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文化传媒行业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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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文化传媒行业分析报告
“十一五”以来我国文化事业费投入情况分析
文化事业费集中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是反映文化事业发展的核心指标。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文化事业费(指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不含基本建设的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也不包括文物经费,持续快速增长,文化事业费投入结构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优化,但文化事业费总量仍然严重不足,制约了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文化事业的投入势在必行。
一、全国文化事业费快速增长
“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文化投入,全国文化事业费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一“十一五”以来文化事业费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十一五”以来,我国文化事业费逐年增加,增长速度保持在18%以上的较高水平。
2009年,全国文化事业费292.32亿元,比上年增加44.28亿元,增长17.9%,增幅比上年回落6.8个百分点,但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表1:
“十一五”以来文化事业费总量和增长速度
年份文化
事业
费
(亿
增长
速度
(%
元
158.0318.1
2006
年
198.9625.9
2007
年
248.0424.7
2008
年
292.3217.9
2009
年
(二“十一五”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事业费增长最快的一个时
期。
“十一五”前四年,全国文化事业费897.35亿元,年均增长21.6%,增幅高于“十五”时期5.4个百分点,高于改革开放以来最低的“七五”时期10.8个百分点。
“十一五”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事业费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
(三人均文化事业费快速提高。
伴随着文化事业费总量的不断增加,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快速提高,2009年为21.90元,比上年增加3.13元,同比增长16.7%。
2009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约是2005年的2倍,2000年的4倍,1995年的8倍。
人均文化事业费基本上呈现5年翻一番的趋势。
各地人均文化事业费差别很大。
2009年人均文化事业费最高的地区为上海市,达93.51元,最低的为河北省,仅为9.60元,两者相差近10倍。
人均文化事业费较高的省份多为东部和西部地区。
如2009年人均文化事业费超过30元的省份有8个。
分别是:
上海(93.51元、北京(79.24元、天津(48.38元、青海(45.88元、西藏(44.69
元、浙江(40.68元、宁夏(39.44元和内蒙古(37.50元。
东部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较高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经济水平较高,财力相对比较雄厚;部分西部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用较高主要是由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较多。
二、文化事业费投入结构有所优化
(一文化事业费逐步向基层倾斜。
“十一五”以来,针对基层文化建设比较薄弱的现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文化投入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方针,不断加大基层文化投入,保障文化民生,基层文化事业费比重逐年提高。
“十一五”前四年,农村文化事业费(农村文化事业费是指各级财政对县以县以下剧团、图书馆、文化馆以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等文化机构的经费投入总和年均增长24.6%,增幅高于城市文化事业费4.2个百分点,2009年,农村文化事业费占29.4%,比重比2005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
(二文化事业费逐步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
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由于受历史、自然环境以及文化发展理念等因素影响,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文化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
“十一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西部欠发达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按照西部大开发总体要求,文化事业费投入资金持续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确保西部地区文化事业发展。
“十一五”前四年,西部地区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25.7%,增幅高于中东部地区5.3个百分点。
2009年,西部地区文化事业费占24%,比重比2005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
(三文化事业费逐步向群众文化倾斜。
文化事业费按行业投向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机构和其他单位。
“十一五”以来,国家加大了对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视,对群众文化机构的投入明显加大。
“十一五”前四年,群众文化机构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25%,增幅高于全部文化事业费3.4个百分点。
群众文化机构文化事业费的比重由2005年的20.8%提高到2009年的23.3%,四年内提高了2.5个百分点。
三、文化事业费依然明显偏低
尽管“十一五”以来文化事业得到了高度重视,文化事业费实现了快速增长,文化事业费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也遏制了“九五”以来的持续下降趋势,但从总体上看,文化事业费依然明显偏低,文化的发展仍然严重落后。
(一与历史其他时期相比,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偏低。
“十一五”以来,尽管文化事业费总量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但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基本维持在0.39%和0.41%之间。
