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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乡
水川镇地处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城区南20公里,黄河北岸,距市区23公里,距省会兰州85公里。
水川镇东邻白银区四龙镇、西接皋兰县什川镇,北与白银市相通,南与榆中县青城镇隔河相望。
乡政府驻金沟口。
现辖金峰、张庄、白茨滩、大川渡、顾家善、鹦鸽湾、关家沟、西峡口、桦皮川、顺安、均安、熙春、五柳13个行政村,67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6120户,26194人,是白银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
“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会议,对“五五”普法作出了统一部署。
各街道、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
从我区情况看,当前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犯罪呈多发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
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建设“法治江东”的基础工程
区委六届九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江东”的决定,这是区委从完善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江东的具体实践。
建设“法治江东”,关键在人。
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法治江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
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法治江东”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顺利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现代化新中心城区。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靠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同时也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有利于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的形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营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弘扬法治文化,把法治精神渗透到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中去,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
总之,各街道、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五五”普法正当时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最近,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成为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深入实施“四区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中心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实现“三增强、三提高”,即: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各街道、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主要为七项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六是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七是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通过以上七块任务促进在全区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法治氛围和环境的全面形成。
“五五”普法的对象
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其中重点要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被征地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是重中之重。
之所以把这几类对象作为重点对象,是因为:
公务员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主体,提高公务员队伍法律素质不仅能切实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而且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
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既是对领导者自身建设的要求,同时也为推动群众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起到示范的作用;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从小接受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事关国家未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尤为迫切。
被征地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平时所接受教育包括法制宣传教育机会相对较少,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通过不断加大对被征地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和依法维权的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居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五五”普法期间更加注重这两套机制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同时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明确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普法主管机关,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是普法主管部门,承担着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并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五”普法的基本特点
和“四五”普法相比,“五五”普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普法规划具体内容的安排,从增强实际效果出发,注意继承“四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继承中不断创新。
“五五”普法规划中就提出了普法工作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并重,并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结果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和任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把被征地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列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同时提出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的“五进”活动,开通“法治江东网”,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突出量化。
与“四五”普法规划相比,“五五”规划更加注重定量。
在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上,都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如区管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中心组学法或法制报告会不少于4次;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青少年学法每年不少于10个小时等。
这既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又有利于在考核中评估。
普法工作机制更加明确。
规划对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普法主管机关和普法主管部门,明确了主要部门的普法职能和责任,使普法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
周鹄昌
从1985年开始的全民普法工作已历经了2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从单一的法律知识的传播到法治精神的弘扬,从公民学法用法到覆盖全社会的区域性法治建设的跨越。
回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辉煌成就,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党中央做出的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策的正确性,如何评价发生在“专制的东西多,民主的传统少”的东方大国的这样一场规模恢弘,坚持一代人的法制教育宏大工程,如何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奔向现代文明进程中的作用,对进一步坚定我们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及子孙的事业继续向前推进,意义重大。
经过认真思考,提出以下几个观点,就教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仁和广大读者。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纵深发展,国民素质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关键因素。
现代国民素质是指国民接受新的现代文明规范和约束的自觉程度,以及这种自觉程度表现出来的国民自身的文明状况、特征、趋势和潜能。
它的结构包括自然素质、心理素质、社会素质和整体素质。
其中的社会素质包括国民的思想觉悟的深浅程度、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科学文化知识范围大小,民主法制观念的强弱。
[1]
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强弱和经济发展的后劲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人的素质培养必须以教育为主在人的素质培养中,理想、纪律处于首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学历和文化水平的高低与法律素质不是同步的,没有法律知识,科学文化水平再高的人也会违法犯罪。
人类的发展是与时代的文化水平息息相关。
法律是一种秩序、方法和策略,体现人类文明和进步。
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矛盾,人类需求与分配的矛盾,而以法律手段和平解决纷争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
法治之所以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就是因为法治凝结了人类的智慧,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所拥有的最有效、最合理、最完善的一种治理手段。
因此,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国家,要使中华民族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就必须向千千万万民众灌输民主和法治意识,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让他们懂得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从而提高全社会的人权保护水平。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是一个历史的工程,是一个彻底改变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从而改变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工程。
邓小平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就是要把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来培养。
以法律来预测、指引、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要建立与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的法律素质。
把法律素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内容,摆脱单一的说教、“灌输”的模式,充分发挥传道、解惑、释疑、教化的综合功能,使公民确立先进的法治观念,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综合的国民素质。
