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方案修订版090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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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方案修订版09091
园区管理中心公司化运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对照高质量发展内涵标准,聚焦常州高新区“两特三新”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经济行为实体化,园区建设市场化,公共服务社会化,全面增强园区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提升生命健康产业在全区乃至全市产业规模中的贡献度,经研究拟订园区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专班方案。
一、管辖范围
规划11.5平方公里,重点为一期6.3平方公里,北至嫩江路、南至沪宁高速、东至龙江路、西至春江路区域。
二、总体思路
按照产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的发展要求,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着力破除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和经济行政管理审批权限下放为核心,以加快园区机构、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权责合一、经济社会发展合一实体化管理,大力促进园区建设升级、服务管理升级,真正把园区打造成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和实现发展新跨越的动力源。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园区将紧紧围绕镇党代会三大融合战略,以长三角一体化、高铁新城打造、集成改革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园镇融合2.0,围绕六有四专,着力建队伍、优环境、提质态、强品牌。
重点打造北至嫩江路、南至沪宁高速、东至龙江路、西至春江路6.3平方公里核心区域,谋划二期5.2平方公里发展。
形成以高端医疗器械及影像设备、高端医药制剂、医疗大数据为主导,同步扩展体外诊断、细胞治疗、牙科、医美、康复养老、健康食品等产业发展模式。
组建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管理中心,实现园区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的专业化运作。
经过3-5年的努力,园区实体化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集中集群发展、经济规模倍增扩展、载体功能显著提升、体制机制高效运行、争先进位取得新突破。
序号
类别
2020年目标
1
争先进位
园区竞争力排名保持全国前20位,力争较上年有所提升
2
实际到账外资
3000万美元
3
产业化项目
10个
4
园区产值
占全镇规模工业产值15%以上
5
产值增幅
25%以上
6
上缴税收
占全镇规模工业纳税总额
20%以上
7
科技人才项目
10个
四、主要内容及措施
(1)领导体制
园区管理中心接受上级部门以及本级党委的授权和委托,集中行使园区管理职能,负责园区经济建设、投融资管理、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
主管、分管领导按干管权限任命,其余岗位实行全员聘任聘用制。
(2)机构设置
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高效”的原则,中心下设招商服务部、规划建设部、综合服务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实现对内接口、对外接轨,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1、招商服务部。
负责园区对外宣传和市场推广,招商引资接待,建立和完善对外招商信息库,投资项目的跟踪、洽谈,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新增项目用地的上报审批,投资协议的起草和上报审批,落户项目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度的跟踪、服务,参与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园区外资的申报和进出口企业、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等工作。
负责运维国家级生物医药孵化器。
2、综合服务部。
主要负责园区管理中心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对外联络工作,承办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生命健康产业开展运行监测、研究提出支持园区和行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对园区和行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开展调查分析和专题研究,构建良好的园区生态,为园区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的产业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
3、规划建设部。