2009年,全国文化事业费292.3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0.39%,比上年回落了0.01个百分点。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看,“十一五”以来是我国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较低的一个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呈现逐步上升后大幅回落的趋势。
“八五”时期是一个高点,达到0.50%,“九五”时期大幅回落到0.45%,“十五”时期又进一步大幅回落到0.39%,“十一五”前四年,全国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持续下滑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前四年文化事业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0.39%,和“十五”时期持平。
(二与其他社会事业相比,文化事业费增长速度明显偏低。
“十一五”前四年,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21.6%,增幅不仅低于财政总支出增长速度,更明显低于科技、卫生和教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
从历史数据看,“九五”时期和“十五”时期,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速度和其他社会事业相差均不大。
“十一五”以来,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速度明显落后其他社会事业费,文化与其他社会事业的差距被迅速拉大。
(三与潜在需求相比,文化事业费总量明显不足。
随着改革开放
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维护自身文化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文化消费潜力巨大。
相比之下,由于缺乏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文化机构经费严重不足,现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如2009年全国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仅为0.44册,远远低于国际图书联合会人均1.5—2.5册的标准。
全国有726个图书馆无购书经费,占全国图书馆总数(2850个的25%。
各级剧团农村演出场次74.1万场,平均每村每年看不到半场戏。
文化事业费明显不足,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同,文化建设长期以来底子薄、欠帐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基层地方党委政府仍然没有真正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和正确的政绩观,对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视不够,缺乏文化自觉。
文化事业费的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严重影响了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加大文化的投入力度。
四、加大文化投入势在必行
(一加大文化投入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民生的需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文化需求越来越旺盛,文化消费进入了快速增长期,但目前我国文化的供给能力还严重不足。
“十二五”期间,国家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文化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非常必要。
(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加大文化事业投入的强大政治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发展,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文化的重
要地位和积极作用进行充分的论述,并将文化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明确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具体任务;各地党政领导也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提出了“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等要求。
这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充分显示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精神动力,也为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三国家财政供给能力比较充足为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了一定高度,综合国力显著增强。
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增强了我国的硬实力,为文化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36万亿,提升到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有望超过4000美元,财政收入有望达到8万亿。
“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发展水平,国家财力将会更加雄厚。
国家财力的提高为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五、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的政策建议
加大文化投入,一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和保障机制,要根据文化设施运营和业务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等,测算出需求,建立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营的经费保障机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二是要转变政府投入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硬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四是要加快制度建设。
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十二五”期间文化事业费有较大幅度增
长。
可参照“十一五”期间科技62.4%、卫生39.3%、教育27.1%的财政投
入年均增幅,考虑文化投入基数小的现实状况,在未来5年财政支出
中,文化投入的年均增幅达到40%,力争到2015年,文化事业费占国
家财政总支出翻一番,提高到1%左右。
文化产业要寻求“跨界”突破
推进文化产业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的“跨界”发展,
着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变“小舢
板”为“旗舰”和“航母”,是文化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政府和企
业的共同愿景。
文化产业“跨界”的主要形式及手段不外乎于强强联合、境外并购、投资合作,要的是跨地区并购重组。
但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成功案例,为数更多的成本很成功率很低的案例,说明跨界之举还在起步之初,跨界之难亟待突破。
当前,跨界之难,“难”在哪里?
