明
小学:
原贵校年级班学生,性别,因,现已转入我校年级班就读,尚未办理学籍转学手续,请予以办理。
特此证明
联系电话:
兰山区白沙埠镇小学年月日
4、统计以往由于无户口没建学籍的学生。
名单发邮箱。
5、填写《一年级入学调查表》、《一年级未建籍学生登记表》、《无学籍学生情况登记表》、《表二学校上报在校学生统计表20150923》,10月13日前报以上表格和新生基础数据(导出数据库或打包发送学籍系统),10月份照相。
操作不熟的学校可以复制招生系统、携带材料来中小办理。
接收邮箱waitingalon@,联系人邵长林。
学生成长手册,提倡各学校自行设计印制,还没有设计印制计划的,向领导回报后,上报数量,订货。
基础教育科
二O一五年九月
附:
一、兰山区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在开学三周内按要求采集学生学籍信息,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用他人证件入学、重复注册学籍等,将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合并、拆分班级。
第六条规范转学手续。
转入的先办理转入手续后入班,转出的转学证回执收回后方可发放转学证。
严格控制转入人数,每学年度不得超过学校班数。
初始年级及六、九年级下学期不得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七条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只能修改一项,且只能修改一次。
第八条中小学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跳级或留级。
第九条各种学籍异动信息每学期第四周集中上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学籍异动证明按学年度装订,妥善保存。
擅自离校的学生学校如何处理?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
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准退学。
擅自退学或因学校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
学生擅自离校的,学校应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或办理转学手续,并将督促学生返校或办理转学手续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做好记录。
根据联系情况及离校时间,按问题学籍、取消学籍等异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长时间擅自离校后,学生要求返校的,需要提供学习经历,返校申请,报主管部门恢复学籍。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教育部关于学籍建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
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六、享受资助信息;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规定
三、严格管理学籍注册、学生转学、休学等程序
(一)新生注册。
每学年初新生报到后,学校要按照管理平台规定的字段信息及时采集学生信息并录入管理平台,学生信息注册上报工作要于10月20日前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
11月1日,管理平台关闭各学段新生注册程序。
建籍期间,入学新生不允许转学。
学校不得违规抢注未报到学生的学籍,不得空挂学籍。
因信息重复等原因不能注册学籍的,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二)转学。
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全国联网后学校不得随意接收无转学手续的学生,对确无学籍的学生要认真审查材料,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六、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所有涉及学籍管理的常用表册,如义务教育证书、毕业证书、学生名册、转学证、学籍卡等,都必须从管理系统产生打印数据。
所有学籍变动操作,均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履行完纸质手续后,由学籍管理员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处理,纸质手续永久存档备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安排专人担任学籍管理员,并为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
各级各类用户要管理好自己的账户密码,定期修改。
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共场合计算机登陆平台,避免因账户泄露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或泄密。
四、查询全国学籍号:
安徽省
江苏省
山东省
上海市
浙江省http:
/
青海省
五、新生建籍步骤(参考)
注意区分不同建籍系统:
1、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学籍管理系统客户端
2、兰山区新生管理系统(暑期招生系统)
一、导出,在新生管理系统学生学业管理系统中操作
从系统中的系统帮助—教育平台—导出建籍数据—导出教育平台建籍数据Excel,导出excel电子表格。
其系统中独生子女状况、就读方式不能为空,请先将学生分配到班级。
Excel中家庭住址为新生管理系统无客户端必须要求导入的,可将现住址直接复制到此栏。
以下项目为导入必选项不能为空【H列】班号、【I列】班级名称、【J列】学生类别、【L列】性别、【M列】血型、【N列】出生日期、【Q列】民族码、【T列】健康状况、【AI列】独生子女状况、【AL列】是否择校、【AO列】入学方式、【AP列】学生来源、【AQ列】就读方式、【AT列】学籍号码、【BU列】家庭住址,以上项目可在新生管理系统批量生成
二、导入,在基础教育平台客户端操作
请到平台下载20130905完全包版本的客户端,现在使用的客户端为20141208版本不支持导入编辑学生,可支持汇总班主任系统。
1、在新生管理栏中,在建籍过程管理处,新增并激活2015级小学新生建籍过程。
2、在建立行政班中,新增添加行政班。
3、在编辑学生基本信息处导入新生系统导出的excel电子表格,如导入不成功,有缺项会提示,检查补齐所缺项目即可成功导入。
4、在编辑学生基本信息处修改完善学生信息,(选做)也可导出班主任系统,分班编辑,编辑完成后导入汇总班主任系统。
5、学生数量少可使用平台客户端直接建籍,在客户端操作完成上面1、2、项,在编辑学生基本信息处新增学生。
也可在录入摸底调查表处导入含有学生基本信息的excel表格—录入新生名单—新生分班—编辑学生基本信息,然后将学生信息补充完整。
摸底调查表建议先新增一条学生数据,然后导出作为模板使用,去掉首行。
三、分配学籍号,按照顺序生成学籍号,可批量可单个设置。
四、上报,所有学生信息完成后可点上报新生学籍信息上报审批。
五、照片采集,学生要按照学籍号顺序逐一拍照,暂时请假学生空拍留空号,照片采集标准要高,学生和照片要完全一致,客户端文件夹中有个isee照片处理程序,可使用其更名程序按拍照顺序以学籍号重命名,更名—简易方案—流水号,添加相应文件夹选择照片,附加文本处写入学籍号开头文本15位,后4位会自动从1开始生成所有学籍号。
六、照片采集要求,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照片规格:
26mm(宽)×32mm(高),分辨率150dpi以上;人像在相片矩形相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带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七、照片上传,新生学籍平台确认后,学籍数据同步到客户端,使用isee压缩程序将照片压缩为270*360,在客户端目录下新建2015文件夹将压缩后的照片放入,客户端学籍管理照片上传处选择相应年级班级学生上传。
(各校录入完学生信息后,10月13日前拷贝数据到中心小学处理信息、照片上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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