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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规划1
第一讲城市基础设施概述
一、历史溯源
城市基础设施,又称“城市基础结构”,英文为“UrbanInfrastructure”。
城市基础设施一般指城市地区中在地上或地下提供服务、通道或便利的实体结构如道路、供排水管道、电力与通讯线路等。
基础设施是国外近几十年才创造出的一个组合名词,但追根溯源,它的历史与城市一样古老。
以城市供水排水工程为例,早在四五千年前,我国已有凿井取水的记载,“伯益作井,亦云黄帝见万物,始穿井”(徐坚《初学记》卷七)。
在两千多年前的秦代、城市中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明渠、暗渠相结合的排水系统。
明清时代的北京城,沟渠纵横400多公里,其中紫禁城内的暗沟系统,构造已十分精致。
在公元前六世纪,欧洲的古罗马人修筑了著名的“大沟渠”,它的一部分一直保存到现在;为了供应城市用水,他们还修建了穿山越岭的输水道,至公元100年前后,仅通入首都罗马的水道就有九条之多,总长达90多公里。
18世纪首先在英国拉开序幕的工业革命,是城市发展史的一个重要阶段,使城市基础设施的技术水平产生了空前的变化。
轮船、火车、公共汽车、飞机、电话、邮政、医院、自来水、污水处理厂、高速公路、地下铁路等等。
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有力的推动了西方工业化城市的发展。
从上世纪中期开始,城市建设规划与社会、经济规划联系日益密切,促进了城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提高。
近年来,社区规划和环境规划成为欧美城市规划研究的热点,大大推动了文化娱乐、体育卫生、教育科研、社会服务和福利事业等社会性基础设施的发展。
二、“基础设施”概念的提出
1、“基础设施”概念的提出
“基础设施”这一概念最早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于上世纪40年代末在对战争动员的研究中引入的,自那时起对“基础设施”的研究广泛出现在的西方经济学著作,用于经济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的理论研究。
基础设施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泛指由国家或各种公益部门建设经营,为社会生活和生产提供基本服务和一般条件的非盈利性行业和设施。
基础设施不直接创造社会最终产品,却为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
因而一般称为“社会一般资本”(Socialoverheadcapital)或“间接收益的资本”。
2、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
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上也走过一段的弯路。
(1)建国之初,特别是“一五”期间,结合156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城市和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为城市稳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但从“二五”起的20多年,由于在编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时偏重工业化、忽视城市化,片面强调“先生产、后生活”以及“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因此造成了建设投资不足、基础设施滞后的现象,特别是在文革时期,不少地方甚至取消了诸如城市排水、群众住房等最基本的城市设施的建设投资,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发展。
(3)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投资比重开始向基础设施建设方向倾斜,但基础设施在总量上仍不足、技术水平和质量上相对落后、投资比重上低于国际一般标准。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
三、基础设施的定义及分类
美国一家权威出版机构McGraw-HillBookCompany在1982年出版的《经济百科全书》写道:
“基础设施是指那些对产出水平or有直接或间接的提高作用的经济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系统、发电设施、通讯设施、金融设施、教育和卫生设施,以及一个组织有序的政府和政治体制。
”
1、基础设施的“三分法”
德国经济学家R.Jochimsen于1966年出版的《基础设施的理论》书中定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基础设施是发挥社会经济各部门各项功能所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
基础设施是所有的基本物质结构,制度和传统,以及一个社会所获取的人力资源的总和”他提出基础设施的“三分法”:
(1)物质性的基础设施(MaterialInfrastructure):
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由政府(准政府)机构提供和管理的,为国民经济、环境保护、社会发展提供一般性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形体网络。
例如:
道路、通讯线路、能源动力网、供排水管道、废弃物处理系统,以及防灾、卫生、教育、娱乐等方面的设施等。
(2)制度体制方面的基础设施(InstitutionalInfrastructure):
它组成了确保社会经济活动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包括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法律、行政管理的条例和规定,规划发展的原则以及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各种社会行为规范。