难在观念不够解放。
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经营性文化企
业,还或多或少受到原有的粗放型增长方式的影响,受到计划
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习惯思维方式的影响。
目前,中国文化
产业的基本格局是以行政区划为界的区域性资源分割和以行政
职能为界的部门性资源分割,一些地区、部门各自为政,以邻
为壑,导致完全以资产为纽带的跨区域、跨行业的重组很难实
现,这是跨界重组的最大障碍。
难在市场主体不够合格。
跨界是通过市场行为和市场运
作,以实现企业的市场意愿,本质是市场行为,合格的市场主
体不可或缺。
而现在的文化企业大都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事业
单位脱胎而来,具备合格市场主体地位的不多,跨界难度可想而知。
难在市场体系不够完善。
文化创意产业多为轻资产型企业,核心在人才、创意、版权等无形资产上。
而就全国范围而言,还没有形成对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资源等无形资产建立全国统一的科学公平可操作的量化的程序、价值的标准、评估的体系等交易的原则。
难在操盘团队不够专业。
跨界行动、并购重组,需要熟悉新的环境、行业、团队和资源,涉及投资、法律、人力资源、财税等多个专业领域,需要配备有实战经验的专业团队来操盘。
而传统文化企业大多文化创意人才偏多,资本运营经验相对欠缺,人才适应性相对较弱。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重要精神,结合我国汽车、钢铁、机械制造等行业内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投资合作的成功案例,推进文化跨界发展,应在以下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以企业的主体打破“跨界”、“壮大”的局限。
要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文化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区域性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通过完善文化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文化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
第二,以政策的推动破解“散小弱差”现状,尽快清理限制并购重组的制度障碍。
一是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二是在不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签订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三是对企业跨界发展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房地产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等。
第三,以资本的力量冲破“条条”、“块块”的壁垒。
要借助
资本的流动性、逐利性,善于运用资本地域色彩、行政色彩并不那么强烈的特性来整合,以突破地区封锁、行业分割、城乡分离等重重壁垒。
建立面向全国跨越地区的文化产业专项投资基金,让更多的文化及传媒企业上市,实现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第四,以科技的手段突围“内容”、“渠道”的分割。
大力支持文化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支持“跨界”文化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资金和项目优先立项。
数字内容的出现,突破了传统框架和格局,不仅迅速实现了区域上的覆盖突破;同时也极大催生了行业之间的融合与新业态的诞生。
第五,以机制的创新破解“动力”、“人才”的不足。
要切实制定文化人才的政策和机制,促进文化人才的合理流动,要妥善解决文化企业跨界中资产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企业职工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保护,特别是跨行政、跨区域、跨部门加大对侵权盗版市场的打击力度。
第六,以要素的完善走出“无序”、“不专”的体系。
立足于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培养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二是建立现代文化产业流通体制,大力提升文艺演出院线、电影院线、文化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推动文化产业跨界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当下,应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元化文化需求”的价值观出发,解决体制、机制和管理、技术上的短板,鼓励和扶持有优势的文化企业做主体的合格者、做内容的集约者、做渠道的整合者、做技术的引领者、做人才的保障者,尽快形成一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文化
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十年来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北京是世界闻名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是现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
从总体上说,以2000年国家正式启用文化产业概念为标志,二十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可以划分为前十年(本文称之为自觉阶段和后十年两个阶段(本文称之为自信阶段。
1.自觉阶段(1990年至1999年
20世纪90年代初,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得到确认,文化领域基于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改革创新陆续启动。
自觉阶段集中、系统的决策研究论述是: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部门,不仅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能够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
北京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才资源,是发展文化产业极为有利的条件,要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要研究其发展战略,制定规划和相应政策,采取措施,使北京成为全国最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观念革新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思想准备,也打开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闸门。
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工作的深入和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这一时期以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为主导,组织文化产业发展理论研讨,发表一批重要文章,结集出版《北京文化产业研究》。
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通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媒体专访、新华社内参等方式广为推介,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逐步成为社会普遍共识。
自觉阶段北京对文化产业统计口径作了初步探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课题组1999年的报告,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
“从事
音像制品、书报刊、影视、艺术品等的生产、流通以及提供以文化为内涵的各种服务如演出、娱乐、文化经纪与代理等产业活动或行业”。
从北京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研究实践看,对文化产业范畴的认识总体比较稳定,对核心文化内容行业的认识趋同;对体育和文化体育用品的制造业、零售业是否列入文化产业存在争议;没有把旅游列入文化产业范围,理由是旅游业涉及交通、通讯、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行业,难于进行准确核算。
由此看来,体育和旅游产业中与文化紧密相关的内容以及文化产品制造和销售是否纳入,是研究文化产业统计指标的关键点。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看,自觉阶段首都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为文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根据统计,到1999年底北京市拥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文化产业单位3723个,从业人员21.7万人,固定资产合计235.9亿元,创造增加值112.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2%。
2.自信阶段(2000年至2010年
