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内部控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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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内部控制制度
县级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巩固财政改革成果,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结合县级财政管理特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实现财政管理目标,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对财政风险进行有效识别、控制和监督的制度体系。
第三条建立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立足实际,逐步健全和持续改进原则。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局内部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六条局长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负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主要用于规范财政业务行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八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逐步涵盖财政部门内部各项财政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健点,制定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原则落实到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约束财政内部涉及财政业务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拥有超越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第十条财政内部控制应坚持与“金财工程”和岗位责任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共同实施。
第十一条根据财政业务风险可控性及容忍度,内部控制制度可分为流程控制和风险控制两类制度。
流程控制类制度重点是对业务流程进行控制,并明确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风险控制类制度应在流程控制基础上,重点控制财政业务的主要风险点,明确控制标准、控制措施及责任科室。
第十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财政部门内部涉及财政业务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运转高效。
第三章基本内容
第十三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由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监督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四个部分组成。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按照法定项目和程序,组织和分配预算资金的活动,包括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指标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预算编制草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管理,是指依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具体组织预算收入和对预算单位拨付预算资金的活动,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和审核支付业务控制制度。
第十六条财政监督管理,是指对财政活动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财政重大决策,进行检查、监控和评价的过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十七条内部行政管理,是为保障财政业务和行政运转顺畅、高效而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根据财政工作业务特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分为上述四个组成部分,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修订。
第四章基本方法
第十九条财政内部控制采用: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集体决策、授权批准、风险管理、内部报告、电子信息技术等控制办法。
第二十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就是要求按照制衡和牵制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集体决策控制要求涉及重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制定等决策活动,应当通过局党组会议及局长会办会等形式,实现集体决策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授权批准控制就是明确规定涉及财政业务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风险控制就是及时识别业务活动流程中的风险并按照控制标准,合理设置责任部门和岗位,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发现或纠正,以防范并化解风险。
第二十四条内部报告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和记录财政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运转和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五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就是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控制系统,规范流程,落实控制措施,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财政各项业务安全、高效。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监督和检查是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测和实现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
财政监督体现在财政业务各环节,各科室都承担相应监督职责,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监督格局。
第二十七条各科室应建立内部牵制、监督机制,按照职责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定期自查。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科对各业务科室内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测和检查,对重要业务事项履行程序性监督和重点检查监督职责,发现问题或检查结果应依照程序及时处理和通报。
