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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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
街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区党委、政府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xx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思路
严格依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示范带动、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原则,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推动辖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力争到2018年,在全街道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全街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人武部长xx任组长、街道安监站站长xx任副组长,企服中心、派出所、建设所、市场监管局淳化分局、交管所、产业办、街道总工会、水利站、旅游办、农服中心、开发办、国土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企业要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健全完善涵盖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防长效工作机制。
2.开展风险辨识评估。
企业要以事故预防为重点,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分析、辨识和评估制度。
组织全体员工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分析辨识,加强岗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对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3.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
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本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4.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和岗位,要强化重点管控。
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
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5.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0号)要求,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和应急处置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
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状态下撤离方案告知相邻企业和单位。
6.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企业要根据行业标准,针对每一风险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对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7.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
企业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完善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在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中明显标注,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企业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备案。
8.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制。
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劳务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劳务使用单位要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培训责任。
9.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
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10.加强职业危害防控。
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
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
1.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理顺和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等职责,形成分工负责、有责担当、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在系统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防控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加强城乡规划与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将区域安全评价作为城乡规划建设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硬性指标,严格各级各类工业集中区安全准入。
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尤其是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的安全问题。
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安全标准,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反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区建设高风险项目,或者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产业政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系统分析风险类别、风险分布、风险深度和危害程度,从工艺、设备、场所、岗位或人群、物品等方面,定期开展街道、社区、企业三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量化分级、预防控制、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防控重点和重大风险行业企业,将其纳入市重点监控调度范围,每季度逐级确认上报,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
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
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
4.加强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依据风险等级,对本地区高危行业企业及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科学划分监管等级,实施分级管理。
强化档案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本质安全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档案,实行一风险源一档,并按照风险等级,对监管档案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
将指导督查作为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手段,对出现风险等级上升的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地指导帮扶,找准差距,及时改进。
2017年底前,街道、村(社区)两级分别完成本地区高危行业企业及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绘制。
5.建立重大风险预警预报制度。
明确重大风险管控重点,建立重大风险监测监控系统,厘清政府、企业、社会其他组织的职能,建立重大风险分级预警预报制度,做到风险预警准确全面,风险预报及时有效和接警处置迅速。
加强安全风险信息共享、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建立完善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6.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防控网络。
加强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的安全风险管控。
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增强城市防范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
7.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部门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督促企业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自动报警。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履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主体责任,对每一个环节做到痕迹化,实时监控隐患整改情况,对没有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根据工作痕迹倒查责任,问责到位。
8.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指导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第三方市场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困难。
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和事故赔付机制,逐步在高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中介市场,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提供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法律援助等服务。
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9.加强科技支撑能力保障。
把重特大事故预警预防、事故分析处理等技术研发课题纳入重大科技与重大工程专项。
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重点高危部位作业人员,提高机械化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物联网感知安全生产技术及应用,实现对隐患与危险源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
对高风险、大空间的企业作业场所科学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采取易燃易爆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挡人的措施,限制高危场所人员数量。
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
要深刻认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构,周密安排部署。
要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推动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抓好示范引领。
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选择一批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逐级上报至街道安监站等有关部门,经过充分论证、筛选后,报区安监局确定和公布各行业领域标杆企业。
对确定的标杆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技术服务、聘请专家帮扶等方式,组织对标杆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进行论证、评估、完善和提升,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街道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分管行业中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以点带面,在全街道逐步建立起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
(三)注重统筹推进。
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部署、协调推进。
要突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和公共安全风险,按照季节特点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执法措施,严处重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查考核。
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要改进安全生产考核方式,推动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
自2017年起,街道办事处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创新形式,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宣传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促进全社会安全防控意识的有效提升。
对于确定为双重预防机制的标杆示范企业,要依法依规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与物质奖励。
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动员企业职工参与和监督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推进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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