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园区科创平台的建设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协调运营单位为平台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物业服务,服务园区公共项目的前期报批、竣工验收以及产权产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公用设施有关手续的报批和问题协调工作;负责园区标识标牌、广告、绿化景观等整体环境的营造。
(三)体制机制
1、管理职权
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实际需要和接受能力,争取试点承接发改、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安监、质监、食药监等方面职能及权限。
凡园区需要的行政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性规定外,有关部门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赋予园区行使。
2、规划管理
按照管理与开发、政府与企业双重分离的原则,园区实行行政管理主体与开发建设主体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实体化管理运作的市场主体,用好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器,人员市场化运作,具体负责园区开发建设事项。
3、制度建设
健全内部管理、招引及推进、服务等工作规则,建立全程代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园区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人事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由本级党委自主配备,原有班子成员身份保留,考核机制参照市场。
其他人员实行全员聘任聘用制。
实施实体化管理前属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其身份和级别存档保留,作为人员流动或退休时的依据,退休时按原有身份办理和计算退休费。
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任聘用制,社会保险按企业进行统筹。
内设机构的中层管理岗位及一般岗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可由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
考核制度。
制定园区管理中心专项考核办法,围绕中心全年目标任务,全年薪酬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园区管理围绕市场化运作,人员考核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招商人员细化考核指标,实行绩效排名,开展末位淘汰。
通过建立奖惩结合的考核机制,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集体的绩效和个人的绩效直接关联起来。
招引项目形成清退制度,无发展前景及未完成入驻前签订协议指标的将逐步解除合作,为后续有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腾出空间。
学习制度。
搭建园区内外交流互鉴平台,管理中心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推进工作的学习理念。
围绕学专业知识,学产业政策的“周周学”和通过参加知名行业展会了解行业即时咨询和最新动态的“展会学”及对标先进园区,找差距、明方向的“园区学”。
全年安排两次集中外出学习考察,通过组织园区企业高管到知名高校培训,先进地区、知名企业学习考察,拓展企业眼界和业务水平,增进园内、园外企业间交流,实现取长补短,合作共赢。
常态化组织园区企业沙龙、论坛、云路演等活动并不断拓展范围,为园区企业发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畅通园区企业间开展产业合作和信息交流的渠道。
招商制度。
实行全员招商。
有条件面向社会挑选一批“年富力强、懂经济、善交往”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招商引资第一线,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招商队伍。
同时统分结合,术业专攻,分区域、分产业开展对接,实现包片到人,一盯到底。
在抓好敲门招商、跟踪招商、组团招商、会展招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企引企、以商招商,推动招商引资由部门招商、政府招商向市场主体招商、专业化招商、产业化招商转变,形成市场运作、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招商引资新格局。
注重协同招商,发挥团队力量,实行全员招引,集聚多方资源,拓宽园区招商路径。
结合全镇招商工作实际及园区产业、资源现状,围绕“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统筹布局、特色集聚,资源互补、收益共享”的总原则,园区管理中心协同企投、招商、城建、环安等部门合作,即实行“一门引入、协同推进”的招商制度。
打造宣传品牌。
强化园区对内和对外宣传,内部宣传以标识系统等营造园区氛围,宣介园区产业及相关企业为主;对外宣传以招引推介、行业展会、知名媒介、网络平台等为依托,展示园区形象,打造园区品牌。
服务制度。
整合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资源,培养符合行业服务要求的专业化人才,畅通行业沟通渠道,完善行业支撑体系。
依托各领域专业化人才为企业申报各类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加快产品上市、争取扶持政策提供专业化服务。
