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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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衡东县祥和大药房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YF-SP-001-2016
2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YF-SP-002-2016
3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YF-SP-003-2016
4
保健食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YF-SP-004-2016
5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YF-SP-005-2016
6
保健食品发货复核及运输管理制度
YF-SP-006-2016
7
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YF-SP-007-2016
8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记录管理制度
YF-SP-008-2016
9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YF-SP-009-2016
10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YF-SP-010-2016
11
保健食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YF-SP-011-2016
12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YF-SP-012-2016
13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YF-SP-013-2016
14
保健食品销售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YF-SP-014-2016
15
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YF-SP-015-2016
.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1-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合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安全人员责任管理
四、具体要求:
1、指导食品卫生管理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负责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的配备及改善的规划;
3、负责申办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企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法行为,规范经营;
7、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8、督促企业对有问题食品的召回、不合格食品的管理。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2-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加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保障落实食品安全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五、具体要求:
1、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指导、督促、检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经营规范。
4、检查内容应包括购进验收、食品储存、销售过程;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和储存陈列卫生环境;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跟进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3-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加强公司食品购进的质量管理,确保合法经营,保证购进质量可靠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的购进管理
四、具体要求:
1、食品的购进按公司许可的经营范围采购,并严格执行公司购进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2、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单位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索取相关的资料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采购食品应审核购入的合法性。
3、所有购进的食品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购进的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查验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查验记录应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或保质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及联系方式、购进数量、购进日期。
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首次经营的企业和品种应按公司审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5、向企业采购食品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所有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6、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1)无《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
(2)无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7、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共2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4-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把好食品入库质量关,保证购进食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食品与假、劣食品进入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购进食品和配送退回食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
1、食品的质量验收工作由专职的验收员负责.
2、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食品、配送退回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3、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单据及采购组制定的食品采购订单,按照验收程序对到货食品进行验收。
4、到货食品应在待验区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食品应在到货后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同时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验收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产品标准代号、成份或者配料表、储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食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②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③验收进口食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食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批准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应索取符合规定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产品检验检疫报告书》及《通关证明》的复印件。
④验收食品时每批次都应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同批次的检验报告书。
6、食品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效期商品不得验收入库。
7.、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国家或公司规定的产品,应予以拒收。
8、验收完毕后的食品,验收员应制验收入库单,并注明验收结论。
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予拒收并上报质管部。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5-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食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储存的管理。
四、具体要求:
1、库区内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
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垛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3、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将食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
常温库的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在20℃以下、冷藏储存0至-10℃之间,冷冻储存0至-29℃之间。
4、商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食品与食品分类存放,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置专区(或专柜)。
5.仓库应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及拆零和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7.不合格食品存放在不合格库(区),并有明显标志。
8.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做好通风、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鼠、防鸟、防虫、防污染等工作。
9.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轻拿轻放,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10.养护员应指导保管员进行合理储存。
五、附录:
1.垛距;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40厘米。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发货复核及运输管理制度
共2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6-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规范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公司销售的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门店,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品发货和出库复核及运输的管理。
四、体要求:
1、所有必须经发货、复核手续方可出库。
并只能配送公司所属的连锁门店,不得对外销售发货。
2、仓库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间。
3、门店提交请货计划,配送中心审单发货,按配送订单发货完毕后送至复核区交复核员复核,复核员按配送单逐品种、逐批号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及其它项目的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4、食品逐批复核无误后即确定出库。
复核记录应包括:
配送门店、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或保质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
复核记录应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5、整件与拆零拼箱的食品出库复核:
①整件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②拆零食品应按配送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装箱加封;
③食品配送零货时应使用配送周转箱,明确标明收货门店的名称。
6、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①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食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②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③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进行拼箱;
④液体制剂不得直接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7、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①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②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已超出有效期。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发货复核及运输管理制度
共2页 第2页
正文
8、下列食品不准出库:
①过期失效、霉烂变质食品。
②内包装破损的不得整理出售。
③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④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管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⑤有退货通知或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9、食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食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食品的破损和混淆。
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7-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召回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召回的管理及监控。
四、具体要求:
1.召回食品包括:
相关职能部门指令召回、供货单位通知召回、质量管理部确认须召回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供货单位的药品召回工作;按照召回通知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食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接召回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实施召回食品停售,发出停售、召回通知。
2召回食品已确认为不合格的,门店在系统中建立退单,召回已配送至各门店的不合格食品。
③召回食品未确认为不合格的,门店在系统中建立退单退货。
3.各门店召回食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
1召回食品质量已确认为不合格的,应退回入不合格品库。
2召回食品质量未经确认的,应退回入合格品库,挂暂停发货牌,实施停售控制。
4.公司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供货单位反馈在库或召回的该食品相关信息。
5.召回食品应根据其质量性质及时退回生产厂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通知供货单位,经供货单位确认后发出召回通知。
7.质理管理部建立召回食品召回档案:
食品召回信息,停售、召回通知等。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记录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8-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票据、记录的管理,保证食品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票据、记录的管理及监控。
四、具体要求: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
供货企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营业执照》、《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按规定做好食品配送记录及门店销售记录,记录真实,完整。
8、各项质量记录保存完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9、实施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的,可建立计算机管理台账,包括验收购进记录、库存记录、门店销售记录。
10、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保健品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提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使用,各连锁经营企业应能够通过电子化手段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索票情况。
文件名称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09-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不合格品的管理及监控。
四、具体要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2、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
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生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5、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配送中心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配送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6、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10-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规范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销售的管理及监控。
四、具体要求: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食品。
3、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食品的宣传。
4、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5、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员调查处理。
6、做好经营场所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
7、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或广告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11-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售后服务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售后服务的管理及监控。
四、具体要求:
1、公司建立一支专业的从门店营业员到客服服务员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员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质量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文件名称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共1页第1页
文件编号
YF-SP-012-2016
受控级别
C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陈燕虎
审阅人
陈燕虎
批准人
刘艳红
起草日期
2016.5.1
批准日期
2016.5.10
执行日期
2016.5.20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正文
一、目的:
为加强人员专业化、服务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售后服务的管理及监控。
四、具体要求: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质量部门批准后下发实施。
培训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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