经过十年的研究梳理、社会动员和市场培育,新世纪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在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发展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方面的主动性、自信心显著增强。
以2005年初北京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重要信号,自信阶段的文化产业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在巩固自觉阶段的成果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执行,我们称之为“更加成熟”地发展文化产业的时期。
后期重视创新性质的创意对促进产业融合、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价值和作用,我们称之为“更加主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时期。
3、成熟时期(2000年至2005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充分发挥首都优势,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文化的总体实力,提高国际影响力”的要求。
成熟时期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4年—2008年》的制定出台,
这是北京市研究制定的第一个系统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2005年1月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总体规划将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节目制作及交易、文化会展、古玩艺术品交易、动漫和网络游戏制作交易作为重点。
成熟阶段随着艺术创作及其产品交易型的园区开始自发兴起,北京开始关注传统型和艺术型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研究和规划研究的深入为文化产业决策提供了新的启示。
熊澄宇主持完成《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研究》,张晓明主持完成《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为北京文化经济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2000年至2005年,首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财力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为北京文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一期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
北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000美元上升到5000美元,文化消费趋于活跃。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到2005年底,北京文化产业资产总计3004.5亿元,从业人员55.2万人,业务收入1867.6亿元,利润总额56亿元,上缴税金72.1亿元,创造增加值388.4亿元,占全市GDP的5.6%。
4、主动时期(2006年至2010年
2005年底中共北京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出全面系统的思想动员和协调推进,2006年4月北京市成立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
以此为新的起点,北京进入全面主动、大开大合地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新时期。
经过新世纪以来五年的改革发展,北京市对文化经济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把握,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更加自信主动。
北京市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各类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借鉴科技产业发展经验,重视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加强配套服务,营
造促进产业发展的服务型和包容性的环境;推动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
主动时期北京文化产业研究角度更加多样,特色更加鲜明,成果更加丰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相关研究机构在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设计、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模式、文化服务贸易研究等领域形成一批重要学术论文和研究专著。
主动时期是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五年,这一时期北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6000美元到突破1万美元,文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8年北京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641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77%,比重居全国第一,绝对值居全国第四。
主动时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国统字〔2004〕24号相比,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范围既包括文化产业的全部内容,也包括软件、计算机服务、专业设计等文化科技创新活动,它更加关注技术发展对文化经济活动的影响。
文化创意产业在文化产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电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等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并将知识产权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和其他计算机服务等3个行业小类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489.9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2.3%,营业收入5985.7亿元,从业人员114.9万人。
从所有制结构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非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比重占主要部分。
从行业结构看,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创造增加值占有绝对比重,从2006年至2009年分别为42.92%、45.41%、51.53%、47.69%。
从七个文化内容服务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广告会展的规模达到或超过百亿元增加值。
从一个相对长的2004年至2009年各行业
看,最具稳定增长性的行业集中在传统文化产业(文化艺术业、旅游休闲娱乐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业。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首都城市,需要从战略上认识和把握文化产业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发挥文化产业的独特价值和重要功能。
具体体现在:
文化产业具有关怀心灵、引导社会的美育功能;文化产业具有优化结构、扩大内需的经济功能;文化产业具有提供就业、自我就业的广阔空间;文化产业是彰显城市文化影响力、吸引力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是一股建设性的进步的促进力量;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自身的独特规律和特点。
北京文化产业具有坚持改革创新的首善意识、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地位、发挥政府导向的重要作用、确立问题导向的解决机制、加强融合发展的协同指导等实践特征。
经验与启示
1.经验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北京文化产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围绕“北京向世界贡献什么”这一卓越主题,立足高阔视野,引领首善之区的文化建设服务全国、融入世界。
2010年北京提出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揭示了其目标指向。
北京对798艺术区的规划建设和大力扶持、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特别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与支持都体现了城市管理和决策层的远见卓识与文化自信。
北京坚持中国文化主体意识,把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新兴文化结合起来,加强引导和服务,提升了首都文化的影响力量。
二、把文化嵌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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