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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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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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由主要负责人主持的安全办公会议,分管负责人、生产一线部门管理人员,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应对上月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本月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究各类事故隐患,制度相关整改措施。
2.公司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的安全知识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会,全体职工参加。
每周车间负责人主持召开本车间以安全工作为主的业务学习会议。
班组长每班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3.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筹备安全办公会,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下发,并在下次会议上通报情况。
4.由安全科负责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每次处50元罚款,并在当月安全绩效中考核中扣2分。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要组织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时期要加强检查力度。
2.公司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班组长每日至少组织排查1次、部门(车间、工段)主任每周至少组织排查1次,经理(厂长)每月至少组织排查1次。
3.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做好记录记载,安全检查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4.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应当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治。
5.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需建立台帐。
三、领导值班作业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会主席实行轮流值班,每天至少保证一名领导在岗到位履职。
2.领导值班职责:
一、坚持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抓,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三、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四、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五、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置和报告;
六、做好值班记录记载,按规定佩戴安全值班标志。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
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
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
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二是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三是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四是工作环境安全状况;五是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六是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
3.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由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二是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三是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4.经理(厂长、矿长)月排查清单。
经理(厂长、矿长)月排查由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实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是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5.班组、部门(车间、工段)、经理(厂长、矿长)现场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一般隐患应按照本部门制度落实责任及时予以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治;发现的管理方面问题,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或者研究问题解决的措施、办法并及时改进。
6.对隐患的整治,企业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
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
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还需要有专门的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
7.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报告和统计。
五、重庆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
1、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源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评估、监控、登记、建立档案与备案。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拟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监督、协助各部门组织实施演练。
5、督促、检查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和培训登记情况。
6、明确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申报、建档与备案规定。
7、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及演练记录、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监控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报表、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部门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部门,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部门,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事故费率在1、5%以下的部门,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部门,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
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部门,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部门,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
事故费率超1、5%0的部门,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八条被罚款部门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部门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
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
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二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三是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四是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五是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六是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七是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八是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九是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十是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二是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三是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四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五是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六是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二是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三是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四是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五是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六是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七是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八是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
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例如:
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
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
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
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八、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实际,特制度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条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费用提取标准:
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四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九、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2.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
1.凡新建、改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事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3.2设计部门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3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质量;
3.4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3.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3.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四、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1.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1.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3.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1.3.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1.3.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1.3.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暴、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1.3.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审查初步设计活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操作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十、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所有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安排未持证的工人上岗操作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人事、安全部门做好特种人员档案管理,提前2个月向有关资质的培训机构报送培训计划和人员名单;
4.公司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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