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科应制定财政检查基本规程,年度检查项目、计划由监督检查科根据各业务科室建议和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实施检查,检查结果要依照程序及时处理和通报。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各科室要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业务流程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发生工作差错又未能及时纠正的,取消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参加评优资格;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警告等处分,并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科室负责人未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造成内部管理混乱,对局内业务运行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取消该科室各类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科室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内部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科学运行,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根据《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通过对财政预算业务的具体流程进行明确,对风险点进行识别、控制和防范,对部门和岗位的责任进行确认和追究,从而进一步建立合理、简洁、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
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控制制度和预算指标管理控制制度两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内部涉及预算业务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部门预算编制控制制度
第四条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综合财政计划。
部门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决策、人大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部门预算编制控制,是指在预算布置、编报、审核、汇总到政府决策和人大审批整个过程中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第六条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编制部门预算。
第七条部门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经营收入、上级单位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债务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等,部门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各类专项支出。
第八条部门预算编制控制应遵循“科学规范,保障运转,促进发展,保证平衡”的原则。
第九条科室职责分工
(一)预算科
负责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和编审口径确定,统一预算编制范围、编制内容、支出定额标准和单位分类分档方案等;负责预算编制方案的制订、报表设计、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会同业务科室审核确认预算基础信息;负责测算预算财力总盘子、收支总额控制和预算综合平衡;汇总分析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负责向政府和人大汇报部门预算草案;组织部门预算下达;负责提出预算调整意见。
(二)综合科
负责制订非税收入计划编制政策,会同业务科室审核非税收入计划;负责制订非税收入安排使用政策,确定非税收入单位可用数;负责提出非税收入预算调整意见;组织非税收入结算。
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策的制订。
(三)国库科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政策和预算执行工作要求,提出相应的预算编制需求。
(四)业务科室
提出部门预算编审政策建议;负责对分管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项目经费的编列依据和测算过程,收集非税收入计划及调整依据;对单位“一上”、“二上”部门预算建议数进行汇总和分析;做好部门预算下达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
依据部门预算编审政策,对部门预算编审进行过程监督。
(六)信息中心
负责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的维护。
第十条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二下
否
是
办公室审核
镇区提供素材投稿
相关科室审核
办公室编辑
形成初稿
办公室安排对外发布
重大事项报局领导审核
科室提供内容素材
办公室布置年度及
阶段性宣传任务
是
(二)流程控制
1、相关科室提出预算编制意见。
业务科室依据相关政策和预算单位反馈的意见提出预算编制政策业务建议;综合科提供非税收支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策建议;国库科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政策建议;预算科根据梳理的建议提出部门预算编制意见。
2、预算科统一政策业务口径。
预算科根据财政经济形势测算总财力和支出控制总盘子,提出部门预算编制综合政策建议和编制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业务布置和培训。
3、组织预算单位编报。
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政策组织编制本部门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
预算单位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单位基本情况、部门预算录入表、相关预算编列依据等。
4、综合科审核非税收入计划。
在单位上报预算、经分管科室初审汇总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计划进行统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5、业务科室审核部门预算。
业务科室在收到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6、局预算编审小组过堂。
在业务科室完成部门预算初审后1个月内,逐一过堂各单位部门预算,过堂的重点内容包括:
非税收入计划、基本支出资金来源、项目支出安排依据和测算过程及资金来源等。
预算科在局预算编审小组过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门预算汇总分析和综合平衡工作。
7、政府审定。
预算科根据局预算编审小组审核的意见,形成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
8、人大审批。
预算科根据政府审定意见修改调整预算草案,报人代会审批。
9、预算下达。
在人代会批准后30天内,预算科组织业务科室将部门预算下达到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
部门预算政策的制订和执行。
1、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
2、控制措施:
及时梳理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严格以政策梳理的结果作为制订部门预算编制政策的依据。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由预算科、综合科和业务科室负责实施。
风险点二:
部门预算支出总量的确定和控制。
1、控制标准:
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据财政体制测算可用财力,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测算支出控制总量,确保部门预算支出控制在总盘子以内。
2、控制措施:
(1)认真分析财政经济发展形势,科学测算预算年度的可用财力总量,根据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控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量;
