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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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
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人才结构,努力为我县培养一批医学水平较高、医德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大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大医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培养与管理力度。
二、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使用、考核、评审、检查、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实施办法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彭南卫,副组长郑慧侠、包万春、田志友、徐立、张德松、田维健,成员姚国庆、彭秀宜、田正华、覃大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拔办,设在局人事股),负责协调、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任田维健,副主任姚国庆,成员向伟、彭南蛟、黄用。
三、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重业绩、高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程序规范的原则。
(三)加大龙山县现有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为主,紧缺型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选名额
1、选拔外科、内科等20个学科(附件一)的学科带头人。
2、骨干医疗技术人员按全县在职医疗技术人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
3、评选名额不可突破,但可空缺。
五、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
(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素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本学科较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指导能力和发展潜力,在龙山县卫生系统本学科领域影响较大,成绩突出,在引领学科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二)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条件
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
(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和本学科中级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在读)和本学科相当执业助理医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素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内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六、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
2、本人申请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申请,并将申请和参评材料交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单位审核与推荐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单位进行公示,然后填写《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并将申报材料报县卫生局人事股(截止时间为2010年xx月xx日下午5点30分)。
4、考核
选拔办组织所有在职工作人员(申报人工作单位)进行座谈及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
5、评审
2010年xx月xx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审。
6、公示
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将评审结果在县卫生局及各单位公示。
(二)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
2、本人申请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申请,并将申请和参评材料交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资格审查并公示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公示。
4、初评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组织评选,县卫生局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
(1)测评:
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测评的人员是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局人事股(等额上报)。
5、审查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6、公示
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将评审结果在县卫生局及各单位公示。
附件一:
选拔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设置;
附件二:
评选医学学科带头人应上报的材料;
附件三:
评选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应上报的材料;
附件四: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五:
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
附件六: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细则
附件七:
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评分细则
龙山县卫生局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10年度选拔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名称
(共20个)
1.内科
2.外科
3.妇产科
4.儿科
5.传染病学
6.五官科
7.医学影像
8.医学检验
9.药学
10.B超、心电图
11.预防医学
12.妇幼保健
13.中医内科
14.中医外科
15.麻醉学
16.临床护理学
17.内科护理
18.外科护理
19.产科护理
20.儿科护理
附件二:
评选医学学科带头人应上报的材料
1、《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一式一份;
2、本人申请;
3、学历证书;
4、执业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6、在有标准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7、在本学科有重要贡献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A4纸打印,一式三份。
8、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的证书都必须有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三:
评选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应上报的材料
1、《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
3、执业资格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个人述职报告,A4纸打印,一式一份。
6、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的证书都必须有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四:
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申报人
工作单位
申报学科
填报日期
湖南省龙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
参加工
作时间
从事专业
专业技
术资格
晋升时间
外语语种及
读写听能力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及任命时间
担任
学术
机构
职务
(现职)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主
要
业
务
进
修
情
况
主
要
论
文
论
著
个
人
主
要
业
绩
主要获 奖 情 况
获奖年月
获奖名称
授予部门
受
处
分
情
况
对本学科建设
与发展设想
(摘要)
个人
培训
进修
学习
计划
(应包括各年度时间安排、培训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所需经费安排计划等)
对全县学科指导、人员培训计划
个人申报理由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鉴定和初审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卫生局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县医改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附件五:
龙山县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
申报人
工作单位
填报日期
湖南省龙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
参加工
作时间
从事专业
专业技
术资格
晋升时间
外语语种及
读写听能力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及任命时间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主要
业务
进修
情况
个
人
主
要
业
绩
主要获 奖 情 况
获奖年月
获奖名称
授予部门
受
处
分
情
况
个人
培训
进修
学习
计划
(应包括各年度时间安排、培训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所需经费安排计划等)
个人申报理由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鉴定和初审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卫生局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县医改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附件六: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细则
项目
项目分值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要求
一、单位考评
(10分)
现实表现3分
各单位和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申报人工作的现实表现、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岗位责任制、工作数量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要素进行考核评价,按考核评价结果计入。
其中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考核得分25分以上的需提交单位(科室)讨论会议记录复印件。
医德医风5分
劳动纪律2分
二、科室考评
(5分)
岗位责任制1分
工作质量2分
工作数量完成情况2分
三.学历、职称
(10分)
副高职称6分
职称加学历,按最高得分计。
职称、学历要与申报学科相关。
单位人事科审核相关证书原件。
中级职称(乡镇卫生院)6分
本科学历4分
专科学历(乡镇卫生院)4分
四、工作资历
(10分)
从事申报相关学科技术年限1分/年
取得副高职称满一年起计算。
单位人事科审核。
五、近三年论文专著(10分)
在《中华医学》等企业系列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分/篇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证明交局选拔办复审。
六、临床带教
(10分)
临床教学(本科)7分
临床教学单位应具有临床教学基地资格,临床带教学生由医务科/护理部出具学生轮科表。
带教人数界定:
本科5人/年,大专10人/年,中专15人/年。
只统计最高级别。
单位提交证书文件复印件,局选拔办复审。
临床教学(大专)7分
临床教学(中专)6分
七、近三年会诊、学术指导(20分)
州、县卫生局邀请检查指导全州、全县工作5分/次
提供有关单位邀请会诊、指导工作正式邀请公函,会诊须经本单位医务科审批。
可以累加计分。
单位医务科初审,局选拔办复审。
县卫生局抽派指导学科建设2分/次
县内下级医院邀请会诊、指导学科建设2分/次
八、近三年进行学术讲座(15分)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邀请讲座3分/次
所进行的学术讲座需提交证明交局选拔办复审。
乡镇卫生院邀请讲座2分/次
本院讲座1分/次
九、近三年考核、
表彰(10分)
省卫生厅(省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4分
提供个人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按最高得分计。
单位人事科审核,局选拔办复审。
州卫生局(州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3分
县委县政府表彰先进个人2分
县卫生局(市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1分
年度考核
优秀
1分/年
称职
0.2分/年
附件八:
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评分细则
项目
项目分值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要求
一、单位考评
(40分)
现实表现3分
各单位和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申报人工作的现实表现、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岗位责任制、工作数量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要素进行考核评价,按考核评价结果计入。
其中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考核得分40分以上的需提交单位(科室)讨论会议记录复印件。
医德医风5分
劳动纪律2分
二、科室考评
(10分)
岗位责任制1分
工作质量2分
工作数量完成情况2分
三、学历及职称(10分)
中级职称6分
职称加学历,按最高得分计。
职称、学历要与申报学科相关。
单位人事科审核相关证书原件。
相当执业助理医师职称(乡镇卫生院)6分
本科学历4分
专科学历(乡镇卫生院)4分
四、工作资历
(10分)
从事申报相关学科技术年限1分/年
取得中级职称或相当执业助理医师职称满一年起计算。
单位人事科审核。
四、近三年工作表现,考核及表彰
(30分)
省卫生厅(省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9分
提供个人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按最高得分计。
单位人事科审核,局选拔办复审。
州卫生局(州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8分
县委县政府表彰先进个人7分
县卫生局(市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6分
年度考核
优秀1分/年
称职0.2分/年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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