积极探索网上服务、上门服务、代理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实现园区企业“办事不出园”,甚至“办事不出厂”,全力打造效率园区。
加强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建设,借助民间资本和市场机制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针对生命健康产业特点,推动加快制定集人才、金融、科技、招商、奖补等为一体的专项产业政策,为园区开展项目招商、项目落地及后续运营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政策支持。
实现首问负责。
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由接受企业询问或业务申请的首位工作人员负责为企业解答、办理或移交经办业务部门办理业务提供全流程服务,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要求坚决不说“NO”,为企业在园区发展提供保姆式服务。
项目全程代理。
秉持主动、依法、高效原则,实现一个项目“一个微信群、一个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报建员、一套工作方案、一本档案”五个一,提供从项目工商注册、项目准入、土地挂拍、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验收全流程管家式服务。
综合协调制度。
开展定期走访。
定期开展项目推进情况通报和工作交流,原则上每周一次。
及时沟通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建立高效畅通的内部沟通渠道,完善与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园区项目的推进效率和质量。
制定会商制度。
针对园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问题实行专题会商,通过常态化会商机制,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能,打通重大问题从决策到执行“最后一公里”。
园区管理中心专题会商会议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积极对接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药监局等上级行业指导和监管部门,了解最新政策,争取扶持资源,及时掌握园区企业最新发展状况、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解决方案,同时形成走访报告和问题处理的跟踪报告。
五、园区管理中心招商考核办法
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招商人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招商引资工作整体水平,深化用工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灵活多样、进出有序、考核有效的用工制度,规范用工管理,结合实际,现就招商工作人员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人员性质及来源
挂常州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管理中心牌子,工作人员由园区管理办公室核定及管理。
人员性质包括社会化用工(原镇属人员和合同制用工)和市场化用工两种,所需工作人员从政府社会化用工中调配和市场化渠道招聘。
二、人员职岗类别
工作人员分为专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三类。
此分类只针对市场化用工。
原镇属人员和合同制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原有身份,享受市场化待遇。
详见《园区管理中心招商人员职称业绩要求表》(附件一)
三、人员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
市场化招聘人员按照园区管理中心工资薪酬体系执行;政府内部保留原身份性质人员享有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按市场化招聘人员待遇执行,三年后自愿选择;招商工作人员除享受核定的薪资待遇以外,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
2.津贴补贴:
招商工作人员享受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招商动作补贴以及招商工龄补贴。
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标准详见《园区管理中心市场化招聘人员薪酬体系对照表》(附件二)。
四、园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实施办法
(一)实行绩效工资制
市场化招聘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绩效总金额6000元,从目标年薪中预留,年度考核合格发放。
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相应奖励。
个人考核指标为4项,包括新增有效信息、落地项目质量、行为绩效、产业研究,其中:
1、产业研究:
与行业协会建立联系,研究产业政策及动态,梳理产业链潜在客户,具体见《产业研究质量评分标准》(附件三)。
2、新增有效信息:
主要考核年内新增有效项目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具体评价标准详见《招商有效信息评分标准》(附件四)。
3、落地项目质量:
