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验收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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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验收计划
x'xx配套河道整治工程
验收工作计划
上海青x'x'x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一、总则1
二、工程概况1
三、项目划分2
四、总进度计划2
五、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4
六、验收工作程序4
七、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4
八、分部工程验收6
九、阶段(中间)工程验收6
十、单位工程验收7
十一、完工验收8
十二、竣工验收9
十三、具体工作计划12
XXXXXXXX配在付⑤鳌抬工程
经收工行一封
一、总则
㈠本计划适用于XXXXXXXX配套河道整治工程的验收工作。
㈡本计划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
㈢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
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
㈣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项目法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㈤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因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
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
凡因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工程概况
㈠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工程范围西边紧邻国防教育基地,紧邻东方绿舟游乐园,包括朱家角镇范围淀山港、山湾小坪江、虹桥江、虹桥江支河、小淀山江、山湾施家浜共六条河道。
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护岸工程涉及淀山港2222.3m、山湾小珏江1415m、虹桥江1584.1m、虹桥江支河887.8m、小淀山江1054.1m、山湾施家浜1524.7.1m共6条河道。
㈢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代建单位:
上海青浦新城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骏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项目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9个单位工程,108个分部工程,587个单元工程。
项目划分已由质量监督单位审核确认,据此进行施工质量检测、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
四、总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施工中的关键工作和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编制施工总进度计戈IJ,确保各节点时间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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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㈠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㈡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部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部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㈢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监理部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六、验收工作程序
㈠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㈡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
施工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
项目法人或监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㈢施工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
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㈣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
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但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
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困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完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七、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
㈠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
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就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
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㈡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施工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
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浇灌)令,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㈢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
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
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令、浇灌令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㈣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
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
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
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㈤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部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施工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部申请验收。
监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因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七)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山项目法人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内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归档要求执行。
八、分部工程验收
㈠分部工程验收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完工(竣工)验收的基础。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通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项目法人或监理部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㈡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㈢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
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一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㈣上述验收资料需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
㈤施工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项目法人或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因项目法人或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七)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内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施工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力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施工单位及监理部应按要求进行归档。
九、阶段(中间)工程验收
㈠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本项目中的通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
㈡阶段验收由上海市水务局主持,也可委托其他单位主持。
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运营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
各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㈢阶段(中间)验收前28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向项目法人及监理部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㈣经项目法人和监理部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满足验收要求后,由项目法人向验收主持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验收主持单位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㈤阶段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
2.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
3.检查未完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4.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
5.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6.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乙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出来意见;
8.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因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施工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项目法人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十、单位工程验收
㈠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项目法人要求提交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施工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㈡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该单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基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
2.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生产(使用)单位已作好接收、运行准备:
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6.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㈢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法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㈣单位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项目法人和监理机构提交下列验收文件资料:
1.施工报告;
2.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3.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试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
4.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5.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
6.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㈤经项目法人及监理部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
闲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
(七)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施工单位,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山项目法人单位分送参加验收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完工验收
(一)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
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㈡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㈢申请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6.施工现场已进行清理;
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㈣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
3.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
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5.鉴定工程质量;
6.检查完工结算情况;
7.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8.对验收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
10.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成果为完工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施工单位,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项目法人单位分送参加验收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十二、竣工验收
㈠竣工验收应在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
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
就本工程,一定运行条件是指:
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
㈡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2.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
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9.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已准备就绪。
㈢竣工验收前90天,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及项目法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
1.施工报告。
2.原始资料:
⑴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查、试验资料;
⑵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⑶重要地质勘察资料(包括岩基和钻孔录像等);
⑷土建工程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⑸基础处理资料:
(6)重要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
⑺工程观测原始记录。
3.重要文件:
⑴上级批文和有关指示;
⑵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⑶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签证资料;
⑸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6)各种观测控制标点的位置图和明细表;
⑺设备、备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清单;
⑻工程建设大事记和主要会议记录;
(9)重要财务和竣工决算资料;
⑩重要咨询报告(法人提供);
(11)土地使用等协议或批准文件(法人提供);
(12)工程管理范地界图表(法人提供);
⑬经上级批准的工程运用规划(法人提供)。
㈣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自查;
2.项目法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5.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十三、具体工作计划
验收项目
主持单位
验收参加单位
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内容
验收标准
成果性文件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法位托单目单委理位项人或监
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含地质)、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等
单元工程自检合格后,提而24h通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验收内容、地点
⑴现场实测实量,检查外观,标高、外观尺寸、内在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缺陷。
⑵揭示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原设计致,并满足构筑物对地质的设计要求。
⑶核查单元、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资料。
合格标准:
单元、工序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单元工程评为合格:
优良标准:
单元重要工序全部达到优良,该单元可评为优良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签证表》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分部工程验收
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
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等
⑴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⑵监理单位审查“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意验收后,施工单位制备验收全套资料。
⑶项目法人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地点、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⑷召开验收会议。
⑴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⑵检查工程完成情况;
⑶鉴定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⑷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⑸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⑹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处理;
⑺讨论并最终形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
⑴合格标准:
①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②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⑵优良标准:
①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②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
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法人、质量监督机构、监省勘测设运右管理、单位等
⑴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⑵监理单位审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意
⑴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
①主要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
②其他分部工程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遗留尾工不影响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结论;
③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并经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应有充分的理由并有下阶段处理意见;
⑴合格标准:
①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③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④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⑤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
《单位工程验收签证书》
验收项目
主持单位
验收参加单位
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内容
验收标准
成果性文件
验收后,施工单位制备验收全套资料。
⑶项目法人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地点、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4)召开验收会议。
④验收所需的资料满足要求,包括施工图纸以及竣工图纸:
⑤施工场地已经进行清理:
⑥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⑵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
①检查工程完成情况;
②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③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与评定;
④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⑤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处理单位:
⑥检查可以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⑦讨论并最终形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二
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⑵优良标准:
①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②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③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④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⑤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合同完工验收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法人、质量监督机构、监省勘测设运右管理、单位等
⑴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⑵监理单位审核”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签署意见报项目法人单位。
⑶项目法人审批监理审核意见,同意验收,制备验收资料。
⑷项目法人单位确定验收工作组成员、验收时间、地点、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⑸召开验收会议。
⑴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
①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经按合同文件的要求完成,但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同意列入保修期完成的尾工除外;
②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合同文件要求进行的各种验收:
③猛工现场已经进行了清理并符合合同文件要求;
④已经试运行(或部分投入使用)的工程安全可靠,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⑤工程有关观测仪器和设备已经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经测得初始
值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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