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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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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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篇一: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监管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监管
作者:
李显升
来源:
《机构与行政》20xx年第01期
近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事业单位监管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近年来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情况
(一)登记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依法实施法人登记。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审核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保障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建立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制度,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检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进一步完善了登记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年度检查力度。
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审核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
加强对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审查,对存在财务不独立、抽逃开办资金、超范围开展业务、有编制无人员、双重法人等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法律文书,限期整改,督促依法履职。
三是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
强化程序意识,建立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制度,登记管理工作程序不断规范。
启用登记管理法律文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严格年度检查标记管理,规范征订、使用、保管、销毁工作环节,确保管理有序、使用规范。
(二)事业单位监管制度逐步健全。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指导各级成立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明确了考核委员会职责和工作程序,建立了编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考核工作机制。
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报请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监督措施,建立了信息公开备案、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社会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xx年,把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范围,强化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全省已有4万多家事业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了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监管与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配合机制。
结合日常登记和年度检查,摸清存在职能弱化转移等问题的单位情况,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提供了基础依据。
在这次清理规范中,对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组建3年以上的撤销建制,组建不满3年的收回空余编制。
积极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推动事业单位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部门协调配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强化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了问题查实制度,对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单位,及时将问题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查证,依法予以处理。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实地察看、走访调研、与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和管理、人员编制、业务经营活动、工作场所、经费收支管理、税务登记减免等情况,督(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促单位改进管理、规范运行。
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
议制度的规定,密切协作、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法人证书查验制度,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管。
二、事业单位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监管工作,20xx年12月,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编办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汇报,明确指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对于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定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
意见经反复研究论证,20xx年7月以鲁政发27号文件正式印发,明确了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对各级各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和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公益服务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是省政府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载体。
近年来,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指导,总体上省属事业单位管理比较规范、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个别事业单位还存在偏离公益服务目标、运行不规范、侵犯服务对象和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在有的领域甚至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通过加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这也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中央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事业单位量大面广、职责重要,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对象,也是协同参与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力量,其有序运行,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面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通过核准登记,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保障事业单位在管理运行、业务开展等方面的自主权,引导其自觉履行公益服务职责,促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健康发展;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分类改革对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xx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
6月,省里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改革工作。
目前,省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正部署推进分类工作,力争20xx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分类任务。
按照中央5号文件和我省16号文件的要求,在实施改革中,要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
篇二:
联席会议制度
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长白山公安局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检察室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
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打击、预防
食品药品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饮食用药安
全,经研究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发布沟通机制》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
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规
范有效的打击、预防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维护
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是长白山食药监管局、长白
山公安局、长白山检察室建立经常性联系的主要形式。
联系会议由长白山食药监局稽查和应急管理科、长白山
公安局某某支队、长白山检察室某某科相关人员参加,必要
时,可邀请部门分管领导以及长白山食药监管局、长白山公
安局、长白山检察室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三条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遇到特殊紧急事项需要
联席会议研究的,可经各方同意随时召开。
第四条联席会议由长白山食药监管局牵头主办;联席
会议办公室设在长白山食药监管局,负责会议通知、会务和
会议纪要的起草。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互相通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况,解决案件移
送和办案协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研究确定每年度重点检查的区域;(三)共同分析、研究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特点、规
律及发展趋势,提出防范、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对策
和措施;
(四)研究解决有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或其他重大
专项议题。
(五)研究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其他相关问题。
第六条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
确定1名联络员,以保证及时联系,快速处理日常工作问题。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上传下达;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收集传递;(三)负责向本单位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四)负责本单位交流材料的整理和统计工作;(五)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应本着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的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要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属于行政处罚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要按规定移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要及时提起公诉。
第九条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案件频发领域,应加强个案督办,根据案发情况,可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第十条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案件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并帮助解决有关专业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协调工作,共同协调解决在协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及时交流有关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工作总结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材料,增强信息通报。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
以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督办等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执行中遇有不明事项或需要修改、补充,均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篇三: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全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在办事处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城建科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在牵头单位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制定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
成员会议。
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第八条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九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会签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安委会。
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安委会或直接上报办事处决定。
第十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十三条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委会二○一三年五月
潘塘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徐州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建立潘塘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具体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村、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村、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定期分析通报全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检查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和督促各方面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布置,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办事处领导为召集人,具体负责协调工作;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党政办、经济科、城建科、社会事务科、计生科、财务部门、
劳动保障所、消防中队以及各村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消防安全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联席会议办公室不设专人编制,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以联席会议名义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办事处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工作内容,交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加强对全办事处消防工作的研究,制订消防工作的规划、措施、指导意见等,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了解、掌握各村和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做好办事处消防联席会议的参谋,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交流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和经验,指导、推动各部门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本制度
(一)消防例会制度。
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新闻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应以印发通知、通报、公告等形式,借助广播、宣传栏等传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本办事处消防安全形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等消防工作新闻。
(三)专项检查制度。
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本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总结督查制度。
每年年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在此基础上,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总结本办事处年度消防工作,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委会。
(五)工作报告制度。
联席会议在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委会报告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二○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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