考核签约且办理完成营业执照落地项目的质量情况,针对外资、内资生命健康产业项目和优秀服务业项目,具体评价标准详见《落地项目质量评分标准》(附件五)。
4、行为绩效:
主要考核招商人员领导交办、内在动力、团队合作、专业知识、制度(含财务)执行等方面的日常满意度,具体评价标准详见《行为绩效评分标准》(附件六)。
个人考核指标及权重见表:
指标
产业研究
有效信息
项目质量
行为绩效
权重
15%
30%
40%
15%
(二)年度目标及测算办法
1、年度目标
岗位职级
年度目标
项目信息
项目质量
高级项目经理一级
高级项目经理二级
高级项目经理三级
项目经理一级
项目经理二级
项目经理三级
项目专员一级
项目专员二级
项目专员三级
2、测算办法
考核得分由各考核指标与对应指标权重加权计算得出,个人行为绩效得分以民主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绩效考核成绩的最终结果计算如下:
绩效类别
考核周期
计算公式
个人绩效
年度
∑(实际得分/目标值×指标权重)+加扣分项
(三)结果应用
1.个人年度绩效成绩超过100分,每超过1分,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下一年度年薪可晋升一个级别,晋升由园区管理局提出,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2.个人年度绩效成绩介于80分—100分的,享受100%绩效工资。
且职位年度主导或参与项目业绩和落地项目质量得分完成时,有资格参与评先评优、岗位竞聘和招商奖励。
3.个人年度绩效成绩介于60—80分的,或年度主导或参与项目业绩未完成、或落地项目质量得分未完成时,享受绩效金50%。
3.个人年度绩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连续两年低于60分的,不再续聘。
4.对在招商工作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考核业绩的,一经发现扣发当年度绩效工资,将弄虚作假得到的已发放绩效工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提交镇纪委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园区管理中心招商人员职称业绩要求表
附件2园区管理中心人员薪酬体系对照表
附件3园区管理中心产业研究质量评分表
附件4园区管理中心招引项目信息评分表
附件5园区管理中心招引项目质量评分表
附件6园区管理中心行为绩效评分表
附件1
园区管理中心市场化招聘人员薪酬体系
对照表
类别
职务
岗位职级
标准
目标年薪
高级项目经理
一级
18万元/年
二级
17万元/年
三级
16万元/年
项目经理
一级
14万元/年
二级
13万元/年
三级
12万元/年
项目专员
一级
10万元/年
二级
9万元/年
三级
8万元/年
津贴
补贴
交通补贴
新进人员:
200元/月
2.其他人员:
500元/月
通信补贴
新进人员:
50元/月
2.其他人员:
100元/月
招商动作补贴
50元/次,按年结算
附件2
园区管理中心招商人员职称业绩要求表
类别
专员
项目经理
高级项目经理
工作经历
2年以下招商工作经验或2年社会工作经验
2年及以上招商工作经验或4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
6年及以上招商工作经验
工作要求
1、熟悉项目接待、洽谈、项目服务等招商工作业务流程及内容。
1、已参与引进4个以上项目落户;
2、具备一定的渠道拓展能力。
1、已参与引进7个以上落户项目,主导引进3个以上项目落户(注册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内资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
2、掌握一定的信息渠道资源;
3、或特聘专业人才。
知识技能
掌握产业基本情况,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熟悉产业知识,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熟悉产业知识,有较强的产业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能力、亲和力和商务谈判能力。
招商业绩
1、获取有效项目信息不少于12分;
2、主导或参与引进1个项目落户;
3、落地项目质量2分。
1、获取有效项目信息不少于24分;
2、主导或参与引进2个项目落户,其中要求主导项目不小于1个;
1、获取有效项目信息不少于50分;
2、主导(担任项目组长)引进3个项目落户;
3、落地项目质量17分。
附件3
产业研究质量评分标准
类别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行业联系
12
每年至少与2个专业产业基金或行业协会建立联系,每建立一个联系得6分
需在二季度、四季度末当月25号前提交沟通交流书面报告
客户分析
34
每半年梳理产业链潜在客户,拜访企业48家,邀请企业来园洽谈24家,每半年完成可得17分
每二季度、四季度末当月25号前提交分析报告、企业考察及来访报告
产业讨论
30
每半年搜集产业动向信息,举行专题共享分析讨论会议,每半年完成可得15分
第二季度、四季度末25号前提交书面报告
成果汇总
24
研究国家、省、市及周边地区产业政策形成报告,每半年完成可得12分
第二季度、四季度末25号前提交书面报告
注:
产业研究由招商绩效考核小组评价得分。
附件4项目信息评分表
有效信息要求:
(1)招商人员主动出击,积极发挥个人作用的有效信息方可申报;
(2)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且按照准入办法自评达到准入要求的项目信息;(3)必须是投资方或代理人来园区考察一次且由局班子成员(或其指定人员)及以上领导接待的,且经审核认定的信息视为有效信息;(4)必须是有完整的接待或拜访书面报告和投资方项目负责人名片的信息;(5)必须是有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方案(可由招商人员掌握后提交);
生命健康产业项目新增有效信息评分标准
类别
评价内容
计分
备注
投资规模