(3)个人方面的基础设施(PersonalInfrastructure):
指直接或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的人力资源(humancapital),包括一个社会可以获得的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潜力。
2、前苏联对基础设施的分类
在前苏联,对基础设施分类的理解又有所不同,B.H.马列斯等人在1978年发表的《城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一书中认为,有如下三种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
(1)生产基础设施,即为生产服务,以保证身产政产进行的一切项目。
这类项目包括:
铁路及其他种类道路,工程管线——供电线路、水、煤气、石油的传输设施,排水结构物,邮电通讯手段,仓库及其他属于生产正常运转需要的辅助性服务项目。
(2)社会生活基础设施,即为满足全体居民在生产过程之外需要的众多项目。
这类项目包括:
公共饮食业和商业的企业和机构、住宅、公共事业设施网、旅馆、洗衣房、浴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和休息的建设项目,以及为满足居民精神需要的其他建设项目,地方交通运输设施等等(在对前苏联各类城市功能结构进行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小城市,设或生活基础设施发展得很差);
(3)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即一系列保证市政事业(作为一个完整的地域单位)管理过程的机构(包括电子计算机技术机构,各种类型的信息机构、部门间优化平衡机构等)。
市政事业是许多企业和机构组成的复杂多样的体系。
地方市政事业指地方工业企业、当地非矿务材料的许多企业和机构组成的复杂多样的体系。
地方市政事业指地方工业企业、当地非矿务材料的生产和居民消费的制造企业。
地方市政事业还包括生活服务、面包工业、交通运输、住房和公用事业、商业、公共饮食业等方面的企业,房屋建筑与修缮办事处,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宗教等方面的机构。
3、我国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分类
1985年7月,我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单位在北京召开了有1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的首次“城市基础设施学术研讨会”。
经过与会代表讨论,给城市基础设施定义为:
“城市基础设施是既为物质生产又为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认为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角度出发,广义的城市基础设施可分为城市技术性基础设施和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两大类。
如下图
图:
城市基础设施分类一览
四、各国学者对基础设施的理解
社会性质和学科背景的不同使得各国学者对“基础设施”的理解有所不同。
1、罗森斯坦.罗丹对基础设施的理解
早在1943年美国经济学家罗森斯坦.罗丹就首先提出了社会间接资本的概念,强调“在一般的产业投资之前,一个社会应具备在基础设施方面的积累”。
当时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工业落后、基础设施不健全、劳动生产率低下等问题。
罗森斯坦.罗丹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走工业化的道路,全面的大规模的在各个行业部门(尤其是基础设施部门)投入资本,通过这种投资的“大推进”来冲击经济停滞和贫困落后的困境与束缚,“推进”整个工业部门全面迅猛发展。
2、罗根纳.纳克斯对基础设施的理解
1953年,美国经济学家罗根纳.纳克斯指出社会间接资本不仅包括公路、铁路、电信系统、电力、和供水等,而且还包括学校和医院。
在纳克斯看来,“贫困恶性循环”的原因在于资本缺乏、资本形成不足。
从供给来看,经济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低,导致储蓄水平低,进而导致资本形成不足、低生产率、低产出和低收入等问题,进入了恶性循环;从需求来看,经济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低,导致消费和购买能力低,进而导致生产规模小、低生产率、低产出和低收入等问题,也进入了恶性循环。
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必须大规模增加储蓄、扩大投资,促进资本形成。
3、艾伯特.赫希曼对基础设施的理解
美国经济学家艾伯特.赫希曼曾经对基础设施及其特征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他(1958)指出,社会间接资本是指那些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活动所不可缺少的基本服务。
社会间接资本有广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其广义而言,包括从法律、秩序以及教育、公共卫生到交通通讯、动力、供水以及农业间接资本如灌溉、排水系统等所有的公共服务”。
狭义的社会间接资本主要指交通和动力。
赫希曼认为把某一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有利于或在某种意义上是其他许多经济活动所得以进行的基础;二是在私有制国家中,这些服务实际上都是由公共团体或是受官方控制的私人团体提供的,他们都是免费服务或按公共标准收费;三是这些服务不能从国外进口。
同时满足这三项条件,属于广义的社会间接资本。
狭义的社会间接资本还应该具备第四项条件,即这些服务所需的投资具有技术上的不可分性及较高的资本产出比。
4、世界银行对基础设施的理解