确立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使守法主体树立法律信仰,真正尊崇法律,成为法律的主人。
要通过大力宣传民事主体和经济法律制度,明确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坚持民事主体平等、契约自由、诚实信用、等价有偿、过错责任等原则,增强主体创造财富的能力,预防或减少经济纠纷。
要通过人身权和刑法的宣传,帮助公民提高个人修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依法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要法律知识的普及,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促使他们养成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珍惜生命、珍爱环境的良好习惯。
二、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主要途径
20世纪90年代初,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
奈首创“软实力”(SoftPower)概念,从此启动了“软实力”研究与应用的潮流。
按照他的观点,软实力是一种能力,它能通过吸引力而非威逼或利诱达到目的,是一国综合实力中除传统的、基于军事和经济实力的硬实力之外的另一组成部分。
国家软实力是让别人自愿做自己希望他做的事,是一种影响力、感召力和控制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从1978年到200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473亿美元增长到2225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长到14221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加到8189亿美元,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人减少到2300多万人,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
要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就需要不断增强国家软实力。
软实力的资源包括个人、国家和社会资源。
提高国家软实力,需要各主体(公民、政府、社会)改变观念,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使软实力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首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政府职能归位,增强国家的吸引力。
明确政府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主体地位。
服务型政府应通过加强并改善宏观调控,充分运用经济、法律、社会手段,解决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的问题。
同时,减少政府干预,规范行政行为,对政府官员给予更多更大的监督,有效地遏制腐败。
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组织的依法管理能力,增强社会组织的感召力。
社会组织是联系人民群众和政府的桥梁纽带,是实现个体自我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式。
社会组织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载体,承担政府不能提供的服务,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政府集中精力干好自己份内的事。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的社会组织不发达,管理不规范,在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微不足道,制约了软实力的发挥。
政府要为社会组织提供充分的活动空间,向社会组织让渡出一部分公权力。
政府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引导社会组织发展。
第三、确立公民必须参与国家软实力建设的理念,增强国家影响力。
软实力很大程度上是在对外交往中发生的,公民法律素质。
成为展示我国软实力的一面镜子。
没有公民参与的软实力建设就会始终处在较低水平上。
要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把软实力建设变成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才能使软实力建设保持牢固的根基和持久的动力。
要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实现公民参与的公开、平等和互动,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
要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实现公民参与的独立、理性和专业性。
有效的公民参与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以公民的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实现群体利益,以公民参与推动社会治理环境的建设,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以公民参与促进政府转变执政方式,实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执政。
[2]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人类文明的主要标志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1996年2月,在党中央举办的第三次法制讲座上,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
他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民主政治,最根本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概括为最基本的五种能力建设。
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学法用法能力,进一步提高现代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其以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
这些表明,执政党对法的作用和地位的认识加强,党和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深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为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亚里士多德说过,实行法治有两个必要的条件:
一是有良法的存在,二是法律必须被遵守。
而遵守法律的心理基础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治应有至诚的信仰,法律只有为民众所接受和敬畏,才能彰显其效力,离开了信仰,法律将变成僵硬的教条。
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关系着依法治国的成败。
没有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国就成了空中楼阁。
通过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他们自觉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使他们增强依法表达自身诉求的水平,增强依法参与国家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和管理的能力。
法制宣传教育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正常运行的基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参与立法的水平和积极性,有助于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建设法治政府,迫切要求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
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加注重运用法治的手段和方式来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促进司法公正。
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手段
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曾指出:
“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
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
”法治文化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它以繁荣的商品经济、发达的民主政治和市民社会为前提,以权利、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性等意识为基本构成要素,以主权在民、宪法和法律至上、保障人权、监督制约公权力、依法行政与公正独立司法等价值理念为核心内涵,并且包括普遍的稳定的守法、信法、护法、用法等心理态势的法律文化。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历程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同步的。
从1985年,我们开始了“一五”全民普法,以“九法一条例”的普及为主要目标,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使全体公民对法律有了基本的了解;“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开始了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学法用法尝试。
“三五”普法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了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之一。
全国基本上形成了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四五”普法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普法逐步触及到了工作的实质。
“五五”普法提出了“三个提高,二个增强”和开展区域性法治建设的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从整个法制宣传教育二十余年的目标和任务来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由浅入深的、从法律启蒙到观念更新和确立信仰的过程。
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也是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法治文化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决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性质、方法、过程等。
二者互相促进,互相制约,法治文化建设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本手段才能收到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扎根于法治文化的土壤才有旺盛的生命力。
法治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是确立法律信仰。
以政府为主导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
一般说来,法治文化建设要经过三个步骤:
法律启蒙、观念更新和确立信仰。
第一步是法律启蒙,就是通过法律基本知识的普及使人们逐步摆脱不懂法的状况,明白法律许可、授权和禁止,以法律规范来预测、指引、评价自己的行为,从源头上保证法律得到遵守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启蒙是最基本的法治文化建设。
第二步是观念变革,主要是摒弃或改变各种传统的不利于推行法治的观念。
其核心内容是摒弃人治思想,确立法治的观念。
这个过程是非常痛苦和漫长的,需要不断的法律知识灌输,法律观点的碰撞,甚至于新旧两种势力的冲突。
第三步是确立信仰,确立法治的价值精神和对法律的信仰。
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
“法律必须被遵守,否则将形同虚设。
”法律信仰与观念变革是同时进行的。
法律主体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因而成为法律的主人,真正的对法律顶礼膜拜,从内心里信仰法律、尊崇法律,做到了这一点,就真正的实现了法治社会的目标。
从法治启蒙到确立信仰,这是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
[3]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大力倡导全体公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努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使法治意识融入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成为每个公民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
五、法制宣传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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