(2)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政策进行审核。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中第
(1)项由预算科负责实施;第
(2)项由局预算编审小组和业务科室负责实施。
第三章县级预算指标管理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预算指标是指在预算和调整预算(以下通称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通知单或指标文等形式具体分配下达的预算资金可用额度。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称预算指标管理控制,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以通知单或指标文等形式具体分配下达的单位、项目的预算资金可用额度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第十四条预算指标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权限设置的要求执行,不符合审批手续要求的不予下达。
第十五条预算指标管理控制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平衡性原则。
预算指标严格控制在年度可用财力之内,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二)合规性原则。
年初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执行,除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原则上不再调整。
对确需追加的经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下达指标。
(三)有效性原则。
严格按指标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六条科室职责分工
(一)预算科
负责预算指标来源的确认和审核,以及指标通知书签发、科目调剂、对账、结转等管理工作。
确定预算内指标来源,审核和汇总追加预算、调整预算和结转指标,对动用上级补助提出审核意见;印发指标通知书;核对指标通知单内容,登记指标总账和明细账;定期与上下级财政部门、业务科室进行指标对账,做好年度预算支出变动及结余结转决算报表。
(二)综合科
负责非税资金指标来源的审核和确认。
提供非税收入可用数、非税收入超短收结算数据;做好年度非税收入结算和结余结转工作。
(三)办公室
负责将上级财政指标文件,以及经政府批转和局领导签批的各种申请预算资金的文件、请示等及时传送相关科室。
(四)国库科
对与收入有关的支出指标按收入进度进行控制。
(五)业务科室
负责单位申请预算资金的初审和办理本科室指标下达工作。
提出预算调整、指标结转、上级财政指标分配意见,提供预算调整依据;下达指标通知单(或文件,下同)到预算单位;提供项目结转依据;负责本科室指标对账等工作。
(六)统计评价科
负责对单位年初预算安排和追加预算指标使用绩效的评价。
(七)监督检查科
负责对单位年初预算安排和追加预算指标的合理、合规性进行跟踪监督和审查。
第十七条年初预算指标管理
年初预算指标是指经人代会和政府批准的部门预算指标。
(一)流程图
抄送
(二)流程控制
1、预算科根据人代会批复的预算,在15日内印发《预算指标通知书》给业务科室。
2、业务科室签发指标通知单
业务科室在收到预算科《预算指标通知书》后15日内将预算指标通知单下达给预算单位,并抄送预算科、国库科。
第十八条预留经费追加指标管理
预留经费追加指标是指经人代会和政府批准的预算中年初未下达的预算指标。
(一)流程图
审定
业务科室
/预算科/综合科
提出安排意见
县政府
批准
预算科
(二)流程控制
1、科室提议
对年初预留经费,由业务科室会同预算科、综合科提出安排意见。
2、审定和审批
分管领导和局长对科室提出的意见审定后,提交县政府审批。
3、下达指标
根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和局长批办意见,预算科、综合科会同分管科室下达指标。
第十九条上级追加指标管理
上级追加指标是指中央和省、市财政部门下达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预算指标。
(一)流程图
业务科室办理
(二)流程控制
1、领导签批
办公室在收到上级财政指标和补助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送交局长签批后转送预算科。
2、预算科登记
预算科在收到上级财政指标后1个工作日内,登记指标内容后转送业务科室。
3、业务科室办理
业务科室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指标管理规定,办理指标下达手续。
第二十条预算指标结转管理
(一)流程图
审核汇总
(二)流程控制
1、业务科室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在年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结转使用的指标提出申请送预算科,申请结转内容主要包括结转项目、金额和依据。
2、预算科审核
预算科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业务科室提出的结转建议进行审核汇总,提出结转意见,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后办理预算指标结转。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结转是否有明细项目;结转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资金来源等。
第二十一条预算指标管理的风险识别与控制如下:
风险点一:
是否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指标。
1、控制标准:
严格按照年初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指标。
2、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程序,将财政预算报人代会审批;
(2)签发指标时,核对预算明细项目。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中第
(1)项由预算科负责实施;第
(2)项由业务科室负责实施。
风险点二:
下达指标是否有明细项目。
1、控制标准:
专项资金预算严格按照明细项目下达指标。
2、控制措施:
对年初无明细项目计划的预算,应编制明细项目预算。
3、责任科室:
预算科和业务科室。
风险点三:
办理指标结转是否合法有效。
1、控制标准:
各项结转按有关规定办理。
2、控制措施:
(1)无结转依据、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予结转;
(2)各项结转和已安排支出的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总财力来源;(3)所有单位结转指标必须编制明细项目。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中第
(1)
(2)项由预算科负责;第(3)项由业务科室负责实施。
第四章政策与制度依据
第二十二条部门预算编制控制应遵循如下政策规定:
(一)《预算法》;
(二)《建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政发[2008]100号);
(三)《建湖县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政发[2010]94号);
(四)《建湖县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财政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根据《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执行管理是以科学的预算编制管理为基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实施财政资金收缴、拨付、核算、报告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保证预算执行在财政部门内部运行顺畅,通过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对预算执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识别、控制和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加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系统,提高财政资金收缴和支付效率。