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在《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以“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为题,考察了基础设施与发展的联系,探讨了发展中国家改善基础设施服务及其质量的方式。
该报告集中讨论的是“经济基础设施”,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1)公共设施——电力、电信、自来水、卫生设施、排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管道煤气等
(2)公共工程——公路、大坝及排水用的渠道工程
(3)其他交通部门——城市及城市间的铁路、公路、港口、水路、机场。
世界银行的报告认为,基础设施完备与否决定一个国家的成败,无论是在使生产多样化、扩大贸易、解决人口增长问题方面,还是在减轻贫困及改善环境条件方面都是如此
五、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特点与方法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的内容广阔而丰富,正如一个美国经济学家M.beckmann所说:
“基础设施是所有经济生活的基础,而城市基础设施又是其中最多变化和最复杂的一部分。
”如何针对基础设施的特点,考虑其在城市中的规划和发展,值得各方面共同关注。
从城市的物质环境建设规划(physicalplanning)的角度看,基础设施在空间上的布局可分为点状的基础设施(如小学校、卫生所、邮政局、水泵站等),线装的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以及与道路相连系的供排水管线、电力电讯系统等),面装的基础设施(指成片占地、面积较大的技术性基础设施项目如飞机场、铁路编组站、港口及货物集散区等)。
这些点、线、面状的基础设施汇集到城市建设用地总图上,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基础设施系统网络。
因此,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在整个城市建设工作中占据及其重要的地位。
然而,迄今为止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工作一直处于分散的、各行其道的状态,缺少统一的步调与综合的考虑。
规划以各行业的条条规划为主,城市规划总图只是各项基础设施要素在图面上的汇集。
这种规划的方式缺少各要素内在的联系,不利于整个城市建设协调、按比例发展的要求。
80年代初,西方各主要工业国家重新开始大声疾呼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一种基于理论研究的规划方法逐渐酝酿成熟,并开始在若干城市地区实践。
在美国,该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根据城市结构形态和空间发展规划,将整个城市地区化为若干规划分区;
(2)在各规划分区内分别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各个相对独立要素及各项设施的现状数量质量的调查,调查资料尽可能详尽;
(3)分析研究各规划分区的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4)按照各规划分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核算并确定在各个发展阶段中对基础设施数量、项目和质量的需求;
(6)根据轻重缓急,划分初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发展阶段,注意落实规划分区内各个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具体实施计划。
在完成上述六个步骤之后,在进行全市的规划协调,最终完成新的城市发展规划总图。
上述方法侧重于城市“基本单元”(地块)的规划,又被成为“理想状态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它建立在以下几个假设之上:
(1)参与规划的各个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可以获得的;
(2)各基础设施系统之间在总体上保持着一定的平衡状态;
(3)必须考虑到各规划建设要素之间的联系性和某种程度的相互替换性;
(4)整个城市的社会经济按照规划既定的目标发展。
同一般的城市建设规划相比较,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首先,传统规划重视城市用地在空间布局结构上的合理性,而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则在用地规划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考虑各个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布局、规划、质量及综合效益等方面的合理性。
即它又是一种项目和设施的规划。
其次,传统规划重视城市土地利用的时序和结构变化的合理性,而基础设施规划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各个基础设施项目与投资计划的衔接。
它是近远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规划在城市建设上的一种具体体现。
六、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规划
1、社会性基础设施的范围和分类
“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infrastructure)是近二三十年来才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的名词,在日文中又称为“生活基盘设施”,泛指一切直接或间接为城市居民社会生活服务的部门、行业和设施。
在我国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概念尚未在城市规划学术界得到公认,取而代之的是一批内容相近、概念上有些含混的表示方法和提法如:
“公共建筑”(简称“公建”,使用最多),《城市规划法》称为“公共设施”、“公共事业”以及“生活服务设施”等等。
(1)社会性基础设施按使用性质进行门类划分,可以分为行政管理、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宗教、社会福利、大众住房这几个方面。
(2)按服务范围分类,一般有市级、区级和小区级等。
市级包括给类公共机关团体、大型文化娱乐、体育、旅游设施等;区级或居住区级包括教育、卫生、商业饮食服务等;小区或街坊级包括日常生活必须的小学校和幼儿园、杂货店、小吃店等。
(3)按使用频率进行划分,一般分为日常型(每天、或每一两天就要使用的)、经常型(每三五天、或每周要光顾的)和偶然型(一般要一至数月或更长时间才有接触的)。
还有一些设施和宗教或特种教育等,只面向一部分有特殊需要的市民。
2、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一般原则
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应该根据它们各自的性质和服务对象来确立布置要求,主要有:
(1)给类设施的项目要配套设置。
一方面整个城市各类公共设施应配套齐全,另一方面在局部地段,也要根据具体要求,配置相互有联系的设施以方便群众;
(2)各类公共设施要分级布置,并按照与居民生活的目且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主要公共建筑的分布要结合城市交通组织来考虑;
(4)要根据各类基础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
(5)主要公共建筑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6)各类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时序;
(7)要注意充分利用城市原有的各类社会性基础设施,要结合旧城改造,逐步调整充实。
七、城市技术性基础设施规划
1、城市技术性基础设施规划的内容
城市技术性基础设施,一般认为主要指市政公用设施,即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
但事实上,城市技术性包括的范围更广些
大致包括六大系统
(1)能源系统。
包括电的生产及输变电设施;人工煤气的生产及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的供应设施;集中供热的热源生产及供应设施。
(2)水资源及供水系统。
包括城市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设施。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设施;雨水排放设施;污水排放、处理和中水道(循环用水)等设施
(3)交通系统。
包括城市内部交通设施和城市对外交通设施。
城市内部交通设施有:
道路设施、电汽车、轨道交通、出租车、物流区、交通管理设施等。
城市对外交通设施有:
航空、铁路、水运、管道运输等设施。
(4)邮电系统。
包括邮政系统和电信系统,即市内电话、长途电话,电报等设施。
(5)环境系统。
包括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设施。
(6)防灾系统。
包括防火、防洪、防地面沉降、防风防雪防地震(及其他的自然灾害如泥石流、滑坡等)以及人防备战等设施。
城市技术性基础设施
能源系统
电力
电力生产
输电变电
燃气
人工煤气
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
热力
生产热力
热力输送
水资源及给排水系统
水资源
水资源开发
水资源管理
供水
自来水生产
自来水配输
排水
雨水排放系统
污水排放系统
公共汽车
污水处理厂
无轨电车
交通系统
市内交通
道路设施
有轨电车
桥涵
出租汽车
交通集散场地
轮渡
公共客运交通
索道
公共货运交通
地铁
货物流通存储
停车场
交通指挥管理
车辆维修
对外交通
航空
车辆维修
铁路
公路
水运
管道
邮电系统
邮政电讯
邮政局
电话局
电报、电传
国际通讯线路
环境系统
环境卫生
清扫街道
废弃物收集处理
园林绿化
公园
公共绿地
苗圃公共墓地
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
大气环境监测
噪声监测
街道及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
防灾系统
防火
人民防空
防地面沉降
防风、防雪
防地震等灾害
2、城市技术性基础设施规划的方法
各项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在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中所要求的深度不同。
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包括各项专业规划,这主要是指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其中在分区规划阶段,应确定供电高压线走廊,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公共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在详细规划阶段,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必要时进行各项工程管线的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中的大部分单项工程规划都需要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来负责或参加,而单项工程规划在总体规划中的综合和落实则应由城市规划人员承担。
例如:
城市基础设施中的许多单项工程管线都要埋设在城市道路两侧,因此,当各工程规划完成管线设计之后,管网综合的工作以及如何与城市道路系统协调的问题自然就要依靠城市规划人员来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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