(注册资本)
投资规模≥15亿元
3.5
按注册资本计
10亿元≤投资规模<15亿元
3
4亿元≤投资规模<10亿元
2.5
2亿元≤投资规模<4亿元
1.5
5000万元≤投资规模<2亿元
1
2000万元≤投资规模<5000万元(仅指各部对应的产业链项目)
0.5
投资强度
投资强度≥800万元/亩
2.5
1.租买厂房制造业项目信息
2.投资强度=注册资本/[(厂房面积*2)/666.7]
700万元/亩≤投资强度<800万元/亩
1.8
600万元/亩≤投资强度<700万元/亩
1.2
500万元/亩≤投资强度<600万元/亩
0.7
投资者背景
主板上市企业、央企、中国企业500强(前100位)
2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闻报道、行业发展报告等)
中国企业500强(100位后)、民营经济500强
1.2
行业领军型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
0.5
信息来源
自找的(含新增渠道、企业介绍等)
2
中介(统一分配渠道)
1
其他(包括领导交办的、乡镇介绍的)
0
注:
1.不满足投资规模要求,其他项不计分;2.特殊优质项目按“一事一议”商定;3.签约付费第三方中介提供有效信息分值,乘以0.3为最终得分;4.外资项目投资规模按美元*10来测算。
附件5项目质量评分表
落地项目要求:
(1)招商人员主动出击,积极发挥个人作用的落地项目方可申报;
(2)项目申报范围应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并符合考核办法中的项目招引类别;(3)落地项目申报必须与相关有效信息相关联;(4)单个落地项目质量分值不超过20分。
生命健康产业外资落地项目质量评分标准
类别
评价内容
计分
备注
产业吻合度
属于生命健康类产业
1.4
此为累加分项
属于园区鼓励发展方向产业
0.6
投资主体领先度
世界500强
2
以单项最高得分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闻报道、行业发展报告等)
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前5)、上市公司
1
其他企业
0.6
综合贡献度
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3000万美元
5
按注册外资计,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美元时,另加计2分;同时每超1000万美元,再加1分。
1000万美元≤投资规模<3000万美元
4
500万美元≤投资规模<1000万美元
3
300万美元≤投资规模<500万美元
2
投资规模<300万美元
0
投资强度
投资强度≥60万美元/亩
投资强度≥25万美元/百平米
4
按注册资本计
50万美元/亩≤投资强度<60万美元/亩
20万美元/百平米≤投资强度<25万美元/百平米
3
40万美元/亩≤投资强度<50万美元/亩
15万美元/百平米≤投资强度<20万美元/百平米
2
30万美元/亩≤投资强度<40万美元/亩
10万美元/百平米≤投资强度<15万美元/百平米
1
预计税收
税收收入≥40万元/亩
税收收入≥8.5万元/百平米
2
需在投资协议中列明
30万元/亩≤税收收入<40万元/亩
6.5万元/百平米≤税收收入<8.5万元/百平米
1.6
20万元/亩≤税收收入<30万元/亩
4万元/百平米≤税收收入<6.5万元/百平米
1
税收收入<20万元/亩
收入<4万元/百平米亩
0
安全环保可控度
原料、产品、工艺、三废等无环保安全风险隐患
0.6
此为累加分项
不占用(或可忽略不计)区域环境容量总量
0.8
能耗低于国际、国内同类型项目,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
0.6
生命健康产业内资落地项目质量评分标准
类别
评价内容
计分
备注
产业吻合度
属于生命健康类产业
1.4
此为累加分项
属于园区鼓励发展方向产业
0.6
投资主体领先度
主板上市企业、央企、中国企业500强(前100位)
2
以单项最高得分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闻报道、行业发展报告等)
中国企业500强(100位后)、民营经济500强
1
行业领军型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
0.6
产品技术先进度
成立独立的研发技术中心
3
以单项最高得分计
成立内部的研发中心
2
拥有专利或获得过国家、省级奖项
1
综合贡献度
投资规模
(注册资本)
8亿元≤投资规模<15亿元
3
1.按注册资本计;
2.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5亿元计3分;大于等于20亿元计5分;大于等于30亿元计10分。
4亿元≤投资规模<8亿元
2
2亿元≤投资规模<4亿元
1.6
5000万元≤投资规模<2亿元
1
2000万元≤投资规模<5000万元(仅指各部对应的产业链项目)
0.6
投资效益
(亩均税收)
亩均税收≥50万元/亩
7
需在投资协议中明确对赌条约
40万元/亩≤亩均税收<50万元/亩
6
30万元/亩≤亩均税收<40万元/亩
5
2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
3
1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
1
仅指招商局对应的产业链项目,除此之外不得分
安全环保可控度
原料、产品、工艺、三废等无环保安全风险隐患
0.8
此为累加分项
不占用(或可忽略不计)区域环境容量总量
1.4
能耗低于国际、国内同类型项目,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
0.8
附件6
行为绩效评分标准
类别
分值
得分
领导交办
50分
团队协作
30分
专业素质
20分
注:
个人行为绩效得分以民主测评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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