(三)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严格预算执行报告制度,促进部门预算有效执行。
第五条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由收入预算执行控制、支出预算执行控制和预算执行报告控制以及往来资金控制、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控制、存款资金调度控制等内容组成。
第六条预算执行各科室(中心)职责
(一)国库科
负责县级预算执行的总体牵头工作;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和监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审核下达分月用款计划。
(二)预算科
统一办理财政预算指标;及时细化分解财政收入任务;负责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究,提供编制财政预算执行报告相关信息,对财政决算进行政策性审核。
(三)综合科
负责县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供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化和资金管理方式变更的相关信息,提供非税收入可用财力情况;分析非税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批复;对非税收支进行政策性审核。
(四)业务科室(部门预算管理业务科,下同)
负责非税收入的催缴;工资统发的汇总审核;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的审核编制;会同现场代表(部门预算管理业务科,下同)对基建资金(含银行贷款)使用计划进行审核;部门决算的审核把关;相关专户资金收支的明细核算;负责向审核支付中心提供专项支出明细审核资料。
(五)监督检查科
负责对预算执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六)财政审核支付中心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含基建资金)的具体审核支付业务;负责预算单位账套开设、变更、撤销事宜;负责预算单位支付明细账的核算,提供财政支出日/月报表(预算内/预算外/往来)。
(七)信息中心
负责非税收缴、国库集中审核支付和财政指标等系统的维护、运行保障。
第二章收入预算执行控制
第七条收入预算执行包括直接缴库收入和非直接缴库收入预算执行。
第八条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财政预算外收入
(二)流程控制
1、直接缴库收入由国税、地税部门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征收,缴入县级国库。
2、非直接缴库收入由缴款人或执收单位缴入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经县财政局国库科审核后,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作为应缴财政预算款,按月及时办理缴库;对未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处理。
3、县财政局国库科根据县人民银行国库会计科提供的《县级收入月报表》进行县级预算收入会计核算。
第九条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
财政收入是否按时序进度完成年度预算(年度任务,下同)。
1、控制标准:
县人大批复的财政收入年度预算。
2、控制措施:
定期跟踪、督促并编制相关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分析材料并报局领导。
3、责任科室:
上述措施由国库科、预算科、综合科、基层科和企业科等科室负责实施。
风险点二: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准确入库,非税收入级次、项目及解缴是否正确。
1、控制标准:
中央、省和市县非税收入管理文件规定。
2、控制措施:
(1)综合科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对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化或预算管理方式变更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中心和国库科变更系统数据。
(2)国库科收到款项予以审核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对收入征收系统、核算系统适时监控审核,及时发现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缴库级次等错误记录;(4)综合科通知相关执收单位,及时、准确办理更正,同时通知国库科进行相应账务处理;(5)根据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银行传送的信息及时进行分类核算,并按日与银行对账,发现误差及时查找原因并更正。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中第
(1)项由综合科、信息中心负责实施;第
(2)、(5)项由国库科负责实施;第(3)、(4)项由综合科和国库科负责实施。
风险点三:
收入退库及差错更正是否规范。
1、控制标准:
有关收入管理制度文件规定。
2、控制措施:
国库科对相关科室提出并经主管领导审签同意的退库申请进行完备性审核后,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由国库科负责实施。
风险点四:
非税收入报表编制是否全面、及时、准确。
1、控制标准:
有关非税收入管理和核算规定。
2、控制措施:
(1)根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和账务处理数据,次月初编制《县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报表》;
(2)通过非税收缴系统适时查询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并定期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执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3、责任科室:
上述控制措施中第
(1)项由国库科负责实施;第
(2)项由综合科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实施。
第三章支出预算执行控制
第十条支出预算执行包括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等各类财政性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审核支付,采取可执行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支付的方式进行控制。
第十一条预算指标下达和导入系统由预算科和相关业务科室完成。
第十二条财政国库集中审核支付主要包括分月用款计划编报审批、用款申请、审核支付、银行清算和会计核算处理等环节。
第十三条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分月用款计划。
单位申报
1、分月用款计划应按规定时间编制。
业务科室应加强与预算单位和国库科之间的工作协调,于每月月底前将下月的用款计划报送到国库科。
2、分月用款计划按基本支出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含往来,下同)用款计划分别编报,用款计划审批流程按预算内资金(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包括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和往来资金)分别处理。
3、基本支出用款计划。
国库科根据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指标均衡编制,经分管领导审核和局长审批后,于次月初下达。
4、项目支出用款计划。
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用款计划:
预算单位在前一个月25日前将下月需安排的项目经费向财政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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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 财政 内部 控制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